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第514章 某人的至暗时刻
  林毅轩下了命令,他的手下就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经过汇报了。

  罗汖闭眼,完了,丢脸大发了!

  他跑步跑累了坐在山路上休息,过来个女的搭讪。

  罗汖见她长得一般,不感兴趣,但架不住这女的会挑逗。

  清心寡欲,素了好几天的罗桑是真饿了。

  哪怕这女的不在他的审美上,他也跟着人家往这偏僻的小路上来了。

  “当时的情况,这位男士把手放在了嫌疑人的胸上——”手下一本正经地汇报。

  “噗!”锦书没憋住。

  其实内容没啥可笑的。

  笑点在于,这么严肃的小战士,用略带方言的口音,用汇报工作的态度讲这么带颜色的内容,真的很有意思。

  林毅轩心里乐得不要不要的,面上还要保持他冷酷中队长的人设,低沉道:

  “然后呢?”

  羞愤欲绝的罗桑发出受伤的低吼:

  “林损人!你够了!”

  他被人家仙人跳,已经很丢人了,有必要把细节说得这么详细吗?

  书酱还在呢,他不要面子?

  小战士为难地看看罗汖,又看看自己的中队长。

  一个让继续说,一个不让继续说——当然是听自己的大领导的了!

  “然后,女嫌疑人就说:死鬼,你别这么猴急啊~”

  “哈哈哈!”锦书乐的肚子都疼,艾玛,林队长手下都是人才啊。

  “就在男士脱裤子的瞬间——”

  “讲故事,呃,汇报工作的时候要严谨一点,是脱了,还是没脱?还是半脱半不脱往外掏?”

  锦书饶有兴致地问,林毅轩淡定地看了她一眼,词汇量很丰富么。

  “我这是为了案件的严谨性么。”锦书眨眨眼,她是真好奇啊。

  “正在掏。”小战士也很给力,嫂子问了,那他还是要如实回答的。

  “杀了我吧。”罗汖痛苦转身,今天真是他人生中至暗的时刻。

  如果他能未卜先知,知道自己这点丢人的丑事会被曝光,他说什么也不会约这个女人,也不会掏鸟......

  “说时迟那时快,刚掏出来,男嫌疑人就跳出来,用刀抵着男士,让他把钱包拿出来——男士的裤子甚至都来不及提。”

  最后一句,完全是小战士无师自通,不等中队长和嫂子问,他主动回答。安慕小说网

  这个觉悟让林毅轩满意的点头,锦书更是笑逐颜开。

  运动使人快乐呀,上山夜跑多好!

  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吃了这么有趣的瓜,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

  “我们看是搞破鞋,呃,就是,搞那个,本来不想管的,但后面发展成抢劫,我们就出来把劫匪抓获了。”

  小战士还挺为难。

  这种刚见面就要搞的行为,不知道除了用搞破鞋之外,还有什么合适的形容词。

  “把人铐起来给廖队他们送过去——你是不是傻?今天这山是什么情况,你们跑这来抢劫?”

  林毅轩鄙夷的看着这对雌雄大盗。

  虽然人多的地方,就容易出现小偷小摸,但今天这是什么场合?

  山上除了刑警就是消防战士,甚至还有特战队员坐镇,跑到这种地方犯案,就等于送上门给人家冲业绩。

  “你是他们的头儿?”那个蹲着的男人突然站了起来,轻蔑地看着林毅轩。

  大概是想制造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场。

  奈何个子比林毅轩矮了一头,毫无气场不说,还有点搞笑。

  “蹲下!”小战士上来压着男人。

  “放我走!我爸是高卫国!得罪我,你身上的狗皮不保!信不信我爸让人开了你!”

  “狗皮?”锦书扯扯嘴角,眼神却是冷了下来。

  她虽然经常开玩笑,说林毅轩是二哈体质,但那是没有恶意的开玩笑。

  她可以说,不代表别人也可以说。

  “怕了吧?我爸是富商!认识可多当官的了,你得罪我就是得罪我爸,赶紧放我走!”男人继续叫嚣。

  “富商的儿子,为什么做抢劫勾当?”锦书问。

  “不为什么,小爷我高兴不行吗?喝多了,找个乐子乐呵乐呵不行吗?你们这些穷当兵的有什么了不起,平日里套一身狗皮就——啊!”

  男人嚣张的话消失在锦书的巴掌里。

  锦书一巴掌拍在他脸上,打得毫不客气。

  “你敢打我——啊!”男人话还没说完,锦书又是一巴掌。

  左右一边一个,打的是一点也不客气。

  “再说我就继续打,说啊!”

  男人不敢说话了,忌惮地看着锦书,这女人怎么一言不合就上手?

  “带走!”锦书一挥手,小战士崇拜地看着她,嫂子威武啊。

  “我爸不会放过你的!你们给我等着!我爸是高卫国!!!”

  男人被带得远了还在喊。

  “高卫国是吧,我记住了。”锦书冷脸。

  她记忆里都没这号人,甭管现在事业做得多大,她记不住的,一定是被时代淘汰掉的loser。

  “你跟那种二百五生什么气,还动手了。”林毅轩抓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眼前。

  “怎么,你还想包庇他?别跟我说什么不能打人。”锦书斜眼看他。

  “我是想说,下次有这种事,你直接上脚踹就是了,用手打人,容易把指甲弄劈了。”

  林毅轩顺势吹了两下纤纤玉指,锦书这才消气。

  “我就是见不惯这些纨绔嚣张的样子。”

  “喂,你们两个差不多就行了,我还在这呢......”罗汖抗议。

  就没人同情一下他这个差点被抢劫的可怜虫吗?

  “对哦,罗桑还在——罗桑,我有个问题很好奇,你刚刚掏一半被抢劫,有没有一激动拉拉链,然后卡毛——唔!”

  锦书被林毅轩按在怀里,使劲亲了下小嘴。

  “不要什么话都说,那些脏东西是你能说的吗?该罚!”林毅轩宠溺地点了下她的额头。

  罗汖伤心地转身,就让他的泪化作山间的雨,消失在这茫茫的山地里吧。

  他就不该出现在这里,看这损人夫妻秀恩爱,何苦呢!

  暗处,一道身影隐匿在夜色里,用阴毒如蛇蝎一般的眼神死死地看着锦书的方向。

  她本来想趁着人多接近于锦书的。

  但是林毅轩在,她没办法下手。

  于锦书,先让你得意一下下好了,别落单,落在我手里,你就完了。女人阴森森地想,冷笑着转身。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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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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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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