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女生小说>王侯的盛宴姬泱>第 141 章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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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上,有光必有影,有阳谋就有阴谋。雍南公学的风波与稳定,钓出来一个兰芝社背景的刑部尚书陈耘珪,也算是正式把江南兰芝社拱上了雍南公学对面的擂台,虽然外面看起来,这场对立依旧是烟雨朦胧春光薄,犹抱琵琶半遮面。

  “文湛,兰芝社、藩镇和北境,哪个更让人头壳疼?”

  皇帝安静的用筷子夹了一片苦瓜,“不分伯仲,只是,事分内外缓急。”

  赵毓从食篮中拿了个懒龙,摆放在干净的石头桌面上,“殷忘川军报传来那天,在微音殿外,我遇到了梁徵梁阁老。这老头儿刚开始跟我倚老卖老,最终,说了几句肺腑之言。”

  他说着,又摆了一个懒龙。随后,继续说,“老梁的意思是,裁撤藩镇让勋贵心寒。还有,西北战局初歇,要给天下一个喘息的空当,尤其是东南。朝廷向来都是东南赋税赡养西北甲兵,如今西北战事好不容易平息了,不能再将全境军费压在东南赋税上,涸泽而渔。”

  “这些天,我得空就想想,这个东南就是江南兰芝社的根基所在,再征税,就是抽他们的血,人家自然不甘。所以,从一开始,在北境的战事上,兰芝社出身的官员都消极的很,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趴着绝对不坐着,而且,一有机会,还要挖坑使绊,目的就是不能再让朝廷军队出征北境。”

  “七年前,西北大乱再加上天灾,饿殍遍野,楚蔷生问政,兰芝社领袖沈熙载都能清雅而慢悠悠的回一句:未知生焉知死。可想而知,在他心中,庶民百姓的生死是遥远而荒诞的笑话,不值一提。北境冻土那么远,就算大鲜卑山两侧尸横遍野,也不耽误他们搂着瘦马游船喝酒吟诗作画,又有什么可操心的?”

  赵毓又摆了一个懒龙,“东南赋税不让名正言顺的动,那么北境军饷一开始就要倚赖元承行。至于开战以后如何调拨军饷,兰芝社也无法全权掌控,没准儿还是要转到东南。所以,为了从根源上断绝这种可能,兰芝社用刑部尚书以珊依牵扯到梁十一,又牵扯到雍南公学,最终目的其实是我,或者说,就是要打击元承行。”

  “文湛,你说得对。”

  ……

  那日,赵毓想要退一步,“我想用雍南公学做饵,钓一钓鱼,看看表面上风平浪静的雍京,到底游着什么大鱼?说实话,端午那夜,午门外和南城出了那么大的事,梁十一阖府下了诏狱地牢,要是雍南公学水毛不沾湿,实在说不过去。”

  “不行。”文湛当机立断拒绝,“如果你放任雍南公学被封,梁十一全家十几口人就能不明不白的死在地牢,以后,元承行也可能被封,元承行的银票汇票和债票都有可能顷刻之间成为废纸,那是收复北境的军费。再向坏处想,北境的局势有可能进一步恶化,终至糜烂不可收拾。”

  ……

  赵毓继续摆懒龙,“我琢磨着老梁的意思,北境就是卧榻之旁的猛虎。常人都说,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可是陛下不是常人,卧榻之旁容得下他人安睡,也容得下猛虎,这是常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勇气与度量。”

  “老梁说北境是猛虎,难容、没容过也要容。”

  “他不懂。藩镇、兰芝社就不是猛虎吗?我们与兰芝社之间的角力,也是历经数百年,几代人、甚至是十几代人了,藩镇也是如此,这么说来,我们其实一直都与猛虎比邻而居。”

  文湛从赵毓摆放的懒龙中拿了一个,拍了拍不存在的灰尘,咬了一口,“兰芝社、藩镇与北境,毕竟不同。”

  赵毓想了想,轻轻点头。

  兰芝社是大郑的臣民,藩镇是大郑的勋贵,文湛是大郑帝王,是他们的君父。

  而北境大患则是外敌。

  ……

  赵毓想起来,那阵子同文湛胡闹的过分,身子发虚,黄枞菖扯着他去看大夫,随后回他的小馆子吃饭,说过:“徐绍,是圣上亲自布防的大郑北境第一道防线;而这第二道防线,就是您向定国公举荐的白策。”

  而关于北境,崔珩也说过,“稳妥一些的做法就是放弃撤藩,安抚为主,一切从长计议。只是,需要重用北境总督徐绍,把他锻造成一把刀,甚至是一座山,可以真正镇守北境大片疆域。”

  赵毓回想,自己当时怎么回答来着?“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藩镇是凶兽,为了震慑这些凶兽们,我们需要再制造一只更凶的兽。如果真这样做,这样被养起来的徐绍与那些藩镇,又有什么区别?”

