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的心。
他很清楚,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他从来不会小看自己,也不会觉得自己很优秀。
除非他是个帅哥。
只有智力,这不是废话吗?这让那些百姓们大吃一惊,“嬴老大,你有什么吩咐,有什么奖励,那可不行。”
他们对赏罚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很了解,直到嬴风解释了一遍,他们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嬴风有多仁慈,而是因为这是唯一的办法。
他可以尽心尽力,但却不会全力以赴。
“在这里种土豆,每天都要浇水,第二,每次都不能太多,上午的时候,阳光要充足,下午的时候,盛阳的时候,要遮住,晚上的时候,要用最好的肥料,给我施肥。”
"
至于地瓜,一定要用牛粪,每天都要在阳光下暴晒,每天三次浇水,不能有任何遗漏,还有,如果有任何异常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教他们一些常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这些都做好了,三个月的土豆可以缩短到一个月!
理论上。
一位科学家对马铃薯的结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果然是科技发达啊。
“可惜没有机器,否则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年”
,看似漫长,实则极为可怕,两千年的时间,用了两千年,这就有些诡异了,如果将这段时间压缩到数十年,那还了得?太不可思议了。
收了银子,嬴风又去看了看自己的田地,地瓜、马铃薯都长势喜人。
可惜的是,系统提供的种子并不多,大部分都种在了自己的土地上,等它们成熟了,再推广开来。
“你们谁认识这个字?”
想了想,他们走上前去,纷纷摇头。
不过,嬴风也早有心理准备,大家都是普通人。
“如果能给你的孩子一个学习的机会,你可愿意?”
“呵呵,嬴老大,你就别逗我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的列祖列宗都得跪在你和皇上面前。”
足够了。”
“我们能为大人做点事情,也算是赚点钱了。”
听到百姓的话,嬴风更加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教育推广开来。
本来,他是想让他们记录下来的。
谈话。
这对2.0版本的其他员工来说,也是一种暗示,或许是一种不能放弃的经验。
心里则是想着,老王人脉广,以后能不能让他帮自己弄一个会写字的?想到那个人,他不禁在想,是不是把头孢胶囊送给了秦始皇,老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回到自己的农场,他就在想,怎么才能简化存款的问题。
“精盐的提纯,虽然过滤了一些,但还是有一些,还好,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嬴风心中一动,从怀中掏出一张白纸,放在桌上,右手握着一支笔,将整个过程都写了下来。
他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心中盘算着,这件事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好处。
其实嬴风对金钱并不是很看重,以老王的交情,大不了以后再要。
再说了,马蹄铁的设计图已经交给了老章,这有什么难的?老蒙也是个大方的人,他的房间里已经有好几个钱包了。
“等我们先灭了匈奴,再想办法发展商贸,只有商贸发达了,我们才能收割更多的人。”
这些人哪里还能逃得掉?匈奴人虽然凶悍,但并不愚蠢,除了在边关劫掠,还真不敢做什么。
秦军由于缺少粮食,无法打持久战,而且马匹又处于下风,所以才会被拖延到现在。
现在,粮草充足,直捣匈奴。
正所谓,最可怕的事情,就是被人用软刀子切了一刀。
“到时候一定要告诉陛下,匈奴是绝对不能杀的,他们都是苦力,长城就靠他们了。”
嬴风这才想起了这件事情。
当初,白起屠杀四十五万大军的时候,他可是心疼了好久。
我|草,这帮人连船都造好了。
赵甫有些好奇,这是不是系统专门为嬴风准备的,有豆子,有茄子,有番茄等等。
嬴政离开后没多久,赢丰就开始种地,等着吃饱喝足。
“不过现在人手不够,得多招些帮手,杂交水稻的事情也不能耽误。”
秦朝的米虽然也有,但数量很少,只有皇宫里的人能吃到。
还有就是米粒不够饱满,也就没有了米饭的香气。
总不能跟杂交水稻比吧!
下去吧。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老夏,你有病吧?”
