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骨科来说,至少在姑苏城内,也是颇有一些妙手回春的医者在的,时常为因为种种原因跌损了骨骼的患者过去求治,众人只是不把这个叫作手术而已。如今说通了便还是能理解其中的含义,而放足手术这四个字,最早也不是出现在这篇报道上,而是由买活周报上,反对缠足的一篇文章提出。当时文中所说,缠长足者,放足后需要定做矫正鞋,而折骨缠者则往往需要做矫正手术。
不过,当时关于矫正手术的话题,便是如此一带而过,翩翩想要多看些都没有谈到,只是连篇累牍地说着写缠足的危害,气得她几乎把报纸给撕了——说这些无用的话,是要做什么?谈谈缠足手术啊!尽管她大概是不会去做的,而且也绝不会对于做手术的人表示理解,但也不妨碍她感到好奇。
直到这篇报道,方才是详尽地谈起了一个缠足者手术的始末,并且交代得非常仔细,教人看就知道绝不是胡编乱造。文章伊始,先介绍了郝君书的来历——本是扬州瘦马,后被赠给大官为外室,大官去世之后,流落民间,几经波折,嫁予百姓为妻。后随其子来到买活军这里,因为年纪大了以后,越发感到缠足的痛苦,便去寻医。
这段文字,简洁明丽,没有一丝多余的废话,立刻就叫翩翩完全沉浸到了其中去——她和金娥最好的后果,也不过是被豪客收为外室,玩个几年,若能生个一儿半女的,那或许还算是有了个结果,若是没有,色衰爱弛,男人逐渐冷落,那便只能再找下家,如此待到年老色衰时,若还侥幸不死,那多是收养女儿,凭着自己从前在风月场的一点关系,自己也做起鸨母来了。
郝君书的归宿,则算是较次等的,从大官那里出来之后,便再寻不到肥羊了,只能嫁到贩夫走卒家中,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不过到底也算是见过些世面,机会一到,她也敢于去拼搏,譬如竟敢于和其子一起去投奔买活军,翩翩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嫉妒,不知是因为郝君书其子居然还算是孝顺,离家谋生也肯把母亲带着走,还是因为她是说走就能走的自由身。不像是她们这些苦命人,命运全都在鸨母的手心里,若没有肯出银子的豪客,哪里能脱身出去呢?
翩翩已经十六岁,算是老伎了,再怎么样,熬个两三年,说不得便要被转到她极看不起的瓦子里去,她平日里虽然笑话瓦舍最是刻薄,但也不是傻子,心中哪能没有一点担忧?此时光看了郝君书的身世,心中便是一颤,也不敢再往下想,只强着往下看去。
下文就说到,郝君书来到买活军的放足科之后,先是得了一些护理足部的传授,这要点和翩翩所知道的倒是一样,但同时也被告知,折骨缠的人,若是当年解开脚,或许还能恢复如初,但她这样陈年的伤患,骨头已经完全断裂,不能再自行吻合,要恢复到能跑能跳的地步,唯独的办法就是手术。
在仙界,可将原本折断的骨头翻回正位,然后打入钢钉,把脚趾钉死回原本的位置——如同把骨头再折断一次一般,随后打上石膏,固定在床上,等到骨头长好之后,慢慢的重新下地行走,过了两三年,再把钢钉取出。
但这个手术,此时在这里还是做不了的,第一,钢钉至少要用不锈钢,又或者是一种从未听说过的,叫做钛的金属来做,但这东西现在还不能自产,即便有原料,也没有能打造钢钉的模具;第二,这个手术必须麻醉,这又是一个新词了,总之现在买活军还没有非常成熟的麻醉技术,只能在紧急情况下给保守治疗几乎必死的患者做手术,譬如肠痈,又或者是受了一些必须截肢的伤,做手术时必须予以麻醉等等。
