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赫拉姆放下笔,苦恼地抓了抓头发,委屈巴巴道:“这里的人都不喜欢我的游记。”
桑榆放下书册,“这里的人很少识字,买回去也看不懂。”
“怎么会?”贝赫拉姆表示不服气,“我为了让他们看懂,还特地用了大兴文字。”
贝赫拉姆有些沮丧,自从知道他的游记卖不出去,是因为大兴人看不懂胡语之后,他发奋图强,学习中原官话,现在已经小有成就了,游记都用大兴文字写出来,怎么这些人还是看不懂?
桑榆沉默了片刻,“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连大兴文字也不认识?”
贝赫拉姆张了张嘴,仿佛晴天霹雳一般傻愣在了原地。
桑榆好心解释道:“军中士兵大部分都是穷苦人家,笔墨是精贵之物,读书写字颇为奢侈,一般人家供养不起。”
不是谁都有机会去读书识字的,一户普通人家倾全家之力也只能供养出一位读书人,而且书本精贵,读书人攒些银钱,也会想着多添置些笔墨纸砚之类的,四书五经大部分都是去书店借书誊抄来的,端的是精打细算。
除非真的是有钱人家,会花银子买些杂书游记,一般人是不会多有花销的,贝赫拉姆的游记写的是不错,可他一不是大家文儒,二不是才子状元,能卖出去才有鬼呢。
桑榆就听说,宋家三叔宋溪亭,号称“秋棠先生”,单单是一首诗都能卖出天价,更不用说宋先生本人,他写的字能让天下文人趋之若鹜。
这么一对比,贝赫拉姆似乎有点惨。
桑榆同情地安慰道:“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总有一天,你的游记会发光的。”
贝赫拉姆:“??”?可怜见的,贝赫拉姆虽然擅长语言学习,但是对诗词歌赋那是相当惨淡,他不能十分不能理解几个字组成的一句话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
“罢了。”桑榆放弃了解释,寻了一个小凳子坐下,问道:“先不说这些了,我问你,昨儿个席面上你是不是还有话没说?”?“什么?”贝赫拉姆一边收拾自己的稿子,一边随口答道:“我没说什么啊?”
桑榆耐心地帮他回忆一遍,“就是你在说抓到了仆固俟斤,然后愣神的时候,我觉得你脸上不对劲,猜想你可能还有旁的要说的。”
只是当时众人的注意力都在仆固俟斤的身上,不曾注意到他罢了,与仆固俟斤相比,其他的事都是小事。
“哦哦,那个啊。”贝赫拉姆皱了皱眉,想了想道:“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你实在太厉害了!”?贝赫拉姆是真的佩服桑榆的,她总能发现旁人注意不到的地方,先前也是她提议自己模仿突厥人的笔记,给孙将军传假消息的,现在还鼓励他写游记,真真是个好人啊!安慕小说网
虽然她的个子有点矮、相貌也一般,只是有点可爱,不符合他的审美,但是看在她这么厉害的份上,自己是不会出言打击她的。
桑榆要是知道贝赫拉姆这么想,一定会提刀砍了他的腿!
贝赫拉姆是西方人,西方人本就身材高大,眉眼深邃,五官立体,和她们比起来,自己可不是像个小兔子一样软弱吗?在他的眼里也就只剩下“可爱”了。
可愚蠢的西方人是不会知道东方女子身上带着的神韵的!
桑榆略过他的夸赞,问道:“何事?”?贝赫拉姆皱着一张俊脸,支支吾吾道:“我也没听明白,只记得他们好像说过一个人的名字,似乎叫什么曾先生?”
“曾先生?”桑榆狐疑道:“你确定你没有听错吗?”
贝赫拉姆为自己争辩,“没有,这个字念起来有些奇怪,不像是突厥语,所以我才记住他。”
桑榆若有所思,“曾”这个字一听就知道是中原姓氏,只是发音有些奇怪,考虑到突厥人吐字不清,念错也是正常的,“他们还说什么了?”
她记得被俘的那些突厥人中可没有大兴人,难不成突厥人还喜欢用大兴的姓氏?
“其实也没说什么,就是有人说没有看见曾先生,担心他也被抓住了。”贝赫拉姆道:“还有人说,如果曾先生没有被抓住,一定能救他们出去。”
桑榆不解,“这个曾先生到底什么来头?”
贝赫拉姆摇摇头,“被抓的人没有姓曾的,我还听见那个仆固俟斤似乎对曾先生很不满意,说他情报有误,才害的他们被抓。”
情报?什么情报能影响到战局?毫无疑问就是孙将军传去的大兴的情报,那么这个曾先生就是孙将军在突厥的联络人喽?
桑榆觉得自己好像又戳到了重要的事,她想着得尽快告诉崔叙一声,直觉告诉她,这个曾先生的身上一定有特别的东西。
她又问了贝赫拉姆一些细节问题,可惜的是贝赫拉姆并没有偷听多久,很快就将能说的都说了,再无发现。
“突厥人大多以部落为生,每个部落都有固定的姓氏和习俗。”贝赫拉姆从自己的游记中抽出一本,对桑榆道:“我想了半天,也没找出跟曾这个发音有关的姓氏。”
桑榆结过游记,翻看了起来,这本游记上竟然是用大兴文字写的突厥部落,里面记载了许多关于突厥人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就连部落图腾也画的有模有样。
虽然字写的有些难看,但并不妨碍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这是你写的?”桑榆诧异道:“我记得你带来的游记都是胡语写的啊。”还是写的很好看的蝌蚪文。
贝赫拉姆得意地拍了拍胸脯,“是我来这里之后写的,大兴的很多士兵对突厥人非常了解,我就一边找他们聊天,一边整理这些。”
贝赫拉姆的技能全部点亮在了语言天赋上,这也是他多年游历各国的依仗,他抽过桑榆手中的游记,凭着记忆翻到一页,“对了,你看这个图案是不是很熟悉?”
桑榆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就见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图案,“这是?”
贝赫拉姆更加兴奋了,“你还记得当时在柳家遇到了那个年轻人吗?他的手臂上有一块疤痕,和这个像不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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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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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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