刚刚结束了早朝,交代了一些事情,还没等嬴政回自己的寝宫,就被夏无且给拦了下来。
敢拦始皇路的人,放眼整个大秦帝国,也是屈指可数。
蒙毅站在一旁,双手抱胸,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
“皇上,你有所不知,夏御医昨夜一直守在我这里,问嬴兄弟的情况,他说今天一定要去看他。”
蒙毅也是一阵头大。
别的还好,就是有些死板。
勿乞和嬴政都深以为然。
一旦决定了,就不会轻易放弃。
就拿一百天前,他偷偷出宫给嬴政治病,若是没有十天的时间,他可能还在某个深山老林之中。
“陛下,你可得给小的引荐一下,不然老朽这辈子都没法过了。”
夏无且面色通红,眼圈都能看到,显然是昨天熬夜的缘故。
从蒙毅那里回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休息过。
能治好嬴政那样的绝症的人,又岂会是一般人?而且,他对朝政和军事都很了解,天啊,这也太变态了吧。
所以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让女帝同意自己的要求。
蒙毅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根地瓜,一边说道:“陛下,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叛军的事情?”
“哎,没了嬴兄弟,我连饭都吃不下,睡不着觉。”
别人不知道,但蒙毅已经被嬴风的手艺给迷住了。
如果不是他现在是高官,又是重要人物,每天都有事情要处理,他还真想留在那里。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
夏无且听得津津有味,眼中满是哀求:“那好吧,不过你要记得,以后叫我老王,叫他老蒙,你叫老夏,千万别让人知道,不然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
嬴政深深吸了口气,面色凝重,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
他暂时还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开心。
有心事的时候,他会去吹牛逼,去喝酒,那是真的,人生哪有那么早!
“陛下,您放心,我可以用医德发誓,绝对不会将自己的身份说出去,否则,我就自杀。”
得到了嬴政的首肯,夏无且立刻坐直了身体,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
他还以为女帝不会说出自己的身份呢。
一定是某位不喜欢朝政之争的高手,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陛下,难道他就是你口中的高手?”
在空旷的院落中,嬴风已经开始着手印刷,他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就等着章邯来了。
他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露出了一张俊美的脸庞。
当然,他并不知道,外面有三个人在偷听。
“老夏,你要记得,高手就是这样,你可别把自己的身份给拆穿了。”
蒙毅强忍着笑意,一巴掌拍在夏无且的肩上,最后还不忘记提醒了一句,这才带着他朝里面走去。
夏无且:“……”
尼玛,还是高手吗?你以为我傻啊!
在他的印象中,高手不都是白发苍苍的吗?最差的情况,就是每天捧着一卷竹简,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
如果不是蒙毅的手还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早就瘫软在地了。
“嬴兄弟,我们要吃什么?”
嬴政笑呵呵的走了进来。
说完,他拿起凳子,擦了擦衣袖,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的身体往后一靠,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嬴风听着嬴政等人的脚步声,一脸的黑线。
走吧。
这小子还真以为这里是公共汽车,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一回头,却见桌上放着一坛酒。
“好吧,好吧。”
一杯酒斟满,嬴政这才想起来,嬴风曾经说过,不要饮酒。
他有些舍不得,但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兄弟,我昨晚吃的太饱了,没办法和你一起喝。”
“呵呵,嬴老弟,今天我带你认识一位新的朋友,老夏,一个江湖医生。”
嬴风看到了跟在自己身后的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头发花白,脸上满是皱纹,看起来至少有八九十岁了。
老王等人最多也就四五十岁,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人?嬴风却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放下手中的东西,笑道:“没事,大家都是一家人。”
看着夏无且那一头花白的头发,他咽了口唾沫。
在古代,人的寿命能达到五十八万,就算很老了,能过百岁,那就是传说了。
在医疗和生活方面,如果没有完善的治疗手段,很难提高寿命。
“老王,你等会儿,我这就去厨房准备一些好吃的,我们一起吃午饭。”
嬴风走了进来,夏无且这才回过神来。
他怔怔地望着嬴风的身影,心中充满了担忧。
这是什么情况?赢政阴测测的看了他一眼,“老夏,你这也太过分了吧,你不是说你已经有了万全的计划吗?”
