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大唐开局震惊了李世民坐望南山>第五百三十二章 我劝了啊,这事不怪我
  这一句话,让程颖儿羞得差点藏到桌子底下去。

  王子安也不由无语。

  你管那叫说媒?

  咱的脸呢——

  但偏偏人家就是说得理直气壮。

  你还能怎么样?

  “高叔,瞧你这话说的,忘了谁也不能忘了您啊——这次过来,我还专门为你和老耿叔一人带了一坛子好酒,就是那两坛扎着红缨的,稍后别忘了拿回去尝尝……”

  一听这个高福和老耿两个人顿时眉开眼笑。

  子安这孩子,真是个好孩子啊!

  地道!

  程咬金一听眼神顿时就有些不对了。

  到老丈人家串门,送点好酒都没老丈人的份儿,你敢信?

  他不敢信,但是高福和老高敢信啊——

  “子安,有心了,有心了——”

  两个人眉开眼笑,美得鼻子都快冒泡了。

  平生地一次做媒,就是如此的成功。

  “瞧你这孩子,还拿回去尝个什么劲儿啊?你高叔和你耿叔是那种人?有了好东西,当然得拿出来让大家伙儿都尝尝啊——”

  高福一拍胸脯,二话不说就站起身来。

  “我这就去拿,我这就去拿——哈哈,好久没尝到子安亲自酿制的佳酿了,今日个儿大家可算是有了口福了——”

  王子安:……

  “啊,这——高叔,我这个酒有点烈,一般人喝不了,要不今天大家还是喝点寻常的二锅头算了……”

  一听王子安说这个,高福就更来劲儿了。

  “干嘛,小瞧你家高叔?你家高叔我什么烈酒喝不得——”

  高福的话,顿时引起一群老弟兄们的响应。

  “不错,不错,我们什么烈酒喝不得,老高,快去,快去,今日不醉不休……”

  劝是劝不住了,王子安眼睁睁地看着高福兴冲冲地拿过来,亲自把两大坛子酒给拎了过来,旁边的小厮帮忙都没让。

  这老家伙,果然老当益壮。

  一坛子二十多斤,丝毫不费劲儿。

  咚咚咚——

  掀开坛子上密封的盖子,然后挨着个的倒酒,不仅是自己这边的主桌上,其他桌子上坐着的老兄弟们,也挨着给倒上满满一大碗。

  好家伙,当日跑王子安家里给王子安灌酒的这老几个,一个也没跑了。

  果然,好兄弟!

  一个不能少!

  除了桌子上的女眷外,一个不漏,包括已经三令五申,强调已经戒酒的王子安在内,一个人一大杯。

  望着眼前足足有四两的大杯子,闻着扑鼻而来的酒香,王子安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高叔,这个酒不能多喝——我觉得大家每个人稍微喝上一点尝尝就好——多了怕身子撑不住——”

  大家一听,顿时就不乐意了。

  臭小子,你这是瞧不起谁呢——

  “这点小酒算什么?想当年,我和你岳父,那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没怵过谁——如今虽然年纪大了,但这身子骨儿好的很,区区小酒,不在话下——”

  坐在旁边桌子上的老丁,好悬没有拍案而起。

  “老高,来,换大杯子,让这臭小子见识见识你我兄弟的酒量!”

  姑爷亲手酿制的美酒啊,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老丁一开口,顿时引起一阵响应。

  原本还想着一个人倒一杯子尝尝,剩下点带回去自己喝的高福和老耿顿时就有些牙疼。

  但这个场合,他也不好意思说不行啊!

  “那就放开了喝——”

  高福端起酒杯冲着王子安扬了扬。

  王子安瞧着他那满满一大杯子酒水,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行,不行,我真不能喝——戒酒了,马上要成亲了,我得戒酒,准备明年要孩子呢——”

  果然——

  见这小子,果然这么说,高福顿时乐得哈哈大笑。

  王子安戒酒的事,他早就听说了,今天给他倒酒,就是逗他的,没想到这孩子竟然真的这么好玩。

  王子安:……

  卧槽,这老货竟然套路我!

  忽然间他就对这个老家伙不同情了。

  喝吧,喝吧,不是罪……

  高福乐,瓦岗山上的其他老家伙也乐,一个个哈哈大笑,就连坐在程咬金身边陪着的孙老夫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孩子,真是的,啥话都敢说——

  不过,是个知道过日子的好孩子啊!

  成了亲,要孩子才是正经!

  人家孩子想要个孩子怎么了?

  不要孩子,难道学你们这群老东西,一个个打光棍吗?

