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在完成了复仇任务后,也曾想像麦凯恩一样,用银行卡里的五千万美元,在这个繁华的大城市里置上几间房产,过上纸醉金迷的日子,但是他知道大劫案虽然过去一年多时间了,但是北美洲官府从来没有放弃追踪。生活在这个遍布视频监控的城市里,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被人抓住破绽。

  思来想去,詹姆斯还是决定返回西部牧场,在那里人烟稀少,官府的力量最为薄弱。

  就这样,詹姆斯又回到了牧场中,重新成为一个牧场主。

  昨天,他收到报警信号时,心中咯噔了一下,胡志高这一次死定了!

  对于胡志高,詹姆斯很是欣赏。一个华夏人能够在这个野蛮的西部生存下来,那是相当的不容易,胡志高非但在西部牧场扎下了根,还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牧场主,并且平时和周围牧场主的关系相处得很不错,这实在太难得了。因为这些牧场主,大多都和詹姆斯一样,是一些凶恶之徒,他们虽然不会一言不合就砍人,但是要想获得他们尊敬,没那么容易。

  胡志高非但获得了詹姆斯的尊重,还成为了詹姆斯的在西部地区为数不多的朋友。

  詹姆斯连夜召集人手,紧赶慢赶,总算在清晨赶到了胡志高牧场中,他本来已经做好了为胡志高收尸的打算,但是看到牧场的栅栏上挂着那么多野狼皮的时候,詹姆斯顿时惊呆了。

  这是把野狼全部屠灭了?

  詹姆斯身为牧场主,对荒漠地区野狼的实力,有着清晰的认知,就是他自己也没有胆量赤手空拳对付两头野狼。

  这时,胡志高刚好推开门走出来,正准备吩咐牧场女工们把狼肉腌制起来,因为狼肉本身具有一种难闻的腥臊味,只有放入辣椒和粗盐腌制,才能冲淡这些味道。当他看到詹姆斯走进牧场时,脸上绽放出笑容:“詹姆斯,我亲爱的朋友,胡志高牧场欢迎你!”

  詹姆斯惊讶的指着那些野狼肉,疑惑的问道:“胡志高,这些野狼就是昨天来犯的野狼?”

  “是啊!”

  “你把它们全部杀死了?”

  “是啊!”

  胡志高见到詹姆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顿时舒了一口气。

  在西部牧场,詹姆斯的牧场虽然不是最大的一个,但詹姆斯却是一个最具侵略性的人,在短短五年间,詹姆斯已经使用各种手段吞并了周围牧场几百亩土地。当然,这种手段往往见不得人。

  虽然胡志高牧场和詹姆斯并不相邻,胡志高也不怕詹姆斯,但是胡志高害怕自己一旦在任务中遇难,丽萨不一定能稳定住牧场的局势,詹姆斯说不定会趁势而入。不过有了这一次的大胜,詹姆斯说不定会畏惧几分。

  詹姆斯咧着嘴怔了许久,最后抿了抿嘴唇,冲到胡志高面前,用粗大的手掌重重拍打胡志高的肩膀。

  “好小子,真有你的。当年你刚来的人,所有的人都不看好你,只有老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小子不一般,将来一定是个人物。现在看来还是我的眼光最厉害。

  面对詹姆斯的夸耀,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因为他知道,只有保持足够的神秘,才能让这个恶人保持足够的敬畏。

  “你这次获得了这么多野狼肉,是不是想过出售,我可是听说在大城市里,那些富豪们认为野狼肉具备保健功效,会出大价钱收购。你有门路没有,如果没有的话,老哥我愿意帮你出售。”

  詹姆斯热切的说道。

  胡志高摆了摆手:“谢谢老哥的好意了,但是这一次的野狼是牧场全体牛仔共同的成果,我不能一个人独占,所以我并不准备把这些狼肉卖掉,而是准备在晚上举办一次宴会。”

