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参娃>第三百三十八章 貉子
  松江河临时调拨的这两万多立方米木头,经过各林场工人一个月多月的紧张工作,终于完成。

  一车车载着东北林业人祝福和期盼的木头,顺着铁路线,日夜不停的运送到目的地,对灾后重建工作,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这一拨任务完成后,所有人都下山休息了几天,接着,林场冬运生产,又要开始了。

  由于盛希平、陈维国等人都招了工成为正式工人,不能再回知青队。

  加上知青队人数众多,挣钱也多,还年年得先进,其他几个工队都不服气。

  所以今年林场决定,将知青队打散,分到各个工队去,跟老工人们一起工作。

  “希平,你看你今年冬天是进工队干活呢?还是留在保卫科?

  你要是进工队的话,今年就不能当工队长了,得从拖拉机助手干起。”

  王家川刚给一线工人开完会,又来找盛希平,问他的意见。

  以前,知青队是独立工队,盛希平当队长。

  如今他招工成了工人,就得照着正式工人的流程来办,新招工的人,都得从最底层开始干,不可能一上来就让他当什么工队长。

  盛希平通过了拖拉机手的培训,有证,但是第一年当工人,必须从助手开始干,干的好了,明年才能提拖拉机手。

  盛希平在保卫科算临时借调,按正理冬运开始,盛希平就得回工队去。

  但王家川比较向着盛希平,就过来征求他的意见。

  盛希平一听这话,沉默了会儿。

  从心里讲,他真不乐意回工队去,要是回去还当队长,能挣的多,也无所谓了。

  可他回去得从拖拉机助手开始干,那活又脏又累,挣的还少,盛希平是从心里不太乐意。

  是,拖拉机助手这個活有前途。

  干好了过几年有可能会提到生产调度,再往上升一升,指不定还能当生产场长。

  可那几率多低啊?盛希平并不报太大希望。

  保卫科的工作其实挺好,清闲不累,空闲时间还多。

  从开春到这时候,盛希平得空了就进山,或是挖天麻、放山,或是打猎,划拉了不少钱呢,比他在山上当工队长挣的多好几倍。

  而且,冬天可是打猎的好季节,往年一到冬天盛希平他们就得上山伐木,错过了好多机会呢。

  盛希平心里盘算着,怎么都觉得上山去当啥拖拉机助手不划算,不如在保卫科得了。

  “叔,我还是在保卫科吧,山上也不缺我一个拖拉机助手,我觉得我在保卫科能发挥更大价值。”

  盛希平看了看王家川,试探的说了句。

  其实不管保卫科也好,工队也罢,都那么回事儿,指着那点儿工资过日子,几辈子也别想攒下大钱。

  盛希平都想好了,等着过几年政策一放宽,他就办停薪留职,想办法做买卖去。

  重生一回,总不能还比上辈子过的差吧?

  这工作也不是啥铁饭碗,过几年林子少了,他们这些工人,一样也得自谋职业去。

  既然早晚都得出来干,为啥不提前打底儿呢?

  趁着改革开放的风口,干点儿啥不挣钱啊?还非得在林场工队,挣这百八十的?

  王家川一听就笑了,“我就猜啊,你是想在保卫科。

  唉,其实这两边各有各的好处。

  你要是进工队吧,级别提的快,工资涨的也快,就是累。

  保卫科清闲,就是工资没那么高,而且评级也费劲。

  也行,你留在保卫科,正好还能照顾照顾家里,要不然伱们家爷三个都上山驻勤,家里大事小情的没个人做主。”

  林场工队那么多人,不差盛希平一个,以盛希平的本事,在保卫科也能发挥不小的作用。

  所以,王家川并不纠结这些,只要盛希平决定了就好。

  今年闰了个八月,但是冷的挺早,十月二十八号,农历九月初六,前川林场这边就下了第一场雪。

  林场开会决定,十一月二号,今年的冬运正式开始。

  一如往年那般,十一月二号早晨起来,林场开了冬运誓师大会,接着全场上下敲锣打鼓,欢送一线工人上山驻勤工作。

  这一次,盛希平没在通勤车上,而是在送行的队伍里。

  “老大,你今年不上山,家里的事情就多操点儿心。

  这样正好,我和老二在山上也能安心。”临上车前,盛连成嘱咐儿子。xfanjia.com

  “爸,你放心吧,一切有我呢,你们就安心在山上干活,得空了我领着老三老六他们上山去看你们。”

