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胆儿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转念想,昨天回家时,便觉得有人跟踪自己,只不过当时花四儿突然出现,打乱了自己隐身设伏准备。当晚,那碧目火狐便寻上门来,难道跟在自己身后的竟是这大盗?
若然真是此人,这人轻功必然高出自己甚多,估计还要再小舅舅朱天飞之上。于是脚下加快,自行车蹬得几乎要离地飞起,这才逐渐感觉甩脱了后面的“尾巴”!
他脚下猛蹬,心中却在思索。适才在王维汉家中得道的狐狸毛,和自己家中拾到的的确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应该是同一个大贼留下的标记。
昨晚在自己家中,看见了一只毛色火红,双眼碧绿的大狐狸,但王维汉却只拿出一撮狐狸毛,全没提起看见过一只大狐狸,足见家中失窃时,应该没人见过那只狐狸。
如果真要假借狐仙作祟来犯案,那让狐狸现身不是更好,若有人见了那大狐狸,必定更加确信狐仙之说,岂不是会让传闻做实,那时候谁还会疑心是大贼盗宝,都道是狐仙显灵,天津卫迷信的人多,不敢得罪仙家,也不会有什人再去报案!
回想自己昨晚和狐狸对视,身子一僵,明显是中了某些摄魂幻术,或是催眠术之类的精神控制术。但却只见到狐狸,拾到狐狸毛,却没找到操纵狐狸的人……
韩大胆儿猛然想到一个词——“造畜”!
蒲松龄所写的清代志怪小说《聊斋志异》中,曾经就写过这么一段故事,说的就是,有个擅长巫术的术士,将妇人用巫术变成驴马,将孩童变成小羊,寄放到客店中,并且不让伙计给驴马小羊喝水,谁知伙计见牲口渴得厉害,便给牲口喂了水,那些牲口当即显出原形,客店的老板报官抓了那术士,最后术士被官人乱棍打死。
韩大胆儿自然不信这些志怪小说所述,世上怎么会有将人变成牲口的巫术,这不过也是些怪力乱神之说而已。便如同《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中所述的一些故事相同,大多是些虚构故事而已。
只是其中“造畜”案却有原型,早年的确出现过,只不过那却是些残忍的江湖手法。一些江湖上的歹人,拐来小孩儿毒哑了,再将孩子下肢腿骨折断,然后筋脉骨骼重新续接上,续接时,让下肢骨骼歪斜倒生,等小孩骨伤痊愈后,将新剥下来的猫狗,或是猴子皮,趁着血热,加上秘药,披在小孩儿身上缝合。
皮内血肉经秘药粘合之后,那孩子就成了猫狗的外貌。之后歹人在训练小孩钻圈数数,蹦跳纵跃,毕竟人要比猫狗兽类聪明得多,训练全不费工夫,就能让他们做出许多旁人看来匪夷所思的举动。
到时候这歹人,再带着这些猫、狗、猴子之类的,四处撂地表演,必然赚得盆满钵满。只不过这种造畜所害之人,都活不长,一两年最多二三年后便即死去。到时候又要费一番功夫,再寻些孩童回来依法炮制。
早年官府曾经抓住过这种江湖匪人,但那些被救下的孩子,长期披着畜类兽皮毛,却因时日太久,皮肉粘连,再也无法分开,不多久也便死去。所以官府但凡抓住行“造畜”的匪人,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早年见过造畜案,或是听说过造畜案的人,口耳相传穿凿附会,后来又经过文人演绎,就成了后来流传甚广的志怪故事。
韩大胆儿心中虽然也怀疑,那碧目火狐是造畜之物,但昨夜那狐狸窜蹦跳跃,甚为灵活,韩大胆儿因为遭受催眠术,身体曾短暂的僵硬不受控制,一瞬间他曾仔细观察过那大狐狸,那狐狸一动时,皮毛受到肌肉牵动,微微挪移震颤,显得身体十分柔软有力。
这一点和造畜也就完全不同了,毕竟披上兽皮的人,兽皮一旦日久变硬,披在身上行动,犹如套着一层厚厚革袋,动作必定僵硬,肢体动作时,皮毛是死的,也不会因为牵动肌肉而有起伏变化。
况且这样的人,做些简单跳跃、站立、拜伏等动作尚算灵活,但要赛昨晚那样,能窜高跃低,动作迅捷身法灵动,却定然不能。
虽说是这样,可那狐狸体型大的异乎寻常,直立起来虽然比韩大胆儿要爱些,却比寻常中等身高的人,要高出半头。不过既然在东于庄后,虚日鼠能驯养出和狗一样大小的耗子,那有人能驯养操纵如此巨大的狐狸,也就不足为奇了。
韩大胆儿思前想后,并没直接回总厅,而是到老城里二所,找所里的警察询问最近闹狐仙失窃的几家情况。二所警察大部分都去巡街了,只有大俚戏和麻杆在,两人见是韩大胆儿,十分热情,又是沏茶又是上烟。
毕竟韩大胆儿现在已经高升到了总厅侦缉科,从职级上至少要高这这俩人两三级,所以这俩货也一个劲儿的逢迎拍马。韩大胆儿随口一问,两人便抢着问一答十。
韩大胆儿问完之后,又在几家失窃的富户家中走访,无一例外,全都找到一撮火红的狐狸毛,不同的是,有的家里什么都没看见,便丢了东西,有的家,却实打实地看见一只硕大的碧目火狐。形容的便和韩大胆儿见过的那只一般无二。
走访完老城里之后,韩大胆儿这才回到总局、
这时已经快下班了,梅本事不在,尤非和范统几人也都外出探访消息,调查昨夜盗窃总局证物室的贼人消息。估计这几块料还没听说,老城里闹狐仙的事儿,不然就冲这几位的一贯作风,指定别这事儿添油加醋,说成是狐仙光顾。
虽然在他们几个之中,也就张彪信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儿,但为了偷懒,定然装得惶恐不安,万一上司信了这番鬼话,让他们抓“狐仙”,可这玩意儿上哪抓去?甭说限期破案了,最后肯定是能拖就拖,拖黄了算!