  “宴会?”詹姆斯神情诧异,这些狼肉只是粗略估计一下,就足有上万斤,如果出售的话,至少能够获利几百万美元。西部牧场虽然看似庞大,但是由于受到大牲口.交易市场的盘剥,大牲口的价格都不算太高,牧场的日子一直都过得紧巴巴吧。胡志高竟然就这么轻易把几百万美元扔进水里,实在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没错,宴会,我的警报惊动了西部牧场,那些牧场主们在今天一定会带着队伍来到这里,为了感谢你们的辛劳,我愿意把这些野狼肉贡献出去,让大家也享受一把大城市里富人的生活。”胡志高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嘶嘶嘶!”这下子,不但是詹姆斯,就连詹姆斯身后跟着的那些牛仔们也都不约而同的倒吸一口凉气。

  西部牛仔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炫酷,工作内容也很炫酷,其实日子过得很辛苦,牧场中的大牲口是牧场的重要财产,一般都是用来出售的,他们平时也都是粗茶淡饭,只有遇到大牲口意外病死的情况,牛仔们才能开开荤。

  没想到这一次胡志高竟然这么大方。

  “好兄弟,老哥果然没有看错你,人就是要大气,才能有发展!你将来一定是咱们西部地区,首屈一指的人物。”胡志高的举动,让詹姆斯也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

  就在这时,牧场外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胡志高呢?死了吗?”

  一个清脆的悦耳的声音,夹杂在马蹄声中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让胡志高苦笑着摇了摇头,让詹姆斯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片刻之后,一个骑着白马的女人冲进牧场中。她年纪大概三十多岁,却打扮的像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一样,乌黑头发散披在身后,身上那件大红旗袍把她的身材映衬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肥,少一份则瘦两条白皙长腿从旗袍的开叉出伸出来,在阳光的照射下,恍人眼睛。

  她那头标志性的火红长发,和脸上深邃的轮廓表明了她的身份,这是一个在西部牧场土生土长的姑娘。

  她的姓名是克丽丝,一个忠实的胡志高爱好者。

  胡志高爱好者是西部牧场的一个特殊称呼。在胡志高来到西木牧场后,凭借独特姣好的外貌,立刻受到了西部地区大姑娘,小媳妇的喜欢。她们骑着马从上百公里外赶来,只为同胡志高说句话。并且个性奔放的她们还会使用各种手段诱惑胡志高,胡志高身为华夏好男人,怎么可能被她们的美色诱惑。那些胡志高爱好者只能讪讪而归,但是克丽丝这个女人不一样,她是胡克牧场主胡可的女儿,生性倔强,从小在牧场里说一不二,胡志高的拒绝让她大为生气,于是她提出要和胡志高比试枪法。

  克丽丝自幼玩弄枪支,使得一手好枪,可以百步穿杨,克丽丝本想用这种方法来提高自己在胡志高心中的地位,结果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随意抬手一枪,就命中了天空中翱翔的野鸟,这让克丽丝惊讶得差一点合不拢嘴吧。当然,依照她的枪法也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像胡志高这种轻描淡就完成的,她还是做不到。

  胡志高本想用这种方法让克丽丝知难而退,谁知道克丽丝的态度一下子更加热切起来。她本来只是觉得胡志高长得很有男人味道才前来骚扰,现在她觉得胡志高就是自己一辈子的归宿。

  回到牧场后,克丽丝暗暗发誓,此生非胡志高不嫁。这一次听说胡志高牧场突然遭遇野狼袭击,克丽丝不顾老胡克的反对,连夜召集牛仔们前来支援。

  现在看到胡志高好端端站在那里,在看到牧场的墙壁上挂着野狼皮,地面上摆着野狼肉,她觉得自己快抑制不住内心激动的情绪,一双大眼睛中,两汪清泉快溢出来了。

  胡志高看到她这幅模样,不由后退一步,这些西部地区女人的性格十分粗犷,说不定会扑上来。

  好在这时,丽萨端着茶杯从屋内出来,刚好看到克丽丝满脸通红,双眼放光的样子,顿时明白她的心思。对于这个女人丽萨颇为无奈,那是恨不得也喜欢不起来。克丽丝本性不坏,并且因为性格率直,喜欢帮助人,在西部牧场颇有名气。要怪只能怪胡志高太过有吸引力。不过又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吸引力呢?