  盛希平点点头,这些事儿不用父亲叮嘱,他也知道自己该干啥。

  一线工人集结完毕,都上了通勤车,车后头还有几节霸王圈、送人斗,里面装的都是后勤各类物资。

  时间一到,前面吹响哨子,通勤车发动,咕咚咕咚驶离了小火车站,往大山深处的施业区行去。

  送行的人站在原地,用力挥动着手臂,直到通勤车越走越远,再也看不见了,众人这才三三两两的扭头离开,各自回家。

  盛希平留在保卫科,这边工作轻松,闲暇时间很多。

  落雪以后,又是进山打猎的好时机,盛希平自然不会错过。

  陈维国、王建设等人都上山驻勤伐木了,保卫科那几个人呢,盛希平领他们进山打过几次猎,总觉得不太合把。

  打猎讲究的是人齐心马合套,心不齐勉强凑一起打猎,一旦出现什么意外,就会有危险。

  所以盛希平基本上都是单独行动,一个人带着狗进山,遇见猎物就打,遇不上就下套子。

  有时候狗连着上山累了,盛希平就自己进山去遛套子。

  赶上白班就早晨四五点钟出门,七八点钟遛完套子回家,吃口饭该上班上班,啥都不耽误。

  赶上夜班正好,晚上在场部睡觉,白天啥都不耽误。

  这天早晨,盛希平没领狗子,自己背着枪进山了。

  他在一片二茬林子里,用冻青和盐水做诱饵,周围下了套子,打算套个狍子或者鹿啥的。

  入冬后天气越来越冷了,肉食能冻住,盛希平打算多攒点儿,不光自家吃,也给周明远那儿送去些。

  冬天,动物都缺盐分,别看是盐水冻的冰,那些野生动物也能闻到味儿吸引过来。

  更不要说,还有冻青这等美味,双重叠加,那绝对是鹿和狍子的最爱。

  所以盛希平信心满满,以为这一次肯定能有所收获。

  可是等他翻山越岭好不容易来到之前下套子的地方,却只见到地上一片血迹,原本应该被套中的狍子,却是不翼而飞了。

  “草,什么玩意儿偷了老子的猎物?”

  盛希平一看眼前的情形就知道了,这肯定是什么野兽,把套中的猎物给咬死带走了。

  可究竟是什么呢?地面上只有血迹和拖行的痕迹,野兽的足迹都被拖行的痕迹盖住了。

  这家伙看起来很狡猾,竟是一点足迹都没留下。

  “我特么还就不信邪了,今天非得看看,是什么玩意儿敢来偷我的猎物?”

  盛希平气的不轻,直接摘下枪,端枪在手,沿着拖行的痕迹一路往前追。

  盛希平早晨四点来钟从家里出来的,大概走了一个钟头到这边。

  东北的冬天昼短夜长,此刻天也就是刚蒙蒙亮。

  盛希平的视力很好,地面上又有血迹,追踪起来倒是不费太多劲。

  就这样,盛希平沿着那血迹和拖行痕迹一直往前追,翻过一道山梁往下,远远看着前面一处乱石杂草之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盛希平伏低身子,小心翼翼的避开树枝杂草,尽量不发出半点儿声音,悄悄地往前走。

  离着近一些了,依稀可以看到,在杂草丛中,有两只乌棕色的东西,好像不太大,也不知道是什么。

  盛希平端着枪,慢慢又往前靠近一些,然后瞄准杂草丛,勾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杂草丛中两只乌棕色的动物其中一只,脑袋被打碎,另一只,则是发出凄厉的叫声,扭身就跑。

  盛希平拿的是五六半,以他的枪法,还能让另一只跑了?

