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书院里的学生可不买账,甚至还巴不得动一动手。
反正他们人多。
况且,能入书院读书的几乎也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谁怕谁啊?
最终,钱大有只能灰溜溜走人。
但这么一来,他心里的怨念也就更深了,他必须要扳回一局,挣回脸面。
书院的掌教他不敢报复,毕竟掌教乃是举人,知名乡绅。
所以,他只能报复秦松还有红儿。
之前他并不认识秦松,不过现在已经打听过了,知道秦家的底细。
虽说秦家也是大户人家,但是钱大有不在乎,因为他们家更有钱。
钱家三代盐商,不仅积累了巨额财富,而且还织就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
所以,在钱大有想来,收拾一个秦松不在话下。
当然,秦家毕竟也有根底,不可能像收拾普通百姓那样明目张胆,得想个法子才行。
思来想去,钱大有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吴德。
吴德也是一个书生,而且与秦松同在一间书院念书。
吴家的条件并不好,按理是没有能力供儿子念书的。
只是,吴德从小就彰显了读书的天赋,经常跑到私塾外听别的孩子念书,一来二去背会了不少诗词。
私塾先生见这孩子挺用功,破例让他一起跟着学习。
学了几年,私塾先生年龄大了,不再收学生了,便对吴德的父亲说,有条件最好让吴德继续念书,说不定以后能考取功名。
为此,吴父很是纠结。
他自然巴不得儿子能够考个功名,出人头地,彻底改命吴家的命运,光耀门户。
可是,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哪有闲钱供儿子读书?
思来想去,最终厚着脸皮跑去找钱大有的父亲钱多多。
他之所以去找钱多多,是因为两家沾亲带故,虽说不知隔了多少代,但为了儿子的前程,也只能去试一试。
连续去了几次,钱多多总算勉强见了吴父一面。
吴父讲了一下儿子的情况,说私塾先生也说那孩子有读书的天赋,将来说不准能考个功名。
只是家里困难,供不起儿子念书。
听完之后,钱多多思虑了一阵子,竟然同意供吴德念书。
他倒不是善心,他就是个商人,供吴德念书也算是一笔生意。
万一吴德真的考了功名,不得加倍回报?
对钱家来说,这不过就是九毛一毛的事,所以钱大有也没放在心上。
但现在突然想起这件事,便决定利用吴德帮他办事。
毕竟吴德与秦松同在一间书院,方便行事。
二人一见面,吴德便露出一副谦恭的神态,哈头哈腰上前打招呼:“钱少爷……”
一见吴德的态度,钱大有颇为满意,大刺刺道:“坐吧。”
“多谢钱少爷。”
“你知不知道本少爷叫你什么事?”
吴德犹豫了一会,道:“难道……是为了秦松那小子的事?”
“呵呵,不愧是读书人,聪明。我就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
“钱少爷过奖了,过奖了。”
“那本少爷就开门见山了,本少爷咽不下这口气,必须要收拾那秦松,说吧,你有什么好办法?”
“这……”吴德沉吟道:“不知钱少爷想怎么收拾?”
“你说呢?”
钱大有眼神冰冷。
“咳,据我所知,秦家还算些家底,所以……我觉得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
钱大有不满道:“怎么?你是想当和事佬?”
“不不不……”吴德赶紧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
“行了!”钱大有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我知道你家里穷,这样,只要你能把这件事办的让本少爷满意,本少爷奖励你一百两银子。”
“咕噜……”
一听到这数目,吴德不争气地瞪大眼睛,艰涩地咽了下口水。
一百两,对他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笔可望而不可及的大数目。
他在书院里念书,一众同窗几乎都是有钱人家的弟子,谈的都是风花雪月之事。
而他,几乎被排斥在圈子之外。
因为他几乎没有参加过同窗之间的聚会,也不是没人邀请过他,关键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去。
原因无它:没钱。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别人请了你,你总得回请吧?
