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大伙也开始忙碌起来,明天就要离开山谷了,今天要把需要带走的东西都收拾好,还要做出在路上能吃三天的干粮。
来到山谷二十多天,行李还真多出不少东西,五十多张兔皮,三张羊皮,六张鹿皮,十几张狼皮,甚至还有一张虎皮。
都是大家在这些日子里攒下的。
张屠户会硝皮子,教大家把所有能用的都硝了。
以后下山,到了县里,能卖不少钱呢!
经过这些日子休养,大伙的精神面貌也跟刚到山谷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
张屠户父子三人原来看着也很壮实,但那是吃猪油吃出来的。
现在身上的虚胖不见了,胳膊上全是疙瘩肉。
林水生和他几个儿子,以前虽然个子高大,但全是骨头架子,现在两腮也鼓起来了,看上去健壮了不少。
金成山几人的身体也养过来了,还跟大伙一起练了几天功夫。
女人们不用像男人那样起早贪黑的练功,但林荞也要求她们早上起来跑半个时辰的步。
吃的又好,心情舒畅,个个脸色红润,看上去年轻了好几岁。
除了林知棋和陈璟,两人总是偷懒,跟以前没啥区别外,大伙的身体素质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陈璟后来才跟林荞说实话,他俩不太愿意把自己练的壮壮的,感觉那样不符合他们文弱书生的气质,不美。
像周复疏那样的最好。
五官俊秀,面白如雪,彬彬有礼,又气质脱俗。
把婶子,大娘,大嫂的魂都给勾走了,天天围着他转。
让他俩羡慕的不行。
林荞“……”
“他白,那是人家身体有病!你俩纯粹是脑子有病!围着他转,是因为他只要支使谁,就给赏钱,哪像你俩抠门的要命!
其实她不太了解现在的审美主流。
这个时代的男人都是以文弱为美,虽然不讲究簪花敷粉,但不管男女,讲究个肤白如玉,清新淡雅。
她穿越在村里,见过最多的就是普通百姓,哪里知道上流社会的流行风向。
再说,就算她知道,她也不喜欢文弱书生,林荞喜欢孔武有劲的那种。
周复疏这几天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有力气,手脚也不像以前那样冰凉。
他心里清楚,应该是林荞给的药起作用了,对林荞说给自己治病的事情,也期待起来。安慕小说网
“也许……她说的是真的呢?!”
看着院里和弟弟打闹,笑靥如花的林荞,眸子不由得闪过一丝赞叹。
什么人才能教出这样的丫头?
小小年纪,做事心思缜密,杀伐果断,做人心思通透,有情有义。
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两人既针锋相对,又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样子,嘴角不禁露出笑容。
大伙忙活了一天,把所有事情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就早早上床休息了。
今天睡个好觉,明天早起赶路。
夜色深沉,林荞偷偷离开了山谷,骑上她的小骏马,很快就到了奉安。
进入梁王府,才发现府里的气氛很是低靡,她逮住个小丫头一问,才知道,自从张天魁失踪以后,梁王大发雷霆,在临州高价悬赏通缉他。
因为人抓不到,脾气上涨,梁王府才一片愁云惨淡。
把小姑娘弄晕,林荞直奔藏拙堂,看了一会,发现这里护卫果然严密,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把个藏拙堂守的密不透风。
找了半天她都没找到进去的机会。
大半夜辛辛苦苦的跑过来,又空手而归,林荞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望着离藏拙堂不远的朝晖堂,心里有了主意。
朝晖堂是梁王的起居之所,林荞打算在那里放一把火。
朝晖堂起火,对梁王府来说简直就像天塌一样,锣声喊声一片,“走水了,朝晖堂有水了,”随着声音响起,不一会儿,各路人马纷纷往这里狂奔。
拿盆的,拿桶的,只要能装水的,什么样式都有。
林荞躲在角落,看到藏拙堂也开始往外调人,就知道事情妥了。
梁王有难,谁不想表现一下,负责藏拙堂安全的人怎么都要派几个人过去。
人一动,林荞就寻隙进到了里面。
藏拙堂也是一个大院子,房子没有窗户,所有的房门,都裹着厚厚的铁皮,用特大号的铁锁锁住。
不过,遇到林荞统统不管用,金系异能可以改变金属的特性,林荞把手放在铁锁上,很快铁锁就变的软啪啪,跟面条似的。
轻轻一扯,就断了。
林荞顺手把它扔进空间,别留下线索。
推开正屋的大门,三间正房已经打通,一百五六十平米的房间,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
林荞看都没看,通通收了。
她用最快的速度把正房的东西清空,开始寻找周复疏提的地下金库。
用手敲打着墙壁,果然在北墙的东角,传来了kongkong的声音。
她用力往里一推,墙体就缩进去了。
林荞拿出手电,往里面照了照,一道楼梯往下延伸着。
顺着楼梯往下走了大概有五米多,她面前出现了一扇高有两米,宽一米五的大铁门。
上面的锁比外面那个还要大。
林荞依旧把它弄软,收进空间,进入地库,用手电往里一照,“嚯!”摞到屋顶的箱子,一眼望不到头。
地下的箱子,有些还打开了,露出里面的金元宝,在林荞手电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
饶是林荞已经见过大场面,也被震惊住了。
梁王这些年积蓄,大概都在这里了吧!
她又打开了几个箱子,里面没有别的,还是黄金。
难怪叫金库呢!
林荞一边往里走,一边收,收得手都酸了。
把箱子收完了,她才看到这个地下金库的全貌,大概有六百多平米。
她估摸了一下,这里最少五十万两黄金,折合白银五百多万两。
林荞嘴里喃喃着:“这下是真的发财了!”
出了地窖,林荞没再动厢房的东西,手里有五十万两黄金的人,看不上那点小钱了。
对,就是飘了!
出了藏拙堂,林荞刚要回去,又站住了。
拿了梁王这么多钱,她是不是要对周复疏好一点。
那家伙的嘴太叼了,吃饭要吃碧粳米,吃肉要吃最嫩的里脊肉,吃菜只吃菜心。
偏偏他又有钱,出手又大方,大伙乐的把最好的给他留着。
去厨房给他弄点好东西!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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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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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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