  那家伙一动,盛希平立刻勾动扳机。

  那小玩意儿圆滚滚的身子挺胖乎,跑的不快,盛希平这一枪,又是打在了小东西的脑袋上。

  那小玩意儿身子往前一栽,就不动弹了。

  盛希平收起枪,快步走到近前,仔细打量地上这两只小兽。

  这玩意儿体长一尺半到二尺,看上去也就十来斤沉,体型短,肥嘟嘟圆乎乎的身子,比狗或者狐狸小。

  半自动的枪威力太大,把脑袋都给干碎了,要不然,应该能看见这小东西脸上有两块类似海盗的面罩那种圆斑,跟浣熊很像。

  貉子,也就是一丘之貉的那个貉,犬科貉属,皮毛丰厚柔软,是仅次于貂皮的上等皮料。

  这东西的皮毛留着做帽子、围脖,那才暖和呢。

  貉子是一夫一妻制的动物,通常两只一起行动。

  一般时候,会栖息在林中开阔、接近水源的地方。杂食,吃鸟类、小型哺乳动物还有水果等。

  有的说貉子冬天也冬眠,实际上它是懒,贪睡而已,饿了也会出来觅食。

  貉子冬季会找洞穴居住,但是自己不挖洞,经常是找獾子废弃不用的洞穴。

  或者,秋天时赖在獾子洞穴外,给獾子当土车子。

  就是仰着肚皮朝上,獾子扒了土都放在貉子肚皮上,然后獾子叼着貉子尾巴给它拖出洞外把土倒掉。

  别以为貉子是好心,实际上这玩意狡诈着呢。

  秋天的时候充当土车子帮獾子干活,獾子就会在洞里单独挖个房间给貉子。

  然后,等冬天獾子冬眠睡熟了之后,貉子会扒土,把獾子居住的洞穴堵住,活活把獾子憋死。

  然后,貉子在一只一只的将死獾子拖出来吃掉。

  盛希平以前跟刘长德他们上山抠獾子的时候,就遇到过一次。

  用尖镐刨开獾子洞,能看到里面每隔一段路就是一大堆土,把洞穴出口堵死。

  刘长德说,那就是貉子干的好事儿。

  不光如此,冬季捕猎困难的时候,貉子还会盯上猞猁和狼的食物。

  其实猞猁和狼都是貉子的天敌,偏偏这种小东西就有那个胆子。

  等猞猁或者狼吃过食物后,它们跟着去捡点儿残渣剩饭来填肚子。

  一只狍子三四十斤,这么两只小家伙肯定拖拽不动。

  所以,盛希平猜测,这俩应该就是来捡剩饭的,结果被盛希平遇上,丢了命。

  行啊,一只狍子,换了两只貉子,不亏。

  盛希平扭头看了看半截藏在雪堆里,被掏空了内脏,还剩下一些肉的狍子。

  感觉,这应该是猞猁干的。

  一只大狍子,猞猁一次肯定吃不完,所以多数会找个隐蔽的地方用雪埋起来。

  等着下次再来吃,只是没想到,这猞猁前脚刚藏了狍子,后脚就被俩貉子给偷了。

  盛希平没动那狍子,只弯腰将两只貉子捡了起来,然后背上枪,往回走。

  这一趟挺顺利,回到家刚刚七点。

  “妈,我今天打死了俩貉子,等会儿扒了皮阴干着,有空了熟出来,做帽子啥的挺好。”

  盛希平进门时,家里上学的上班的都走了,张淑珍把盛新华放在了一个大花筐里玩,她正收拾刷碗呢。

  “哎呦,今天回来的早啊,饭菜都在东屋锅里放着呢,你赶紧吃点儿去。”

  张淑珍一见儿子回来了,也顾不上看啥貉子獾子的,放下手里正刷的碗筷,转身就要给盛希平端饭。

  “妈,不急,我先把貉子皮扒了再说。”

  盛希平拦下张淑珍,左右他已经沾了手,索性先把俩貉子扒了皮处理干净再说吧,吃饭不着急,他八点才上班呢。

  大花筐里的盛新华,一见爸爸回来,立时高兴起来,朝着盛希平就喊。

  “爸、爸。”给小家伙急的啊,扶着花筐的沿儿,一下就站起来了。

  “哎呦喂,你爸还有活要忙呢,你着啥急啊?

  来,奶奶抱着,你可别淘气了,当心从里头栽出来。”

  那花筐是柳树条子编了,以前装土豆、地瓜等东西用的。

  花花来盛家的时候,没地方安置,就把这花筐拿进屋,垫上草和棉垫子,给小黄和花花几个住。

  花筐挺大,沿儿的高度正好在盛新华腰那里。

  按正理来说,盛新华这个时候还没那么大本事,从里面出来。

  但张淑珍怕盛新华在里头可劲儿折腾,把那花筐给整歪了,再把孩子扣里头咋整?

  张淑珍不想小娃娃看见那些血糊淋啦的东西,所以就把孩子抱进了屋里去。

  盛希平也趁着机会,赶紧给那俩貉子扒皮。

  这种用皮毛的动物,一般都是从嘴开始往下扒,手艺好的人,正好扒出来一个筒儿。

  然后把里面塞上谷草啥的撑起来慢慢干透,或是拿去卖,或是自家熟了皮子做点儿啥都行。

  其实打这种小动物,不应该用五六半。

  应该用老式猎枪,装黄豆大的子弹就行,那个威力没这么大,不至于把皮子破坏了。

  这也就是盛希平枪法不错,一枪爆头,这要是一枪打貉子身上,这皮子基本就废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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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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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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