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是败类,你们这群人却一个个都投靠了髡贼!”苟承绚午夜梦回,痛感自己沦落至此的时候总是要想起这帮当初咒骂他和他爹的临高文人。更恨髡贼识人不明,居然不先来招降他苟家――非去勾结那帮盐狗子。
其实投靠髡贼这件事,他家是一点没心理负担的,只不过髡贼先拿了他家当作野怪给刷了,让苟家投降卖国都不成。到现在弄成了国仇家恨,痛感“卖国无门”。
这种强烈的失落感加上自家自身的沦落,使得苟承绚对髡贼怀着强烈的憎恨,非要和髡贼斗个你死我活不可了。
他来郝元落脚的地方已经不是第一回了,这个人很是古怪:明明住在臭烘烘的贫民窟里,屋子却收拾的干干净净。
举止文雅,爱干净,又能读能写,说起话来又是大道理套着小道理,天理人情滴水不漏的文章……苟承绚认为他并不是什么“机工”,而是个读书人出身。
只是这个读书人太过与众不同,他即不炫耀自己是个读书人,还能厕身于这么困苦的环境之中――要知道东家老爷每个月都给他十两银子的个人开销,至于用在“办事”上的费用,每个月也有几十两,最近几个月,甚至有几百两银子的时候。
在这个经手三分肥的观念深入人心,甚至是公开的规矩――连大户缙绅人家也都默认自家仆役采买的时候拿回扣,虚报数额。郝元很可以在过手的银子里拿些个人的好处。
即使他真得很清高,不愿意从中获益,每月十两银子的开销也足够让他在城里找一处像样的房子,再找个女人服侍自己――要知道一个衙门里的师爷一年的束脩才不过一百二十两。
郝元却毫不在意的住在这破屋子里,每天吃糙米杂粮煮得饭,菜,都是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送得――他平日里给村民代写书信、文契,念念官府的公告。要说荤腥,都是最便宜的江边的臭鱼烂虾,从没见过他吃肉。
苟承绚派人悄悄打听过郝元在这里的事情。知道他在周边贫民的口碑非常好,大家都尊称他叫“郝先生”。
郝元平日里替人“代书”,他不但字写得好,而且内容也写得周全、得体。有些人遇上疑难问题也来问他的意见,他总能给出非常合适的建议。他也主动走出去,到各家各户的破房子里去串门。有时遇上有人病了,家里人手不够,他就成宿在那里守护着。抓药没钱,他就掏自己的腰包。谁家有了过不去的难事,他也是总是尽可能的帮忙。安慕小说网
老百姓的心眼最实在。谁对他诚心诚意,他就会把心掏给你。郝元是他们心目中的“圣人”,他们喜欢他,尊敬他,越来越信任他。在整个南下洼他都有很高的威望。
苟承绚对这个人很不放心――他信奉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苟承绚也吃过大苦,受过大难,当那是被逼无奈,为了报仇雪恨,是仇恨支撑他挣扎到现在。何况只要条件允许,他也绝不会放过送到手里的银子,让自己好好享受一番的机会。
一个人无欲无求,不贪图钱财和享受,安于贫困,却又愿意处处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只能说明他所图甚大――苟承绚好歹也是读过几本史书的。他多次在东家面前说过此事,然而东家总是不置可否,高深莫测的一笑了事。让他摸不到头脑。或许只能说是上位者和下位者之间能够理解的东西不同吧?
