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画中的薛定谔文山雪>第三百六十一章    难题
  刘通的感情生活一直不太顺利,导致他干脆放弃了结婚的念头。去年的一天,刘通到曼谷出差,他办完事,还有大半天的时间,于是决定打个电话给莫仁,看他要是方便的话一起出来玩。莫仁接到电话非常高兴,两个人再约了几个朋友,决定一起到湄公河对岸去玩。见了面,一顿胡吃海喝,真的是醉生梦死也好,挥斥方遒也好,总之非常痛快。要不是刘通要赶回去,他们搞到晚上也不一定。但是莫仁忽然接到领导的电话,不得不遗憾得提前回去。临走前他委托其他几位务必照顾好自己这位莫逆之交。刘通当时喝得微醺,听到这里,不禁又是开心又是放松,于是又大声喊道,服务员加酒。

  这顿饭是下午两点钟开始的,因此既不是午饭,也不能算是晚饭。他们的胃口普遍很好,吃得很多,直到半小时以后速度才慢下来。一个多小时以后他们停住不吃了,但盘子没有撤走,每人点上一支烟,在喷云吐雾的间歇呷一口啤酒或用牙签剔着牙。他们把肉丝儿之类的东西吐出去,方向不很确定,很随机。席间,曾有人提醒刘通“别误了火车”,遭到大家的一致斥责,就像是那人要赶刘通走似的-----那也太不够意思了。此时的刘通,面红耳赤,一米八三的大个子因身体下滑头顶还没有他所坐的那张椅子的椅背高。他笑眯眯的,正说着什么可笑的事儿,引来大家一阵阵的笑声。实际上,酒喝到这个份上,随便讲点什么都能引人发笑。突然刘通敛住笑容,站起身来便走,甚至忘记了拿他的行李。然而这一疏忽并不要紧,在座的其他三人今天就是来给刘通送行的。他们见刘通起身,并不十分惊讶,没有人多余地问:“你去哪里啊?”他们知道他这是往火车站方向而去。于是三个人从房间的某个角落找出了刘通的行李—一两只拎包、一只背包,一人一只分别负担着。他们跑步出门,追随刘通而去。刘通走得极快,他个子大,步幅也大,其他三人在后面一路小跑。然而到火车站的路光凭两条腿是不行的,他们不仅需要坐汽车,而且还要乘船、渡江。火车自曼北始发,车票三天前就已经托人买好了(由于刘通路途遥远,因此需要一张卧铺)。此刻他们必须渡江去曼北车站,麻烦在于:渡船半小时才有一班,他们虽然到了江边但不能马上渡江。刘通认为他们还是来得太早了,与其在这里傻等半小时还不如留在酒桌上把杯换盏呢!他的话没有错,针对某班渡船而言,他们的确是来早了,可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坐一次渡船,而是湄公河对面的那列蠢蠢欲动的火车。对那火车而言,他们来得绝不算早。此刻,就在他们焦急而无奈地等待渡船的时候听见了它启动前的几声长长的汽笛。等他们上了船,发现渡轮并不是朝着对岸码头开过去的,而是逆流而上,像是要去帕尧一样。刘通大骂驾驶员的荒唐——那船有很长一段始终与南岸保持平行。后来有人醒悟过来,说如果直直地向对岸开过去,等到达时早就错过了码头。待船到了江心又像是不走了。其实这会儿船走得极快,由于近处没有参照物因此看上去就像没在移动。刚才,他们当真着急了一番,怕刘通误了火车。这时船几乎像停在江心似的,他们反倒无所谓了。大家都受到刘通的感染,当船走得快时自觉也富于进取精神,而当船停止不前,他们也随之不再焦虑。现在,他们开始欣赏起江上的风景来,看见一轮红日正自江上缓缓下沉,两岸模糊不清,薄薄的一抹,那可是苍茫而脆弱的人间。近处的甲板上挤着一堆堆的人,一些麻袋、自行车将人群分割开。所有人的面目都很模糊,只有零星的眼白和烟蒂发出微弱的闪光。