  ……

  徐绍,究竟是北境长城,还是天子之害的博大诸侯?

  ……

  赵毓把摆放在桌面上的懒龙又统统放回篮子中,“陛下,让我见见程风。他状告北境总督徐绍,为夺取北境军权私杀友军,为掩盖滔天罪行将幸存者程氏一家灭门的事,应该不是诬告。”

  文湛却久久没有说话。

  这是拒绝。

  那夜在岐山,面对几株桃花,丰茂的水草,一条流动的清溪,几尾游鱼,赵毓问道,文湛说过的,“众生平等只是空话。人生来不平等,带着枷锁,这是活着的代价,也是天道。”

  程风诬告也好,不是诬告也罢,追本溯源:——程风、程氏满门、再加上因为徐绍夺军权而无辜死亡的兵士们,这些人的性命,在皇帝心中,与徐绍或者说北境大局相比,孰轻孰重?

  人命与大局,如何取舍?

  或者说,几条人命,才够分量撼动大局?

  ……

  “承怡。”文湛安静咬着懒龙,问了一句,“那天,在祈王府,殷忘川同你说的话,你可曾上心?”

  ……

  赵毓,“你想我做什么?”

  殷忘川,“徐绍。”

  “他阻了我南下的道。雄鹰也飞不过去的大鲜卑山?如果没有那位徐总督,对于我,一马平川。”

  “承怡。”

  “既然徐绍是你为大郑皇帝铸造的北境长城,……”

  “那么。”

  “我要你亲手毁了他。”

  ……

  虽然文湛一直没有问过那天的事,赵毓知道,他知晓一切。

  当时黄枞菖在场,他必然会将祈王府中赵毓与殷忘川说过的每一句话,一五一十禀告皇帝。

  文湛,“端午那夜,他在雍京城闹出那种阵仗,程风午门喊冤,就是要把徐绍拉上祭坛,让我们自毁长城。在祈王府,他也没有隐瞒。承怡,程风的事情如果深查徐绍脱不了干系,到时候我们要怎么做,缴他的兵符?北境军队交给谁?藩镇是否继续裁撤?而无藩镇,无徐绍的北境能否阻挡殷忘川南下?事缓则圆,应徐徐图之。”

  此时,赵毓明白了。

  文湛的意思,不,确切说是皇帝的意思,——对于北境,赵毓最好先袖手旁观。

  “卧榻之旁容猛虎?”文湛忽然微微低头,轻笑了一下,“我的卧榻之上,已经有一只猛虎了。”

  赵毓,“……??”

  似乎赵毓的傻样取悦了皇帝,此时的文湛笑的清清浅浅,让赵毓想起来一句诗,谁写的他忘记了,就是觉得应景,——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

  咔吧,咔吧,咔吧,咔吧,……

  文湛,“你吃什么?”

  赵毓呆傻的搂着一个小坛子,手指从里面捞出来萝卜头,说道,“柳阎王老婆做的酸萝卜。咦?不对!”

  赵毓看着被自己吃空了半坛子的酸萝卜,拿着勺子伸进去搅了一下,从里面捞出一块软柿子,“原来是柿子浆!”

  文湛不解。

  “柳密!”赵毓又仔细看了看坛子,“萝卜是柳密腌的!”

  皇帝微微一挑眉。

  “文湛,我爱吃用米酒糟过的酸萝卜,就着白米粥吃,一次能吃一整碗。”

  “嗯。”皇帝微微点头。

  “宫里的厨子会做,我丈母娘家的厨子也会做,都是我教的,要用米酒腌,其实,味道都和我想的要差一些。我厨艺不精,也只能描述个大概的味道。当年我第一次吃这种萝卜闻到一股子酒香,就觉得特别合口味,我原本以为是米酒,没想到,其实,这是柿子酿的酒浆!”

  “那个时候老爹还在,我还没加冠,没到二十岁,这么一说,也得十六、七年前了。”

  “那年,刚过正月十五,我约了几位叔伯家的世子们去南苑猎场打马球。那天雪大,那群酒囊饭袋骑术太扯淡,根本不顶个,几下子就被杀的落花流水,晌午饭点都没到,他们都不成了。我回城的时候,忽然记起来老崔那天从南边回雍京,就去了卢沟晓月接他,当时有些饿,在码头岸边松柏树下找了个面摊吃东西。”

  ……

  凤化三十八年,正月十七。

  下了两夜的雪,晌午刚停,正午日头出来,整个雍京银装素裹,泛着白光,却更冷了。

  卢沟晓月。

  承怡下马,他扔了缰绳给身后的随从,对亦步亦趋跟上来的黄枞菖说,“徽郡王家的老九儿马骑的相当不错,仅凭我们两个组队,就打的那群世子王孙们屁滚尿流,呼爹喊娘。上次楚蔷生还跟我说,咱们大郑天潢贵胄的府邸都是比照着猪圈搭的,养出来的凤子龙孙也都像猪。今天这么一看,还真对!楚蔷生看人眼睛贼尖,说话一针见血,天生就该吃督察院这碗饭。对了,黄瓜,回头你拿我名刺约禁卫军到南苑猎场打球,那才当真够劲!”

