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草圣文宝,用来观想,可近道矣。
搞不好,能直接悟道。
所谓大道至简,殊途同归。
传说中,张旭就是亲眼目睹了画圣吴道子作画,才突然开悟,领悟了书法大道,成功封圣。
何况,那罚诗杜预早已有了腹稿?
搂草打兔子,顺路而已。
杜预淡淡道:“好。我赌了。”
蔡文姬微微一笑,弹奏起来。
这曲子还算厚道,是大唐最爱的《霓裳羽衣曲》,挺长的,足有一炷香功夫。
可见,蔡文姬对杜预颇为照顾。
红娘又撅起嘴:“小姐,你看她。说没关系,都没人信。”xfanjia.com
但林星河美眸却落在杜预身上,听不进任何话。
杜预故意等了一会,才徐徐开口道:“春晓。”
蔡文姬音乐马上停下来,侧耳倾听。
她不愿错过杜预任何一首诗词。
因杜预的诗词中,蕴含无穷无尽想象力和画面感,能给她极大创作灵感。
这便是【道】的力量。
书画同道,诗乐同道。
连林如海、田洪凤等都目光聚焦在杜预身上。
隆伟都聚精会神,凝视杜预。
她领教过杜预诗词蕴含的惊人力量。
隆伟身边青袍男子,冷哼一声,不屑一顾。
但他脸上的表情,与王伦一样,都瞬间变了!
因杜预已经曼声吟唱出第一句。
“春眠不觉晓。”
随着杜预吟诵,才气涌动,一副春日的画卷无边无际、悄无声息地在众人眼前展开。
众人身不由己,已然被拉入了这隽永世界之中。
“哼,给自己迟到找理由?”
王伦冷哼。
一旁,王异却喝道:“闭嘴。”
王伦:“???”
王异已经沉浸在杜预营造的诗词才气世界中,深深陶醉,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杜预诗词,便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杜预淡淡一笑:“处处闻啼鸟。”
王异身躯一颤!
蔡文姬娇躯剧震。
明明是写春,杜预对春景一字不提,转而从听觉角度着笔,写春之声。
那处处啼鸟,那潇潇风雨,鸟声婉转,悦耳动听,是美的。“处处”二字,啁啾起落,远近应和,就更使人有置身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感。
宴席之上,数百宾客,鸦雀无声,都沉浸在杜预营造的诗词大美世界!
“美,太美了!”
王异重瞳灼灼,闪烁不已。
诗词,本来是只有画面,没有声音的。
但杜预营造的这画面,却有声音。
若是王伦现代人,一定会大叫:大家都作诗,为什么你能发语音?
只是一句“处处闻啼鸟”,便让这幅画,活灵活现悦动了起来。
杜预的才气,并没有冲天爆发,而是徐徐延展着图画,无边无际漫卷展开。
众多宾客犹身临其境,被这天地大美而不言颤/抖起来。
“夜来风雨声。”
杜预踱步叹道:“花落知多少。”
整个宴席,静谧无声。
人人闭目,深深沉浸在那眼前的春景、复杂情感之中。
隽永。
说了,但没有说尽。
人们眼前,春风春雨,纷纷洒洒,但在静谧的春夜,这沙沙声响却也让人想见那如烟似梦般的凄迷意境,微雨后的众卉新姿。
这些都只是杜预在室内的耳闻,然而这阵阵春声却逗露了无边春/色,把听者引向了广阔的大自然,使自己去想象、去体味那莺啭花香的烂熳春光。
用春声来渲染户外春意闹的美好景象。
这些草庐中的景物,活泼跳跃,生机勃勃。
一个字,美!
美的让人感动,美的让人流泪,美的让人感同身受。
偏偏这画面,还那么平易近人,一如你每个春天的早上醒来,随便看到、感受到的情形。
诗词之美,无过于此。
久之,人们才如梦初醒。
“妙绝!”王文昭赞叹。
连他一个庐州学政,都不得不感慨——杜预太厉害了。
一个不过19岁的青年,诗词之道,为何能如此老练?炉火纯青?以近于道?
田洪凤叹道:“初读似平淡无奇,反复咀嚼,便觉别有天地。”
蔡文姬悠然神往:“行云流水,平易自然,悠远深厚,独臻妙境。”
“我朝春诗,此首为魁首。”
王异忍不住道:“假以时日,此诗必传天下!”
王伦目光呆滞,一声不吭。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只要眼睛不瞎,谁都能看出来,杜预这首诗的无敌!
这娓娓道来的高级审美,简直碾压了当世所有的春日诗句。
何况,王伦说的“春、睡、鸟、花、风雨”,关键词一个不缺!
统统都写了!
这就让人简直难以置信。
这诗句,几乎贴合了一切需求,但又推陈出新,没有直描景物,而写声音。
杜预,完全开创一个全新的诗词境界。
“妙,妙不可言。”
连挑剔如林如海,也忍不住微微颔首。
看到杜预考中府试案首,他就打算放弃打压杜预,听到杜预这首大巧不工、大道至简、接近与道的【春晓】,林如海完全打消了继续打压杜预的念头。
因为他不蠢,相反,他是绝顶聪明人。
出于利益考量,他一开始选择了打压杜预,让女儿嫁给士族那个人,但随着杜预的才能一步步展现,他再强行打压就无异于自找不痛快。
他甚至有点懊悔。
要知道,杜预本就是他的女婿。
他拿着婚约契书,来投奔林如海的。
但自己却硬生生将他推了出去。
如今,杜预与田洪凤走得很近,师生关系莫逆犹如父子。
他这正门的亲戚,反而势同水火,犹如仇人。
我自诩精明,这次却看走眼了啊。
林如海收起心中的懊恼,淡淡道:“此诗流芳百世,这次烧尾宴必青史留名。”
人人兴奋不已,纷纷赞同。
想不到,参加个宴会,还能亲历见证历史?
“王伦,杜预赢了!还不将【自言帖】拿上来?”
宋佳霖嘿嘿直笑。
王伦气得鼻子都歪了。
【自言帖】如此名贵,哪怕是琅琊王家,也奉为至宝啊。
此物原本是王家一个爷爷辈珍藏,被他看到,死缠烂打声称要临摹、才临时借来的!
若是被长辈知道,他打赌输掉了【自言帖】,只怕一顿竹笋炒肉跑不了!
“谁,谁说他赢了?我偏说这诗不行。”
王伦干脆耍赖,瞪眼,就要跑路:“杜预,你有本事就找我王家要吧。我在家等你。”
他急了,他急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事关【自言帖】,王伦也顾不得什么颜面?
天空中,却传来了一个浑厚无比的声音。
“我倒要看看,谁敢赖账?”
一道光芒,出现在空中。
众人看到这光芒,纷纷站起。
才气蔽日,霞光遮天,竟然是大学士刘徽驾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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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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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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