  船快到码头时看上去走得更快了,刘通他们也积极地行动起来。他们提前挤往舷边可能的下船处,待渡船刚一靠岸,在人流的推动下一个借力便向外冲去。刘通在前,空着手,因而速度也最快。其他人紧随其后,在黑暗中一阵狂奔,脚下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他们闹不清是否已经离开了甲板,或是仍在船与码头之间的跳板上,总之从脚下的声音判断他们是踩在木板上面。那木板极具弹性,使他们奔跑起来感到一脚深一脚浅的,很不适应。随后他们就拉开了距离,根据个人的体力以及吃得多少等不同情况而定,有的在前,有的在后。他们彼此呼唤着名字,作为联络。就这样他们跑出了轮渡,经过跳板和码头来到了一条小街上,他们继续向灯光闪烁的江北车站奔去。这会儿他们离开了从渡船上下来的大群乘客,孤零零的,大气直喘。

  他们经过的这条小街出奇的安静,甚至车站上也很冷清萧条,不像想象中的那样人头攒动。实际上,那车站上的热闹景象刚刚过去,他们只是没有赶上而已。此刻昏黄的路灯下一位身着灰蓝工作服的老太婆手持一把大扫帚,正不紧不慢地扫着,她将一些树叶、纸片、塑料泡沫、玻璃瓶和金属罐收集一处。刘通跌跌撞撞地跑来,站在那堆垃圾前面不动了。接着来了第二个、第三个……一共四个人,就像约好了在这堆垃圾前面见面似的。老太婆很权威地指出:“火车已经开走了。”几人朝着老太婆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什么都没有-----看来火车是真的开走了。

  刘通很后悔刚才的那一阵狂奔,这是毫无预见力的一种表现—一要是赶上火车那就另当别论了。一阵狂奔白白消耗了体力和精神。但刘通绝不后悔下午的那顿宴席,总不能因为赶火车而失去与朋友们相聚的机会吧?那样活着就太没意思了。他很后悔没有继续吃下去-----反正命中注定是赶不上火车的。

  今天晚上他从曼北怕是走不了了,从此始发的车只有一趟。他们计划返回南岸,从新站上车。新站是曼谷最主要的火车站,过路的车次极多,刘通不怕走不掉。于是他们又开始往回走,这一次放松了许多,他们走得格外慢悠悠的,把刚才忽略的江北街景再细瞧一遍。这时候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他们吃过晚饭从家里面出来逛了。也许,他们刚才就在街上,而匆忙中的刘通一伙视而不见。越靠近码头就越热闹,沿途居然有不少霓虹灯,歌舞厅和洗桑拿的地方也一应俱全。这是一个铁路沿线因铁路而繁荣起来的小镇,并且地处湄公河边上码头,因而就更热闹非凡了。刘通虽然见多识广,但还是充满了好奇。由于此刻他们无别的事可干,由于这是一个意外(他们本无游览小镇的计划),因此那普通的小镇之夜看上去却处处神奇。

  尽管他们走得够慢,但到达码头时还是太早了。六点以后轮渡变成一小时一班,他们晃晃荡荡走回来时六点以前的最后一班渡船已经开走了(也就是把他们从南岸带过来的那条船,卸下乘客后便返回去了)。也就是说他们将在候船室里等上近一小时。本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吃饭的——一候船室外面的街上直到火车站沿途摆满了小吃摊,摊主们以风灯、充电的应急灯照明,黑呼呼的食物在油锅里被炸得吱啦啦的响——一但他们下午五点左右才结束一个饭局,这会儿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

  现在他们堵得慌,见到吃的就心烦,还不如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呆一会儿,喘息一番。这时有个高个子挺壮实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只是没有彼此留意。老天是几人中身体最差的一位,大口喘着气,捂着胸口。

  刚才的那一阵狂奔使他们中的不少人大伤元气。于是他们选择了候船室里的长椅休息,一个人负责看包,另一个去窗口买船票,第三个人走到小卖部那儿去买汽水。

  买汽水的是老天,他去买汽水是因为自己渴得要命,因此他的那瓶汽水也最先喝完。老天拎着一只空汽水瓶踱到坐在椅子上休息的双头和·篓子,前面(二人各执一瓶半满的汽水,边饮边发呆),趁其不备从他们之间丢下去。他并没有扔或者砸,只是丢下了一只汽水瓶——一将握住瓶颈的手指松开,汽水瓶在水泥地上碎成几片。

