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后,早就等待一旁的女仆人很有眼色的把桌子收拾干净,胡志高见两人剑拔弩张,也赶紧提出有一点累了,要上楼上休息。
两个女人都不约而同的说了一句:“志高,你快去吧,等会我会去陪你!”
两道声音齐刷刷的落地,两个人又相互对视起来,眼睛里接迸发出精光。
得,又干上了,还是赶紧离开吧。
胡志高伸了一个懒腰,在两个女人的注视中,上了楼上的房间,他打开电脑,开始在网上查看租房信息。
虽然现在牧场还没有正式出售,还不能前往华夏,但是这是早晚的事情。
前往一个新的城市,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住房问题。
胡志高粗略翻了一下,上面显示的价格,把他惊得嘴巴合不拢。
“五环外,鲸鱼小区,两室一厅,五十平方,一卫一厨,每年租金五十万万。”
“六环外,都市人家小区,一室一厅,二十平方,一卫一厨,每年租金三十万。”
...
“十环外,森林半岛,一室一厅,三十平方,一卫一厨,每年租金十万。”
就连距离市中心五十多公里的十环外的破房子,租金也已经超过了十万,这个价格已经堪比新约市中心的房租价格了。
当然,这还是租房的价格,胡志高出于好奇,翻阅了一下京城在售房屋的价格,赫然发现,竟然没有新房卖了,为数不多的二手房的价格,也超过了八十万每平方。
现在距离胡志高离开燕京也只有短短的五年,没想到在这五年时间里,燕京的房价竟然翻了四五翻。胡志高都有点后悔了,当年,如果他用所有的积蓄在燕京买一套房子的话,现在估计已经是北美洲首富了。
关掉电脑,被高房价吓到了的胡志高开始盘算自己的财产。
他本身出身于华夏山区的普通家庭,父母皆是农民,并没有攒下太多的财产,唯一的房屋也在十几年前被山洪冲毁了,如果没有墨子科技的资助,他也许连学费都交不起,毕业的时候,存折上只有不到十万块钱,那是他大学四年做勤工俭学挣到的钱。
不过,和丽萨结婚后,两人共同经营牧场,由于经营手段高超,牧场的效益逐年提高,不到五年功夫,两人就攒下了两百万美金,当然,牧场本身价值超过一亿,只不过由于不能对外出售,所以不能计算在内。
也就是说,胡志高和丽萨现在的总资产只有两百万美金,这些钱只够两人在燕京十环外买一套不到三十平方的一居室。
很显然,不到三十平方,压根无法算得上什么优美的居住环境。胡志高倒是无所谓,他本身就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小的时候一直挤在大人的床上,上了学后,一直住在宿舍。
但是,丽萨从小生活在小别墅内,生活环境极其优越,让她像自己一样住在拥挤的房子里,显然有点不合适,而且胡志高也觉得那样太委屈丽萨了。
就在胡志高在为住房发愁的时候,敲门声响起了。
胡志高愣了一下,因为在以往,丽萨进到房间从不会敲门,想来也是,这里本身就是丽萨的房价,她作为主人自然不需要敲门。
他下意识的说道:“请进!”
门缓缓打开,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让胡志高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个人竟然是克丽丝。
本来在楼下和丽萨针锋相对的克丽丝,竟然出现在这里。
于是,在瞬间,胡志高心中各种想法纷乱出现:
丽萨跑哪里了?难道被克丽丝杀死了?
这个荒谬的想法,在已经在西部居住了五年之久的胡志高心中显得十分正常。
在西部,人们的脾气都和天气一样火爆,很多人都随身携带着火器,一言不合,就会拔枪相向。
在其他地区的人们还在吵架的时候,在西部地区,已经有人倒下了。
丽萨和克丽丝本身就看不对眼,现在更是陷入争夺自己的战斗中,如果克丽丝恼羞成怒之下,从腰间拔出手枪,丽萨这个柔弱女子,怎么可能是克丽丝这个整天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的女汉子的对手。
就在胡志高想着是不是拨打急救电话的时候,克丽丝一句话让他忍不住揉了揉耳朵,倒吸一口气。
“志高哥,我和丽萨已经谈好了,明天你就和我去城里面的教堂举办婚礼!”
只见克丽丝脸上浮现出两朵红云,低着头拉扯衣角。
“什么?谈好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谈好呢?”胡志高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他对丽萨极其了解,知道这个外国女孩其实骨子里像华夏女人一样传统。要想让她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即使拿枪逼着她也不行。
等等!
克丽丝不会真的拿枪逼着丽萨吧?
嗯,有这种可能性!胡志高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克丽丝。克丽丝感受到了质疑,顿时恢复了女孩子的个性,大声说道:“志高哥,你把我想成什么样的人了,我怎么会作出那种事情呢,是丽萨姐姐亲口答应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你现在可以去,亲自问一问丽萨姐姐,问问我有没有威逼她。”
看着克丽丝的反应,胡志高这才放下心来,这个邻家牧场的主人虽然是一个精明的经理人,内心确实一个耿直的人,从来不屑于撒谎,更不会作出威逼别人的事情,看来是自己多心了,丽萨竟然真的同意了这件事。
那么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胡志高瞬间想到了一个原因,那就是丽萨这些年一直为两人没有孩子而耿耿于怀,虽然胡志高屡屡规劝她,说即使没有孩子,两人也可以快乐的生活一辈子,但是丽萨作为一个外国人,偏偏有华夏传宗接代的古老观念,她生怕因为自己让胡志高这支血脉断绝了,所以才会借克丽丝来...
