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怜,年纪这么小,就要死在荒山野岭了。”
“但有什么办法呢?战争从来就是这么残酷无情的。”
“刚才好像看见,你从几个女人的身后蹿出来的,如果我是你,就会继续躲在女人身后面,那才是正确的做法。”
“好吧,孩子,就由我萨克骑士,来结束你的生命,也结束你的无尽恐惧吧。”
“这是你难得的荣耀。”
“希望转生来世,你不再是懦弱卑贱的宋国人,能投生在伟大的珈兰国度。”
“愿光明神保佑你,这是来自萨克骑士的祝福。”
打定主意,萨克骑士便双腿用力,一夹马肚子;
跟随他多年的战马,心意相通般打了个响鼻,四蹄刨地,开始朝那个冒进的宋国少年,凶猛地冲过去!
随着战马奔跑的提速,在某一个速度时,萨克举起了骑枪。
再下一刻,他运转魔力,在骑枪锋利的枪尖,开始激发出紫蓝色的枪芒。
所有的动作,都一板一眼,严格按照了孔克雷师父教授的流程。
虽然他觉得,杀死一个宋国无甲武士,没必要这么郑重,但他还是要这么做。
因为,这是他的骑士准则,无论对方是谁,都要给予必要的尊重。
郑重地杀死他,这就是伟大的萨克骑士,给予宋国少年步行武士,最好的尊重。
萨克果然是专业的,也不愧是声名鹊起的珈兰新秀骑士,即使对手弱小,他也不轻忽对待。
所以一切成功,都不是没理由的。
以上这些,都是萨克冲向敌人时,脑海里闪过的念头。
他已经在构想,此战过后,自己该让侍从骑士怎么去宣传——
是的,很多珈兰骑士为什么能出名?除了实力,更重要的是,包装营销。
珈兰的吟游诗人行业,有很大一部分,是靠这些骑士支撑着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
为什么世间难有穷鬼的轶事和传说?
因为他们付不起包装费啊!
萨克显然是属于有钱的。
所以他能迅速崛起,飞快地成为新秀,不仅因为他有强大的实力,还因为他的家族,确实有钱,能够付得起广告费。
怀着各种快意美好的创意,萨克的马头,已经冲到离宋国少年武士,只有十来步的距离。
只要两个呼吸后,萨克高举的骑枪,就能闪电般刺下,扎穿少年的喉咙。
速度,角度,力量,时机,这四要素,构成了萨克胜敌的基础。
这是骑士的基本战斗准则。
到这时,萨克的心里,已经没有任何杂念。
他高高举起的骑枪锋芒,即将一举刺穿敌人的喉咙,在紫蓝色的光芒中,扬起鲜红的血雨——
那是多么唯美的一幅画面,这是他最享受的时刻。
萨克下意识地舔舔嘴唇,眼神中闪耀出嗜血的光芒。
可是,他的眼眸,还在兴奋、嗜血的状态中,却忽然映照出了一个高高跃起的身影——
那个被萨克认定为步行武士的少年,竟在“临死”前,突然间高高跃起,跳得比骑在高头大马上的萨克还高!
不仅如此,少年甚至还在萨克高高举起的骑枪头上,踩跳板一样,点了一脚,跳得更高,然后居高临下,迅如闪电般刺出了一剑!
他的长剑,本来看着平平无奇,但在这一刻,却忽然通体燃烧起了赤红色的火焰!
“光明神啊!”萨克脱口惊呼,“传说中的火神剑?”
作为成名的骑士,萨克也是了得,能在突发紧急状况中,使劲往上一撩骑枪,试图打飞少年。
这是他此刻最优的应对。
这样的应对,几乎是萨克作为优秀骑士的肌肉记忆,曾多次让他反败为胜。
却没想到,那少年本来飞快刺向他咽喉的燃火利剑,竟然也随之飞快地变招,反手一划,“唰”的一声,竟是将萨克坚韧的硬木骑枪杆,给劈断了!
萨克惊呆了!
“这少年竟能空中变招!”
“这火神剑竟然这么锋利!”
刚想到这里,萨克突然喉咙一阵剧痛,就好像瞬间被野兽强有力的爪子,死死地掐住喉咙,还一拧一抠,瞬间产生的疼痛,剧烈,可怕,简直难以描述。
喉咙中剑了!
喉咙中剑的这一刻,萨克竟好似看到飞腾半空中的少年,身后腾起一只巨大的火焰不死鸟的虚影……
“这一定是我临死前的错觉!”
