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女生小说>王侯的盛宴姬泱>第 131 章 131
  131

  ……

  我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般地步,与一群野狗为伍?

  我曾是大郑的军人,尹氏九部的战将,纵横西疆十数年,怎么会一朝沦为囚徒烂泥,被人背弃践踏,沉冤不得昭雪,永世不得翻身?

  ……

  雍京。

  这里有着千年的繁华,也有着连千年盛世都照不进去的阴暗肮脏。

  西市。

  入夜。

  茶楼酒楼赌坊鳞次栉比,在这其中,有一条不起眼的小胡同,幽暗,细,却深,那是一条通往尘世另外一面的入口。程风走进这里,像是走了很远,周围一直有人,不少的人,坟地上的幽魂一样安静的堆在各种低矮的窝棚或者小屋的房檐下。他抬手摘下一直罩在头上的兜帽,半张脸上疤痕狰狞纵横,却与这里出人意料的合适。

  乱。

  又脏又乱,带着死亡呻|吟。

  还有寒意。

  雍京的暮春也无法温热。

  忽然,一个小丫头唱着歌,从纷乱的街道上走过。

  这个小丫头的眼睛珠子是蓝色的,身上的衣服虽然朴素,却是好的棉纱,还绣着萱草与棠花;而她身边是一位老者,衣着干净,似乎是雍京上等宅门儿的管家。这里人命贱,大家却大抵都想要在死之前好好活着,如无必要,不想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因此,这个唱着歌的小丫头与她身边的老者即使与这里格格不入,却没人上前招惹。

  她唱的是亡者引魂曲。

  古老的高昌歌谣。

  他听过!

  是她!

  程风看到了她头上扎着的绒花。那是一株小小的桂树枝,丝路上过来的好货,他在西北见过。

  他与那人约定好,只要跟着这个小丫头走,就好。

  她是来为他带路的。

  她叫什么来着?

  珊,……,依?

  古怪的西疆番婆子的名字,按照大郑汉文的解释,据说是‘希望’。

  鬼!

  只不过是一群讨饭的狗,迟早全下地狱见阎王,哪来的什么希望?

  一步,两步,……,十步。前面是一排栅栏,再向前,则是一个院子。小丫头与那位老者向右边拐去。那条路向前,就是雍京的朱雀大街。

  程风驻足。

  眼前的院子看起来很齐整,有树,枝叶伸出墙外,遮挡着墙内的一座二层小楼,窗上垂挂着竹帘,有人向外看。吱呀一声,门打开。一个人露出一张脸。消瘦而冷硬,还有一双蓝色的眼瞳,如同坟地上的鬼火一般烧着,——洪丁,一个从西疆逃出来的人,一个未死的怨鬼。

  “程先生,我们主子等候多时,里面请。”

  以他对洪丁的了解,这样的人,或者说这样的鬼,不会对任何一个‘人’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可是当洪丁的主子是‘他’的时候,程风不会有任何疑惑。‘他’是高昌王族最后的血脉,是沾满了人血的修罗刀,是从尸山血海中活着爬出来的最后也是唯一的胜利者。

  程风推门的时候,却莫名犹豫:——这一步走出去,生不为郑人,死不入祖坟。值吗?

  此时,像是暗中的鬼怪闻到了他的犹豫,开了口。

  ‘他’的声音很轻,如黄沙中的青烟转瞬即逝,却拥有极强的压迫感,似乎巍巍昆仑压于面前。

  ——“有朋自远方来,先生说否?”

  说话之人口音异常奇特。

  不是雍京土话,不是外族番邦的怪异音调,而是纯正的雍京官话,金尊玉贵,带着金石的锋利,死亡的酷烈。

  这是异族无法触摸的禁忌,它只属于雍京的世袭王侯。

  程风上楼。‘他’就站在那里。一股香。来自遥远的异域,像是沙漠中升腾起来的幻境,覆盖了战场,那里埋葬着无数血肉,似乎风轻轻一吹,无边的枯骨就裸|露了出来。

  人立身于窗前,透过竹帘向外看。那里,却是大正宫的方向。

  此人眼睛珠子似乎昆仑坚冰雕刻而成,万年不曾消融,可是,他望着大正宫的眼光却是柔和的,有一种活人身上的温度。

  只是,当那人转身,看着程风笑了几声,他身上活人的温度消失了。

  “程先生,多年未见,你活着,我也活着,幸甚!”

