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茅山禁忌>第三百四十七章 血祭
  这个村子就连一个正经的办公处都没有,所有的工作事务都在他家里进行。

  这个村长屋头有一个婆娘,长得十分的富态,一看就是肚子里有油水的人。只不过这家中除了老两口以外再无其他人。

  村长的婆娘对我们介绍道。

  “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就在鹿城做一个小小的通判,二儿子也娶了亲,在我们村子里,自己立了门户。和媳妇儿都不常回家,唯一一个小女儿也远嫁,现如今家中只有我们这老两口,四根筷子两张嘴,日子过得倒也舒适惬意。”

  村长连忙跟自己的婆娘介绍说,朱不二是清水镇的高官,说他就是传闻中的那个朱青天。

  婆娘这么一听,自己家里迎来了大官,连忙去厨房生火做饭。

  做的不过都是一些平常的家常小菜,一盘野菜炒肉丁,还有茴香馅儿的大肉包子,一大盆的野菜杂碎汤,菜色虽然简陋一些,但是闻起来色香味俱全。

  这婆娘把饭菜端上桌子之后,自己也不打扰男人们谈公务,编一个人拿着一个小碗儿抓了一个茴香馅儿的包子,爻了一碗菜汤,然后一个人到厨房去吃。

  这村长在饭桌上一边和我们吃饭,一边跟我们介绍那个黄衣老道的来历。

  “这个道士是大半年之前来到我们村子里的,说来也是凑巧,就是在这个道上来了之后,我们村子里的达摩神像庙突然显灵,然后我们整个村子都因为这一个庙变得繁荣起来。

  这个道士因此便做了达摩神像庙的庙祝。不过我们村子的这个神庙有如此强大的功效,和这个道士真的是分不开关系。

  说实话,我们村子这个破庙已经建立了,有百年的时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显灵的事件,就是在这个道士来了之后。

  我们村子上原先有一个叫李杰的年轻人,家里贫困,30出头仍旧没有讨上婆娘。这让李杰长得其貌不扬,为人也是游手好闲,所以村子上但凡知根知底儿的姑娘们,都没有愿意嫁给他的。

  这个李杰自己讨不上婆娘,也不辛苦劳作,就把这唯一的希望放在了烧香拜佛身上。

  说实话,他之前每天都会到那个达摩神像庙去烧香拜佛,只不过达摩神像也从来没有显灵。

  就是在这个黄衣道士来了我们村子之后,也就是半年前,李杰仍旧在每个月的初一去那个达摩神像庙烧香。正巧撞到了这个黄衣的道士,黄衣道士问李杰是不是有什么心愿。

  那李杰嘿嘿一笑说道。

  “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心愿,就是想讨一个婆娘,最好是长得俊巧。可以给我生儿子的!”

  李杰不过是随口这么一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黄衣道士竟然说。

  “你们村子这个达摩神像像庙十分的灵验,他可以帮你实现这个心愿。”

  李杰听了这话,自然不相信。他每个月初15都会来这个庙里上香,这么多年一直如此,从来没有实现过愿望。

  然后只见着黄衣道士摇摇头,对李杰说道。

  “你烧香的方法用的不对,想要让神像给你祝福,首先你要给神像一些供奉。这就叫做礼尚往来!”

  李杰听了这个话更是哈哈大笑起来。

  “你要说别的方法,或许我没有使用过,不就是给神像一些供奉,我每次过来上香都会给神像供奉瓜果,蔬菜饭食。每到逢年过节时候,甚至还会给他供奉上一盘鸡鸭鱼肉!根本就不好使,你说的这个办法也只是糊弄人呢!”

  万万没有想到,这黄衣倒是神秘兮兮的对李杰说。

  “这达摩神像是凶煞之物,它不吃普通的人间饭食,所以你的供奉是错的,你应该供奉鲜血!这凶杀之神最喜欢以血为食!”