  黄枞菖扯着他的衣袖,“王爷,小声点,这里是码头,人多口杂。”

  其实,他们一行人已经够扎眼了。祈王承怡是一品亲王,身上不是蟒袍,仅仅着猎装已令人胆战心惊,黑色贡品缂丝的窄袖衣袍,衣襟上用金线绣着山河纹。单手扛着击鞠的杆,数百年南洋老藤的好料,手握的地方是雍京制造局钨铁锻造,雕刻着龙头,包着刺目的金皮。

  承怡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饿了。”

  黄枞菖,“……??”

  隆冬,满目尽是枯枝,只有沿着河边不远不近的地方有松柏林,坠着皑皑白雪。树木下支一个面摊,天冷,吃面的一个人没有,却烧着柴,支起来一口大铁锅,一个半大小子坐在锅旁边,看着他们。

  承怡,“小哥,煮几碗面。”他说完又看了看周围,“你这没桌子吗?”

  “食客们不挑剔。”那个半大小子起身和面,“来我这里吃面的都是粗人,蹲在地上吃。”

  黄枞菖左右看了看,“要不,咱换个地儿吃?”

  承怡手中球杆做拐杖,“走不动了。”他左右看了看,挑拣了一块大石头,一屁股坐下,“读书人煮的了面,我也能蹲在这里吃。”

  “读书人?”黄枞菖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煮面的半大小子,“您说他?”

  承怡比了一下手指,没再说别的。

  黄枞菖让其余人到码头那边打听一下,从南边回来的崔珩什么时候到。

  承怡看着那个半大小子不紧不缓的和面,忍不住嚷了一声,“敢情您这面,是现和的呀。”

  “嗯。”面摊主人继续不紧不慢。

  承怡,“您咋不现种麦子呢?”

  面摊主人,“来不及。”

  承怡,“敢情您也知道来不及啊!”xfanjia.com

  面摊主人,“如果您实在饿得慌,……”

  承怡,“怎么着?”

  面摊主人,“就少说两句,省省力气。”

  承怡,“……??”

  面摊主人说完,继续不紧不慢,却极认真开始擀面,抻面了。

  坐着等,不但无聊,还有些冷。承怡扯着黄枞菖向林子里面走了走,“方才在南苑,旻铉和我说,徽郡王已经呈了折子给我爹,要册他做世子。”

  黄枞菖,“徽郡王家的九爷?”

  承怡点头,“嗯。”

  黄枞菖,“九爷家那八个哥哥不是吃素的。”

  承怡,“旻铉和他娘也不是吃素的。他娘是个人物,当年她母族为了联姻,她十二岁嫁入徽郡王府,老头子都六十了。入郡王府的第三年,郡王妃十四岁在产床上生下旻铉,彻底坏了身子,以后只能用名贵药物续命。入药需要一味迦南,不但是贡品,而且是大郑皇室祭祀才燃的香,我爹每年都从大内拿出一些了赏赐,这么大的面子,少有。”

  黄枞菖,“郡王妃什么时候存着这个心思?”

  承怡,“我猜想,应该是入郡王府的时候。瞧瞧老九儿那个名字,旻铉,就是他娘起的。铉,如钩,举鼎之器。鼎为社稷,而铉则是辅佐鼎的三公重臣。徽郡王的儿子,以后的世子,身为宗室,野心却止于三公。”他咂摸着嘴巴,“这个名字招摇,又不那么招摇。简直招摇的恰到好处。”

  ……

  雍南公学中,文湛安静的听着久远的故事。那几年的事,他不想回忆,却愿意听赵毓说说,往事如烟,早已流散,眼前人就在眼前,已经成了枕边人,温和细语,像是补足了曾经血淋漓的残缺。

  赵毓说,“那个时候我跟黄枞菖正说着话,忽然,沿河那边大人哭,小孩叫,让人听着耳朵鼓胀的疼。我们赶紧从小树林中出来,就看见几匹马沿着官道狂奔而来,沿途踢翻了不少人。”

  文湛,“马惊了?”

  赵毓,“不是,马好好的,那可是一匹匈奴好马!通体黢黑,只有额间一点白,像一块刀疤,罕见的千里马。周王世子押运贡品回天草进雍京,老爹一高兴,就拿那匹马赏了他,这个世子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拉着几个二百五当街跑马。幸好,他的脑袋还没被驴踢,还知道雍京城不能闹,那几块草料就跑到城外码头去折腾。”

  ……

  他们从小树林出来,承怡一愣,“有妖怪!”

