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佳是个好女孩,各方面都好。在这年代,找这样一个好姑娘做终生伴侣,该是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情。
为什么呢?因为这姑娘,要容貌有容貌,要有背景有背景,要才华有才华,要品行有品行……总之,一切美好的言辞,她都配得上。
在众多追求者中,我披荆斩棘,终于攀到最高峰,可最终,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我在她告诉我这个晴天霹雳“好消息”的时候,痞痞地问她。
“我们还是适合做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那种……”她看着我,雾蒙蒙的眼睛,闪着无辜的碎泡。
“骗谁呢?你!”我特么特委屈,哪个朋友是相互乱啃的?我特么是啥?是见谁我能随便“朋友”一下的佩琪?
“你就适合做情人,你给不了我安全感!”被逼急了,她朝着我嚷,然后,蹲地上嚎啕大哭,特么!仿佛被抛弃的人不是我!还易主了,还!
“你一学艺术的,整天把那些个精神,那些个感觉挂嘴上,能换钱吗?能养孩子吗……你老出去采风,打扮得花蝴蝶似的,到时候,我生了娃,我在家带孩子,拾掇家,变一黄脸婆……你倒好,还生猛海鲜似的,在外面勾搭小三、小四、小五的,我可受不了……”
她似乎把我给看透了,把未来描绘得富有喜剧色彩,我还真就成了烧红的螃蟹,横不起来了!
“你想得还真远,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确实还没打算结婚,毕竟还年轻,我还想闯荡两年……
“你承认吧,我要的,你给不了!别把我神圣化了,我除了颜值高点儿,起点高一点,还是一普通小老百姓。或许,年轻的时候可以来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可女孩子的黄金期太短,我的家庭也让我无法跳出寻常的人生轨迹,毕竟我是独生女,我父母就我一孩子,我能回报他们的方式:唯有选择屈服,选择平凡的生活……”
诗佳的眼睛通红通红的,全程显得最委屈的人,都是她,她的眼妆也花了,乱七八糟的,小熊猫似的,楚楚可怜,而我的心已被震得麻木,我只是惊惧这道伤口,真正的痛还在后面……
可诗佳抽泣着,又扯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每次她要吻我的时候,都是这个笑容,我认为她是在勾引我,可她却说:
“唉——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两年,还是谢谢你给我的一切美好,让我不枉此生——”
话音刚落,她扑进我怀里,使劲儿吻我……那个午后,我们在4月的黄昏里吻别……
最后,我被她丢在公园的长椅上,水泥靠背的冰冷刺痛了我的心,冻结了我的全身,麻雀无声地从身边掠过……不知道人群是何时散尽的,太阳在西边被湖水吞没的时候,我觉得肝疼,天色暗透的时候,我用饥肠辘辘的胃,向青春的左翼挥刀作别。
从情人到朋友,切割边边角角的情绪,疗伤期,被诗佳7天后的电话急剧愈合。她说,以后她就是我妹儿,我就是她哥,是亲人,一辈子的。
此后,诗佳像没事儿的人一样,还是偶尔会打电话给我,我也选择间接接触,不再见面,我们默契地生分起来。
我承认,我对她有猥琐的企图,这是每个男人对美女正常的企图,她也确实是我梦里宣泄的女主儿。
可是,她这一通电话,立刻让我产生了罪恶感。人说,一男人朝着自己的亲妹意淫,这特么不是禽兽?又是什么?
我们从此天南海北地乱侃,我跟她讲,我去各地“浪”的故事,这些个故事原本只是速写,等我加工一下,到她耳朵里,就成带色儿的了,成作品了。
她真成了红颜知己,那种会时常送温暖,坚持给你每一条微信点赞、转发的忠粉。够铁!够味儿!
可那又怎样?那一天她还不是成了别人的新娘,雪白的婚纱,轻裹着她玲珑的玉体,她被化妆师变成正版的芭芘……
人说,新娘是那天最美的女人,她也轻而易举、当之无愧的捧起了那个奖杯。
我特意去得很晚,我想偷偷溜进去,报个到,呈上礼金,也算是礼貌周到了。
当然,我不会小鸡肚肠地拎一袋儿硬币作贺礼,更不会拉个花姑娘来PK。成年人的游戏规则其实很简单:愿赌服输。
可事实上,我到的时候,新郎新娘还是直直地站在那里,我虽然知道诗佳个性有些执拗,却没想到,这丫结婚这么大事情还这么任性。
我被她的诚意打败了,在新郎的微笑里,我明显看到了忍耐和针芒。看到这些,我便决定把郁闷暂时隔离,挺了挺胸,微微一笑,尽显憨厚。
高高瘦瘦的新郎,戴副眼镜儿,浑身上下散出斯文的气息。斯文一般与败类组成成语,但确定成为败类,那是要用岁月、时间去证明的,这个过程就得诗佳自己考证,自己感悟了。
我承认,我心里头泛着酸,这新郎除了仪表堂堂,还是本市某领导的二代,是直系的,嫡系的,女方似乎与男方也有着势均力敌的背景,所以排场是翻倍的大,客人除了多,层次也不低,热闹是唯一的气氛。
还好!我对精致的食物从不排斥,既然出了分子,还赔了夫人,就不能空着肚子,让自己尽显委屈。
司仪在台上穷折腾,尽煽情,搞气氛,可我看着他们的照片在投影上略过,没一张有我俩拍得入眼,做足了:俗、假、媚!
我看到诗佳轻触的眉,僵硬的微笑,我替她感到疲惫……可疼她的人时刻站在她身边,她再也不需要我的肩膀,我的手臂,我的温柔……到我身边敬酒时,她轻轻地说:“哥,今天太忙,招呼不周,别介意……”
这样客套的话冠冕堂皇,得体地拉远了我们的化学距离,眼前噼噼啪啪爆开的那些个小泡沫,是我尚存余温的爱情……
我们一桌多是一起玩的朋友,多少都知道一点我们的事儿,不过此刻都主动选择失忆……
来!让我举起杯,把我那昔日旧情饮进!尽情挥发!www.xfanjia.com
别了,我的青春!别了,我的亲亲!别了,我使劲儿爱过的人!
这是去年4月写的短篇小说,如今回头看看,还能改,准备等我《半世浮萍半世缘》写完,就把它延续下去。作为女性,以男性的角度,用第一人称写,委实是一种挑战,因此,我写了近2万字,就决定写死一个。
当然,我没有风儿残忍,她让所有人都KO了。这个故事,里面的人物,也是有部分真实性,除了我是假小子,很多场景和情节来源于生活。
原本,由于父亲突然去世,而手头又有另一部签约小说《与心爱的人共同度过的19个星期》要完成,故而这部小说就一直没有加更,最后,被云起书院锁文。
久等一直没有得以解锁,便决定重新投稿阅文,毕竟我的签约作品是在那里首发的,我相信:那里是我的福地。
也希望审核的编辑大大能通融一下,让我过关!在这里先谢谢啦!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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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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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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