  它落地时发出一声脆响,引起了他们二人的注意。随即,他们一面检查自己的裤腿(担心溅上汽水汁)一面笑骂起老天来,说他真无聊,而且挺缺德的。他们换了一个地方坐,但离汽水瓶的碎片并不很远,放在椅子上的刘通的三只包甚至都没有挪动。他们从三只包的左边换到了包的右边,也就是说刚才包是在他们的右边的,而现在到了他们的左边。

  候船室十分宽大,顶棚很高,就像一个大仓库,也许它就是码头上的某个仓库改成的。上面很高的地方悬着一些照明灯,把候船室照得白惨惨的。几乎没有其他候船的乘客,一班渡船刚走,又到了萧条的晚间。附近的居民没事过来转转或看看,因而有一些小孩和老人没买船票就进来了。把门的分得很清楚,谁是在此候船的,谁只是进来逛逛的。一个小孩蹲在地上撒了一泡尿,并没有人过去阻止他。在候船室的西南角有两截玻璃柜台,摆成L形,日光灯灯管贴着玻璃柜的里面安装,不仅照亮了商品也使候船室的西南角显得分外亮堂。很显然那儿就是小卖部,柜台后面站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营业员。几个小孩扒在柜台前看上看下,刘通混迹其间,像个大儿童似的在那儿流连不去。他低着头,面孔被柜台里面的灯光映得煞白。老天曾去那儿买了四瓶汽水,将其中的一瓶塞给低头看东西的刘通他就回来了。其实他也想多呆一会儿,但他绝无刘通那样的镇定。他俩都发现那营业员长得很好看,是个漂亮的女孩儿。老天发现这一情况后也只能把漂亮的女孩儿当营业员,从她手里买了四瓶汽水,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怎么做了。然后他就回来了,回到了双头篓子这边,因为买卖已经结束。而刘通一开始就把那营业员当成了漂亮女孩儿,认为她站在柜台后面就是让人看的。当然,他得先看毛巾、地图、胶卷、折扇、茶叶、糕点等等,之后才能把目光转向营业员本人。老天对双头和篓子二人说:“那边的女营业员长得挺靓的。”双头和篓子于是不再怪罪他将他们的裤脚弄脏了。他们分别跑到小卖部那儿,装模作样地要买什么东西,实际上是看那个女孩儿,平均每人坚持了不到五分钟就撤回来了。这两人去了又回,刘通仍没有挪地方,他还是那么软塌塌地靠在柜台上,慢慢地微笑着。开始的时候他是对柜台里面的货物发笑,这会儿已经抬起头来向营业员微笑不已。他只是笑,不说话,而且什么都不买。女营业员从未见过刘通这种人,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她将眉头紧锁,眉心处夹出一道深深的皱纹,并且把脸偏过去,不看刘通。后来双头和篓子三人频繁走来,已不光是在欣赏女营业员的长相了,而是在旁观刘通与前者之间无声的对峙。每次他们都派出一人为代表,然后回来向大家报告进展情况如何。

  “刘通对她说:我觉得在哪儿见过你,我们以前肯定见过的,要不就是在梦里。

  女孩儿不理他刘通就批评她说:这不是一个营业员对待顾客的应有态度。”

  “刘通给她发了一张名片,女孩儿不接,刘通说:那我就念给你听。刘通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他的名片,女孩儿一点反应都没有。”

  “刘通说:我把名片给你搁在柜台上了,日后到清迈来尽管找我,管吃管住,旅游接送全包了。”

