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描绘的场景,在叶琛读书的时代,他觉得是美丽的,是浪漫的,那是属于农人独有的快乐。
但是在如今的叶琛自己感受来看,却是只有疲惫。
农人丰收开心不假,但是村里的小媳妇和老娘们,没少因为干活的事情跟男人吵架。人嘛,只要累了,就容易滋生各种情绪。
叶琛招呼孩子们赶紧上床休息,明日还要继续干活。
大家都在长身体的年纪,熬坏了,容易生病。
他走进屋子里的时候,堂屋的主仆二人,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卢照凌闭着眼,嘴里断断续续的念叨着,“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还在回味属于他的贵族生活,这是明显的不习惯,睡不着。
阿福也是不断拧眉,时不时的睁眼看一眼自家少爷。
叶琛看到卢照凌的小脸上划了不少口子,阿福身上也有伤。
两个小家伙年纪其实不大,十五六岁,搁在后世也就初中生的年纪,这两个孩子应该是第一次离开家。
而且还受了惊,晚上再做噩梦,怕是容易生病。
叶琛走回去,兑换了一些碘伏和的西半片,走了过去。
叶琛将碘伏递了过去,“阿福,跟你少爷一起处理下身上的伤,擦一擦就管用,这碗水里面加了草药,吃了可以睡个好觉。”
阿福闻了闻眼前的药水,跟他们之间见过的金疮药不一样,不过也能理解,他们家少爷用的都是好药,这里是清河村,能熬制出什么好东西来,他没见过也正常。
阿福仔细地给卢照凌涂消炎药,伺候卢照凌把泡了地西半片的药水喝下去。(没事别吃。)
卢照凌很想有骨气地拒绝这一切,可是他真的太累了太疼了,只得默不作声的接受了所有。
吃了药后,主仆两人很快就沉睡了。
温华在距离他们半米的位置铺了干草,也躺下来沉入了梦乡。
天还未亮,卢照凌就醒了。
脑袋晕晕沉沉的,他坐了好半天,嘴里嚼着薄荷叶,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居何处。
身上是补丁衣服,身下是稻草,屋子里灰蒙蒙的,外面有鸡鸭的叫声,还有小狗的汪汪声。
阿福不在旁边,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他站起来,穿上鞋子,迈过门槛。
天色蒙蒙亮,但整个清河村已经苏醒了。
院子里传来说话的声音。
“咦,我说胳膊上有红包呢,原来是你小子头上长跳蚤了。”叶琛没好气地说道:“爹不是说了,每天都要洗头吗?”
小壮嘿嘿地说道:“爹,没事呢,这两天忙,过两天我就洗。”
古人都是留长发的,这也是叶琛极其头疼的点,他想给孩子们留个板寸,但是又怕人家笑话他家养了一堆小和尚。
叶琛骂道:“那你昨天晚上吃了东西,今天就不吃了。脏了就赶紧洗,回头,头上长一堆跳蚤,你就惨了,过来。”
叶小壮只好道:“我自己来吧。”
“行了,让你躺下就躺下,别再多嘴。”
叶琛将他按在胡床上,他手里是有一点兑换来的洗发膏的,正好跟小壮收拾收拾。
小壮躺在胡床上,闭着眼,小手有点紧张地抓着两边儿。
旺财和来福都很好奇地抬着头,趴着胡床边儿上看。
小壮的头发很长,束发的布带解开,有将近四十厘米,头发有些油腻不说,还有不少泥土和稻谷粒儿。
他打湿头发后,涂上洗发水,然后连沫沫都没起,就是一大滩污水流了出去。
叶琛只能循环三遍,这才干净了一些,然后再用水冲洗一下,用手指将小家伙打结的头发疏散开。
卢照凌忍着有些疼的脑袋走到院子里来,就看到了这一幕。
稀薄的晨光下,院子的角落里,一个温柔的父亲,认真地给孩子梳理着头发,院子里有鸡鸭,有修狗,烟筒里冒着袅袅的烟火气。
这种温馨的场景,让卢照凌很是羡慕,甚至于自忖才华横溢的他,都不知道如何用诗句来描绘。
“你哭什么!”
叶琛看着小壮眼角的泪水,忍不住问道。
“爹,您跟娘一样好,您辛苦了。”
“哼!讨厌鬼!”
