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饭?
难道说,这一桌子美味都是他自己做的?
哪怕是亲眼看见,林菀也不敢相信,一桌子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会出自沈临风之手。
作为天之骄子大学生,沈临风一向是“以天下为己任”,结婚五年,从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就更别说做饭了。
他该不会在饭里下毒了吧?
是不是把我们娘俩毒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拖油瓶阻止他花天酒地了吧……
看着林菀脸上的狐疑,沈临风苦涩一笑。
看来,想要洗刷自己人渣的恶名,还真不容易。
二话不说,沈临风抱起女儿,放在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轻声道:“来,丫丫,尝尝爸爸做的鱼,味道好不好吃?”
丫丫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
怯生生的眼神中满是对美味的渴望。
咕~
小肚子又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嘴馋的丫丫可怜兮兮的看向林菀。“麻麻,我饿……”
林菀迟疑的点点头。
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图谋什么?
得到了妈妈的许可,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眼前的鱼肉搁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满足。“嗯~真香,真好吃~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
“爸爸,这是丫丫第一次吃到你做的饭耶。”
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泪水不禁湿润了沈临风的眼眶。
他笑了,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让老婆孩子吃不饱,过不上好日子,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过错!
心里同样不好受的还有林菀。
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的缘故,营养一直跟不上,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综合征,比起同龄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要落后一大截。
吃鱼,是家里唯一能给女儿补充的营养。
可即便如此,林菀也舍不得给女儿吃好鱼,最好的鱼要拿来卖钱、还债……
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顿顿有肉吃。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穿上漂亮的花裙子……
想到这里,心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掩面抽泣了起来。
瘦削的肩膀轻轻耸动着。
沈临风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可距离尚有一寸之时,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
“老婆,明天不要出摊了,挣钱这事,以后就交给我。”
“交给你?你怎么挣钱?打牌?还是打麻将?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
一听这话,林菀瞬间气不打一处来。
鱼框里最好的鱼,都已经被沈临风拿来做菜吃了。
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这种低劣品质的鱼,肯定卖不出价格。
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
拖欠的管理费,更是如同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她的心头,几乎喘不动气。
如果再不交钱,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
真到那种处境的话,断了唯一生路,以后该怎么办呢?
“老婆,相信我,我知道,此时不管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但我还是要说,酒这种东西,以后我不会再碰了。”
沈临风语气坚定的说完之后,又把屋里所有的空酒瓶和未开封的酒,全都拢到了一起,悉数装进箱子里,拉起箱子就往外走。
说多不如做多。
想要洗刷人渣之名,不能只放空炮,必须拿出实际行动。
要让林菀亲眼看到,自己早已今非昔比。
砰——
门关上。
屋里就只剩正在吃鱼的女儿和愣神的林菀。
他干什么去了?
不会跑到外面去喝野酒了吧?
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在林菀的脑海中自动略过。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浪子想要回头,哪有那么容易。
抱着满满一箱酒瓶子,沈临风一路去了供销社。
国营供销社,作为八十年代的居民主要购物渠道,早已是绝大多数人记忆中的产物,在超市诞生之前,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切衣食住行。
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供销社售货员在当时也是普通大众热捧的“铁饭碗”。
孩子们攀比的时候,你爸是市长,不如我爸是售货员更能让小伙伴们羡慕。
几只飞蛾围绕着供销社门口吊着的白炽灯来回打转。
滚烫的灯泡让飞蛾无法落足。
“来,老同志,算一算,二十个酒瓶子,十瓶酒,一共多少钱。”连酒带瓶子不下几十斤,一道走来的沈临风已是大汗淋漓。
这身子骨还是得多练练才行。
“酒瓶子一共二十个,给你算三毛钱,这酒咋了?不喝了?”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眼神中的厌恶陡然而生,说话的强调又冷又硬。
手里摇着蒲扇清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
“是啊,不喝了,戒酒了。”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
“呦呵,稀奇啊,受什么刺激了,好端端的,干嘛不喝酒了。”大叔感到惊讶。“喝醉了好打老婆,多过瘾啊。”
言辞中带着讥讽。
作为附近十里八乡知名的酒蒙子,沈临风是供销社的常客,要么不来,一来就买酒,两人太熟悉了。
经常喝的烂醉如泥,随便找个犄角旮旯都能睡着。
关键是喝酒也就算了,酒品还不好。
喝高了就打老婆打孩子!
有好几次,要不是邻居拦着,兴许能打出人命来。
因此,沈临风在街坊邻居眼里的风评很是差劲。
“以后都不喝了,戒了,挣钱养家,人不能一直醉生梦死的瞎混日子吧?”沈临风倒是没有介意别人对自己的嘲笑。
大叔赞许的点头。“有这么个意识就好,说明还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领袖说过,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
“这样吧,这十瓶酒,我就按照原价给你回收,拿着钱,回去好好对老婆孩子,别瞎混了。”
大叔转身回屋,从钱匣子里拿出三块钱,交在沈临风的手里,然而他并没有拿。
“叔,托您个事儿,我想用这些钱,换点面、花椒、盐、醋,还有纸,能拿多少您看着办吧,够三块钱就行。”沈临风想了想说道。
这些调味料,是为了明天早上出摊卖早点做生意准备的。
“成,等着。”
大叔把沈临风要的物件,一样一样的放在了板车上。
“都在了,回吧。”
“谢了,叔。”
就在沈临风拉着板车准备走的时候,又被大叔叫住了。
“阿风啊,等一下。”
沈临风回头,大叔的手里多了两包豆奶粉,放在车上,嘴里叨叨没完。“别怪叔说话不好听,这两包豆奶粉,拿回去给孩子喝,丫丫这孩子懂事孝顺,我打心眼里喜欢,唯一可惜的就是孩子命不好,摊上了你这种不上进的爹。我也不知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浪子回头,但叔还是要多几句嘴,回去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别再混日子了,混日子久了,当心被日子把你混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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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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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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