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沿路边说,边笑,边唾骂。村民们的脸上,被火把照耀的圣洁异常,他们一个个的心里兴奋着嘞!
他们自幼便看不顺眼的野种,如今成了杀人犯。是这些‘正义勇猛’的人们,将我这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钳制捉拿。
在赶往祠堂的路上,我的身体和我的心里,都不再有任何的反抗和挣扎。
少倾,祠堂到了。
上溪村的祠堂是这个山沟沟里最神圣的地方。
据说,这祠堂修建在元朝,到如今历时已经有五百多年的光景。
祠堂分为三个大殿,正殿供奉着佛祖和罗汉的铜像,左偏殿雕刻着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猛兽壁画。而右偏殿则供着我们上西村,历朝历代所有寿终正寝,故去乡民的牌位。
这些牌位,一个毗邻着一个,整齐罗列。整整一个右偏殿的东墙面,全部被这些死人的灵牌簇拥的满满。
这些牌位大约有一千来个吧,死后能进入右偏殿供奉的,全部都是一生顺遂,寿终正寝的村民。
像余秀莲那般横死鬼没有资格,像爹,娘,奶奶,以及只余下最后一口气儿的我,都没有资格。
这千百个牌位,就是我们上西村的庇护神。
每任村长选举,三节祭祀,但凡我们上西村发生了任何大事件,都要在这祠堂的西偏殿里,在我们上西村列祖列宗的面前,才能够举行。
村民们把我拖进祠堂的西偏殿,有人主动跳着脚去请来了村长。
村长大名叫朱福顺,今年40出头。名字取的好,一生福泽顺遂。他祖上是私塾里的先生,听说还会背诗经的。
上西村的村民大都没什么文化,能把自己的名字歪七扭八的拓下,已然算是本事。像我爹那一辈的人,大都是白字先生,听不懂知乎者也。
也是最近十来年的时间,从深山外的县城里,好不容易下派来了一个教书的先生,在村庄兴办起了学堂,年轻一辈的娃子们才有了读书的机会。
朱福顺是上西村最有文化的人,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据说单单一个‘福’字。他就能写出十几种写法来呢!
因此,上西村的乡亲们推选他为村长,相信他,亦拥护他。
不时,朱福顺便踏着一双蓝布鞋,急急的从家里赶来。
朱福顺身材满壮识,长脸八字眉。一半的头发都已然花白。
他常年穿着一身深灰色的中山装,据说,这是他去县城开干部大会时,在城里的裁缝铺置办的。
上西村隐匿在崇山峻岭之中,大多数的村民,一辈子都没走出过深山。
只有朱福顺,他每年都会骑着老毛驴儿,费时一个月的功夫,去山外的县城里开会。
今夜,他仍是穿着那身深灰色的中山装,因为此时正是七月,天气炎热。
朱福顺敞着衣怀,露出了里面白嫩嫩赤条条的胸膛。
他的下半身套了一条蓝纺布的八分裤,裤腿挽到大腿根儿,布鞋都起了毛边儿,右脚的大母脚趾在鞋面里面呼之欲出。
众人见到村长来了,纷纷七嘴八舌的上前报告。
他们将自己的大脚踩在我的腰眼儿上,扯着脖子,斗志昂扬。
“村长,这个野种把施老蔫和他家里的婆娘,还有施家的老太太都给杀了。
百十年的时间,咱们村儿里可都没出过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呸,这野种哪里还能算作人?简直就是个禽兽,是个活畜生!”
几个村民把我爹,娘和奶奶的尸体也抬进了祠堂西偏殿。
他们把爹,娘和奶奶的尸体在西偏殿里排成一排。
连着那把剁骨的钢刀也被带到了现场。
村民们指着三具尸体,群情激奋,义愤填膺。
有人指着那把剁骨的钢刀道。
“村长,这就是凶器嘞!野种就是拿着这把菜刀,把施老蔫一家全都砍死!”
朱福顺见状,抬手揉了揉眼皮,舔着嘴唇,嘴巴里‘渍渍’作响。
他看了看被五花大绑,浑身满是鲜血,已经抽干了力气的我。
半蹲在我的身边,用手掌拍拍我的脸颊。安慕小说网
“施……。呃!施……!”
朱福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我叫什么。
“那个,小子,是你把施老蔫一家都杀了?”
我拼命的摇头,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我冲着地上喷了两下,吐出嘴里塞着的马粪渣。
我声嘶力竭的否认。
“没有!我没有!我没有杀人!”
“这小子撒谎嘞!”
说话的人叫王胜,是我家的邻居。
他从人堆里面挤上前,凑到朱福顺的身边。
“村长,俺今儿亲眼看见,这野种拿着菜刀满村的追他娘。”
他一边说着,一边脸上好不得意。作为凶案的‘见证者’,王胜威风极了。
可是,他明明在说谎。
王胜与我爹同龄,他明明是自幼看着我长大的,如今他却当着众乡亲的面儿,赤裸裸的冤枉我,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王胜,你冤枉我!为什么?”
我撕心裂肺的嚎叫,喉咙里都渗出了血。
王胜蹲下身子,狠狠地揪住我的头发,把我的脑袋向上提着。伸出他的常年下地,满是老茧的粗手。照着我的左脸,便甩了一个耳光。
“你个小杂种!真随了你娘的根儿,不干不净的东西,竟然还敢抵赖?”
又有人从人群之中闯了出来。
这回站出来的是二槐娘。
二槐娘信誓旦旦的指着我的鼻尖。
“对,就是这个野种杀的人!
今儿那个窑姐上我们家里打酒,还跟我嘟囔着呢。说这个野种要杀了她!”
这个女人也在说谎。
更多的人举着镰刀和火把站了出来。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
“哎呦!我还听着声音了呢……真真切切。施老蔫在自家里喊着,俺儿子杀人啦,救命呀!”
说这话的是马三伯,他家里在村东头,我家住在村中部。两家离着七八百米的距离。
这群人,为了置我于死地,连撒谎都不用打草稿的,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所有的村民都窃窃私语小声嘀咕着。
“看没看到这个野种的面相,眉毛浓黑,煞神像,天煞星转世嘞!”
“施老蔫真是倒霉哟!讨了那种女人当婆娘,养个十几年的野种,结果连命都搭上喽!”
朱福顺被这些人说的一怔一怔。站起身来,围着我爹娘的尸体旁边绕了几圈儿。
只见他低着头,手指头捻着那中山装的一角。
“唉!你们当真肯定,这小子就是那杀人犯?”
“肯定着嘞!”
村民们一个一个的点着头,就如同我爹娘出事的时候,他们都站在案发现场一般。
他们把当时的场景描述的绘声绘色,他们口中的我,就是一个狰狞丑陋的屠夫。手持剁骨钢刀,面露凶光,神情阴狠。
他们越说越凶,越说越离奇。
还有人指着我大肆宣扬,说亲眼见着,看到我趴在我爹的尸体上,张着血盆大口。
在他们的嘴里,我成了吃肉喝血的畜生嘞!
呵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群村民你编一点,我凑一句。就变成了我杀父弑母的铁证。
朱福顺看着地上不成人样的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伸出手紧了紧自己身上的中山装。
鄙夷的撇着嘴巴。
“既然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杀人偿命。这小子,就按照咱们的村规处置吧。”
“村规!”
村民们纷纷疑惑的皱着眉头,上西村儿百十年来都没有发生过人命案子。大家一个个的,早都忘了村规是什么!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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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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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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