卢照凌骂了一句,挪开了视线,他早年丧父,家里除了他就没有其他的男人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长大了,不需要关怀了,自己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但是刚才那一幕,他开始羡慕叶小壮。
他竟然有那么一丝可耻的念头,让眼前这个男人,做自己的姐夫。
这样就可以厚着脸皮,让姐夫给自己洗头了。
“少爷,洗脸水好了。”
阿福走过来,打断了卢照凌的思绪。
他家少爷早上要用温水洗漱,他特意烧了水,又兑了凉水,水温不冷不烫正正好。
卢照凌走过去洗脸。
叶琛觉得,自己一定是遭了报应。
上辈子,让那么多女孩子伺候自己。
所以这辈子,老天爷便给自己安排了一车小祖宗,让自己伺候。
折腾了半天,腰又疼了,总算是给小壮收拾干净,小壮抱着自己的后腰,呜呜的不肯离开。
他拍着小家伙的脑袋,扭头一看,就见家里的狗仔们都用一脸渴望的看着自己。
温华和卢照凌,甚至阿福都看向自己。
眼神里充斥着对托你老父亲的渴望。
“想什么美事!”叶琛果断拒绝,“菁菁啊,饭做好了吗?赶紧吃饭,吃完饭下地干活。”
早饭很简单,凉拌海带,一碟鲜炒蕨菜,此外还有每人半个的腌双黄蛋,一桌子人吭哧吭哧的吃完,又喝了碗大米粥顺了顺肠子。
阿福蹲在门槛边上埋头大吃,他严重怀疑今天也干不完活,这可能是他今天唯一的一顿饭。
卢照凌闭着眼睛,“忽然觉得这农家小院的早餐,还挺别致,如果饭后再焚香煮茶,就更好了。”
饭后,叶琛正在分配任何。
大壮就开口道:“爹,现在人多了,地里的活就交给我们几个吧,您在家休息休息。”
爹也是读书人呢,为了干活,手心里起了一排血泡。
他心疼的厉害。
大壮也点头道:“爹,我力气大,我多干点无事的。”
温华起身道:“姑父,最近我进步了许多,可以干地里的活了。”
叶琛心里熨烫,他虽然很累,但是没叫过苦。
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可以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做那世间醉逍遥的人,也可以带月荷锄归,吃尽时间的辛酸。
只是叶琛没想到,自己家的孩子,竟然将他的辛苦全都看在眼底。
这样的孩子,长大是知道孝顺人的。
“爹爹力气大,负责捆绑稻子,往羊角车上放,不会伤手的。”叶琛的目光落在了卢照凌和阿福身上,“今天的任务增加,继续给稻子脱粒,一人二十斤。”
阿福的表情僵住了。
昨天搞出来十斤就要了他的小命,今天要搞出来一共四十斤,他干脆死了算了。
县令大人明明是想让少爷吃苦头,为啥最后吃苦头的成了他。
阿福都想哭了。
叶琛没去看这主仆二人,带上镰刀扁担和草绳,和儿子们一起下地去了。
这会是上午,清晨微风徐徐,干活不需要戴草帽,晨风吹来,有些许的凉快,庄户人家都是趁着太阳没出来赶紧收割,忙的不可开交。
叶琛低头苦干,他已经成了没有感情的干活机器。
可以说,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年,他就没有这么累过,他从来不知道,原来秋收这么累人。
家里的地,说起来不算多,但要把一把一把的稻子割下来,也很花时间。
按照目前的进度,没有个三五天,还是忙不完。
叶琛感叹了一番,揉了揉老腰,继续干活。
叶家的老宅的土地,离着叶琛的地不算远,叶老太太下地送饭的时候,忍不住跟叶五四念叨:“前几年秋收的时候,老蔫甚至不如老三媳妇一个女人,没想到今岁这么勤快哩。”
孙氏听到了这话,立马反驳道:“娘,我真没躲懒,您看,我这怀着身子还下地收稻子,我手脚勤快着呢。”
叶老太太扯了扯嘴角,也不知道是谁前两天躺床上装病不肯起来。
老太太与时俱进,分包到片,叶五四领着孩子们负责三分之一的活,大旺和大福家一家三分之一。
大家一起干免不了偷懒,但是分开干就不一样了。
谁快谁慢一目了然,自己只需要给干得快的一组加条鱼就能完美的刺激另外两组。
而且,孙氏是知道疼男人的,这不一看自己家男人吃了亏,立刻不说肚子疼了,干起活来猛地像是下山的母老虎,就连大福想坐下喝口水都不允,骂骂咧咧道:“起来,起来,老娘要吃鱼。”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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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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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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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麻烦登门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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