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是个不毛之地。

  这个认知,连幽州百姓自己都觉得没问题。

  毕竟通常犯人被流放,流的就是幽州此地。

  幽州地广人稀,天寒地冻,这种恶劣之地用来处罚犯人是再好不过的。

  若非世世代代生存于此,乃故乡所在,估计大部分幽州百姓自己都不愿待在这儿。

  是以食客们怎么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京都之人会跑到他们这不毛之地来搞什么马厂!

  “马厂?”

  “京都来的?此事是真是假,居然还有京都人愿意来咱们这儿?这是好日子过久了吧。”

  “不对啊,那他们的马是从何处来的?掌柜,你可清楚他们是从谁人手中买的马?”

  掌柜神秘笑了笑,没有明说,“这我可不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手中的马要比旁人的马好。”

  没有明说,但也不差了。

  比旁人马都好,酒馆掌柜的可是他们这一带的百事通,见过的马匹不知凡几,他口中的旁人,那差不多就是所有人了!

  比所有人的马都好啊。

  胡马!

  绝对是从胡人手中得来的马!

  食客们都激动了。

  有人兴奋地一拍桌子,面红耳赤,“肯定是胡马啊!不愧是从京都来的,居然还能从胡人手中买到那么多马!”

  “那这可太好了,他们要来这儿养马,用的还是胡马,这岂不是日后咱们再也不愁胡马?不用怕应付胡人了?”

  “这可真是大喜事,胡马比咱们的跑得快,若岳将军他们也能用上胡马,那日后跟胡人打起来,必不会再轻易放过他们了!”

  “他们在何处养马?真想去看看啊。”

  “掌柜,你可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啊,我家正好想买一匹马呢。”

  “呸,这有好马那也就是紧着军中,哪儿就轮得上你了。”

  “这都是卖马的,买不到最好的,难不成我还不能买匹老马吗!”

  ……

  这边的酒馆在说说闹闹,而被他们议论中的当事人,则躺在草地上看蓝天。

  孙昭在地上躺了已经有一会儿了。

  他躺着的地方只有翠绿青草,不远处除了矮山灌木,就是草原,三五成群的马儿正在肆意走动。

  环境清幽静谧,半点人气也无,那种身处大自然的美妙,是让孙昭这个没文化的怎么也形容不出来的。

  不过俩字他还是能说的。

  “舒坦。”

  孙昭眯眼望着天,惬意地吸了口气,“自家草场的芳香,就是比北胡那边的草迷人啊……”

  感慨一会儿的功夫,有嘚嘚的马蹄声传过来。

  下一秒,孙昭视野中出现了一匹枣红色,头上却顶着一抹白的马。

  那马毛色光泽,身形高大,肌肉发达,怎么看都是一匹十分优秀的马,唯一叫人看得不顺眼的,大抵就是腿比较短。

  但腿短就是胡马的特点。

  腿短的马,能使得重心变低,因此驾驭起来会更稳,骑兵在马上也能轻易的做更多的动作,射箭,刺杀或投掷,这样在打仗时也能占据优势,更方便胡人骑马在草原上奔腾。

  而想要养出一匹好马,除了入嘴的草料要好,更需要环境加以训练。

  孙昭从前只知道胡马比他们大魏的好,但为什么好却并不知道。

  等他来了幽州,带人去了北胡,幸运遇见了一支小部落,并在小部落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才终于明白。

  胡马之所以能比大魏的马后,是因为草原广袤,有生生不息的野草供它们享用,亦由宽广无边的地盘任它们奔腾,比大魏只在一片小小天地渴盼草原的马强太多了。

  枣红色的马咴咴叫着,马蹄原地踱着,低着头似乎是想要叫孙昭起来。

  “赤风,你去玩儿吧,让我再躺会儿。”

  孙昭见怪不怪地转了个身,连起身都没起。

  这是他的马,是他在小部落里一眼就看中的马。

  当初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与小部落交好,并在那儿留了下来,若非那时部落缺粮,孙昭许诺能从大魏弄来粮食,他能不能从对方那儿换到自己的马还是两说。

  眼下他的草场共有四十八匹马,都是他从小部落那里换来的。

  而且为了以示友好,孙昭每月都派人给他们运粮食。

  当然,免费是不可能免费的,对方是拿羊肉换的。

  换得羊肉太多,孙昭都已经吃腻了,多的他都叫底下人拿去附近镇上换了物资。

  反正到如今,按孙昭自己的想法,萝卜都比羊肉好吃。

  负心男人态度敷衍,赤风马不干了。

  “嘶嘶——”

  这是一种高而拖长、典型的鸣叫声。

  孙昭立刻头疼了,“好了好了,你别叫了,我起来,起来陪你还不成吗!”

  孙昭一起身,马就不叫了。

  望着马儿那明亮尽显无辜的大眼睛,孙昭服了。

  “……你怎的就这般黏人呢?”

  这小公马哪儿都好,就是太黏人!

  也不瞅瞅如今都什么时候了,旁的小公马都开始谈情说爱了,它还每日赖着他不放。

  孙昭怀疑赤风还是个少年,没及冠。

  回头他得派人问问格斯尔赤风今年几岁了。

  孙昭骑着赤风去兜风了。

  但骑着骑着,赤风就带着他去了饭堂子那边。

  那些建在山脚下的屋子,若是魏钰过来,大抵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房屋都是照着他庄上的建筑建造的。

  孙昭是时不时就去庄上晃悠的人,就连食堂都去过不少回。

  对于殿下庄上的食堂建造,孙昭表示很心动,是以等到他自己的马厂建起后,也着人造了一个。

  饭堂子宽敞,平素哪怕没到饭点,伺马的人也都会聚在饭堂子里闲聊。

  而孙昭来时,聚在饭堂子里正在喝酒划拳。

  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其中几个面容明显有着胡人血统,不过此刻他们都亲如一家,毫不见外的坐一起。

  有个身材壮硕的胡人第一眼瞧见孙昭,连忙冲他打了声招呼。

  “孙公子。”

  其他人闻言,都扭头打了声招呼。

  孙昭自然地冲众人点点头,态度松散,毫无从前在京都时的排场。

  “少喝点,别回头一个个又睡倒在地上,我可不给你们收尸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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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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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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