  李杰听了这个话,急忙问那道士。

  “供奉鲜血?那是要供奉猪血,牛血,还是羊血,还是鸡血?如果供风鲜血就可以灵验的话,那我现在就过去买血去!实在不行的话,先杀一只鸡也是可以的嘛!”

  却不曾想,这黄衣道士再次摇摇头。

  “什么猪血,牛血,羊血,鸡血都不可以。要供奉人血!”

  “人血?”

  李杰听到这个话,吓得连连后退几步。

  “你这道士说的好不吓人,我可是清清白白的良民一个,从来不会做那杀人越货的勾当,哪里去找人血供奉他。”

  这黄衣道士便解释道。

  “我说的人血并不是旁人的人血,更不是让你去杀人越货,做那违法乱纪的勾当,我说的人血,就是你的指尖血。

  其实,想要实现你的心愿很简单,你只要拿一个新的白色大瓷碗,然后在碗中放上一碗高粱酒,然后用一根针将你右手食指刺破,滴上三滴鲜血到这一碗酒中,然后诚诚恳恳的供奉在达摩神像庙的面前,说出自己的心愿,不出三天,你这愿望保准可以实现。”

  听到道士这样说,李杰有些狐疑。但是这个方法实在是简单,李杰因此也只想把死马当做活马医,索性就相信这道士一回。

  李杰第一时间回到家里,拿了一个白色的大瓷碗,然后在碗中倒上了满满的一碗高粱酒,然后拿着一根绣花针再次跑到了达摩沈神像庙。

  李杰按照那个道士刚才所说的方法,刺破了自己右手食指的指尖,然后在酒中滴上三滴血诚诚恳恳地跪在达摩神像面前,磕了三个响头,然后说道。安慕小说网

  “我的活神仙呀,我没有什么别的心愿,我只不过是想娶一个媳妇儿,我今年都已经三十多岁了,如果再讨不上老婆的话,我这辈子恐怕就要断子绝孙,求求您一定要帮我实现这个心愿。”

  万万没有想到,神奇的事情就这样里结拜完这个达摩神像第二天便发生了。

  就在我们村子里,有一个女子,大名叫小芳。这小芳年芳21,模样长得十分标致。她未出嫁的时候,村里面无数老少爷们儿都惦记她。

  小芳17岁的时候便嫁给了我们村子里一个有为青年,名叫王守财。这夫妻二人当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搞得我们村子里多少人都艳羡这小夫妻俩!

  可是偏偏没有想到天降横祸,那王守财在我们村里当力工,但他一直是个力巴的头目,并不用做什么体力活。只不过是负责指挥自己的一帮兄弟出力,他主要是负责帮助这些兄弟接活,然后从中赚取差价。

  说实话,王守财这份工作收入还算是不错,一般每接到一份活儿,这帮兄弟们分期分,他一个人就占三分。

  可是偏偏有一天,这王守财接了我们村子里粮油杂货铺的老板一个抬棺材的活儿。

  这个粮油杂货铺的老板要抬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棺材,棺材里放着的竟然是一个重达千斤的大石像。

  这事儿还要从这个粮油杂货铺老板的祖宗开始说起,粮油杂货铺的老板也姓王,大名叫王春秋。

  这王春秋的祖辈都是穷人,直到他太爷爷的时候,有一个算卦的先生给他太爷爷算了一卦,说他们家之所以世世代代都是穷人,是因为他们家缺少土气,土就是他们家的财运。他们家人都是五行缺土,所以需要以土镇宅。

  王春秋的太爷爷当时就问这算卦的。

  “以土阵宅,这应该是个怎么镇法?”

  这算卦的告诉王春秋的太爷爷,他口中的五行之土,并不是普普通通的黄土。而是千斤重石。

  让王春秋的太爷爷想办法给自己雕刻一尊石像,如果不想雕刻自己,那么雕刻自己的祖辈也可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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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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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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