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飒起身,看着睡在一边的男人。
苏飒必须承认,江先生虽然很自恋,但确实有自恋的资本。
他真的长了一张无可挑剔的脸。
所以早上醒来,就能看到这么一张惊艳的脸,还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苏飒有早起的习惯,她刚要起身,就被男人给一把按了回去。
“再陪我躺会儿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怕。”
“飒姐也有怕的事?”
“当然,因为早上的男人太危险。”
苏飒瞟了一眼,看着男人的蓄势待发,还是义无反顾地走开了。
走晚了,她怕把持不住的不是只有江肆。
还有她自己。
大家都是饮食男女,都会沉迷于滚滚红尘。
……
苏飒每天早上都会去小包子的书房转一圈。
小包子每天的学习任务还是很重的。
除了绘画,还有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
都有不同的家庭教师来教。
现在倪歆不来江家了,苏飒都是秘密教晴朗学画画。
所以江老夫人眼见着无法请到那位“郑小姐”,就特意从央美请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专门教晴朗。
对此苏飒也是认可的。
虽然这个老教授的教学有些过于教条,无法充分发挥小包子的灵性天赋。
但他的优点在于根基深厚。
这对少年学画同样是重要的。
因为再强的天赋,也需要根基的扎实。
否则就是水中浮萍。
今天是国文课,老师还没来,苏飒刚刚走到书房门外,就听到里面有一个嬉皮笑脸的声音。
“朗哥,帮帮小弟吧!”
“小弟能不能获奖,都看朗哥你的指点了。”
“我对这构图的技巧还是差了点。”
“哎呀,写什么古文啊?朗哥,你看看我这个最新款的相机,我帮你写古文,我小时候还是学习标兵,语文课代表呢。”
“床前明月光,李白睡的香。”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月底不够花。”
“帘卷西风,人比黄瓜瘦。”
“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雌雄。”
“美人卷珠帘,网友见光死。”
“太阳天空照,我要炸学校。”
……
苏飒在外面听懵逼了。
这是什么情况?
谁在里面误人子弟!
这都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
就这水平还有脸说是学习标兵?
学的什么?
《母猪的产后护理》么。
苏飒推门而入,就看到一个20出头的青年,正在围着小包子转圈的。
他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
但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绝对不会想到英俊、帅气这样的词语。
能想到的只有逗比。
因为他长得很喜感。
眼睛很大,两个大酒窝。
所以说话总是带着笑。
头发是自来卷。
穿着一件满是兜的绿色马甲,脖子上挂了一个大号的,带着长镜头的单反相机。
小包子根本就懒得搭理他,还在一笔一划的写古文呢。
逗比男子见小包子如此高冷,急得抓耳挠腮。
“朗哥,帮帮小弟吧,别写了……你写的不对,清水出芙蓉的下一句是乱世出英雄。”
“西塞山前白鹭飞?哎呀,这句诗有些难度,我想一想啊,古诗讲究对仗和押韵。西对东,山对河,动物对动物!有了!下一句是东村河边乌龟爬!哈哈,我真有才华,不去写书真是文化界的损失。”
“天若有情天亦老下一句怎么会是人间正道是沧桑?明明是人若有情死的早。这是提醒男人不要恋爱的。晴朗啊,你和我一样帅,但要记住提放女人,女人都是老虎,只有傻子才恋爱。男人自由自在的不香么?”
“想当年,金戈铁马,下一句看今朝,死缠烂打。没错了,女人就是这么麻烦的,死缠烂打。特别是那些当妈的,在逼你相亲的时候更恐怖!哎呀,想想就不寒而栗。”
“《望庐山瀑布》?这首诗我会。日照茅房生紫烟,近看有人往里钻,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摸身上没有纸。”
“哎呀,我真有才华!越来越佩服自己了!其实我小时候也是一个诗人呢,我最得意的一首诗当年刻在了课桌上,被同学们竞相背诵呢。”
“我给你朗诵一下啊,本市自古无流氓,正人君子排成行,偶尔几起非礼案,作案都是女流氓!”
“哈哈哈哈!是不是好诗?当初我退出文坛,很多人都是反对的。”
“朗哥啊,你怎么不笑啊?怎么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我?”
苏飒实在是忍不住了。
“李云歌,我只知道你尿床尿到了八岁,坐哪哪湿!”
逗比男子这才发现了苏飒的存在。
他一愣:“我尿床的事情你怎么知道?”
没错了,这果然就是姑姑的宝贝儿子,江肆的亲表弟,著名逗比李云歌!
也就这样奇葩的姑姑才能生出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儿子!
……
李云歌,是江凤荣与李牧羊的独子。
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但他和很多富家子弟不一样。
他毫无架子,平易近人,到哪都一团和气。
就是和胡同口修自行车的老头都能称兄道弟。
因为他想学修自行车。
李云歌的爱好很广泛。
不过在外人看来,都是不务正业。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摄影。
他不去家里的公司,不去家里的酒店,也不去他担任最大股东的娱乐公司上班。
天天捣鼓照相机。
可能有人误会了,以为李云歌像是很多富家公子一样,打着摄影的名义泡妞猎艳。
李云歌不是。
他从不拍女人。
甚至几乎都不拍人。
他就喜欢拍风景和动物。
比如苏飒就听姑姑说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年,李云歌跑到了非洲,想拍狮群。
他藏在了一棵大树上,搭建了一个树屋,在上面足足待了17天,终于拍到了心仪的照片,可以投稿到《国家地理杂志》。
但当已经如同野人一样的李云歌要回来的时候。
却遭到了一只母猩猩的死缠烂打。
那只母猩猩看上李云歌了!
它要把李云歌留在非洲,和它成亲。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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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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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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