  官道上飞沙走石!

  雍京刚落下的雪,在地面上趴着尚且没有消停一刻钟,就荡起,将人眼都迷了。路人小摊,摆放的货物,甚至还有一些闪避不及的人,就被马蹄卷起来,漫天飞舞。大人叫,小孩子哭,乱成一个热窑。不容他们迟疑,那团乱,卷着尘土向面摊袭来!

  支面摊的半大小子也不知道是手无缚鸡之力,还是当场吓傻,竟然一动不动。

  承怡一步上前,伸手扯住他的后脖领子向旁边猛拽,用力推给黄枞菖,拉扯到一旁,他就地一滚,手中的老藤球杆用力击打马腿。

  马惊了,一声长嘶,前蹄腾空。马上的骑士暴怒,挥手中的马鞭,冲着承怡就劈!没想到,鞭子却被老藤球杆缠绕,拉扯不动,承怡就势一滚,将锦衣骑士扯下马。

  没了人的操控,再惊的马也就是冲到松柏林,在空地上狂奔了几下,也就安静了下来。

  ……

  面对文湛,赵毓只是说,“马惊了,把周王世子那个蠢货掀下来。”

  ……

  那人摔倒在地,半天缓不过神,承怡一骨碌爬起来,单脚踩上他的胸口,以手中的球杆扶手拍他的脸蛋子,周王世子就看见眼前一个黄金龙头,冲着他,颤巍巍的,露出獠牙。

  ……

  文湛,“然后呢?”

  赵毓说,“周王署官也到了。文湛,我觉得这个周王世子命挺好,别看他是个二五眼,周王给他配的属官倒是挺和善的,眼神也好,说话也十足地道,从来不得罪人。周王世子有他的辅佐,方有今日的福分。”

  说道这,他还乐了。

  文湛,“……?”

  ……

  “住手!”随后赶到周王府邸属官大惊失色,烟尘中看不清楚,就冲着承怡喊叫,“贱民以下犯上,当灭九族!”

  承怡听着就乐了,“想灭我的九族,只怕第一个死的就是你们世子!”

  周王属官一听不对,等待烟尘散去,他才看清楚承怡那张脸,登时,从马鞍上滚下来,爬在雪地上,“祈,……,祈,祈,祈,——祈王!”

  凤化朝宠冠诸王的皇长子,祈王承怡。

  周王世子也懵了。他们见过的。在大正宫。周王世子奉旨入宫觐见,像狗一样爬跪在微音殿太湖金砖之上,而九重御座之旁,黑檀木椅之上,坐着的少年,就是祈王承怡。

  ……

  文湛,“周王属官如果得力,当年那位世子如今的周王,怎么会被高墙圈禁?”

  “那是老爹顾念亲族。”赵毓,“那个世子,在雍京城就敢怎么嚣张,回了封地还不知怎么作践人。惹出来事,大了,老爹处置要见血,小了,因为涉及宗室不能重罚,民怨积少成多,就是祸事了。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煮粥,真到老百姓熬煮一锅粥的时候,被一锅端的,就是咱们了。老爹慈悲,画个圈,别让他出来,挺好的。”

  ……

  等烟尘散去,承怡一下子坐在雪地上,黄枞菖吓的扑过来,“王爷,您没怎么着吧。”

  “饿了。”承怡捂着肚子,“我最后一点力气都救这傻小子了,连喘气的劲儿都没了。”

  黄枞菖,“这傻小子见了祸事都不会躲,他煮的面肯定不好吃,一准儿带着傻味儿,没准儿吃了就会变得和他一样呆傻。王爷,咱不吃了,我去沿河那边给您买俩驴肉火烧吧。”

  突然,一碗热汤面呈现在承怡面前,莹白的面条上铺着切的极其仔细的酸萝卜条,酸香扑鼻。

  咕噜,咕噜,咕噜。

  承怡肚子叫,“好香!六必居的小菜?”

  面摊主人横了一双筷子在碗上,双手递过来,放在承怡手上,“我们哪里吃得起六必居?这个酸萝卜是乡间土菜,我自己腌的。吃吧,今天萝卜和面都管饱,不要钱。”

  ……

  赵毓,“想来,当年在卢沟晓月卖面的小子,就是柳密。我当时吃了萝卜,就觉得好吃,让宫里的厨子、尹家的厨子比着做,味道也不错,却不是一个味儿。原来,柳密用了柿子浆。读书人清贵,亲手做的小菜也清贵,我领情。对了,文湛,这个人,是哪里人?”

  文湛,“祖籍邺郡,周王封地。柳密幼失怙恃,父亲死于上山采回天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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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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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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