  丽萨长叹一口气,悄悄走到胡志高面前,把杯子递给他:“志高,我泡了你最喜欢喝的西湖龙井,清晨天凉,你昨天晚上又劳累了一夜,喝杯热茶去去寒。”

  克丽丝看到丽萨走出来的时候,神情顿时黯淡下来,一双大眼睛不由的向地面上看去,就好像碎石黄土地上生长着一朵花儿般。

  她因为对胡志高有感情,觉得对不起丽萨。

  事实上,克丽丝和丽萨是一对好朋友,在西部牧场,她们的年纪差不多大小,并且都是牧场主的女儿,从小没少在一起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等到大一点,克丽丝开始忙于接手胡克牧场,而丽萨则远渡重洋,前往华夏去学习,两人这才算分开。后来,克丽丝听说丽萨找了一个华夏人当男朋友,心中还想当耻笑克丽丝,因为在北美洲人看来,华夏人身材矮小,并且没那么强壮,压根不适合当对象。但是看到胡志高,她顿时羡慕起丽萨来。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知道了胡志高是好友的丈夫,一定会掐掉心思,小心的躲避。但克丽丝并不是一般人,她生性霸道,任何好东西都想霸到自己手里,自然不会想让。

  丽萨在克丽丝复杂的心情中,缓缓走到她面前:“克丽丝,没想到你这么关心我这个好姐妹,我实在太感动了。晚上有全狼宴,今天你就留在这里吧。我让志高给你安排一个好位子。”

  说着,她扭过头,意味深长地看向胡志高:“志高,克丽丝可是我最好的妹子,你一定要好好招待,要不然我绕不过你。”

  看着丽萨那股掩饰不住的醋劲,胡志高无奈的挠了挠头,只能答应下来。

  丽萨这番话就像一把尖刀扎到了克丽丝心中,让她想反驳,却没有办法反驳,毕竟胡志高是人家丽萨的丈夫,虽然在西部地区,男女关系比较混乱,一些有本事的男人同时拥有好几个女人,甚至住在一起,但是那都无法摆到明面上。

  克丽丝眼睛一转,笑了笑:“丽萨,我看你的身材还是那么好,是不是还没有怀孕啊,你和志高结婚可是有好几年了,迟迟不怀孕,也不是个办法。我在新约市有一个叔叔是妇产科专家,专门治疗不孕不育,要不然我过几天带着你去看一看。”

  克丽丝是一个相当聪明的女孩子,她知道丽萨和胡志高之间的关系相当好,一般情况下,几乎无法破坏。但是他们也有烦心的事情,那就是迟迟没有后代,特别是胡志高还是华夏人。克丽丝自从喜欢上胡志高后,专门研究过华夏人的性格,知道对于华夏来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百十年前,如果没有后代,不但会被人戳脊梁骨,就连死后也无法葬入祖坟。

  克丽丝的话让丽萨脸色顿时煞白,这已经不是尖刀了,而是迫击炮。丽萨在轰轰炮声中,被炸得连渣滓都不剩。

  她当时就想发火,虽然克丽丝是胡克牧场的女儿,她也不害怕。

  过分了...这实在太过分了!

  胡志高听到克丽丝的话,眉头顿时拧成疙瘩,他原本对这个女孩没有意见,只当她是一个调皮的小妹妹,但是现在这个小妹妹竟然恶意挑衅自己的妻子,那就不能忍了!

  胡志高把茶杯递给旁边的牛仔,然后慢步来到克丽丝面前,冷着脸说道:“克丽丝,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救援我们,我实在感激不尽,但是如果你再对我夫人这么出言不逊,那么就请你回去!”

  这句话让克丽丝心生怒火,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连老胡克都不行。

  如果在以往,克丽丝受到这种屈辱,肯定已经掉头就走了,但是今天不行。

  胡志高虽然战胜了野狼,也一定受到了惊吓,她要留下来照顾他!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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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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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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