“唉……”
“好怀念家乡市集上,艾玛大婶烤的蒜香黑面包啊……”
这是英年早逝的萨克骑士,临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他没有怀念自己的亲人,没有怀念羞涩美丽的少女,怀念的却只是故国家乡的,一个市井特色食品而已。
当然,将来珈兰国的吟游诗人,在收费传扬他短暂而光辉的一生时,一定不会把他回归天国前的念头,说得这般无趣。
就算猜到了,也不会这么说,因为很可能会收不到尾款。
好歹,弄几句有流传度的金句。
再说李云绝,带着星上屋的人,一阵疯狂冲杀!
反正都是敌国侵略军,放开手脚就是。
曾扬威快乐仙宫的那股疯狂劲儿,再现铁线山的藏兵洞内外。
不过很快,正规军越到越多,李云绝想起一事,便立即停下正面的冲杀,叫幽羽落带自己去寻孙元砺。
孙元砺这会儿在干嘛?
他根本没加入厮杀,这厮很清楚现在自己最应该做什么。
从外面喊杀声刚刚响起,他便悄悄地观察。安慕小说网
他这人,真是老奸巨猾,比那个自负的骑士萨克,机灵得不知道多少倍。
也没看多会儿,孙元砺就知道:
“完了。”
朝廷有备而来,局面明显是泰山压顶、瓮中捉鳖。
一旦如此判断,孙元砺立即跑到暂时没被战火波及的角落,从兜里掏出一只小银盒。
他小心地打开银盒盖子,便看到里面的白丝绒衬底上,赫然有一只蓝光闪闪的虫子。
这虫子的样子,像甲虫,但很大,有拇指盖那么大。
虫子的背壳,是一对半圆的翅膀,对合收敛在一起。
背壳翅膀上,正闪动着蓝色的光泽,上面还有淡黄色的荧光斑点。
它的一对眼睛,则是细圆形的粉紫色晶状体。
这些组合在一起,还怪好看的。
好看的虫子,似乎生性安静,就算孙元砺动作有点大,银盒颠颠簸簸的,它也一直静静地趴在白丝绒上,跟死了一样。
可是,当孙元砺念过一串奇怪的咒语,本来像是死了的虫子,却一下子活过来!
它先在白丝绒上,爬了几圈,然后六足站立,背上的两只半圆翅膀,也竖了起来。
这时孙元砺便对着虫子,小声但音节清晰地说话:
“明杰明杰,不要问为什么,快去照我之前说的做,快烧掉书信、运走财宝!”
“要快!事急矣!”
他这般说话时,银盒里的虫子,本来安静的翅膀,却不停地振动,节奏频率随着孙元砺说话的音节变化而变化。
蓝光翅膀上的那些淡黄色的荧光圆斑,也对应着孙元砺说话的音节,不停地变明变暗。
很快,当孙元砺说完,虫子的双翅一阵急促地振动变色,伴随这动作,一个年轻的声音,从虫子摩擦震动的翅膀间传来:
“是,族叔,侄儿这就去办。”
这声音不高,但音节清晰,甚至还能听出说话之人的惊讶和慌张。
这等惟妙惟肖、一字不差的传音虫子,正是昆仑山间的异种:
传声虫。
孙元砺正用它,跟侄子孙明杰紧急联络,要他赶紧转移财宝,烧掉通敌的书信。
听到族侄的回应,本来有些慌张的孙元砺,恢复了几分镇定。
他得意地一笑,合上了银盒盖子,便抬头准备观望一下形势,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没想到,刚抬头,他便看见李云绝,和一个冷头冷脸的紫衣美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不好!”
孙元砺一惊,立即手一抬,一张“浓烟符”打了出去,顿时催发出一阵滚滚的黄白色浓烟,将这里团团笼罩。
刚才李云绝只顾留神听孙元砺说什么,倒没防到他来这一手,一下子还被烟呛到了。
等他挥手发出一道风咒,驱散了滚滚的浓烟,那孙元砺早已跑得不见踪影了。
李云绝有些懊悔,不过转念一想,也不要紧,要抓这家伙不在一时,关键的是,要尽快回云浮山冰月门,阻止孙明杰毁灭他叔的通敌证据。
情况紧急,李云绝立即招呼上幽羽落,一路往外冲杀。
当看见战团中的那几个伙伴时,李云绝立即大叫道:
“星上屋的,不要恋战,快跟我来!”
云月兮、碧芽儿、臂龙僧他们,正打得欢呢,一听李云绝的声音,便毫不迟疑地收手,朝这边汇合。
中途李云绝,还记得带上那位一直躲在一边发呆的梅迭兰。
很快这一行人,就脱离铁线山,风驰电掣般地朝东南边的云浮山奔去。
他们跑得极快,脚上都贴了轻身符,也用了疾行术。
现在这两者,已经是星上屋的标配了。
梅迭兰这时两腿上,也都贴了双份的轻身符,还被李云绝拉着一起跑。
迎风奔跑时,还真让媚荻再次体会到,那次宋国月下迎风奔跑的感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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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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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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