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少年过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按照刘巴的计谋,深入交州腹地,这一块儿人确实不少,因此少年的行事,也是高调了不少。
作为一个将军,他并没有特意和手底下的士卒打成一片,而是享受着超待遇,士兵啃馒头,吃糠咽菜,少年则是大鱼大肉,几乎每天也不出营。
依旧每天在行军,而每次选择走的路,少年都会给本地人,一些粮食,钱财,然后让本地人给自己带路。
其实,这种事情也并没有做错,虽然刘巴带过来的人很靠谱,但那可是行军地图,只是靠谱这两个字儿,是没有办法过多解释的。
而且本地居民,一个个的都是活地图啊,再加上大汉的余威,在这片土地上还是存在的。
虽然士家一直都在这里建立威望,但他们也不敢,把前面的大汉两个字去掉,因为这种行为形同于叛国。而没有骑兵的交州,根本就是无险可守。
因此霍峻的行路,不但知道了大路,小路,还知道了一些比较隐秘,一些近路。毕竟在地图上只标注了大路,而至于小路,有时候也会因为误差过大,不得不放弃。
但这一次过来毕竟是突袭,走大路就容易暴露了,也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了本地居民的重要性,因为有本地居民存在,所以霍峻就算走小路,也是完完全全行的通的。
“这个地方瘴气竟然也如此厉害,不过,这小路毕竟难行!是不是想一下办法,来,让我们的士兵,可以放心的赶路呢?”
有些东西的产生,确实是需要因地制宜的,就比如现在,为了行路安全,他们也不得骑马。而且最主要的是,类似于后世的绷带绑腿,也在这里诞生了。
别小看这个绷带绑腿,这玩意儿可以预防小腿疲劳,也可以预防毒蛇撕咬,毕竟这个地方,带毒的蛇和带毒的虫子都不少!也正因为如此,有了这个绷带绑腿,他们倒是可以省很大的力气了。
这也是童婉为何会说,华夏的先民从不缺智慧,毕竟这个积极开拓者,和坐享其成者,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先人的智慧不可小瞧,这东西就像是万里长城一样,以前我们的老师总是会说,你看我们的先人多么有智慧,就连这万里长城,都是建在四十五度经纬线上。
但其实呢,这些东西也是人们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
毕竟古时候和游牧民族作战,对方有大多数都是骑兵,这长城的建立,往往也是如此。
在秦朝之前,其实就已经有不少国家建立类似的城墙了,而秦始皇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些城墙连起来了。用来抵抗游牧民族。
而且这种事情,在大秦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很大变化。那就是那些匈奴们,在那个时候并不是铁板一块儿,而这个长城,从最初的建立开始,就是为了抵抗他们。
毕竟在战国的时候,那是一个纷乱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匈奴一般是靠着左右逢源活着的。
今天你说看他秦国不顺眼,我也看他秦国不顺眼,我这里有马匹,给你支援,我们一起去打他!
后天。你说看他赵国不顺眼?我也是,我这里有马匹,给你支援,我们一起去打他!
依靠着这种左右逢源,这才是战国时期匈奴的存活方式,而且也能捞到不少好处,可是呢?随着大秦的统一,整个中原大地,就剩下大秦一个国家了。
匈奴再也没办法左右逢源了,而在那个长城筑起之后,对于匈奴来说就像是一个噩梦,因为在那里,直接来了一手经济封锁,完全就是卡匈奴的脖子,可以说,这万里长城的建造,虽说是花了大价钱,可是真从结果上来说,这玩意儿还是省钱的。
毕竟匈奴老是扣边,再加上秦始皇本人迷信,因为一个方士的话,更是觉得灭了大秦的,是北方的匈奴胡人!