  程风摇头,“岂敢。”

  “程先生不必如此见外。”那人又说,“我们也算是旧相识。当年在敦煌,你我斗酒,大醉三天三夜。在我们高昌,一同醉酒的人就有过命的交情,就是兄弟。”

  程风收拾心思,恭敬施礼,“今非昔比了,高昌王。”

  ‘他’是高昌新王,殷忘川。天下人都以为他屯重兵于大鲜卑山北麓,对大郑疆土贪婪的狼子野心似乎连长城也无法阻挡,北境战事一触即发,此时,始作俑者却暗无声息的进了雍京城。

  殷忘川不再此处多纠缠,他说,“那好,我们说正事。此一步踏出,断绝身后路,程先生过来见我,必然有所觉悟。”

  程风没有说话。

  殷忘川,“我曾经问过一位故人,此生是否还回雍京?他当时没有回答我,只是说,已经断绝身后路,从那时开始,他的人生就只有向前走,无法回头。他当时说的轻松,我却能感知他的苦,虽然我无法感同身受。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原本就没有身后路,也无所谓回头不回头。可是对于故人,还有程先生这样的郑人,死不入祖坟,似乎比活着身受万仞凌迟之罪更苦。”

  “所以。”

  “我不强人所难。”

  此时,洪丁端上来一个木盘。

  汝瓷盏,碧透的绿茶。

  殷忘川坐在临窗的木椅上,他端茶的姿势异常熟悉,在程风看来,像极了赵毓。

  “程先生,你还有一条路。两年前,尹明扬自知丢失虎符是不赦重罪,他自己敲断一条右腿,佐以平息漠北的战功,这才向大郑皇帝乞讨了一条性命,苟延残喘。如今他人就在雍京城,你可以去找他。”

  “我也想知道,尹明扬那匹老狐狸能否拼上另外一条腿,自己的身家性命,来洗脱你、你死去十七位弟兄的沉冤?”

  “还有,……”

  “为你报北境统帅徐绍下令灭你程氏满门十三口的血仇?”

  程风忽然问,“赵毓呢?”

  殷忘川拿着茶盏的手指一停。

  程风又问,“西北战事一平,他就走了,再无声息,他还活着吗?”

  殷忘川,“找他做什么?指望他帮你?”

  “不。他老丈人尹明扬是当年威名赫赫的西北王!尹大人都做不了的事,赵毓也做不了。我不想连累他。”程风说,“高昌王,你们是故交,我只想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他过的好不好。”

  殷忘川,“活着。至于他过的怎么样,我不知道。”

  程风,“你能找到他吗?”

  殷忘川,“找他做什么?”

  他又问了一遍。

  程风,“托付我十七位兄弟的骨灰。”

  “程先生。”殷忘川忽然以一种极其认真的口吻说,“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事成之后,你一定能见到赵毓。你十七位兄弟的骨灰,你程氏十三亡灵的牌位,甚至你的身后事,尽可一并托付于他。”

  程风盯着他,似乎想要从那双满是冰碴的眼珠子中找出一丝一毫的佐证。

  可惜。

  毫无踪迹。

  程风无法判断殷忘川话语的真假。

  殷忘川回身,望着远处,极目所及,是肉眼凡胎看不穿甚至看不见的大正宫。他说,“我向长生天起誓。”

  ……

  端午。

  今上千秋寿诞。

  大正宫很久没有如此热闹过了。在京的文臣武将,诸王公,皇族姻亲贵戚,甚至连外邦使节等等,全部遵旨进大正宫。进宫祝寿的人满坑满谷,如果,此时站在大正宫至高的揽月台向下看,就可以看到人群密密麻麻的,特别像南城吴婆子烧饼上的层层叠叠的芝麻。

  水镜台上还有戏。

  一派繁华盛世气象。

  赵毓压根儿就没去,他从揽月台上下来,先提着一食盒蜜瓜和葡萄是去寿春宫陪着老娘和闺女吃了顿席面,随后又陪着闺女描了几张字帖,当然,他是右手写字。他教闺女秉承‘言传身教’的信条,从来不说空话。他想要赵格非书法好,自己绝不在旁边吃酒打牌,而是尽量陪着练。

  过了一会儿,赵毓有些饿了,“闺女,你吃不吃莲子绿豆沙?”

