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肆意沾染>第01章 终章
  贺兰书最终还是离开了,沈桀拿她没办法,她说的每句话,都像是刀子在割他心口的肉。

  见不到她时,他思念,他难过。

  见到她以后,他痛苦,他绝望。

  沈桀甚至后悔了,后悔见她,要是没见到她,他会一直活在跟她重逢以后的美好幻想里。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残忍的现实打击的体无完肤。

  他们不可能了,他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贺兰书那么高傲的人,一旦认准了什么事情,绝对不可能回头。

  当天夜里,沈桀再一次召集了狐朋狗友,喝的酩酊大醉。

  局儿,自然是不可能只有男人的局儿,大家也叫了几个姑娘。

  其中一个,也不知怎么想的,放着一屋子好说话的二代不哄,独独就看上了沈桀。

  见他一个人窝在包厢里喝闷酒,端着杯酒,双手捧着,送到了沈桀唇边。

  一张笑脸,媚眼盈盈,又甜又媚。xfanjia.com

  “沈少,我敬你一杯。”

  沈桀原本是自顾自喝闷酒,看到她这杯酒以后,眼睛往她身上扫了扫。

  脑海里,忽的就想起贺兰书质问他的话了。

  他忽的,伸手把离自己最近的一朋友给扯了过来,揪着他的衣服领子,指着眼前这女孩,问他。

  “喂,要是这女的有一天不想下海捞钱了,想嫁人,让你娶她,你娶吗?”

  朋友也没多想,轻蔑的眼神扫眼前的姑娘一眼,挑了挑眉。

  “那怎么可能,咱们这样的,就算结婚,也得找个正经人,门当户对吧?”

  沈桀想了想,又说了一个圈子里很著名的,家里有钱,但也很能放得开的名媛。

  娱乐圈里新晋的那些一线二线当红小生,基本上全被她包养过。

  “那要是她呢,她跟你也算门当户对,你娶吗?”

  朋友皱了眉:“不行吧,真要是结婚,那不得找个过日子的?”

  沈桀脸上的酒意,慢慢地褪去了,眼睛里不知何时,复又变回一片清明。

  “那什么样的,才能算是过日子的?”

  朋友还真就认真思考了一阵,然后才说:“家里过得去,人也过得去,过往履历不说干干净净,但怎么着也不能像女版的咱们似的,床上来来往往,人都数不过来吧?”

  沈桀突然就意识到一个事,其实贺兰书也没说错啊。

  原来就连跟他一起,一样鬼混的那些朋友,性转一下,他都是看不起他们自己的。

  原来还真是这样,竟然真的是这样。

  那他还真的是……脏啊。

  给沈桀敬酒的那个女孩还在一脸尴尬地捧着酒,不明白好好的,沈桀为什么要突然要问别人会不会娶她这问题来侮辱她。

  答案不明摆着吗,谁会娶她们这种女人?她们这一行,运气好的榜上大款,被人包养,当个情人,运气不好的红海里一辈子浮沉,临死都不一定能得到善终。

  至于真能碰到所谓的老实人,愿意娶她们,除非她们隐姓埋名,对过去只字不提,否则哪有男人会愿意当那样的大冤种?

  杜十娘的故事,就是这一行业最经典的警钟,只要一天下了海,这辈子都别想洗去那身腥。

  女孩心里正腹诽着,就见沈桀突然站起身,推开拦在身前的所有人,迈着大步往外走。

  沈桀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就是想见贺兰书,就是想跟她说说话,说什么都好。

  手下的人告诉他,贺兰书离开他家后,就去找了跟她一起回国的那个男人,两人见面后第一件事,竟然是手拉着手,又去了民政局,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不过也是差点运气,两人到民政局时,工作人员马上就要下班了,今天的证到底是没领成。

  沈桀赶到时,正好看到那两人手牵着手,在民政局附近散步。

  贺兰书新找的男人看着年纪很小,五官干净清秀,眼神十分清澈。

  贺兰书跟他道歉说:“是我不好,因为我的私事没处理好,耽误了今天的领证。”

  那人好奇地问:“今天把你带走的那个人,就是你之前提过的那个前男友吗?”

