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收藏纪元>第129章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
  这时再来看这本东西,李东飞也是一脸黑线,北宋总共八位皇帝,这位感情是一位都不肯放过啊!

  ……

  避讳起源于春秋以前,至唐、宋和清朝,极为盛行。

  《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科举考试中假如没有避讳,结局只有一个就是当场罢黜。

  刻书是要发行的,避讳更是第一要务。

  怎么避呢?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称;厉王名长,琴有修短之目。”

  杜甫之父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

  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

  又如苏轼祖父名“序”,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

  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

  现在这位要是穿越到了南宋,真这么刻书,是找死呢?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

  ……

  大脑袋接到常闲的电话,也是一身冷汗。

  要知道上次只是一块汉玉,这次可是一本宋刻,行话叫一页宋刻一两金,要当真了还不定要答应帮人多大忙,搞出多大幺蛾子呢!

  他一边擦汗一边道:“这特么的真是防不胜防啊……”

  古玩这行当,真正通透的老鸟不好骗,完全不懂的人骗不到,骗的就是半懂不懂的人。

  对了,说的就是你这样儿的,顶着大脑袋的黄征同学!

  常闲憋着笑道:“您是对着书买,可顶不住他们也对着书造啊!”

  大脑袋也笑道:“今儿个多亏您帮我掌眼,您的行情我不清楚,您说个数!”

  “别介!”

  常闲道:“您不是拿这个交易,我也没上手,就是这么远远的喽了一眼,咱也就别说规矩了,下次到京城您请我涮个锅子就成。”

  那边也干脆。

  “行了,当我又欠了您一人情,下次有事您说话,要是我大脑袋不使劲儿,那我就是地上爬的!”

  得!感情这位还真叫大脑袋!

  萍水相逢只见过一次的人,算起来欠俩人情了。

  李东飞瞅着常闲打发走大脑袋,笑道:“这哥们还有点意思。”

  “下次有机会一起喝个酒。”

  常闲点头道:“走吧,吃早饭去,早饭好像是吃红薯粉!自家做的,外边儿可是吃不着。”

  ……

  早饭之后,常闲跟外婆交代了一句,重新上路。

  外婆家的小烟镇百足村到常闲的目的地长乐乡彭家村,只有十五里路。

  以前这两个地方属于一个区公所,才有了常爸常妈的缘分。

  脚力快的走路也就是一个小时,但此时此刻,却需要开半小时的车。

  路况不好倒还其次,主要是山路多,各种绕圈,遇到车匪路霸那就更耽搁时间了。

  可能是昨天虚惊一场,已经过趟了,居然一路无事。

  皇冠在坑洼县道驰行,沿途可以看到零星村落。

  阡陌之间,鸡犬相闻。

  不时见到在农民的房屋和围墙上,歪歪扭扭用油漆写着很多字,大部分是“猪吃一斤希望饲料,可涨两斤肉”之类的广告,浅显直白,夸张荒唐。

  也有“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这样的基本国策,看得李东飞裆下发凉。

  但是最多的还是这类标语——

  “打死车匪路霸不犯法!”

  “抢劫警车是要枪毙的!”

  “一人设卡,全村坐牢!”

  “抢劫三千,牢底坐穿。抢劫一万,马上完蛋。”

  简单,直白,狂野,霸气!

  没办法,越是偏僻的山路,治安就越不好。有些地方直接就是村长带头,领着村里的青壮年拦路设卡,索要过路费,美名其曰“致富奔小康”。

  最近省里响应中央号召,给基层下了死命令,一旦哪个村出问题,村官撤职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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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都是常闲开车,李东飞挎着一个单反相机采风,一路天蓝云白,山青树绿,莺啼鸟鸣入耳,草树幽香入腹,看得他只觉眼睛有些不够用了。

  转过二道坡,便是一大片桔园,眼下桔子还未熟透,却已丛枝头探出头来,勾勾连连,牵牵绊绊,有青有黄,一片接着一片,勾搭着秋意。

  热烈烂漫的风景,看得两人心中一片安宁。

  草碧花红,入眼的尽是颜色,入耳的尽是笑声,常闲看前面已经无法通行,把车远远的停在一户人家的坪里。

  他和李东飞两人就这么踏上了村头土路。

  ……

  彭家村是常闲不是老家的老家。

  说是老家,常爸下放期间,在这里生活了四年,也是在这里和常妈结合。

  说不是老家,常爸没有亲人在这,也没有田地房屋。

  常闲对这里几乎是陌生的,看着宁静的村落,他拿起手机正准备摇人,一条壮硕的汉子远远的对他招招手。

  这人就是常闲此行的接头人。

  常闲称呼他为建华哥,嗯,这名字很有时代感。

  当年他们家和常爸的关系不错,后面也还一直保持着来往。

  每次他们去县城或者省城都会在常家落脚,常闲前后见过几次。

  建华哥接到人,说了几句客套话,就带着他们往家里去。

  彭家村坐落在山窝窝里,村里的房子大多都是依据山形地势而建。

  一路过来,都是土路,没多久,皮鞋上就是老厚的灰,和点水就能做一块砖。

  土路两边是梯形的红薯地,这会儿红薯已经收完了,几个孩童在里面玩,他们挥舞小铲子,随着铲子舞动,地里出现一个个坑,不时有残留的红薯被翻出来。

  他们也不洗,在衣襟上胡乱擦一下,就往嘴里送,嘎嘣嘎嘣的跟吃鸭梨似的。

  孩子们挖地挖的非常起劲,一边挖,一边学着《地道战》里的台词在嚷嚷。

  “各小组注意,各小组注意:你们各自为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要放空枪,开火,开火!”

  “高,实在是高!”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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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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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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