所以,干脆不参加。
要是有了一百两银子,他的生活将会大大改观。
而且,还能讨美人儿的欢心……
圈子不同,有钱有有钱人的玩法,没钱有没钱的玩法。
书院的同窗常常相约着一起去勾栏听曲,喝花酒。
吴德很羡慕,但他没钱。不过,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合他的去处。
那是一间位置相当偏僻的小院,很不起眼。
院子的主人是一对婆媳,婆婆成氏,现年三十六,媳妇孙氏,现年十八,小名阿凤。
婆媳二人命运不幸,双双成为寡妇。
寡妇的日子本来就难过,偏偏婆媳二人都比较懒惰,日子更是难上加难。
为了改变生活的困境,婆媳二人竟然达成了一个荒唐的主意,在自家院子里操起了生意。
成氏虽然三十多岁了,但好歹还算有点风韵,总会有人喜欢。
阿凤则长得娇小玲珑,再一打扮,更有几分水灵。
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婆媳二人倒也把生意做的顺风顺水。
遇上一些客人手里不方便,还可以欠着,也或者拿些米、面、布之类的东西过来。
吴德是无意中得知这处小院的,本着好奇的心理来了一次,结果却被阿凤给迷住了。
主要还是因为他平日里太孤单了,几乎没什么朋友,他自己也很自卑。
但到了这里,阿凤待他如少爷一般,伺候的周周到到,令得吴德陷入了温柔乡不能自拔。
于是,只要手里有点闲钱便会过来一趟。
相比外面那些个场所,这里可就便宜太多了,几十文钱就能待上一晚,跟住客栈差不多。
时间一长,吴德感觉自己越陷越深。
阿凤似乎也对他动了真情,言语间流露出想要跟他的意思。
成氏看出了苗头,她自然是舍不得放阿凤离开的,于是便有意无意敲打吴德与阿凤。
言下之意,玩归玩,可不要玩真的,不然撕破脸大家都不好看。
吴德当然不敢得罪成氏,万一这女人一嚷嚷,到时候被钱老爷知道了,一怒之下不再资助他,那他以前的书岂不是白读了?
后来,成氏又提了一个条件,说吴德要是肯出五十两银子,她就成全他与阿凤。
吴德哪来的五十两银子?
而现在,钱大有许下了一百两银子的报酬,这便令得吴德的心思活络起来。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
就算不能娶阿凤,但他可以悄悄租间小屋,也学别人来个金屋藏娇。
“怎么样?是不是有法子了?”
眼见着吴德一副贪婪的样子,钱大有不由得意地问了一句。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
“那个……我……我尽量想法子,不过,不知……不知钱少爷能不能……能不能先给我几两银子?”
“呵呵,没问题!”钱大有大大方方摸出一锭银子:“给你十两,这算是额外奉送的,只要你把事情办的让本少爷满意,事成之后再给你一百两。”
“多谢钱少爷,多谢……”
吴德激动不已,颤抖着手接过那锭银子。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这么大一笔钱。
虽然还没有想到法子,但有钱不要是傻子,先接下再说,办法回头再想。
当晚,吴德便兴高彩烈跑去找阿凤。
一进屋子,吴德便显摆地从怀中掏出一支玉钗:“看,这是什么?”
“哇,好漂亮,送我的?”阿凤一脸惊喜。
“当然送你的。”
吴德将玉钗递给阿凤。
这支玉钗是他花了三两银子买的,与大户人家的当然不能比,但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也算是一件相当不错的礼物了。
阿凤爱不释手,喃喃道:“得花不少钱吧?”
“也不算多,五两银子……”吴德虚加了二两。
“天啊,五两银子?”阿凤赶紧将玉钗递还回去:“不行不行,我不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说是不能收,但表情却是一副不舍的样子。
“拿着吧!”
吴德又推了回去。
“你哪来的这么多银子呀?”阿凤好奇地问。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
阿凤又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这是不是你送给我的定情礼物呀?”