  贺兰书是个坦诚的人,她不会跟自己的恋人隐瞒自己的感情经历。

  不过这一会儿,她却是用了另一种形容方式。

  “我觉得他更像是我在倒霉时,不幸沾染到的一场恶疾。”

  男人显然觉得她这个形容方式有些新鲜,眼中掠过一抹兴味,又问:

  “那我呢,你觉得我是什么?”

  贺兰书仰起头,看向身侧男人的面孔,眼中掠过深深的笑意与爱恋。

  “你是医我的药。”

  两人不远处的柏树下,把这一切听的清清楚楚的沈桀面色灰白,眼中流淌深深的绝望。

  脚下的步子,像在地上扎了根的藤蔓,牢牢地和地面粘合在一起,怎么都迈不开一步。

  他就那么僵硬地站着,站着,看着那两人牵着手的背影渐行渐远,离他远去。

  直到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他也彻底地失去了力气,才双膝一软,失控地跪倒在了地面。

  天空恰在此时,打响了一声闷雷,阵雨倾刻瓢泼而下。

  路人变得匆忙起来,人来人往的街道,没多久就基本不见行人。

  而这时,像个病人一般,失魂落魄地低着头跪在雨中,一动不动的男人,就显得格外的瞩目。

  有人好奇地打伞凑近他:“先生,你需要帮助吗?”

  失魂落魄的人,嘴里说着什么话,那人凑近了才隐约听清。

  “脏……洗洗就不脏了……不脏了……”

  路人皱眉,感觉这大概是个神经病,又拿着她的伞离开了。

  这场雨,一下就足足六个小时,在这六个小时里,不少人匆匆从沈桀身边跑过。

  终于,有一个人认出了他的身份:“这不是沈家的沈桀吗?”

  没多久,沈开山黑着脸带人来,领走了这个在雨里洗了个天浴,浑身都湿透了,人还变得痴痴傻傻,有些神志不清的傻子。

  沈桀不是沈开山的血脉,严格来讲,他属于支系,但他的年纪很讨巧,没比沈莫西小多少,小时候常去找沈莫西玩,也算是被沈开山看着长大的。

  看他这样,沈开山心里多少有点不满意,守了他一夜后,在第二天沉着脸问他。

  “你就那么喜欢那个女人,没了她就不能活了?”

  -

  沈桀昏迷的那一夜里,他做了一个梦。

  梦见的是他跟贺兰书最好的时候,他对她日久生情,想念的滋味越发克制不住。

  终于想了个法子,在贺兰书常看的书里,悄悄夹了张字条,上面写了句表白的话。

  等晚上,他再拿出那张字条时,看到他表白的那些话,背面写着:

  “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

  沈桀以为自己被拒绝,晚上低落的连饭都吃不下去。

  贺兰书却第一次在查房以外的时间,主动来到了他的病房,甚至还给他带了她自己熬的骨头汤。

  沈桀很惊讶,欢喜的神情全从眼睛里溢出去,但嘴上,却还是玩了个小心机。

  “贺医生,你要是拒绝我还对我这么好,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的,更不可能放弃。”

  贺兰书也有些惊讶,问他:“我什么时候拒绝你了?”

  沈桀说:“你不是告诉我拿你当浮云,不要强求吗?”

  贺兰书诧异地盯着他眼睛看了三秒,然后才轻轻地笑开。

  她的五官都生的很平淡,但生动起来的模样,却又是那样的熠熠生辉。

  她很不留情面的说:“沈桀,你是不是文化水平不高?”