有时候,苟承绚甚至不无妒意的感到:东家和郝元之间似乎更能互相理解。这种印象在和他的几次接触中更为深刻了。郝元虽然自称是机工出身,但是说话的态度却始终不卑不亢,和气中透着坚毅自信,完全不是贫贱出身的人要么唯唯诺诺不敢多说一句话,要么就和吃了枪药一样处处都要和人呛声的做派。
“……老爷的意思,米骚动的事情要继续搞下去,声势要闹得更大些。”苟承绚继续传达着东家的意图,“不仅要闹,还要把范围扩大――特别是苏州府的另外几个县,把米骚动连成一片。”
曹光九的脸上露出了担忧的表情,郝元却不动声色,想了想说道:“此事不难,苏州府虽然去年没遭灾,可是老百姓的日子也不好过。今年蚕桑上的收益也被赵引弓弄了元气大伤。而且还有大量的江北山东的水灾难民涌入,这些人都是火药罐子,有个引子一点就着。”
“那就要偏劳郝先生了。”
郝元笑了笑:“我一个人哪里做得成事?还不是得靠着老爷的帮忙才行!事倒是容易,只是还得曹老爷帮忙才行。”
出人是曹光九的事,曹光九和苏杭两地的打社很是熟稔,一个招呼就能找到一批人。每次闹米骚动,都是这批人混在人群中充当支援。不论是煽动聒噪,还是冲击米铺,都是带头上。
曹光九咳嗽了一声:“人没问题,反正有钱拿,这批活闹鬼儿有什么不愿意的?只是咱们闹得这么声势浩大的,衙门迟早要注意的,万一哪天不巧正拿到几个人严审,这些人可不是啥讲义气的好汉,三言二语说不定就会扯到咱们身上……”
苟承绚笑道:“你大可放心,真是有这事,包他上不了公堂。”
曹光九点点头,知道这话绝非虚言。他心里不由得有些害怕,安知自己会不会成为“上不了公堂”的人中间的一员?
郝元这时候却开了口:“继续把事情闹大,这个我赞成。眼下要给老百姓争好处,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咱们现在这么闹,还起不到把矛头对准赵引弓的用意,老百姓想不到他们受得苦都是这个赵引弓造得孽。得给大家提个醒!”
苟承绚点头:“你说得对,老爷也有这个意思。打算再出一批揭帖……”
“出揭帖可以,但是要通俗易懂,最好是歌谣。”郝元从铺下面拿出上次苟承绚拿来的揭帖的样稿子,说:
“这几篇揭帖好是好,也算通俗易懂,但是对老百姓来说还是太深了――识字的人能有多少?最好能编成歌谣,朗朗上口,易记易念,这样才能传播开来。揭帖的内容要抓住他收购大米外运牟取暴利这件事大说特说。”郝元说,“至于粮饷什么的不要去涉及――牵扯的人多了,他们就会结伙――咱们只抓住赵引弓这个落水狗痛打就是。”
“这么一来,老百姓还不得恨他入骨。”
“就是要恨他入骨,才能发动起百姓来火烧赵家庄。”郝元忽然笑了起来,喝了一口黄酒,继续说道,“揭帖不用印得好,一张薄纸就好,印它个十几万张,满州县的各处贴。再弄几个人专门给老百姓念念,用不了一旬就传开了。到时候这位赵老爷就名满江南了。”
“郝先生说得妙。”曹光九抚掌笑道,“自古以来童颜都是谶言,若是能够编得孩童在杭州城的大街小巷里传唱,这赵老爷听了怕是晚上觉都说不着了。”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郝元点头,“米骚动是引起大家的注意,现在大家都注意到了,现在再要上民意――官绅们都注意到这件事了,不愁不上达天听。民怨沸腾,激起民变,光这两条就够他喝一壶了。到时候纵然他背后有大佬撑腰,也得丢车保帅。”
曹光九说:“他背后的大佬可不简单……”
“不就是信十字教的那帮子缙绅们,”郝元不以为然,“徐阁老已经是病怏怏的人了,怕是活不过今年。孙元化是泥菩萨过江。余下的几个全是不成气候的。”
“还有复社呢――”
“只要把赵引弓搞臭,变成祸害百姓的民贼,复社这帮人最讲究士林声誉,和他划清界限还来不及。纵然暗地里有什么勾结,也绝不敢公然给他撑腰。再说这是民变,纵然缙绅给他撑腰,保他过关。朝廷官府不追究他的罪。那凤凰山庄、完璧书坊也都灰飞烟灭,再要从头弄起怕也办不到了。”
苟承绚还不觉得什么――他毕竟是外路人,但是对久居江南,对本地人情世故所知甚多的曹光九来说却是暗暗吃惊,想不到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外路人对江南对士林的情况这么了解。别看这点见识在读书人中间算不了什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很不容易了,何况他还自称是个“机工”。
“郝先生说得对,关键就是要把赵引弓搞臭!越臭越好。”苟承绚笑得十分灿烂,“到时候就是被人烧了屋子产业,大家也会拍手称快,说不定还有人会写一部《黑白传》的说部呢。”
三人一起大笑。(未完待续。)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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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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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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