  最后刘通也离开了柜台。这一次他实在是一无所获(哪怕给对方抢白一两句呢!)。

  他自觉没趣,又想到自己误了火车,心情不免有些沮丧。然而他并不是一个习惯于沮丧的人,因此便在候船室里跳起舞来,以使自己振奋。刘通跳的舞很时髦,似乎是正在流行的霹雳舞的片断。他嘴里哼着一支曲调,一只手举着酒瓶(实际上是汽水瓶),边舞边饮,边饮边舞。他喝汽水的姿势绝对像是在饮酒,而且他也的确因此而陶醉了。刘通来了几个花哨的滑步,接着是那如梦似幻的月球漫步,这时一个粗壮的汉子走到他的身边,抓住了他的手。这个人不知是从何而来的,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他的确扫了刘通的兴,使他的独舞被迫中断。双头和篓子三人也觉得情况有变—一他们正准备为刘通鼓掌喝彩,却来了这么一个人抓住刘通不放。然而他们并没有任何行动识是坐在原处观察着,看看事态会怎么发展。他们绝对相信刘通处理事情以及应变的能力,甚至远远超过了相信他们自己。双头甚至都不朝刘通他们那边看,他故意表现得心不在焉,似乎正在发生的事不足以吸引他的注意力。从他的表情看,刘通与那大个子的相持不过是小事一桩,远不及刘通与女营业员的调情有趣。老天篓子的反应则比较强烈。先是,刘通与那漂亮营业员的周旋已让他们吃惊不小,觉得开了眼界。突然又来了这么一个满脸杀气的汉子,缠住刘通不放。这两幕交替发生在短短的瞬间里,也确实太快了一点。还好,大个子不过是让刘通教他跳舞。刘通没有教他的兴致,并且自己也不跳了。他走回长椅这边来,在行李的一头坐下,行李的另一头坐着双头和篓子。也就是说双头和篓子与刘通之间隔着三只包,但坐在同一条椅子上。大个子也跟了过来,并在刘通身边坐下,他继续与对方套近乎,而刘通爱理不理的。也许刘通并不怕事,但刚才良好的心清显然没有了,他有些发蔫,因此看上去像是有点胆怯。这边,他的三位朋友却镇定如常-----在双头的暗示下另外两人很快明白了在此情况下他们应取的态度。此刻三个人都不朝刘通和大个子那边看,即使偶尔看上一眼也是那种漠然的目光,最多有一丝好奇。他们装作和刘通根本不认识,或者对这样的事根本不屑一顾。如此引而不发的态度的确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得那大个子在与刘通q缠的同时不时会朝这边瞟上一眼。双头故意站起身,去候船室门口转了一圈,以示状态的轻松。那大个子一口咬定刘通与自己是同道,说他带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大个子说话时有些颠三倒四,反复无常,一会儿说自己那里有什么东西,问刘通要不要?一会儿又认为刘通带了东西,说他“全要了”。他承认自己是一个违法之徒,其前提是刘通也是一个违法之徒。刘通推辞说:“你认错人了!”大个子说:“干我们这一行的,怎么会认错人呢?”这次他指的“这一行”却不是违法犯罪,而是治安联防。说着他掏出一张证件,以证明自己是一个便衣警察。他所说的“我们”此刻也已不是指他和刘通,而是指他与那些警察同行。但无论如何刘通还是一个违法分子,这是前提性的,只有在此前提下大个子作为违法分子或是警察与刘通的接触才是正常的。既然作为一个违法分子他不能取得刘通(另一个违法分子)的信任,那他就摇身一变成了警察。安慕小说网

  那证件插在一个破本子的红塑料封皮里,在刘通的眼前一晃,本子随即合上了。

  大个子一面将他的红本子往怀里揣,一面让刘通把他的证件拿出来。刘通坚持要看清大个子的证件,否则自己的证件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大个子说:“你怀疑我是一个警察吗?”刘通说:“我怀疑。”大个子问刘通:“我哪点不像?”同时补充道:“我是便衣警察。”刘通说:“警察没有专门便衣或非便衣的。”大个子说:“那你就不懂了,警察不单有便衣,还有特务呢!”说来说去绕不过检查证件这件事,大个子的头脑清醒得很。作为交换条件他再次把自己的证件从怀里掏出来,并交到了刘通的手上,让后者看了个够。刘通在惨淡的灯光下看了半天,实在也说不清这是怎样的一类证件。在职业一栏里填写着“保安”二字用外就是姓名性别,一共四大栏,最后一栏里写着“联防队队员”几个字。刘通冷笑一声,将红本子递还大个子,说:

  “你根本不是警察!”大个子也不反驳,只是一味地向刘通索要证件。刘通说:“你不是警察,无权检查我的证件。”大个子说:“你也不是警察,怎么就能看我的证件呢?”刘通说:“是你自己要给我看的,责任在你。”大个子说:“第一次是我给你看的,第二次是你向我要的。你几巴看了老子两次证件,这事这么讲?”现在,大个子也不说他是什么便衣警察了,只说刘通看了他两回证件,而刘通的证件他一次也没有看过,所以事情没完。他越过刘通伸手去拿放在椅子上的刘通的包,刘通先是按住自己的包不让大个子拿,继而按住了大个子的手。冲突于是升级,发展到拉拉扯扯,以致双头和篓子三人紧张得从长椅的另一头站了起来。这时大厅里人越来越多,比他们刚进来时多了十倍不止,至少也有一百来号人,原来一小时已过,渡船从南岸开来。

  正在争执时候船的乘客已排成队列,往检票口走去,准备上船了。双头和篓子分别拿着刘通的三只包,加入到上船的队列中。他们指望最后一刻刘通凭借自己的能力能从与大个子的纠缠中摆脱出来,只要上了船就没事了。此事谈何容易?大个子既没有看过刘通的证件,也没有抢到包,不禁恼羞成怒,他坚持要把刘通带到警察值班室去。

  他咬定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此刻他不再提证件的事),而那包被他们(刘通的同伙)带上船去了。事实上如果刘通没走老天他们怎么可能走呢?他们此行的目的无非是送刘通。他们只是作出一副要走的样子,希望刘通与大个子的纠纷快点结束。既然刘通无法脱身,他们走掉也无意义。大个子明显变得粗暴起来,推搡中加大了力量,他企图将刘通的一只手臂拧到身后去。由于这是上船的最后机会,刘通拼命地挣脱大个子,他的顽强使大个子更加愤怒。同时,大个子看见候船室门口涌来一伙人,于是勇气倍增。那伙人是他的同伙,实际上他还没有看见他们人,光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就对刘通不再客气了。

  这伙人自然是大个子招来的。在与刘通的相持中见对方人多大个子不敢贸然动手,他只是一味地缠住对方,是为缓兵之计。他看见一个闲逛的朋友在候船室门口探了一下头,那人见大个子与外乡人纠缠本想过去帮忙,但大个子向他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回去叫人。也许情况不是这样的,报信的是柜台后面的那位营业员姑娘。很可能连大个子也是她让人叫来的,她觉得受到刘通一伙的侮辱。说不定那大个子还是她的男朋友呢,而她是大个子的女朋友,或她被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否则为什么大个子一出现就找刘通的麻烦呢?这伙从候船室门外冲进来的人也一样,一进门就冲刘通他们过来了,如果不是被人招来的那就奇怪了。至少他们与大个子认识,看见大个子力斗一个大个子,还有他的三个同伙,于是不由分说地过来帮忙。大个子在他的同伙出现之际也需要摆出一副恶斗的模样,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磨磨蹭蹭了。他努力去拧刘通的胳膊,如果单论力气,刘通不是大个子的对手,但由于他个子高大胳膊虽被拧到了背后大个子却举不上去,因此并不能构成严重的威胁,刘通依旧傲然挺立着。并且这时候双头和篓子已决定不走了,他们再也不能坐视刘通与大个子的搏斗。双头机警地闪到大个子身后。一个瘦高个跨下摩托车就往里面冲,他一面拨开众人一面嚷嚷:“在哪块?在哪块?”实际上,他早看见了刘通他们,根本没有必要问。这时候候船室里的乘客都已通过了检票口,空旷的大厅里只剩刘通他们以及大个子,没有更多的人(除了与瘦子一齐进来的那伙男女),因此瘦子所谓的拨开众人只不过是一种想象。