  沈桀有生之年,第一次直面自己和知识分子的差距,尴尬地不知说什么好。

  贺兰书便说:“既然这样,那你想的事,就先等等吧,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可不能跟你在一起。”

  她没接受沈桀,却送了他一本书。

  也正是看完了那本书,沈桀才明白,在他的世界里,喜欢一个人,形容词就是很贫瘠的喜欢二字。

  但对另外一些人而言,她们的喜欢是: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败家子面对文化人,第一场战争就输的再无翻身的余地。

  他像是长在地沟里的泥鳅,在泥坑里钻来钻去,满身脏污却还在把自己奉为泥坑中的霸主,在那凭借着短浅的目光和贫瘠的见识而沾沾自喜。

  而她的出现,让他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而那句话,本来是她回给他的示好的。

  她视他为彩虹,可泥鳅自己见识贫瘠,没领悟到这一层含义。

  但她也没有嫌弃,她没有直接对他弃之不顾,她领着他,指引他,见识了真正的彩虹。

  自此,泥鳅就注定了,再也不能回到地沟里去了。

  就算回去,他也再也无法快乐起来了,他已经见识过彩虹,便无法再适应泥坑。

  他不是她心目中的彩虹,但他想让自己是。

  他之前也挺努力的,他挺努力的,在意识到她的好以后,他没做错过任何事啊。

  为什么要因为他的过去,就全盘否定他这个人呢?

  -

  面对着沈开山的问话,沈桀几乎是没有犹豫的,就立刻说了声是。

  他握着沈开山的手,像握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住哀求:

  “帮帮我,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你能让她回到我身边的,对不对?”

  沈开山眉头锁成重峦叠嶂的山峰:

  “你想清楚了,就算她怀着别人的孩子,你也还要她?”

  沈桀这方面想的很开:

  “只要把那个人弄死,她的孩子也可以是我的孩子,我喜欢她,就一定会爱屋及乌,一起喜欢她的孩子。”

  沈开山大概是觉得他没救了,黑着脸把他骂了一顿,然后离开了医院。

  再给沈桀消息时,一切已经天翻地覆。

  贺兰书跟爱人去领证时,得知自己的身份已经有了结婚信息,注册信息上另一方写的是沈桀的名字。

  而她的爱人,也在这时接到国外的电话,说是家里生意出了事,求他尽快回国。

  贺兰书气不过,拿着查来的婚姻信息,想要去警局报警,但在报警的路上,被沈开山的人劫走,迷晕。

  等她再睁眼时,尘埃落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没了。

  她被限制了一切联系外界的方式,只能拖着小产后孱弱的病体躺在医院。

  沈桀作为护工照顾着她,面对着她歇斯底里的崩溃和怒火。

  没有人能承受这样的打击,贺兰书崩溃,她用一切能当武器的东西去打沈桀,用能想到的一切难听的恶毒的话,去疯狂地诅咒他,辱骂他和沈开山。

  沈桀从不反驳,只是默默让人收走了病房里的一切危险物品,高大的身形就站在病房中,任由贺兰书挥舞着枕头,一次又一次地砸在他身上,飘扬的羽毛,漫天飞舞,像下了一场温暖的雪。

  贺兰书的崩溃,持续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她的身体从引产的后遗症中康复,沈桀也不再对她百依百顺。

  他不顾贺兰书的反对,强行把她带回了家,关在他的别墅里。

  孤男寡女,整日相处,有些事自然是要做的,她不愿意,他就用药。

  这种扭曲而畸形的关系,维持了近三个月,三个月后,贺兰书终于从崩溃中走了出来,重新清醒。

  “你们把我的家人怎么了?”

  她失踪那么久,家人不闻不问是不可能的,一定是沈家人对他们做了什么。

  沈桀除了在床上,其他时候都特别听她的话,也就据实以告:“他们拿了沈家的钱,全家都移民了,只留下你一个。”

  贺兰书一开始不信,沈桀就给她看了沈开山在给钱时,那些人自愿录的视频。

  贺兰书眼里的光,慢慢地就消失了,片刻后,又问:

  “那我的爱人呢,为什么他也没找过我?”