“夏御医,今日若雨使出浑身解数,我自当奉陪到底。”
钱蒙毅也在一旁挤眉弄眼,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当然,他也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他很好奇,夏无且到底会怎么做。
“帝,老王,你怎么不告诉我,他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嬴风拿出一只大铁锅,还有两张椅子。
如何?”
“呵呵,这是我今天抓到的最新鲜的羊肉了。”
蒙毅看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顿时让他眼前一亮。
甚至还散发出了淡淡的绿色光芒。
“卧|槽,嬴兄弟,这是一大盆羊肉啊,不要跟我抢啊!”
这只羊,被嬴风用盐腌了一下午,去掉了腥味,熬了一下午。
说完,他就端着一坛酒走了过来,还特意给老王熬了一碗。
“老王,你这身体也太差了吧,你看老夏,都这么年轻了。”
夏无且脸皮一抽。
但是他为人随和,举杯畅饮,没过多久就和嬴风称兄道弟。
“嬴兄弟,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是如何知道他们造反的?”
蒙毅听得津津有味,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嬴风在咸阳城呆了这么久,一步都没出,这一点他们都清楚。
夏无且听到这话,顿时来了兴趣,放下了酒杯。
嬴风微微一怔,不过他并不惊讶,“我记得他的名字是陈胜吴广,住在大泽乡。
虽说是早了一个多月,但也在情理之中。
嗤!
三人都是一惊,这小子简直就是神人啊,竟然连这个地方都知道,连姓名都能说出来。"
嬴老弟,你和我们说说吧,陈胜和吴广两个人刚造反没多久,就被一群农夫给杀了,这也太过分了吧?”
蒙毅一想到这里,脸上就露出一丝笑容。
如果知道,他们就不会这么傻了。
“老王,你忘了我昨天跟你说的话了吗,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
太好了。
嬴政应了一声,昨天嬴风就告诉赵甫,可能是因为不死药的事情,赵甫也没有多想,但现在想来,赵甫心中有些疑惑。
尼玛,哪有造反就能发财的?“这证明陛下在民众中的威望很高,你想一想,为什么会有人造反?”
“造反,意味着反抗,意味着镇压,意味着暴动,受到伤害的,都是普通人,他们当然不高兴,这说明他们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再过些时日,祖龙一声号令,我大秦万民,当执刀剑,为国为民,为国而战!
嬴风的话很平淡,但嬴政三却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似乎已经看到了那一天。
这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这些虚名,是多么的重要。
这不是一个虚名,也不是一个普通的信徒。
嬴风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他很清楚,信仰的力量是何等的恐怖。
“呵呵,老王,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你会不会很开心?“痛快!
“老王,凡事都要一口一口的来,不要走得太快,否则会伤到自己的命根子。”
嬴风笑呵呵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向他眨了眨眼睛。
项少龙不由想起昨晚嫪毐说过的话:“今晚要不要玩个痛快?”
尼玛,这是怎么回事?章邯,你最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不过,嬴兄弟,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
蒙毅疑惑道。
嬴风暗暗一笑,“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
陈胜吴广之乱,本来就是一个大局。
史书上说,这两个人是被派去做苦役的,结果因为一场暴雨,把路给毁了,耽搁了工程,就算去了也是杀头的下场,于是他们就开始造反了。
这事情也被不少人拿来做文章,认为大秦的税收非常的严厉,秦始皇也是一个残暴的皇帝。
可事实上,若是迟到了,就会被责罚。
陈胜曾经说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普通人哪里有识字的机会,这才是最大的破绽!
“老猛,这不是什么难事,而是巧合。”
嬴风顿了顿,“你不会忘了,六国的人来找我的时候,你也看到了。
嬴政颔首,说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变得古怪起来。
他还被赢风笑誉为有史以来七百四十年最惨的叛军,连三秒钟都撑不住。
相比之下,陈胜和吴广就显得有些幸运了。
他已经熬了一夜了。
“不错,这两个人都是大秦的余孽,虽然赵高从他们身上挖出了几万人,但还是有一些人对他们图谋不轨,现在看到大秦的盛世来临,他们就忍不住了。”
嬴政和蒙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夏无且还是第一次见到,整个人都呆住了。
卧|槽!