听到这话,吴德愣了愣,随之点头:“算是吧。”
“唉,可惜……”阿凤幽幽叹了一声。
“可惜什么?你不乐意啊?”
“我哪能不乐意?可是你知道我婆婆她……”
一提到成氏,吴德不由愤愤道:“你婆婆她就是个财迷,势利眼。”
这时,阿凤咬了咬嘴唇道:“吴郎,有件事……我……我不知该不该告诉你。”
“哦?什么事?”
“我……我婆婆她……她可能……可能要带我一起离开……”
“什么?”
吴德大吃一惊。
“那天,我无意中偷听到了她与一个外地货郎的对话……”
“他们说什么?”
“听我婆婆的语气,好像是担心事情早晚有一天败露,万一被官府追究就麻烦了。
那个货郎就出了一个主意,让我婆婆带着我一起跟他离开,说他在外面有路子什么什么的……”
一听此话,吴德气不打一处。
显然,那个货郎不是什么好东西,竟然想借着这个机会霸占婆媳二人,沦为他赚钱的工具。
于是,不顾阿凤的劝阻跑去找成氏理论。
要说这件事,其实成氏还在犹豫,毕竟她心里也知道,一旦跟着对方离开,那以后恐怕就得受对方约束。
但经吴德这么一闹,不由恼羞成怒道:“我们去哪里关你什么事?你要是有本事就好吃好喝的把我俩养着。
到时候别说阿凤,老娘也可以侍候你……”
此话激怒了吴德,脑子一热竟然动起手来。
争斗中,成氏仰面摔了一跤,头磕在地上晕死过去。
吴德吓到了,探了探成氏的鼻息,发现尚有呼吸,但无论他如何掐人中,无论如何唤成氏就是不醒。
阿凤也吓到了,让吴德赶紧去找郎中,可别闹出人命来。
结果,吴德却摆了摆手,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对他来说,目前最有利的有两件事,一件,是除掉成氏,这样阿凤就只能乖乖跟他。
第二件,完成钱大有交给他的任务,报复秦松。
那么,有没有办法一石二鸟,将这两件事同步完成?
于是便先安抚了阿凤一番,说他会想办法解决,然后又连夜跑去找钱大有。
钱大有本来很不高兴吴德大晚上打扰他,不过听到吴德讲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与想法之后,也觉得这两件事可以利用一下,便帮着开动脑筋想法子。
最终,二人商议了一条毒计:杀了成氏,然后栽赃给秦松,让他背上杀人的罪名。
经过一番密议之后,吴德又匆匆返回小院。
这时候,成氏已经醒了,但脑子还有是有点晕晕乎乎的。
一醒便发现自己被人绑着,嘴里还塞着布,不由吓得拼命挣扎。
吴德回到小院之后,没去理会成氏,而是找阿凤道:“阿凤,你想不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阿凤当然想,便点了点头。
“这次,只要你全力配合,等渡过这道关,以后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阿凤颤声问道:“你……你打算怎么做?”
“阿凤,你婆婆活着,对我们就是最大的阻碍。所以,我们必须要除掉她。”
阿凤吓的不行,但架不住吴德一番劝说与甜言蜜语。
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她与婆婆也算彻底走到对立面,只能被迫站队。
所以,经过一番煎熬,她站到了吴德这一边。
这件事如果单独让吴德去做,他恐怕没有勇气。
现在有钱大有大力撑腰,这小子彻底豁出去了,一切按计划行事。
第二天中午过后,秦松像往常一样,时不时瞟向对面万花楼大厅,但一直没有看到红儿出现过。
当然,这也不奇怪,红儿也不一定随时在大厅里,有可能在做的别的杂活,还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陪客人喝酒。
下午散放后,秦松刚走出书院。
突然,有个小厮模样的男子走到过来,小声问道:“你就是秦松对吧?”
“对啊,有什么事?”
“我是万花楼的伙计,你赶紧去救红儿姐……”
秦松大吃一惊:“啊?红儿她怎么了?”
“她被人掳走了……”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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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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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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