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民间奇案之鬼怪杂谈>第82章 无头案的真相(七)
  书接前文。

  唠足了村子一家,咱把话头挖回来,继续来说说英子。

  刘一刀本人快四十,说句难听的都是个老男人了,英子现在才二十出头,两者相差近二十岁,不夸张的说,刘一刀这个年纪当英子她爹都够了,英子怎么会想着嫁给他?

  刚开始英子本来是看不上刘一刀的,更别提嫁给他了,可两人相处久了,发现刘一刀虽说老是老了点,但这人确实是不错,再一个现在无家可归,身上又没有一技之长,当下这世道,自己一个弱女子又能去玩投身何处呢,想到这些,英子也就释下怀来,索性就嫁给了他刘一刀,凑合凑合过得了。

  列位,你可听好喽,英子实属是走投无路了,才屈身嫁给了刘一刀,要问她喜不喜欢刘一刀,甭问,问了就是不喜欢。

  英子当初嫁到财主家,那完全是图人家有钱,至于财主家那完蛋儿子,英子打心底儿是看不上。

  那看不上,这不喜欢,她英子长那么大,难道就没有个中意的人吗?

  以前是没有,现在有。

  要问此人是谁,正是瓦泥匠白师傅他儿子。

  这人叫白志才,比英子大个几岁,说起白志才,是狗见了都摇头,别说有人看得起他了。

  为嘛儿?这人是个出了名的懒汉儿,甚至还懒出个笑话来。

  在他十三岁那年,说这天白师傅也没出去干活,两口子就打算去地里刨刨地,死活要拉上白志才一块儿去,白志才自然是千个不情、万个不愿,爹妈好说歹说,这才跟着去了,来到地里他也不干活,就找个地方猫起来睡大觉,一觉醒来活也干完了,那就回去吧。可这懒汉他就不想走路,灵机一动,躺在地上抱着腿打滚,哎哟妈呀脑瓜疼,他爹妈忙忙跑过来查看,说儿子你脑瓜疼躺在地上抱着个腿这叫什么事儿?

  白志才心说完了,嘴快说错了话,脑瓜疼可不行,急中生智说脑瓜不疼了,腿疼,而且疼得厉害,走不动道。

  也是给他惯的,最后两口子还一前一后的给抬了回去,抬回家您猜怎么着,腿又好起来了,活蹦乱跳啥毛病没有。

  这事儿传出去,至今还是个笑话。

  您别看这人懒出了天际,但人家也有我优点,长得高高帅帅,说“貌如潘安”也不为过,当下这个社会,您说您长得帅,倒也不缺女朋友,可放在旧社会帅可不能当饭吃,得勤劳踏实,才有人家愿意将姑娘嫁给你,他白志才光有一副好看的皮囊,骨子里却是个懒汉儿,人家根本就看不上他,也是一把年纪了,还是条光棍。

  也正因为这人懒,不愿干活,终日窝在家里睡大觉,不经风吹日晒,导致长得也是白白净净的。

  白志才生得高高帅帅、白白净净,把英子给迷住了,用现在一词来形容她英子,整就是个“花痴”。

  先摁下英子不表,且把话头往回说。

  白师傅在白志才十六岁那年,因为劳累过度,躺在床上没过几天就撒手人寰了,白师傅一死,无异于家中的顶梁柱塌了,白志才老娘年纪也大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家里有台针车,也就是缝纫机,平日里替人缝缝补补,勉强赚个糊口钱。

  话到说到这了,咱这里索性顺嘴提一下白志才他这个老娘。老太太生于大户人家,白师傅年轻的时候去她家干活,两人看对了眼,大小姐性格刚烈,便跟着白师傅跑了,等家里人找到她的时候,两人孩子都有了。

  老太太打小喜欢荷花,又精通刺绣,平日里穿得衣服鞋子啥的都绣着荷花,老太太拿刘一刀当儿子,以至于后来刘一刀娶了英子,老太太两天两夜没合眼,给英子做了一双荷花绣鞋。

  谁又能想到,这桩无头案最后就是靠着这双绣鞋破的案。安慕小说网

  话回当下,光靠一个半截身子都快入土的老娘来维持这个家不切实际,白志才的路还很长,今后还得靠他自己。

  打白师傅死后,白志才的懒性也稍微收了收,他父亲是个瓦泥匠,他也跟着学了点皮毛,但十里八乡哪家需要盖房砌灶啥的,根本就不请他,实在没辙了,便跑去城里做短工,但这人骨子里就是个懒汉,给人干活的时候老想着偷闲耍滑,没过多久,在城里混得个臭名昭著,最后不得已只能回家。

  白家村家家户户都靠着打鱼为生,白师傅在世之时,偶尔也会下河打打鱼,死后渔网还在家中,但白志才他怕水,更别说下河撒网了。

  村长家那仨儿子和白志才是堂兄弟,小时候一起去河里游戏,那哥儿仨使坏,白志才在河中游得正欢,哥儿仨一个拉他左腿,一个拽他右腿,还有一个摁他脑袋,差点活活被他们整死,那打以后,白志才再也不敢下河了。

  小时候经常被仨人欺负惯了,长大后就成了个怂包蛋,白志才不仅是个懒汉,同时也是个怂货,谁逮谁欺负,你说就这么个完蛋犊子,能娶得上媳妇儿才叫怪事儿。

  瓦泥匠这门手艺他白志才基本上是扔了,又不敢下河打鱼,只能靠种地来维持温饱,收成好的时候,还有口饭吃,收成差的时候,有刘一刀在,娘儿俩也饿不着。

  白师傅生前对刘一刀有恩,他刘一刀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一直记在心里,如今白师傅不在了,他平日里也会帮衬帮衬一下白志才,总而言之,只要有刘一刀一口饱饭吃,就饿不死他白志才。

  白志才拿刘一刀当大哥,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是感激。

  咱上回书留了个扣子,说除了村长一家还有一人也盼着刘一刀早死。

  此人正是白志才。

  刘一刀这些年没少帮衬他白志才,白志才也拿刘一刀当大哥,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是感激。

  那为何最后又巴不得他死呢?

  说起来这事儿还得是因为英子的到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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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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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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