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老宅没几个人在,大旺和大福兄弟二人,还有老太太都在叶琛那边儿干活。
秦氏和孙氏带着几个丫头上山挖甘草根,能多挣一文是一文。
大壮给弟弟们做了捕蝗虫拍,就是一根竹竿,上面绑了一块硬布条,类似于苍蝇拍,威力巨大。
一拍子一个。
满屯和满仓赶着鸭子,一边儿放鸭子,一边儿抓蝗虫,回去磨成粉喂鸭子。
这都是叶琛传过去的法子,两个小家伙第一次放鸭子,经验不足,还叫上了小壮。
小壮撅着嘴,看着他们挥舞着蝗虫拍大杀四方,一肚子不爽。
那本是他的神器,竟然让两个哥哥抢走了,无耻。
院子里,叶五四正在加工木头,温华蹲在一边儿帮忙。
这木头的味道本来挺好闻的,结果老爷子这嘴里叼着的白管威力巨大,熏得他眼泪直流。
别看叶五四当年没学会木匠活,但是基本的工具都有。
而且这些年,家里的家具,胡床、桌子啥的,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
虽然不如买回来的漂亮,但胜在便宜,且用的木料都是山上最好的木头,不怕生虫坏掉。
“算盘我见过,好的都是檀木和黄花梨,不过穷人没必要那么讲究,柏木就行。”老头一边儿锯木头一边儿拿手比划,“大概那么大,可以不?”
温华连连点头:“再小一点,这样方便带在身上。”
赵老头子把这根木头锯短了一点。
两人分工合作,很快就做出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框子,接下来要做珠子,这是最细致的工序。
将木头锯成小小的方块形,然后用脚旋床来打磨。
这是许多年前叶五四当初脑袋一热,花大价钱买的,只用了不到半年就收起来了,后来做的木工活,都不需要打磨圆珠类的装饰,这东西一放就放了好多年头,拿出来的时候,到处都是灰尘。
脚旋床上头有一个小小的铁器做的刀片,底下有一个踏板,用刀片抵住木块,踩下踏板,在高速旋转的作用下,木块渐渐就会被磨成圆润的形状。
珠子的形状磨出来后还不够,还需要抛光。
叶五四道:“这东西接下来就是抛光了,不过咱没好布,用麻布将就下吧。然后小孩子汗多,你们在手里多攥攥,就光滑了。”
温华二话不说掀起衣袍,从自己的里衣撕下一块布:“这是好布,不知是否可行?”
叶五四瞪着眼,心疼地看着他,“你这孩子,好好的衣服,你折腾他干啥?”
温华满不在意道:“我是孩子们的先生,孩子们怎么穿我就怎么穿。”
“这能一样吗?”叶五四急了,“你是读书人,穿衣要体面,不然将来做秀才公,是要被嘲笑的。这块布赶紧收回去,让你弟妹给你缝上。”
温华的神色有些黯然。
这里的人都尊敬他,因为他是读书人。
可其实,他早就不是了,他连读书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他想解释什么,但还是将所有的话咽了回去。
他低头,将手里的布撕成两半,“给算珠抛光后,这几块布正好可以给孩子们替换用来写字。”
“你这孩子,你这……”
叶五四叹气。
叶五四再次明白,为何儿子这么喜欢这孩子。
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他老头子也喜欢这个后生。
他恨不得自己花钱买件新衣给他。
忙碌起来,叶五四问:“做这么多算盘干啥子?”
温华道:“送给四位表弟,他们都很喜欢学算珠,我想把我会的都教给他们。”
叶五四的眼睛瞪圆了,他很想问,他能不能跟着一起去学。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有四件事:第一,是没有学成木匠;第二,是没有学成算盘;第三,是没有看到长子得胜归来。第四,儿媳妇没跟老蔫过一辈子。
四个遗憾,其中一个好像有可能实现的样子。
不过叶五四面皮薄,他一把年纪的人了,跟着一群毛孩子一起学算盘,传出去了他还要这张老脸不?
他锯下一截木头,开口问道:“你不是还要考秀才吗,咋有功夫来你姑父家教书?”
这话,温华不知道该怎么回,他避重就轻道:“这些年读书姑父帮了我许多,我欠了姑父许多,只能教书来抵债。”
叶五四目光一闪:“我能让家里的臭小子跟着一起去学吗,不过你放心,我肯定不占你便宜,家里正好还有些粟米,用粟米当束脩咋样?”
温华连忙摆手:“满仓、满屯想学过来就是了,不需要束脩费,姑父都已经给了。”
“你姑父给是你姑父的事,我们家不能白占便宜,多的钱拿不出来,几斤粟米还是给得起的。”叶五四拍板道,“一个月就十斤粟米吧,让满仓一个人去,学会了回来教他弟弟。”
温华再次摆手:“粟米不必了,可以让满仓、满屯一起来,多带张胡床来就行。”
叶五四严肃摇头:“让满仓去就可以了。”
满仓学会了回来,教满屯的时候,他还能在边上偷学一点,这张老脸能保住。
这会儿还没丰收,叶五四也拿不出十斤粟米出来,约定好等丰收之后就送过去给温华,温华拼了命地拒绝,根本拒绝不了,只能红着一张脸回姑父家。
回去的时候,家里四个表弟,都睁着漆黑的眸子,直溜溜地看着他。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叶小壮眨眨眼:“算盘呢,做好了吗?”
叶二壮的喉头滚动一下:“表哥,你先坐。”
他以前可从来没这么客气过,听说温华专门为他们去做算珠,他激动了大半天。
就连对算盘不感兴趣的大壮和三壮也很期待,毕竟对他们而言,算盘是读书人和做生意的人才有的东西,而他们竟然也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算盘,这件事很难以置信。
温华将手里用布包着的算珠拿了出来:“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之后,才能做好算盘。”
叶小壮凑过去:“算珠竟然做好了耶,小小一个,和表哥的算珠一样大,就是不太光滑。”
温华把自己里衣下摆上的布全部撕下来,一人发了一块:“用布一直摩擦打磨,到这些珠子变光滑为止。”
他做的是略小的算盘,七档,上二下五,一个算盘四十九颗珠子。
四个小子一人捧着一大把珠子,找了个角落,细细地打磨起来,像是在对待最珍贵的珍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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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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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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