既然如此,郝君书心中是很失望的,以买活军如今的发展,五年内这个手术也未必能做,若是要十年、二十年后,岂不是等于自己这段时日都只能拄拐杖行走了?且她已近五十,不再年轻,二十年后便六十多岁了,那时便是再做了,也想必是体力衰减,无法再自如奔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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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沮丧之时,忽又得知,其实也不是全然没有办法,倘若愿意冒麻醉的风险,那么还有一种较为粗暴的解决方案,那便是将三根被折断到腿心的趾头切除。因为这些地方,骨头早断了,只有一些皮肉联结,切除后以烙铁止血,再在洁净病房中修养个二三十天,便可痊愈。而且痊愈之后,即便还说不上跑跳,但走路却是可以不必痛了,而且也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因人走路,主要靠的是大脚趾抓地的力量,只要大脚趾还在,走路便不会受到影响。
只是折骨缠多数都是孩童时便开始缠足,而且自小缺少运动,脚掌发育并不完全,注定比一般人的脚要小而无力,如此即便治愈了之后,走路也要穿特制的鞋子,给脚心支撑,这样方才能和常人一般稳当的走路,以后也不会疼痛。
因为折骨缠者,疼痛的原因主要是行走时,后几根脚趾被压着疼,且小脚趾往往刺入足心出血,至于她们大拇指这一块,功用是没有受到影响的,因此折骨缠的女娘可以自行斟酌,如果是每走一步,便钻心疼痛的那种程度,多等一日便是多受一日的罪,且本来也没有太多跑跳的需求,只是希望能如常行走的,那么在明确了解麻醉风险的情况下,也可以筹资来做这个手术。www.xfanjia.com
只是这手术收费特昂,需要三十两银子,而且由于这是买活军不鼓励的事情,必须自行筹措——写到这里,作者又岔开笔墨,介绍了一下买活军的医院,原来医院看病不以盈利为目的,药费有时还收不回本钱,都是衙门往里贴钱的,因这个手术,因为风险很大,生死自担,买活军不鼓励民众去做,所以便没有补贴,因此光做个手术就要三十两银子的巨款!
这个消息,显然立刻难住了郝君书,她虽有做手术的心,但仓促间却凑不出钱来,家里儿孙也不是十分支持,倒不在于钱上,而在于害怕麻醉出事,好端端的人就这样没了。郝君书自己心里却立刻便坚定起来,她是一定要做手术,按她对采风使所说,缠足之后,‘日夜犹如油煎,尤其嫁入良家之后,屋舍再无下仆,一应日常均需亲自筹措,双脚踏地刹那,剧痛之下,心中常存死志,无奈终究尚有一丝偷生之念,而有时竟不得不跪地膝行,毕生狼狈羞辱乃至不愿见人之苦,难以尽诉’。
竟是被这样日以继夜的痛苦,折腾得想要自尽……翩翩看到这里,面色也不禁微变——她此时尚且还能当个‘抱小姐’,平日出门,多由健仆背负,哪怕从花舫上酒楼这几步路,也是要人背的,鸨母也乐意纵着这些小脚伎,越是这般娇贵作态,客人便越觉得颠倒迷人。而且如今作兴饮足杯,那鞋子里都是洒了香粉的,平日里自然什么事也不要她们做,免得身体出汗不雅,玷污了鞋内的香气不说,鞋底染尘,客人脱鞋时就不雅相了。
但将来若去了瓦子里呢?又或是做了外室,最终沦为穷□□室呢?岂不是终有一日也要自己下地做活?
想到偶然几次起身走路时,那异样钻心的感觉,她的心直往下沉去坐着躺着的时候,那痛还稍微好些,真要走起路来,那滋味恐怕是不敢细想!
她往下去看的心思便更加迫切了,便连客人在榻上翻身咂嘴要茶,都顾不上招呼,还是金娥过去喂了水,翩翩挑亮了蜡烛,迫不及待往下看去——她倒是有个二三十两的私蓄的,不过怎都不够赎身,手里花得也散漫,看了这篇报道,便立刻动了要存钱的心思。这手术……总归是要做的,她也知道自己没那个一辈子呼奴使婢的命!
