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嘴里说着自己出现幻觉,应该把这些忘掉,但是林清霞还是忍不住多看向了路边的这个人,当她仔细打量后,发现这次好像不是幻觉,是真的在路上又碰上了李弘文。
“师傅,我在这里下车,这是钱,不用找了!”
在确认路边的人就是李弘文的时候,林清霞突然一点儿没有过脑的,从兜里掏出钱,塞给前面的司机打开车门就走了下去。
上一次她因为犹豫错过了下车时间,这次她连犹豫都没有犹豫,直接选择了下车。
李弘文并没有注意到计程车上下来的林清霞,他正慢慢的欣赏着,刚到的一些传统建筑。
其实港岛在很多地方对于传统的东西保留的还是挺多的,或许是因为他们被清政府割出去之后,感觉自己断了根,所以特别想要保留住这些东西,以证明自己的根在那里。安慕小说网
“这么巧?”
下车之后林清霞快走几步,等快到李弘文身边的时候要慢下脚步,简单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衣服,然后装作好像路过一般,一脸意外的对着李弘文道。
“好巧,你也逛街?”
李弘文扭头看到林清霞,笑着点头问道。
“对呀,今天的电影刚做完宣传,正好觉得没什么事就自己走走,天天坐车,感觉好像没有好好感受过港岛,你呢?最近在忙什么?”
林清霞作为一个演员张口说瞎话,可以说一点儿也不难,明明是刚下计程车,却说自己是一路走过来的。
“我没什么事情,就是逛逛街,看看港岛的风景,今天是刚帮着徐冠杰录了一首歌出来,也是录音棚跟酒店离的不算远,所以就准备走着回去,你住的地方也在这个方向吗?”
“给徐冠杰写的歌?我听徐冠文说过,不过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歌曲,一定写得很好吧,不然像徐冠杰这样的人应该不太愿意接受别人给他写歌的。
我住在那个方向,不过因为没什么事,所以就随意溜达,你在哪个酒店住啊。”
“就是偶然有这么一个念头,所以写了一首歌,恰巧徐冠杰又喜欢,并没有什么,我的酒店就在前面不远的那个维多利亚酒店。”
“你就是太谦虚了,你写的歌一定很好听,这个歌录出来什么时候能够发行,到时候我一定去支持一下!”
林青霞走路的时候都有一些小雀跃,她感觉跟李弘文仅仅就是这样聊天,整个人的细胞都在散发着开心。
此时的她已经忘却了,之前她还不断的告诫自己要短时间不见李弘文,要把他彻底从脑海中抹去。
她只觉得现在天好像也更蓝了,空气也更清新,阳光也正好,就连街边的小贩们叫卖的声音都是那么的悦耳,汽车的鸣笛声也像是带着节奏。
“那我提前对你说声谢谢了!”
李弘文的谢谢,让林清霞更是开心的,小手在背后不断的纠缠着。
她决定了,等这个徐冠杰的新歌发行的时候,一定要去多买一些送给朋友,另外邓丽君的歌她也要多买几盘。
“你除了音乐以外,你还喜欢干什么?喜欢看电影吗?内地看电影什么的是不是没有那么方便?”
“还好吧,因为我在内地农村下乡,除了平日去地里干活以外,我会去后山带上我的狗和我的鹰去打猎,那个时候我觉得整个天地都是自己的,我比较喜欢这个。
看电影的话在农村可能比较麻烦,呆在城市里没有问题,冬天的时候我会回城市过冬,看电影就比较方便了,只要想看就可以去买票,不过因为现在内地有很多电影是不允许放的,所以像港岛的这些电影很难在内地看的!”
“你还在下乡种地?种地之后,去后山带上狗带上鹰打猎,想一想都觉得这样的生活好美!
你的鹰叫什么名字?狗叫什么名字?它们好看吗?你在山里头能打到什么样的猎物?我真想去你说的这个地方看看!”
林清霞没想到像李弘文这样一个满身贵气长相清秀的人居然在内地是在乡下种地,不过这个她并不关心,她更关心的是李弘文说的在种完地之后带上狗带上鹰去山里头打猎,她觉得那样的成绩一定会很美。
光想象一下,鹰在天上盘旋啼叫,狗在前面撒欢奔跑,发现猎物之后鹰从天上盘旋俯冲下来,狗狗则像利剑一样冲过去,她就觉得美极了。
“还好吧,鹰我有两只,准确的叫是海冬青,不是鹰,因为一黑一白,所以我给它们起小白大黑的名字,狗的话我叫它为狼王,因为它可以在山林里头号令群狼。
我们后山的林子里到什么猎物都有,在山里我见过老虎,有老拍下虎捕食羚羊的镜头,见过狗熊.....”
李弘文跟林清霞描绘着自己在后山带着狼王,带着小白大黑狩猎的画面,描绘着自己用飞石用弓箭,用猎枪打猎的样子。
这些东西林清霞都没听别人提起过,虽然说在一些小说当中有看到过,但是一个亲身经历的人去描绘,她是第一次听到,听的是津津有味。
李弘文也难得跟一个人去大肆说自己的这些事情,说的也很兴奋,所以两个人就这样并排在街上,一边走一边聊一边走一边聊,慢慢的居然来到了李弘文所住的维多利亚酒店门口。
“你看这光顾着聊天了,忘了你跟我住的酒店不在一个方向,把你给带到我住的酒店来了!”
到了酒店门口,李弘文才意识到俩人光顾着聊天,忘了中途分开走了。
“主要是你说的这些东西太有意思了,把我都给迷住了,都忘了我还要往那个方向走的事了。
弘文你的这个生活真的是太精彩了,跟我们这些在城市里长大的人完全不一样,好羡慕你有这样的经历,也希望有一天我能去你生活的地方看一看,去看看你说的大山,你说的小白大黑狼王以及那些精险的场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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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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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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