毕竟人老神仙都说了,亡秦者,胡也!可能秦始皇并没有想到,真正能够灭绝大秦的,绝对不是什么匈奴,也不是塞北的胡人,而是他的孩子胡亥。
所以这种事儿也是比较没办法,毕竟这话里话外都不少糙,再加上当时秦国强大,秦始皇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来自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
毕竟他也不觉得自己的儿子,能够让自己大秦灭掉。
……
而再说回现在,霍峻此时十分清楚自己的定位,作为一个降将,本来名声就不是很好,再加上他还是霍去病的后代,这一下子对比起来,很容易招人风凉话。
而且,想要获得刘备的信任,光是凭着自己这祖先的功绩,也是不行的。
毕竟,祖先是祖先,你是你,这好汉还不提当年勇,因此,霍峻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搞将兵分离,他不能主动去袒护这些兵,最好还是要分开的。
这是获得信任的最好办法,但这件事情做也不能做的过度。
要是一个无能之辈这么做,只怕会适得其反。不但如此,还有很大的几率搭上自身性命。
因此霍峻一边儿大搞将兵分离,另一边儿,他却从没有放松过。虽然说是本地人带路,可是呢!这样的事情做起来也确实很有风险。
正因为如此,这件事情的艰难程度,已经不亚于当年的霍去病打匈奴了。虽然关羽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表达了对自己的信任,也正因为如此,这件事必须要做的漂亮。
如此才不会辜负了关羽的信任。
而在这些日子里,霍峻带着3000骑兵,基本都是溜马前进,这一路上,竟然没有受到任何袭击。
当然,这也来源于霍峻的不扰民政策最多,也就是需要人带带路,走的基本都是只有本地人知道的路。
当然,霍峻的行为,也引起了士兵的不满,可就算如此,他们,还是用了将近3个月,走到了日南郡。
“好了,我们到了,传令兄弟们,准备攻打日南郡!”经过将近3个月的兜兜转转,他们,终究还是走到了这里。
“这,霍将军,如今大家走了3个月,早已经人困马乏了。此时要是进攻!大家士气不足,怕也是不行啊!而且,将军,你这天天喝酒吃肉,可我们这些兄弟,可是一直都吃馒头糠咽菜!这都到晚上了,不如,等兄弟们吃饱喝足之后,咱们再攻城吧!”
听着一旁副官的话,此时,霍峻也是点点头,随后,下令把自己买的一头野猪宰了,然后开始炖肉。
不多时,这锅里的肉也熟了,那不断传来过的香味,也让一众军士,都被勾引的口水直流。
然而,就在此时,霍峻看了看周围人的情况,整个人快速上前,一脚就把眼前的锅直接踹倒在地。
就在士兵们几乎要暴怒时,霍峻则是一个眼神,就震慑住了他们。
在历史上,霍峻就是一个极为厉害的将军,建安十七年(212年),刘备进至葭萌(今四川广元西南),准备回军南袭刘璋,留霍峻镇守葭萌城。张鲁得知,便派杨帛引诱霍峻共同守城企图夺取葭萌,霍峻知道有诈,对杨帛说:“你们可得到我的头,但得不到这座城。”杨帛无奈,只得退去。
后来刘璋又派扶禁、向存等领万余人,由阆水围攻葭萌,葭萌城为当时刘备在蜀中仅有的根据地,是刘备的后方(还不得而知刘备为何一年不去救援,可能是相信他)。霍峻率领将士坚守,一年之久未能攻下,其实葭萌城中霍峻军士仅数百人。霍峻趁对方疲惫之时,选拔精锐,伺机出击,大破刘璋军,乘机斩了向存的首级。
几百人不但能扛得住上万人的进攻,而且,还能够做饭绝地反击,这种能耐,可以说完全是遗传了霍去病。
刘备平定蜀中后,嘉奖霍峻之功,任为梓潼太守、裨将军。梓潼郡包括了益州北部的几乎所有重要关隘:葭萌、白水、剑阁、江油、涪城等是刘备夺取汉中之前最重要的防区,与张飞(时任巴西太守)共同担任北方防守重任。而后来钟会邓艾伐蜀,走的就是涪城与剑阁。三年后霍峻后死于任所,葬于成都。刘备得到霍峻去世的消息,十分痛惜,并对诸葛亮说:“像霍峻这样优秀的将领,有功于国,我要亲临吊祭。”于是刘备率领众臣前往吊丧,还在墓前留宿。当时人们都为霍峻感到荣耀。安慕小说网
或许,从某一方面,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了。而如今,霍峻效仿的,就是当年祖先霍去病的方法。
“吃什么吃!准备攻城,到时候城池攻下来,你们要什么,我就给什么。要是攻不下城,那就是废物,孬种!”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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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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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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