  “吃。”

  “我给你端两碗去。”

  “我吃一碗就够。”赵格非头也不抬,“上次回外祖家,我舅说我脸又圆了。”

  赵毓,“脸圆有啥子不好?”

  赵格非,“上妆的时候费茉莉香粉。那次吃饭的时候,外祖母还絮叨说,要是我娘还在,肯定不会让我脸变得这么圆。她还说咱们爷俩,居无定所,食无定量,不是圆就是瘪,实在不好。”

  赵毓,“……”

  赵格非,“亲爹,您还是多吃一些吧,昨晚祖母娘娘还说你瘪了。”

  赵毓,“我吃的不少啊。”

  赵格非,“吃的不少还清减了,亲爹,您要不要去瞧瞧大夫?”

  赵毓,“不用。”

  赵格非,“讳疾忌医不好。”

  赵毓,“……”

  临近端午,又是文湛的千秋日,他们两个来了精神,每晚胡天胡地的瞎折腾,折腾的赵毓吃多少东西都像填入无底洞。

  不过这些话可不能说。

  于是他打着哈哈,连忙出来。

  太贵妃在外面花厅喝茶,像是刚才有客,“你饿了?宋尚宫!”

  赵毓面前放了一个无色琉璃碗,里面就是莲子绿豆,另外,早有宫女给里屋的格非端了一碗过去,不用他操心。

  “刚才谁来了?”

  “尹家三房六爷家的,如今是外命妇,可以入宫。”

  “有事?”

  “承子,你说,这碧子是咋想的?”太贵妃向前探了探身,“他怎么就一个劲儿的撮合尹家三房六爷家的女和一个前缇骑指挥使,姓什么梁的,在一块儿?他们能过的下去吗?这次,你这六伯母过来,就是说这事儿。他们家不太愿意。”

  赵毓,“不愿意就不愿意,直接回了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太贵妃,“我听这尹家的,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碧子跟他们明说了,他们家最好把闺女嫁给姓梁的,是好事。可是,人家尹家也算官宦,虽然说女儿寡居另嫁,也是想要找个读书人家,不想把女嫁给那么一个人。”

  赵毓,“梁十一人不错,表哥挺看得上的。不过姻缘这种事,一向都是强扭的瓜不甜,既然尹家不乐意,回了就是,老崔不会怎么样的。”

  太贵妃看了看他,“你跟我说实话。尹家是不是想要把她和你撮合?”

  赵毓想都不想,斩钉截铁,“没。三房六爷如今也是二品大员,我估摸着他们家想要找个有前途的寒门书生,我这样的,他们看不上。”

  太贵妃舒了一口气,“那就成。”

  赵毓忽然乐了,“娘,你不是总惦记着让我再续弦,如今怎么了,终于死心认命啦?”

  太贵妃,“咱都是普通人,哪能跟天争?我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我是想着,尹家也是算你的靠山,别因为这点儿破事得罪圣上,再让他惦记上。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什么时候他挖个坑,尹家栽的不明不白的,冤。”

  赵毓,“这和我有个甚关系?再说,我要靠山做啥?”

  太贵妃,“你还是留个心眼儿吧。他毕竟是皇帝,天威难测,如今是好,蜜里调油,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翻脸,你可就没退路了。娘在宫里这么多年,先帝也让我看了看史书,不说前朝的故事,就咱大郑这一千二百年的江山,幸佞都是个啥下场?挫骨扬灰不说,还遗臭万年。”

  赵毓把自己的琉璃碗推到太贵妃面前,“娘,这碗给您喝。我让宋尚宫再给您加些糖。您喝了甜汤要是再没事儿做,就去前面水镜台去听听戏,别有事儿没事儿捣鼓个新词儿,还幸佞,你以为你道学啊!孔圣人还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呢!孔门不待见娘儿们,您也别上赶着了。我还有事,得先跑,格非那里您说一句。”

  他连忙溜走。

  身后只有太贵妃一句,——“兔崽子蹿得比贼都快!”回荡在后宫的风中。

  鹧鸪殿。

  赵毓躺着床榻上翘着脚。卧榻旁边缩着黄枞菖,手中捧着一个官窑的白瓷碗,薄透如纸,装着切好的蜜瓜和葡萄,上面还铺了一层蜜,闻着就香甜。他用金叉扎了,直接送到赵毓嘴巴里。

  赵毓吃着吃着,忽然说,“黄瓜,我想把我娘弄出宫。”

  黄枞菖吓得一哆嗦。

  ——“啊!!”