这不是欺人太甚吗?同样是人类,为什么差距会如此之大?嬴风的目的,就是要借这两个人,试探秦始皇的实力。
效果很明显。
“嬴兄弟,真是服了你了,走,我们去吃饭。”
蒙毅一脸的怪异,不过他已经习惯了嬴风给他的震撼。
一口咬下,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嬴兄弟,这么说,你有没有办法将六国余孽一网打尽?”
嬴政皱眉看着嬴风,很是不解的问道。
不过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这么大的一群人,很难消灭。
他也知道自己问得太过分了,讪讪一笑,“呵呵,我只是怕耽误了生意。”
“老王,你不用担心,这一次叛乱,他们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从现在开始,剩余的人都会被大秦吸收,在也不会有什么六国余孽,他们都是我们的人。”
嬴风心中冷笑,既然计划已定,那就不会在让六国余孽卷土重来。
夏无且:“……”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都白活了。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进屋时嬴政曾说过,要自己多福。
这特么是怪物啊!
“嬴兄弟,你之前说要剿灭匈奴,我托人传话,最多三四天,粮饷就会发往边关。”
嬴政看着三人一饮而尽的酒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毒虫!
这才几天不见,李信就找到了让他满意的方法,这让嬴政对他充满了敬佩。
死!”
“好吧,你这么一说,我都快忘了,你可别让大屠吞了嘴里的羊肉。”
嬴风严肃的叮嘱道。
这下,赢正三人都愣住了,他们挠着头,一脸懵逼。
不只是他们,每一个大秦子民,都认为自己是异族,所以才会被杀死。
野蛮人,不是人。
这是孔子的原话,让嬴风心中一动。
恐怕孔夫子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一手创建的儒学,竟然会被人耻笑。
那就来吧。
在那个时代,儒家思想并没有被主流所取代,而是将生死置之度外。
大秦王朝,才是他们最鼎盛的时候。
而儒家的风气,已经完全变了味道,所以嬴风才会不喜欢。
而扶苏,就是因为碰到了另外一个派系,才会如此的犹豫不决。
若是孔子一派,怕是已经杀了赵高了抱歉,未来大秦,唯祖龙一人为尊!
嬴风心中暗道,他可不想干涉儒门。
他只是想要借着这场比试,让秦始皇的威名,快速的传开。
他不介意用一些卑鄙的手段,让对方身败名裂。
如果就这么被干掉了,那还有什么用?“是啊。”
这些事情,勿乞并没有告诉嬴政,他不是一个爱吹牛的人,“嬴兄弟,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你倒是说说看,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赵甫走到厨房,给嬴风盛了一碗粥,听到嬴风的话,嬴政冷笑一声,表达自己的不满,老王,我这么好心,你竟然说我不怀好意,这也不算过分吧!”
尼玛,你妹啊!
你要是善良,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弄死了这么多人?你以为你能让扶桑岛上所有人都帮你挖矿?如果是的话,那全世界都是佛祖!
嬴风也不拐弯抹角,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说道,“如果把他们都杀光,那我们岂不是多了一具尸体?”
“把他们留下来,当奴隶,然后让他们帮我们修建长城,岂不是美滋滋?”
“老王,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理想?要在全球范围内修建长城,妈的,你该不会不想去匈奴看看长城吧!”
嬴风对着他比了个中指,表达了自己的不满,然后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老蒙真是个吃货,五公斤的羊肉,转眼间就被他吃掉了大半。
你听着。
他在想,该不该将自己在火星上的经历告诉他们。
夏无且一脸懵逼。
“而且,土豆和地瓜都快成熟了,我们只需要多养活几个人,而且,匈奴地大物博,有什么大不了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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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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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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