而且,克丽丝虽然能和自己结婚,由于需要照顾两家农场,并且没有前往华夏的资格,所以两人从此之后也很难见面。
看来,到了最后,还是只有自己被算计了。
胡志高站起身,一个战术后仰,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既然无法反抗,那就尽情享受吧。
...
翌日。
当阳光透过玻璃窗,投射在胡志高的脸上,把他从沉睡中唤醒过来的时候,克丽丝早已醒来,并且端着面包和牛奶站在床边。
“志高,你醒了,我已经做好了早餐。”
看到克丽丝脸上挂上了妇人独有的韵味,嘴角流露出幸福的微笑,胡志高一时间竟然恍惚起来,怔了好一会,嗓子里才挤出两个字“好吧!”
于是,胡志高第一次享受到在床上吃早餐的感觉。这个感觉十分完美,就像是传说中古代的地主老爷一般,不过看着在床下忙碌的克丽丝,胡志高有一种心虚的感觉。说实在话,经过昨天那一晚,他有点后悔了。
当然,胡志高并不是后悔和克丽丝在一起,毕竟相比温润的丽萨来说,克丽丝的身材更哇塞,肌肉更健硕,而且会刻意迎好他。但是,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那就是自己在不久之后,即将回到燕京,只能把克丽丝留在这个充满动乱的北美洲西部地区。
这让胡志高有一点负心汉的感觉,他看着克丽丝忙碌的身影,眼光怔怔。
克丽丝偶然抬起头来,似乎发觉了胡志高心中所想,莞尔一笑:“志高,你不要有心理负担,这都是我自己愿意的,能够和你短暂的生活在一起,我这辈子已经心满意足了,你就和丽萨姐姐一起去燕京吧,我会好好守护着我们的牧场,直至永久。”
多么好女孩子啊,多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啊!
克丽丝的话,让胡志高愈发觉得心虚,他思索了片刻,小声问道:“克丽丝,丽萨呢,怎么没见到她的身影。”
“丽萨姐姐已经跟着她哥哥去新约市了。”克丽丝边收拾房间,边笑着回答。
“新约市?她去那里做什么?”胡志高有点摸不着头脑。
让克丽丝住在这里,很显然是丽萨的主意,但是她竟然生气溜走了,这算是什么道理!
“丽萨的哥哥最近又开了一个画展,想趁着丽萨没有离开北美洲前,邀请她去看一下,同时,也好给我们留出时间...”说着,克丽丝小脸羞红起来,低着头拉扯衣角,直到最后,声音几乎像从嗓子里哼出来,微不可闻。
克丽丝的解释让胡志高放下心来,看来丽萨并没有生气,而是觉得不好意思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才借口跑到了新约市。
早餐后,胡志高又在克丽丝的服侍下,漱洗一。胡志高发现,克丽丝似乎受到过专业训练一般,把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到位。比如,清洗脸部时,克丽丝会事先挤出一点洗脸液放在手心里,然后用温暖细嫩的小手,在他脸上轻轻揉搓。其力道大小刚合适,既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不适,也不会因为力道不够,不能够完全清洗。
胡志高细细询问,才明白克丽丝曾经受过专业的训练。
“克丽丝,这种事情,还有人教吗?”
“那是当然,在大城市里,有专门教女孩子如何伺候未来丈夫的课程,名字大多带有淑女二字,学费还不便宜呢,每个学期足足五万美金。”克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帮胡志高整理头发。
胡志高的头发坚硬而厚密,摸上去有点扎手,这让克丽丝皱起了眉头。
“淑女课程....还真是有点怪,会有人花那么多钱,去学习吗?”胡志高皱起眉头,在他看来,这种课程一定是完全骗人的。
不过话音刚落,他就有点后悔了,因为正站在他身旁的克丽丝,很明显就是其中一个学员。
他这样说,不就是在说克丽丝是个白痴吗?
不过克丽丝正在精心帮他漱洗,并没有发现他语气中带着蔑视,笑道:“当然有了,当时我参加的那个训练班,足足有一百多个女孩子。”
一百多个女孩子,好吧,这个世界的白痴真是多。胡志高腹诽。
...
很快,在克丽丝的照料下,胡志高穿着考究的毛呢大衣,笔挺的黑色裤子,油光噶亮的皮鞋,手腕上也戴上了银光闪闪的腕表。
而克丽丝穿上了早就准备好的淡蓝色褶皱蓬蓬裙,她身材傲娇,把裙子的优点完全凸显出来了,看上去就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公主,让人忍不住心生仰慕之情。
今天,他们之所以打扮得如此正式,是因为要千万附近的大城市去举办婚礼,这个大城市就是拉斯维加城。
拉斯维加城市建在沙漠边缘,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镇,供进入沙漠的探险队落脚,和为探险队提供补给,但是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依靠着无人能及的娱乐业,拉斯维加城逐渐壮大起来,它吸引了无数前来花天酒地的人,最终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娱乐城市之一,这个城市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为娱乐而存在,也就是说,在这座城市里,金钱就是唯一的通行证。m.xfanjia.com
只要有了金钱,你就是这座城市的上帝,当然,这对于教堂来说,也莫不能例外。
所以,拉斯维加城人又发明一个可以解决很多男人烦恼的制度,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每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妻子。当然,这也需要缴纳不菲的手续费,但是对于那些拥有多个女朋友的男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圣地。而且更加惊喜的是,虽然这条制度,其他地区和国家并不承认,但是也没有明确反对,也就是说,它还是具备一定的法律作用。
于是,每年都有很多男人载着女伴来到这里,然后喝得醉醺醺的,冲进教堂里,支付一大笔钱,在牧师的主持下,进行结婚仪式。同时,在北美洲地区的官府的档案中,也会写入结婚的事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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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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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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