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仙侠小说>酒剑四方凉凉不加班>第一章 夏初月色,书中风流
  天色昏暗,山峰插云。山下铁索桥两端分别站立两位剑客。

  少年穿白衣,老人罩黑袍。长风中白衣猎猎,一身说不尽的风流气度。

  梦境戛然而止,少年无端抬起脸,愣愣望向四周,不顾抚平脑袋上几道酣睡压出的红痕,却只见学堂书声琅琅,同窗男女摇头晃脑背诵诗文。窗棂外朗朗晴天,好像先生佩玉的水头一般摇曳。

  “早课也就两个时辰,头也不抬一回,睡成这幅德行,你云仲也是学堂乙宅独一份。”

  名为云仲的少年伸个懒腰,斜睨一眼边上挤眉弄眼的精瘦同窗,撇撇嘴没反驳什么,只是默默把书本向自己这边拢了拢,腾了块不大不小的地方。

  他其实想说,你自个儿不也像个瘦猴?但是想了想,又把这句话囫囵吞下肚子,闭目养神去了。

  精瘦得如同猴儿似的同窗名叫李大快,家中乃是三辈单传,李大快之父直到不惑之年,才有了这么位独子;这名字虽是令人啼笑皆非,但好歹也是当初他爷爷把自个关在屋里捣鼓了三天诌出来的,意为“老来得子,大快人心”,可李大快并未觉得大快人心,心里反而十分厌恶,总嘀咕着迟早改个响当当的大名。

  见到云仲挪窝,李大快面露喜色,把桌上小玩意拾掇拾掇,一股脑铺到云仲腾出的空桌上。这李大快虽说咬文嚼字的本事稀松平常,但手下的功夫真不赖。不需一炷香功夫,会蹦哒的田鸡,至多可以飞一巴掌远的麻雀儿,只要他手里有一团河边坚韧的水草芦苇,便能利利索索编将出来。

  交了这么个心灵手巧的好友,云仲在乙宅的身份地位跟着就比往常高出半头。少年贪玩,对于李大快捣鼓的新奇物件相当感兴趣,不少同窗都用崭新毛笔同李大快交换过芦苇编的麻雀,活灵活现,宝贝似的护着,别人想看一眼都要矫情半晌。

  甭看李大快平日里好说话,真与他做朋友真算不得简单,心气不顺倔脾气发作,哪里还管旁人是什么邻居叔婶家中的娃娃,照旧一句话噎得下不来台,更别说想同他求个小玩意,简直是痴人说梦。

  学堂里镇得住他的除了先生,也就数云仲能勉强压住这个倔驴。大家也是心里有数,跟云仲交朋友,就等若与李大快交朋友,故而纷纷和云仲凑近乎。

  至于云仲为何压得住李大快,大概是因为这两个懒货本就对脾气,所以颇为惺惺相惜。

  放课时候,云仲手上多了一只精致的芦苇麻雀,用指头逗弄着麻雀,少年悠哉悠哉往家走去。路边馄饨摊摊主笑眯眯和少年打声招呼,说昨儿个刚来的青柴面,要不坐下来一碗热腾熨帖的馄饨。云仲只是摇摇头,娘亲已经备好饭在家等着了,花那冤枉钱作甚。xfanjia.com

  天色已晚,西方天边儿已经擦着点红,稚童赤脚拽着半新不旧的纸鸢,银铃一样的笑声在小巷传开,跟着几声妇女的训斥。云仲嘴角带笑,摸摸饥肠辘辘的肚子,家已经近在眼前。

  有时候,无需好奇少年为何毫无理由的眉开眼笑,可能只是因为闻见了自家烟囱冒出的饭香。

  云仲娘亲算是大地方嫁过来的,相比小镇上的妇女,多了几分知书达理,只是身子骨颇弱,后来和他爹一商量,也不再去做什么纺织女红,干脆在家全心照顾云仲起居。好在云仲父亲有个不错的差事,虽说常年在外,家底不说过分殷实,不过也算勉强温饱。

  论收拾家务,云仲娘亲提起来便头大,毕竟大户人家的子女,终究比不得穷苦孩子从小耳濡目染。但衣食方面照顾云仲,那是远近邻居都晓得的,所以云仲虽岁数不大却已经七尺有余,面皮白净,周围妇女大娘总是夸云仲他娘真会养孩子,无论是客气还是发自内心,这时娘亲总是笑得合不拢嘴,说上一句这孩子像他外公,个子高随根儿。

  吃过了饭,云仲贼头贼脑的打量娘亲,顽皮模样,不出意外引来几句笑骂和轻飘飘的巴掌,可娘亲依旧塞给云仲一枚铜钱。少年乐得合不拢嘴,紧紧攥着耍赖要来的铜钱飞奔出门,到南边书摊买画册去了。

  镇南边常年有家书摊,摊主使一张油布铺在道边,将发黄的旧书整整齐齐码在上面,一本书一个铜钱,厚薄不论。别处书摊可随意翻看,摊主不会多计较,但小镇人家囊中羞涩,若是允许免费翻看,只怕几个月都做不成买卖。

  少年这两年痴迷于画本,巧的是这书摊有整一套《豪侠传》,人物画得相当传神,故事环环相扣,跌宕起伏,初一上手,少年就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惜家中实在无余钱可用,往往数月有余才能买一本解馋,云仲晓得娘亲每每从柴米中挤出一文钱的艰辛,几乎一向不主动伸手,买回的画册都呵护备至,看前仔细洗净双

  掌,以免弄脏了书页。

  少年心头欢欣雀跃,几乎要跳出喉咙,这样一来,脚下生风,跑的尘土飞扬。正碰上邻居安婶出门找云仲娘亲唠家常,眼前尘土掠过,呛得安婶紧咳嗽两声,哭笑不得的骂句小崽子,还不忘喊住少年让他慢些跑。

  书取到手中使布包包好,云仲一颗心也就落回胸膛里,趁着月色正好,家里也无事发生,少年颠颠跑到镇口附近马寡妇晾腌菜的土墙头,胡乱抓了几把破茅草垫住,免得弄脏了浆洗干净的衣裳,这才小心翼翼摊开布包里那本发黄的豪侠传。

  他可不在乎爬寡妇墙头,被人见到说三道四,一来是马寡妇相貌长得一言难尽,辟邪驱鬼,二来是此处住户不多,并无房屋遮挡,初夏凉风畅通无阻,清爽难言。

  月色当空,清风徐来。

  少年眉目清清,借来月色万道翻看旧书。

  看豪侠一路斩贼寇,看仙人一剑破宗门。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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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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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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