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顾名思义是军事参谋,这是一个纠结的职位。他的地位可大可小,这个取决于个人服务的对象是谁。如果是李世民的参军,那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便是地方大员也得听命从事。若是一个小小地方的小小参军,那比一个村长县长都是不如。刘仁轨所当任的息州参军便是属于后者。
息州是大唐最小的州之一,辖下并没有军队驻扎,息州境内也是一方太平,没有任何的贼患威胁,以至于息州参军几乎等于不管事的存在。
刘仁轨在其中干的也不甚如意,上下不得其心。关键在于能力的排斥,刘仁轨却有大才,让他在一个小地方与一群能力不出众的人混迹在一起,在共事的时候,难免会如鸭群中的白天鹅,烂泥中的黄金,有着闪耀的时候。周边的人或是嫉妒,或是不理解,也就有着一定的隔阂。
刘仁轨才高气傲,亦不会因此解释什么,隔阂自当是越来越深了。
“刘参军……”一个大腹便便的油头胖子拿着刚到的公文来到了刘仁轨的办公处,见刘仁轨正悠哉悠哉的看着书,边上还煮着一壶茶水,气便不打一处来:“好悠闲啊,整个府衙就参军最空闲了吧?”心中还怒骂了一句:“不识好歹的东西!”
他叫钱书,人不可貌相,虽然钱书长得油头大耳,体胖如猪,但却是进士出生。尽管是最后一名,好歹也是一个进士。因为这个进士身份,他给安排到了息州当县令。
钱书自视挺高的,觉得息州县令只是一个踏板,他要继续往上爬,最后位极人臣,只是一晃两年,毫无惊晋升的消息,心中焦虑也开始找关系,做一些巴结上司的官场习性。徐州总管河南道安抚大使任瑰是李渊的亲信,深得李渊器重与信赖,而刘仁轨之所以能够在息州当任参军,便是任瑰介绍的。
钱书曾找上刘仁轨,意欲给他县尉之职,让他在任瑰面前给他美言几句,却让刘仁轨直言拒绝,因故怀恨在心,对他不闻不问,考勤功劳簿上也无他的名字。
今日莫名的收到来至于京师吏部给刘仁轨的公文,钱书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要让他私扣公文却也没有那个胆子,只能硬着头皮,将公文送了过来。
刘仁轨撇了一眼钱书,将手中书本放下,作揖道了一句:“钱大人……”他为人清廉刚正,不屑于钱书这类喜欢投机取巧的人为伍,但好歹也是上司,对他保留着最基本的礼节。
“你的公文……”钱书见他礼数周全,态度却拒之千里,心中更是不满,将公文丢给他甩袖离去了。他虽好奇,公文中的内容,却也无颜面留下来。
其实刘仁轨对于自己的前途也有些茫然,当年他是一个芝麻绿豆点大的小官。机缘巧合之下,帮着河南道安抚大使任瑰的文章修改了几句话,得到了任瑰的另眼相看按照朝廷的授官规定任命他为息州参军。本以为此乃仕途之起点,却不想任瑰给调到了徐州当任总管,彼此之间断了往来。
刘仁轨亦无溜须拍马巴结上司的习性,也就在息州混了多年,一身干略,无用武之地。
打开公文,刘仁轨看着公文里的任命,脸上出现一股潮红,双手忍不住的抖了抖,公文里的内容自然是调命,将他调至庆州都督府听命。
刘仁轨无所事事,却不意味着不关心天下大势,庆州都督罗士信威名暴于中外,年纪虽然不大,却是大唐朝极富盛名的大将,战功彪炳,被称之为大唐王朝的霍骠骑。现在突厥内乱,朝廷将罗士信调至庆州茂守边疆,绝对不只是为了守御疆土那么简单,能够在他麾下充当任何职位,前途远胜于在小小的息州当个参军。
“熬出头了啊!”刘仁轨轻声说着,他不知道为什么朝堂会突然下达如此命令。但他却相信凭借自己的能力,只要有一个能够展示自己才华的位子,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他突然想到一人,将公文收好,大步走出了府衙。
钱书此刻还未走远,刘仁轨恭恭敬敬的作揖道:“钱大人,朝堂下达了任命,将我调至庆州都督府下听命。刘某不日上任,继任人选,大人早作决断。”他向钱书汇报此事,是为了方便职位交接,倒也没有炫耀之意。
但是钱书却傻呆住了,庆州是中等都府,都督府可是远远超越息州的存在,都府府里的任何以官职都要比他这个息州县令话语权重的多。
刘仁轨已经飞上了枝头就要成为凤凰了……
嫉恨之意,现于脸上。
刘仁轨亦不理会钱书,先一步告辞离去。
他并未回府,而是走向了城西的贫民区,走进了其中一家极小的酒馆。
酒馆不大,里面杂乱不堪,人声鼎沸,四周都是吆喝着的地方百姓。热闹归热闹,难免有些乌烟瘴气。
