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对方是个小姑娘,害怕不想去也是应该的。校长还想着,只要是她要是不敢那么自己就让一个老师带着去。

  哪知道赵思甜竟然笑道:“那可真的是太好了,我去了一定能学到很多东西。”

  “到时候我们可以让一位老师陪你去,不然你自己可能会害怕。”

  “不用了,我让我哥带我去吧。他走过很多地方,不会走错。”

  “那也行吧,到时候可以和学校里申请路费,但是学校只能负责你一个人的。”

  一听学校只负责一个人,赵思甜并没有怪学校,反而想的是班主任刚还说派老师跟过去,看来是让那个老师自费,那可真的是挺支持她的了。

  “我知道的老师,我大哥有打工,他身上有钱。”

  听到赵思甜这么说班主任就点了点头,觉得她们家还是很支持这个女儿的,至少现在的农民一听去市里或是大城市都有点不敢或是非常害怕的样子。

  能去就好,这样一个孩子,这么小就能去作协的会议,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那别耽误学习。”

  “知道了老师。”

  赵思甜在老师和同学样的集体注视下坐了下去,脸皮儿都有点烧了。虽然说她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不在意这点小场面,但仍然感觉到小小的紧张。

  奖状拿在手里后,她自作主张的也没有拿回家而是直接写信邮给了叶爷爷和叶奶奶,他们看了一定开心。至于钱她也邮了二十块过去,说是得了五十请他们吃顿饭。

  虽然二十块钱对于叶爷爷和叶奶奶给她的只是小意思,这也算是年轻人孝顺之心。

  这点事儿她还是会做的,毕竟重生一世的人,比一些天真烂慢的小姑娘想的明白。

  老人是要哄的,别指着人家对你一直好。

  如果年轻人不负出,不去孝顺老人,也不可能对你好一辈子。

  但也要分人,如果他们是对你存了善意。你稍微一哄,他们就知道你的想法和心思,加倍的对你好了。可是有一些人,就算你在他面前做低扶小,人家也不会觉得你这样是对他们孝顺,只会觉得你是一只摇尾乞怜的狗。

  何必将一个人活成一条狗呢,当一个孝顺的孙媳妇儿他不香嘛。

  等做完就等周日自己的男人过来接自己回家,然后和他说去市里的事儿。

  这一周,学习非常的忙碌。顾保中对她也非常的好,还给带来吃的。

  大家有传言说顾保中在追求她,可把这小男生给急坏了,脸红脖子粗的走到了黑板前,特意敲了一下黑板道:“我希望同学们以后不要再传我和赵思甜同学的事儿了,我们不是什么情侣关系,我也没有在追她。放假的时候,她的大哥和她救过我一命。我爸和我妈非常感谢他们,所以知道她住宿之后就让我常常拿一些好东西给她补一补。”然后看了一眼赵思甜脸更红了道:“可是,赵同学多半的时候都是不收的,只会收一些不值钱的东西。你们以后不要再乱说了,我会去校长室告诉校长的。”

  他说的很强硬,下来的时候还对赵思甜道:“赵同学对不起,是我的行为让大家误会了。”

  “没有关系,说开了就好。”赵思甜没有想到这小男生还挺有担当的,把事儿都揽在自己身上了。是个挺厉害的男子汉,这人真没白救。

  听到了赵思甜的大哥和她竟然救了人,可是学校一个人都不知道,大家都充满了好奇。等到下课了就各种问,后来连秦书书都知道了。

  她十分佩服的看着赵思甜,道:“你和你大哥真厉害,救了人连一声都不出,是真正的大英雄呢。”

  “啥大英雄啊,就我哥是力气大才救了他们一命。”

  “他们?”

  “嗯,还有个小男孩儿。”

  赵思甜看她们好奇就把前些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这事儿就在学校里传开了。

  校长也不知道学校里的学生做好事还不留名的,又连忙发了广播,说了一下赵思甜和她哥的英雄事迹,算是给学校别的学长做个榜样。

  于是,赵思甜‘她哥’就在学校里出名了。

  所以,等着叶建军周六晚上来接赵思甜的时候,明明他已经弄得一身泥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来回路过的学生看着他的眼神都带光。

  还有人小声说:“看,那就是赵思甜她哥。”

  “哇,好强壮啊。”

  “怪不得能扔得动……”

  别的叶建军听不到了,这些个学生说话也声音小的愁人。

  果然都是读书人,底气不足。

  就和自己的那个小媳妇儿一样,讲话的时候要不细听有时候都听不着。还好他耳朵够灵敏,能听到她叫自己。

  嘴角挑了起来,上前一步接过了小媳妇儿手里的衣服,指了一下后面有点破烂的自行车道:“今天哥带你回去。”

  “咦,哪来的自行车。”有点破旧,但是基本零件完好。

  “旧物市场掏来的,花了哥十多块钱,但是能骑,找了个链子能再骑好几年。”

  “是嘛,那挺合适的。”赵思甜拍了拍后架子,然后坐了上去。

  感觉还挺结实的,今年已经是八零年了,国家就要改革开放了。以后,都能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所以买个车子还是有必要的。

  即使自己和叶建军回城里,那父母和弟弟也能用啊。

  两人这次比平时快了一倍的速度回家,一进屯子这自行车就被大家注意到了。毕竟这个时代自行车可以说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一般人家都没有。整个屯子,只有三四台自行车。

  所以,看到他们两个骑着自行车回来大家就挺好奇的,有的就问了一下在哪来的。

  听说是买的破烂修了才回家,不少人才没再问了。

  但即使如此,这样的破烂也不是一般人家能买的起的。

  回到家,叶建军就找了清油漆将自行车给刷了一下。还别说,刷完了看着就象辆新车子了。

  他人还是很巧的,将自行车这敲敲,那修修,没一会儿就变得别人也能骑了。

  赵思南特别好奇,非得要尝试骑一骑,结果一骑上去摔了一下。

  还好人没事儿。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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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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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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