看文中,郝君书也是要做手术,只是无钱,正在发愁该如何筹钱时,恰好有个诚恳热心的君子,是他们家在云县新结交的朋友,这谦谦君子为人又极周到妥帖,且是最善心的一个,听闻了世伯母的心思,便立刻为其张罗。
因郝君书手巧,将新出现在市面上的辣椒做得极好的酱,于是两家合股,尝试发售,果然反响极佳,不过半年功夫,郝家便已是广厦连云的富户了——这里又岔出去夸耀了几句买活军这里做事做工的好处,官府的公道,无人欺压外来户等等。把翩翩看得都要不耐烦了,方才说回正题。
说郝君书得了钱之后,便想去做手术,但一来其子参军做了水军,离家在外回不来,家中只有一个小孙子,顾虑着若是下不了手术台,后事不好交代,再者能做手术的医生也随军出征去了,只得又苦等了半年,一切时机方才成熟,于是在云县医院登上手术台。
上台之前,还对采风使剖白,说到自己一生中最有盼头的日子,便在这半年之中,脚下虽然依旧犹如刀割,但心中却怀有希望,怀有对明日的祈盼,这是来到云县之前,万无可能抱有的一种情绪。甚而仿佛怀抱着这样的希望,便连身体的苦痛都更能忍受了少许云云。
“希望……”翩翩不由得轻声呢喃,她觉得这个词是非常陌生的,倒是祈盼更熟悉一些,她是时常祈盼的,祈盼着今日的客人出手豪爽,大家开心,祈盼着有客人看中了她的脚,把她从这泥沼里拖带出去,祈盼着不要染病,不要怀孕,不要有更红的,脚更小的姑娘来顶了她的位置……祈盼,是时常有的,而希望却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东西,这是……
翩翩不算是很聪明的女孩子,但她心里直觉地感到,希望是很危险的东西,一旦对于花舫以外的世界产生了希望,那么,似乎眼下这还算过得去的生活,便立刻显得难堪起来。她们这些花娘子的日子,就如灯下美人一般,实在是禁不起细看的,那强作欢颜唱出的《擘破玉》中,含了多少的凄楚……难道她们自己真的没有一点体会么?
但这是不能去想的东西,想得多了,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叫人心里难受,便连眼前的快活都没有了。直到有了这一张召集令,事情这才似乎有了一点改变,因为有了另一个去处,有了哪怕只是在心里,可以选择的余地——
到买活军那里去……
她不由得也跟着默念起了报纸那一面用了加黑来强调的口号,‘到买活军那里去’!
去做什么?去做放脚手术,把软绵绵的皮肉和稀碎的骨头切掉,换来行走的自由,从此后……从此后……
翩翩望了金娥一眼,似乎想从金娥那里得到一些启发,因为她实在想不出自己从此后能做什么,像她们这样的伎女,只受过一种训练,也只会做一种事,不像是文伎,去了买活军那里或许还能做吏目——买活军那里任用了不少伎女出身的吏目呢。她们呢?只认得几个字,诗词歌赋是不会的,似乎也做不了这种很像样的事情,吏目这种行业,一听便很庄重,总是和她们这样的人十分地不配罢?
但放脚手术似乎总有一天还是要做的,买活军那里似乎也是应该要去的,翩翩出神地望着报纸下方,密密小字中的结尾既然刊登了出来,那手术必定是很成功的,郝君书切掉了后三根脚趾,没有感染,恢复得很好,一个月便能下床走动……
今年除夕,她爬上梯子,自己贴了全家的春联。
她以前也是伎女,也是小脚伎,这是个有名有姓的人,郝君书,郝君书辣椒酱的那个郝君书,这个伎女从广陵去了川蜀,又从川蜀去了云县,裹足三十年后,她做了手术,有了一个能贴春联的家,而且她爬上梯子之后,还能光靠双脚的力气立在那里,稳稳当当地空出双手,贴了全家的春联。
翩翩撇了撇嘴,似乎还想再笑骂两句,‘贴春联有什么好说的,我才不稀罕’,但她的眼圈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通红了。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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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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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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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2 章 大拇指还在便可以走路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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