刘仁轨不太喜欢这里的环境,皱了皱眉头,环顾了一圈,在酒店的角落里找到了要找的人:一个与环境不相符的人物:他一身干净整洁的文士服,年岁不大,容貌带着些许的沧桑。衣服虽然打着补丁,年代已久,但却打理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喧闹的小酒馆,他独自一人自斟自饮,自得其乐,酒桌上无菜,却堆满了酒坛,细细数来已经七坛之多。只凭干饮,却喝了足足七坛子酒,足见海量。
“马兄!”刘仁轨摇头长叹,走了上去。
那位被称为“马兄”的青年男子,听得叫唤,抬头见是刘仁轨,笑道:“刘兄来的正是时候,快来陪我喝上几杯。老板,再来两坛子酒,另外炒几个下酒的小菜,付账的来了。”原来,他没有叫下酒菜,只是因为囊中羞涩。www.xfanjia.com
刘仁轨看着豪放不羁的朋友,笑道:“也好,我以收到朝廷调令,择日前往庆州都督府任职。今日便陪马兄,不醉不归。”
青年男子呆了呆,带着几分苦涩的笑道:“恭喜,刘兄了,今日得势,来日必定飞黄腾达。”恭喜是真心实意的,但是笑容却怎么也挤不出来。
刘仁轨看着那苦涩的笑容,心中也是苦闷,能够体会他的感受:这位青年男子姓马,单名一个周字。处境比他还要凄惨一些,他虽出生平民百姓的家庭,但至少能管温饱。而马周不但出生贫寒,幼时还父母双亡,孤苦伶仃,独自一人四处做短工,将自己拉扯长大。他讨生计之余,十分好学,不满二十便以满腹经纶,胸藏济世之才。
但因出生贫困,性格脾气极为古怪,纵然满腹经纶,周围的人却瞧不起他,一直也碌碌无为。直到李渊即位后不久,马周才得到了出仕的机会,当上了邻郡的一名刀笔小吏。便如三国时期的庞统一样,马周觉得自己身怀济世之才,却大材小用的当刀笔小吏,做的很不开心,整日里以饮酒为乐,不务正事。
如此作风受到了当地刺史达奚恕的责骂,说他不是做官的材料,马周一怒之下,弃官而走,周游天下,至息州遇上了刘仁轨。
他们同病相怜,皆为失意之人,相互把酒畅谈,大倒苦水,引为知己。
相处下来,刘仁轨早已发现马周在政治上的干略远在他之上,是一个堪比傅说、管仲、萧何的人物。如此人才,却落得如此境地,实在令人叹息。
“马兄,不如你也随我一到前往庆州?我向大将军举荐,大将军能够将我求入幕府听用,多上一人又有何妨?马兄之才,更在我之上。大将军行伍出身,身旁正缺你我一般的文士,定获重用。”刘仁轨看着马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马周心中也是一动,犹豫再三,颔首道:“也好,周便随刘兄走上这一趟。”
两人吃喝一顿,翌日一起整备行装,前往庆州。
他们本是知己好友,结伴而行,说说笑笑,也不寂寞。
两人都是蒙尘珍珠,见有望在庆州放才彩,走的也是极为速度。十余日后,抵达了庆州。
来到了都督府,送上了拜帖。
刘仁轨、马周一脸的风尘,在等着通传。
没等多久,便听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人未到,声先至。
“刘先生终于到了,我盼你的到来可是望穿秋水啊……”
刘仁轨、马周面面相觑,彼此都感讶异。
很快他们眼中就出现了一位青年男子,身形高挑迁瘦,面貌儒雅俊俏,一身华贵的紫袍官服,让他平添了许多的贵气。
不用介绍便知来人是谁,在大唐只有三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身穿紫袍,整个庆州也只有镇军大将军、庆州都督、剡国公罗士信有资格穿着紫色的官服……
看着比他们要年轻上许多的罗士信,刘仁轨、马周都忍不住露出叹服之意。
要知道罗士信的出生比他们还要差,但是现在的他却是数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实在是他们的楷模榜样。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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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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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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