韩大胆儿又偷着去了趟,证物室。这时大门已经修好了,而且换了螺栓,又加了三把挂锁。孟威和手下也不在这守着,只有看仓库的老陈。
韩大胆儿简单和老陈闲聊了几句,言谈之间问及最近有谁经常来证物室,又问问之前在这守夜的预备队平时情状。说起预备队这几个小子,老陈却是怨声载道,因为这几块料,每天守夜其实就是在地下室,开小差喝酒行令,两班导,人人如此,每次都得弄得酒肉残渣遍地,垃圾堵门。
老陈这人爱干净,原先就自己在证物值班室,必定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自从预备队来值夜,每天早上来上班,老陈总是要先打扫半天为生才能进值班室的门。
孟威这人护犊子,专门包庇手下,老陈在总厅也没个三亲六故,怕孟威报复,也不敢向上头反应,只能自己默默收拾了,暗自生点闷气。
韩大胆儿问起,最近有没有陌生人来过证物室,或者是脸不熟的警员来过,老陈却摇头说没有,因为来证物室本事位置很偏,又很隐蔽,所以来总厅办事的外人,一般走错到这里。
但凡来的,都是各科室和小队存取证物的警察,其中预备队和侦缉科和马巡队,专职破案缉凶巡逻治安,所以最长来的也就这几个部门的警察,这些人老陈基本都认识。
韩大胆儿问完老陈,又在周围四处看看,找找线索,其实这时这窃案,他中早已有谱了,只是窃贼尚未落网,而且有些犯案手法还需求证,所以不便上报。
下班后,韩大胆儿回到家,把王维汉送给给他的袖珍手枪,拿出来擦拭。这把勃朗宁M1906,最初1904年,约翰勃朗宁依照自己设计的M1903,国内称为马牌撸子,所设计的一款小型手枪。1905将之改进设计为现在M1906袖珍手枪。
这把枪不像其他袖珍手枪,初速较高,原设计在30米内有足够的自卫能力,王维汉又专门找工匠改进了设计和内部结构,并配专用的子弹,使手枪不紧性能更稳定,而且射程更远,威力更强。
韩大胆儿拆开套手枪筒见,手枪的复进簧和各部件,都上着油,保养的很好,就分别擦拭,他虽然是警察,也学过枪支的知识,也就仅限于拆装擦拭保养,其所谓设计上的改进就不甚明了了。
只不过这枪所用的特质达姆弹,威力太大。弹头射入人体后,铅心破裂,因此会使创面扩大,子弹入射口开个大洞,要是打中手脚,可能直接就把胳膊腿儿打断了,所以又称开花弹。
韩大胆儿虽然也挺喜欢这只袖珍手枪,但枪弹威力太大,除非是十恶不赦的凶徒,对付一般的盗匪之流,也实在不愿意使用。所以将手枪和子弹全都收在柜子里锁上。
他早早吃完饭,便趁着天色尚早,借力飞身上房,查看昨晚碧目火狐所留下的痕迹。又在房上设下一些机关埋伏,然后就回到屋里静坐养气,心中将几件窃案线索归纳,推想着各种犯案手法的可能。
时间过得很快,不觉已经月至中天,就在韩大胆儿有一丝神魂倦乏之时,忽听得房顶上屋瓦发出“咔嗒”一声轻响,心知是有人跃上了房顶……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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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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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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