  沈桀抱着她,手紧紧环在她腰上。

  “你的爱人不是在这里吗,我们昨晚才恩爱过。”

  贺兰书身形僵了僵,又换了种说法,说了那个男人的名字。

  “他呢,你们难道也给了他钱?”

  沈桀坦诚道:“他家破产了,而你在那个时候,为了跟他断绝关系主动打掉了孩子,为了让他死心还把胚胎的照片寄给了他,现在你的名字,已经成为了他的噩梦,他估计永远都不会再想到主动找你了。”

  贺兰书闭上眼睛,泪水滚滚而下,沈桀拿着湿巾,小心翼翼地帮她擦。

  “别哭太久,老婆,这样哭伤眼睛的,你要是不开心就还是打我吧,我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想看你难受。”

  贺兰书深吸口气才再次睁开眼睛看向他:“你准备就这样关我一辈子吗?”

  沈桀跟她对视着沉默片刻,道:“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有什么要求,你可以直接提。”

  贺兰书道:“我要回医院,我要继续我的研究,我要继续我的生活,我要继续我的工作。”

  沈桀想了想,道:“没问题,这些都没问题,但前提是,你得跟我举办婚礼,你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贺兰书已经嫁给了我沈桀,你是我太太。”

  贺兰书沉默地看了他三秒,骤然伸出手,指了指窗户。

  “这里是三楼,沈桀,你从这跳下去,你要是没死,我就嫁给你。”

  沈桀只耽误了两秒,这两秒用来跑到窗边,然后他就跳了下去。

  婚礼那天,沈桀是坐着轮椅出场的,他的两条腿都受伤了,手臂也是。

  他的新娘是非常优秀的骨科医生,可她拒绝为他治疗,但他依旧很高兴。

  因为她在婚礼上,没拒绝他递过去的婚戒。

  司仪说:“新郎新娘,请发表你们的婚姻誓词。”

  贺兰书冷漠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

  沈桀倒是很开心,垂着眼想了想,当着所有人的面,面带笑容道: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在场的有不少沈家的宾客,看着眼前的场景,眼中有点唏嘘。

  其中一个十岁的,五官无与伦比的漂亮俊秀的小男孩,疑惑地问坐在他旁边的人。

  “爷爷,表哥伤成那个样子,他不疼吗?”

  沈开山说:“他疼。”

  男孩疑惑:“可他看起来一点都不疼,他很开心。”

  “因为他得到了比疼痛更值得在意的东西。”

  “是什么?”

  “爱情。”

  “爱情是什么?”

  “一种越是疼痛,越是让人记忆深刻,回味无穷的东西。”

  “那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这东西。”

  “说得好,清野,你记住,爱情这东西,是世界上最没有用,最差劲的情感,你一辈子都不要碰。”

  -

  沈开山,一个成功的商人,青年时期娶青梅竹马的恋人为妻。

  她怀孕时他出差,妻子死在产房,一尸两命。

  后来,他从孤儿院抱养了两个孩子,对外都说是自己亲生的,自此终生未娶。

  他对沈莫西的教育是,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宁死不负。

  沈莫西英年早逝,死于一个情字上头。

  他对沈清野的教育是,爱情是疼痛的,没有用,不要碰。

  沈清野英年早逝,死于四十二岁。

  沈桀,中年丧妻,后一生未娶,没有子嗣,家业后继无人,后被旁系亲属刮分。

  十年后,地产陷入寒冬,沈氏转型失败,一切有关于它的商业神话,自此落下帷幕。

  残存的产业,被一个崭新的后起之秀蚕食、吞噬。

  他叫唐卿臣,自幼无母,少年丧父,一生致力于稀有血和罕见病研究。

  后来又开展了一个新的,医药盛世。

  【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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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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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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