  他下手没准儿,金叉扎了赵毓的嘴。赵毓叫了一声,赶紧坐起来,嘴角一疼,渗出了几粒血珠子。用手一擦,血珠子如同朱砂粒一般,立于皮肤上,忽然,破了,像是某种神谕,铺满了整个手指尖。

  “祖宗,我,……”

  赵毓赶紧把瓷碗拿了过来,“黄瓜,你去给我拿一坛子陈酿高粱酒,我擦擦就好,不碍事。”

  不知道怎么了,他就觉得自己的心跳的砰砰的,像是擂鼓一般。

  他怎么忘了?

  今天是端午!

  端午。

  又是一年的端午。

  文湛的寿辰。

  每一件不好的事,灾难,动|乱,大劫爆发的时辰。

  今年,很安稳,不会有什么不对吧,……

  赵毓心中一直嘀咕。

  掌灯,文湛从前面回来。

  皇帝身着全套朝服,黑色缂丝垂地,顶着十二旒的的冕,带着一身清淡的酒气,扯过赵毓就啃,十二旒的珠子碰的稀里哗啦的,瑽瑢。

  他忽然停了,疑惑的问了一句,“你嘴怎么了?”

  赵毓倒打一耙,“你啃的。”

  文湛,“……”

  赵毓看他懵,趁机把文湛推在床榻边,让他坐好,召唤人进殿内给文湛宽衣,柳从容捧着常服,这才敢进来。

  今天,文湛冕旒戴的久了一些,摘下后,额头上有一圈淡淡的红印。

  赵毓让黄枞菖拿了药膏过来,给他一点点擦,“疼不疼?”

  文湛,“不疼。”

  赵毓,“天子十二旒。就你头上这玩意儿满是典故讲究,镶着黄金珠玉,重啊,顶的上半扇猪。今天端午,你顶了一天,辛苦了。”

  文湛微微抬头,看着他。

  “不过,想来你也习惯了。”赵毓继续,“老爹说过,你就是为了皇位而生的,这玩意儿压在你脑袋上,比压在别人的脑袋上让人踏实。”

  文湛,“承怡。”

  赵毓,“干嘛?”

  文湛,“你戴上试试?”

  赵毓手中给文湛擦药膏的活儿都没停,嘴巴还挺利索的。他说,“陛下,最近微臣侍寝自问还挺鞠躬尽瘁的,当年老爹那位妖妃都没这么多花样呢!您这是下了床提上裤子不认人,还是咋的?”

  文湛不说话,就是看着他。

  微微醉了,他的眼睛有些模糊,也有些迷离。

  赵毓,“我是凡人,不碰十二旒。”

  “如果我死了,……”文湛,“太子登基,你摄政。”

  赵毓又挖了一坨药膏,继续涂抹,“我觉得帝王内宠这种名声不太好听,可是,摄政王也不是啥正经的好营生。如果命好,遇到的小皇帝也心善,可能得个善终,不然啊,生前就扒皮了,死后更是挫骨扬灰。都不要说摄政王,你看看老爹的那位摄政,姓裴的名臣,活生生的被他老人家吓死,累死。他死不瞑目不说,裴氏还被夷了三族。我们家人丁单薄,就这么几口人,有口饭吃就成,不想再有大风浪。摄政这种事,还是拉倒吧。”

  文湛忽然伸手,揽住赵毓的腰身,自己则把脸贴在他的胸口上。

  静静的。

  赵毓乍着两只手,让黄枞菖把手中的药膏盒子拿走,又让他用布巾把手指上的药膏擦干净,这才把两只手放在文湛的肩膀上。随后,拆掉了文湛束发的玉环,皇帝浓密如同黑缎一般的头发倾泻而下。

  他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文湛的头发,“怎么了?你是遇到什么人,还是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

  半晌,文湛才说,声音有些模糊,“想起先帝,想起那些祖宗们,都活不长久,我怕,……”

  赵毓,“别怕。”

  手指抬起,捏了捏文湛的耳朵,酥酥的,随后,微微低头,在他的鬓角亲了一下,轻声说,“我们的好日子才刚开始,以后长久着呢!”

  “今天做寿是好事。”

  “恭贺陛下又长大一岁。”

  文湛,“……”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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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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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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