  由于并没有什么众人,他那拨开的动作就像在划水。他左划一下右划一下就到了刘通前面。瘦子一面划水一面蹬脚,把脚上的一双红颜色拖鞋甩掉了。那拖鞋蹦起半人高落在两文远的地方,另一只朝着不同方向,其飞行高度与距离与第一只拖鞋相仿。总之,两只拖鞋造成的效果好极了,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需要一提的是:某种样式的红塑料拖鞋是当年曼谷小流氓的必备之物,标记性服饰,谁要是穿了一双那样的红拖鞋老百姓见了必然敬而远之。瘦子将红拖鞋蹬掉类似于打架之前卷袖子摘手表之类的仪式,可见他是多么地理解红拖鞋,把它的功用简直发挥到了极至。

  瘦子赤着脚,作出一副拚命的架势,上来便打。他的拳头还没有够着刘通突然惊叫一声,原来一脚踩中了地上的碎玻璃。瘦子落脚之处正是老天丢汽水瓶的地方,一脚下去顿时鲜血淋漓,瘦子立刻失去了战斗力。他大叫“英子英子”,这时一个染了黄发的女人挤过来,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刚才坐在摩托车后跟瘦子一起过来的。

  瘦子对那女人说:“英子啊,我的脚受伤了。”英子就骂他:“你叫个鬼叫!”

  瘦子大怒,骂那个叫英子的女人道:“你这个傻子,看老子打不死你!”于是两人骂得不可开交,暂时没人理会大个子和刘通的纠缠了。倒是老天他们颇为关切地察看了瘦子的脚,应该说的确伤得不轻。伤处在右脚大脚趾一侧的脚趾上,血流了一地,估计那脚趾即便还在脚上也不过连着一层皮了。老天心中得意,于混乱之中搜寻到双头和篓子二人的目光,三人不禁会心地一笑。他们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不计前嫌,提醒瘦子快去医院。老天还试图教会华子一种止血方法,用以给瘦子止血,必要的时候他甚至愿意亲自操作。也许他们的和平攻势太过份了,让对方觉得受到了嘲弄(当然他们也确有嘲弄瘦子的意思,只不过说着说着被自己感动了,以为眼下是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良机),甚至大个子也放弃了刘通,跑过来制止老天们的离间之计。

  老天颇为心虚,生怕大个子说出那地上的玻璃来自一只汽水瓶,而汽水瓶是他老天砸碎的。当然大个子并没有看见老天砸汽水瓶,但如果他聪明的话完全可以想到:汽水瓶是老天或老天们砸碎的。即便想不到也可以这样诬陷他们,如此一来必能激发瘦子他们的斗志。实际上,老天他们的处境危险得很,不仅是大个子,随便大个子或瘦子一伙中的谁说那汽水瓶是他们砸的他们就完了。然而连大个子都想不到这条妙计,瘦子和其他人就更甭提了。在老天看来,大个子显然是他们中的聪明人。聪明的大个子一口咬定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因此要把他们(刘通和王双头和篓子)带到警察值班室去。

  双头和篓子二人表现出一副坦然的样子,肯定地说刘通的包里没有任何东西。他们问大个子:“要是没有东西怎么办?”大个子说:“没有东西我把眼睛抠出来给你们看!”他一心要把老天他们弄出候船室,到外面的街上去。老天十分焦急,因为他知道刘通的包里确实有大个子所说的东西(因此他觉得大个子在那伙人中最聪明),这事儿只有他老天和刘通知道。

  本来那东西并无所谓,只不过版本稀有,经过复印,模样像是手抄本。再加上掐头去尾传阅中磨损再三,就越发显得神秘莫测了。本来,携带这样的东西应该和双头和篓子二人打好招呼,但由于吃饭耽误,没有机会也就算了。现在就更没有机会了。

