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心中,姐姐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
没有任何男人配和姐姐在一起。
那都是对姐姐的玷污。
“你姐夫没有那么讨厌,他现在什么都听我的,我说上东,他不敢往西。”
苏飒在陈述事实。
只是这事实的前提有些特别。
“姐,我会去看你的,如果发现他对你不好,我不会放过他的!”郑云帆说的很认真。
“好,我结婚这事,你别和爸说,我怕他唠叨。”苏飒吩咐。www.xfanjia.com
……
养父什么都好。
只是他一个人把苏飒姐弟带大,当爹又当妈。
所以难免很多时候,嘴就比较碎。
比如苏飒第一次来“亲戚”的时候,苏飒没觉得什么,养父却是紧张的一夜没睡。
担心女儿会痛经。
他猫在了厨房里面,把灶上的红糖水热了又热。
以后每逢那几天,养父都会准时提醒苏飒“不要吃凉的”“多喝热水”“别剧烈运动”“出门带个包”。
养父还是一个情感细腻,多愁善感的人,比女生还容易流泪。
就像是苏飒生下一个死婴后,苏飒只是大哭了一场后,就再也没流过一滴眼泪。
可养父却是接连半年,眼睛都是红肿的。
搞得最后还是苏飒安慰他,一切都会过去的。
……
“放心,你结婚的事情我肯定不说,等你离婚了,我再告诉爸。”
郑云帆说得更加认真。
他的声音很大,床上的某男似乎是听到了。
脸上露出了一抹委屈的情绪。
“随你的便吧。”
对于自己这个弟弟的脑回路,苏飒也有些无语了。
“对了,我今天会上街,给你买点辅导书寄回去。”苏飒换了一个话题。
“姐,你知道我不需要。给一个学霸买辅导书,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郑云帆提出了抗议。
他没有吹牛,郑云帆是一个十足十的学霸。
是那种上课可以全天睡觉,然后考试随随便便就考满分的变态。
“你需要,因为你需要熟悉一下高中题怎么做!”
苏飒坚持。
郑云帆已经高三了,面临高考。
苏飒坚信,如果不让他做一些简单的高中题,那么他一定会在考试的时候,把微积分、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矩阵这些概念都用上。
那样除非阅卷的老师是数学系的教授,否则一般的阅卷人都会觉得自己在看天书。
然后一怒之下,不给郑云帆足够的分数。
“姐,你还说我?我还不是和你学的!”郑云帆显得很不服气。
因为他比谁都清楚,姐姐是学霸中的学霸,变态中的变态。
自己做题,顶多是会用一些超纲的知识。
而姐姐呢?
她因为觉得那些题出得太简单,太没意思,都懒得做!
虽然不至于交白卷,但也是只肯做选择题。
并且只保证做完单选。
多选做不做要看心情,填空做不做要看缘分。
作文更是从不会写一个字。
所以姐姐在乡下上学的时候,成绩一直都是吊车尾的原因就在这里。
这是一个懒人的坚持与任性。
“我是你姐,所以你的抗议无效。”苏飒的态度很粗暴。
那边的郑云帆没词了。
放下了电话后,苏飒忽然有些想养父了。
……
苏飒选择嫁给江肆,是因为那时候她真的很需要钱,还是急用。
他是为了保住乡下的那所山村小学。
养父不只是那所山村小学的老师,他还是校长、教务主任、校工和门卫。
因为山村小学就只有郑为民一个人在苦苦支撑。
哪怕工资长年被拖欠,不得不额外种了三亩玉米地,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哪怕那破学校夏天漏雨,冬天灌风,操场上的野草经常往外蹦兔子。
但那却是山里孩子能够在家门口可以就近读书的唯一地方。
山里的父母不指望这些孩子以后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能读几年书,认点字,会写自己的名字,以后出去打工不至于连路牌都不认识就可以了。
所以那所山村小学对他们很重要。
学校没有了,山里娃再想读书,就只能去几十里外的镇上了。
镇上的初中和小学都没有宿舍,就是有,山里人也嫌贵。
所以要去镇上读书,只能靠走。
每天需要凌晨3点起床,背着一天的干粮,走四个小时的山路,7点才能到镇上。
一路上披星戴月,不但要小心路边的悬崖峭壁,还总能听到凄厉的狼嚎。
当然,高中就必须去镇上了。
苏飒读高中的时候,按照养父的意思,是让她住宿舍,忽然在镇上租一个房子。
可苏飒不愿意。
她宁可每天走读。
只为了可以每天看到养父和弟弟。
于是苏飒的高中生活,就是在每天往返80公里的山路上度过的。
她不觉得辛苦,相反还很喜欢一个人在山岭中行走的感觉。
然后上课睡觉睡得更踏实了。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意外怀孕后才停止。
因此苏飒的养父郑为民,是十里八村最受人爱戴的人。
别的老师嫌弃山里苦,都跑了,只有郑为民坚持了十几年。
郑家秋收的时候,能来几百人帮忙。
地里的玉米采摘时,都不够这些人分的。
为了替郑老师多干活,经常有人争得脸红脖子粗。
几乎动手。
山里人用这种最质朴的方式,表达他们最朴素的情感。
可是这个夏天,一场山洪,乡村学校没了。
为了重建学校,郑老师拉下脸,到处跑经费,乡亲们也是你出500,我出30的集资,好不容易凑了20万块钱可以重建小学时,却得知,小学所在的那块地,连着后面的山头,都已经被拍卖了。
有搞旅游的老板看中了这个地方,打算围起来,弄一个集猎场、高尔夫球场、马场于一身的旅游区。
郑为民过去据理力争,说这是孩子们读书的地方,不能被这么糟蹋。
那老板拿出了合同拍在了桌子上,告诉郑为民,想建学校可以,这块地我拿2000万拍下的,你们想要回去,就拿3000万来赎啊。
否则山里孩子有没有地方读书与我有什么关系?
那老板甚至还给郑为民出了一个主意,说这些山里孩子读书没用,脱不了一辈子给人打工,当牛做马的命。
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老板还很担心猎场以后的生意不好做。
那些辍学的孩子不如都到他的猎场来打工,穿上兽皮的衣服装动物,引得城里人拿弓箭射。
一般是射不死的,就算是有几个倒霉蛋被射死了,家里面赔个几十万,那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谁让穷人命贱呢?
郑为民又急又气,回去大哭了一场,还病了。
这时候,苏飒已经到了沪城。
她去找亲生父亲要钱,得到的却是苏家人的嘲讽与白眼。
苏飒一气之下,这才嫁进了江家。
也因为这件事,让苏飒从之前视金钱如粪土,因为嫌麻烦错过了很多发财机会。
变成了现在时时刻刻都会把钱挂在嘴边。
她很赞同那句话。
钱是王八蛋,但长的是真好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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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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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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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比学霸更变态,比学渣更懒惰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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