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和极品爹娘分家后,嫁给病秧权臣>第144章 沈红月到府城
  沈红月抱着怀里才满三个月大的孩子,坐在摇晃着的马车里,整个人都喜滋滋的,她可算是苦尽甘来了,神情间很是得意,不时抬眼看一眼坐在对面的刘福贵。

  她果然没有看错人,刘福贵当真是发达起来了。

  谁能想到,他运气会这么好,在码头扛货时,遇上个小孩落水,旁的人都站在旁边看着,就他一人跳水里,把小孩给捞了起来。

  而又那么巧的,那孩子是府城大豪商的儿子,本是带出去见见世面,哪知小孩子贪玩到处乱跑,不小心就掉河里,当时硬没有一个下人发现孩子不见了,若非刘福贵把孩子捞上来,那孩子怕是小命就玩完了。

  儿子被人救了,那大豪商自是感激不尽,当场给了一千两现银不说,还给了个铺子管事的活儿,这铺子在府城,他们一家三口,这不就赶过来赴任来了嘛。

  “福贵哥,你看这府城的路,跟我们县城都不一样,多宽敞啊,还有这街上来往的人,穿得多体面,都没见一个衣服打补丁的。”沈红月不时掀开车帘看一眼外面,嘴里发出赞叹声。

  只有走出来了,才能知道外面的繁华热闹,这是在村里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风景。

  刘福贵闻言,都不由笑了一下:“府城的人,自然生活过得更好,怎么可能会有人穿打补丁的衣服,就是我们村里人家,也没几个衣服打补丁的。”

  即便是刘家穷得饭都吃不饱,出门时也有件体面的衣服呢。

  沈红月听着他的话,掩嘴笑了一下:“福贵哥,以后我们就住在府城,不要回村里了,你瞧这城里多好,也不知屋价贵不贵,若是不贵,就先置办个宅子吧。”

  村里才那点大的地方,从村头走到村尾,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走完了,且买东西还十分不方便,若能一直生活在府城里,那才叫舒坦呢。

  听着她的话,刘福贵皱了下眉:“周老爷有给我们准备住的地方,置办宅子的事先不急,等在府城里待熟些,看看屋价如何,再做打算吧,再说你们母子跟着我一块儿过来,日常也得花销,若是手里没钱,日子会过不下去的。”

  听着这话,沈红月就有很有不乐意了:“你救了周老爷唯一的儿子,这天大的恩情,若手里不方便时,找他拆借几个,他那么有钱,难道还会拒绝吗?”安慕小说网

  她觉得刘福贵这脑子不会想,有这么个大财主在,他们这日子难道还能过不下去!

  “红月,你别这么说,我是救了周老爷的儿子,但是他也给了我们一千两酬谢,而且还给我找了个管事的活儿,以后只要我好好干活,咱们就不会愁吃喝。”说到此,他也不由长舒了一口气。

  他和红月分家出来另过,日子过得很紧巴,除去吃喝,手里都没有余钱,后来红月又怀了孩子,总想吃点好的,日子过得就更难,他每天几乎都抢着扛活,争取多赚几个钱,人累得不轻,好歹把日子糊弄过去了。

  再到救下周老爷的儿子,手里也有了钱,甚至还有份不错的活计,他身上这担子,顿时就轻了不少,要说这一年多来,也就现在才觉得轻松了几分。

  沈红月听着他的话,再瞅着他那神情,当真是一副老实在管事位置上干活的样子,心里就不免有些郁闷,怎么就不能有点大志向,买铺子、买地、买宅子,这些事儿也多少上点心吧!

  思量着上辈子,他手里可有不少财产,具体有多少,她当然不清楚,不过名下有地有铺子,甚至宅院都有好几处,反正那钱财多得,几辈子人吃喝都不愁的。

  “你的想法是好的,只是如今有了孩子,你也是做爹的人了,总得多为孩子打算一下,孩子长得快,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满地跑,到时候还得送学堂读书,在村里可找不到好先生,还得在府城里找个先生,没有自家的宅子,那是不成的。”

  听她说到儿子,刘福贵目光落在她怀中的襁褓里,不大点的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睡得正香,只那粉嘟嘟的小嘴时不时的嚅动几下,说不出的可爱,看得他心软得一塌糊涂。

  做爹的当然也想给孩子最好的,以前没钱,就没想那么多,既然有钱了,当然也有了望子成龙的心思,送孩子去学堂,绝对是个好去处。

  “你说得在理,就算我们日子过得苦些,也该把元哥儿培育成才,只盼这孩子,能争气些。”

  他不由想,若真能读书出头,那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想到这些,他脸上也不由带出笑来。

  沈红月听着他说日子过得苦些的话,就十分不乐意,她已经苦了这么长时间,往后余生,都要享福,儿子要培养,她也要过好日子。

  “孩子成不成嚣,往后多教导就是,只是你这个做爹的,可得努力,你也别只想着做个管事就到头了,得想着多赚些钱,然后我们买铺子、买地,积赞些家业下来。”沈红月语声温和的说道。

  刘福贵听着她的话,就不由笑了起来:“若能积攒下家业来,自然是好,只是我现在什么也不懂,心里也忐忑得很,能不能坐稳管事的位置,都还不好说呢,谈其他可就太早了。”

  “一个管事而已,福贵哥你肯定可以的,再说,那是周老爷的铺子,即便做得差些,他难道还会说你什么不成?”沈红月一脸的不以为然,有这救命之恩在,周老爷必然得对他以礼相待。

  刘福贵却是摇头:“周老爷能看得起我,我必然得好好做事,若是做得不好,就是愧对周老爷的信任。”

  “你这人,就是这么爱认死理。”沈红月拿他也没办法,这人有时候执拗起来,谁说也没用。

  “红月,我们现在的日子,比之前好过得多了,这都是因为周老爷,我对他心存感激。”刘福贵神色认真的说道。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沈红月心想,有些事情不要着急,慢慢来,不过现在日子确实好过许多,她也长舒一口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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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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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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