  看见他二人如此坚持自己的清白,老天是又喜又怕。喜的是他们并不知道实情,因此毫不心虚,越发的理直气壮,甚至老天也受到了感染从为刘通的包里的确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东西,被大个子那样一口咬定是奇耻大辱和不白之冤。在此情形下当然不便向双头和篓子泄漏秘密,如果他们知道事情的真相还会这样义愤填膺吗?想必也如老天一般作贼心虚,尽量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老天怕的是双头和篓子二人的态度过激,非要以开包检查来洗刷自己。这两人从小都没有受过什么委屈,他们得寸进尺坚持那样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会儿双方都已撇下了瘦子,在去留问题上相持不下。一方认定刘通的包里有东西,必须前往警察值班室接受检查。一方坚决否认刘通的包里有任何违禁品,他们不怕检查,问题在于:如果检查的结果证明他们是清白的那该怎么办?老天暗想:如果去警察值班室的话势必要开包检查。如果不去,候船室里对方人越来越多,虽然瘦子失去了战斗力,但他在一边哀嚎呼号,后来的人见此情景以为是被老天一伙伤害的,于是不由分说地就要冲上来。老天虽然竭力辩解,但毕竟只有一张嘴,瘦子的朋友熟人却不断地涌来(还有大个子的)。

  这时双头将一只手插在裤袋里,故意不拿出来。从外面的形状看,似乎他手里握着一件什么东西,刀子或者是改锥之类的,他就是要给人以这样的感觉,而实际上他也可能手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空拳。也许将裤子顶出一个突点的不过是某根手指。他就这样挡住一路来犯之敌——一以他壮实的身躯和想象中的武器。大个子不敢大意,用手抓住双头插在裤子里的那只手的手腕,一面却说:“有本事你拿出来啊!”如果双头手里真有武器大个子是绝对不会让他轻易亮出来的。如果双头手里并无什么他也没有必要如实地拿出自己的手。因此两人看上去在相持角力,实际上却各怀鬼胎。

  老天双头遥相呼应—一分别以和平和武力的方式,在宽敞的候船室里以他们为中心人群分作两堆。此乃是分兵之计,当然也可以说他们被对方分割包抄,将面临各个击破的命运。本来篓子是可以来回策应的,但没有人注意到他,他被彻底地忽略了。他始终拿不定主意,应该帮谁?或者,谁更需要他的帮助?他的主张一向不甚明确,到了关键时刻就不知作何抉择了。因此当他挤到老天身边,便帮腔附和老天的和平主张,然而并没有人答理他,包括老天,这就让篓子感到自己并无任何辩才。于是他来到双头这边,模仿双头也将手插在裤子里不拿出来,可也没有谁过来握住他的手腕。篓子用手将他的裤子顶起一块,并保持了半天,结果连自己也怀疑起来:那后面是一把匕首还是一根粗大的手指?他实在不知道如果是一把匕首他的手应该是怎样放置的?

  大个子想起三只包同时想起了包的主人刘通,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在了。大个子的对手早就变成了双头,等他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刘通不在了,三只包自然也不翼而飞,跟随它们的主人从这问候船室里消失不见了。一种看法认为:刘通是在王双头和篓子的掩护下悄悄撤离的。还有一种看法:刘通是大个子故意放跑的,因为后者对刘通的包里是否有东西也不敢确信。如果刘通以及他的三只包从此无影无踪,那包里是否真有东西也就死无对证。当大个子发现刘通不见了,他的态度变得更加强硬。

  大个子不仅咬定刘通的包里有东西,并声称是他亲眼所见,若不如此,他(刘通)干嘛要跑呢?因此王双头和篓子三人(刘通的同伙)非得跟他去警察值班室不可。大个子此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证明他是正确的。这边,老天的心思和大个子一样,当他得知刘通不见了,心中的一块石头就落了地。估计刘通趁乱混在乘客里上船走了,没准现在已经过江到了对岸,他带走了三只包,当然也带走了里面令人担忧的东西。也就是说那东西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一现在到了洗刷自己的时候了。

  权衡利弊,老天觉得还是随大个子一伙去警察值班室比较好,虽然他们得通过外面的那条黑暗陌生危机四伏的街巷。眼见得大个子的同伙越来越多,留在候船室里也不是一个办法—一那儿已经快成街头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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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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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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