  程颖儿:……

  连耳垂都红得滚烫了。

  “我,我,我吃好了——”

  说完,站起身来,逃也似的跑了。

  这番举动,更是让这群老家伙哄笑不已。

  程咬金:……

  王子安戒酒,他自然是知道,不仅知道,还知道这狗东西在他们小圈子里,几乎已经成了笑柄了。

  且不说优生优育这玩意儿靠不靠谱,就单说一个没结婚的大小伙子,媳妇还没娶进门呢,就计划着要孩子,就够奇葩的。

  但奈何,这臭小子浑然不当一回事。

  再说,谁不知道自家这个女婿是个地地道道的神医,他的话还真没几个人敢完全不信。

  所以,大家笑归笑,但也不勉强。

  “咳,子安竟然不喝,那就算了,这杯酒,我替他喝了——”

  程咬金伸手就想去端,结果手还没伸到呢,酒就被高福给抢过去了。

  “知节,你别当我们不知道,你老小子又想蹭酒,你想得美——”

  说完,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啪,酒杯子往桌子上一放,长吁了一口气。

  “爽——果然是好酒!口齿留香,醇厚久远,比二锅头更美味三分——”

  高福使劲儿拍了拍坐在身边的王子安。

  “好孩子,有心了——”

  眼看着到手的美酒又飞了,程咬金恨不得当场一脚把这老东西踹出去。

  但他不敢啊,夫人在边上看着呢。

  “咳咳,夫人,别听他胡说八道,这个我就是这么说说,这么说说……”

  孙夫人没好气地偷偷白了他一眼。

  孩子们都还看着呢。

  就跟我多爱管你似的——

  “今日儿大家开怀畅饮,不要客气——”

  孙夫人举起茶杯示意。

  “多谢嫂夫人(弟妹)——”

  乱糟糟一片。

  但手上动作不乱,齐刷刷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这事儿,真不赖我啊——

  好在,他还有最后一点良知,眼看大家喝完两杯,还准备喝第三杯,赶紧起身把酒坛子给抢过去了。

  “咳咳,各位叔伯,这个酒真是不能多喝,多喝伤身,多喝伤身——”

  见所有人都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王子安有些讪讪地放下酒坛子,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这个酒跟寻常的酒不太一样,后劲儿有点大……”

  “大?还能大到哪里去?”

  高福睥睨着眼睛瞥了一眼王子安。

  “姑爷,你这是不知道我们老兄弟们几个的酒量……”

  王子安:……

  行吧,这回可真是不怪我了。

  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又喝了一杯,不少人都已经明显有些酒意了,王子安赶紧催饭。

  差不多行了啊,再喝得出人命——

  虽然几个老家伙还想继续喝,可人家新姑爷都催饭了,再喝有点不像话了。

  再说,孙老夫人见这群老兄弟们,也一个个喝得差不多了,当即吩咐下人上饭。王子安用过午饭,不敢多留,找了个借口,就匆匆的告辞了。

  留都留不住。

  自家端庄中带着妩媚,声音酥酥的跟小钩子似的未婚妻也顾不上了。

  走,再不走就得出事了。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心里有数啊,他在两坛子酒谢媒酒里面加了点猛料,人参鹿茸之类的大补之物没少加。

  少喝,真能滋补助兴的,可以算是中老年人的福音。

  稍微多喝一点也没事,还能找一找曾经逝去的青春,不过真要是像今天这样拿来猛灌……

  走了,走了,反正不怪我。

  我劝了啊,可我劝不住啊——

  王子安这边一走,大家也就散了。

  这群老爷子走的时候,一个个走得虎虎生风,果然是好久,久违的感觉回来了!

  感受着暖烘烘的腰子,说话的声音都洪亮了几分。

  但是,大家也没有多想。

  但这茶就喝不下去了。

  “兄弟们,我听说春风楼新来了几个年轻的姑娘,那小曲儿唱的个顶个的漂亮——”

  也不知道是谁提议的。

  大家一听顿时就来了兴趣。

  “那还等什么啊?兄弟们,春风楼听曲儿的走起——”

  这群人,年轻的时候打打杀杀,没娶媳妇,当然也有娶了媳妇,后来兵荒马乱又都失散了的,反正现在到了这把年纪,还留在程咬金府上养老的,基本上就是一群老光棍了。

  平日里谁还不听个曲儿啊。

  直到第二天,他们一个个摸着酸疼的腰子,在姑娘们恋恋不舍的目光中,两腿发软地走出春风楼的时候,他们才算明白王子安“后劲大”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后劲儿是真大,就是有点废腰!

  ……

  送完两家老丈人的节礼,剩下的就好办了。

  已经在自己面前摊了牌的,比如李孝恭啊,杜如晦啊,秦叔宝啊,牛进达啊,孔颖达啊这些老熟人,以及自然杂志社那群辛辛苦苦打白工的老爷子们,自然也得表示表示心意,不过自己人就不用亲自去了。

  有老管家顾忠和自己的外管事王猛在,就给处理的妥妥当当的了。

  新年的吃食用度,他不用自己操心。

  他每天需要做的,就是收收礼,数数钱。

  没办法,像化妆品啊,馒头房啊,酒楼啊,盐行啊,长乐商行啊等等,一系列的生意都开始到了年终结算的时候,一大车一大车的钱往家里送。

  太烦人了,弄得连陪苏苏姑娘插花的时间都少了。

  果然,这种枯燥乏味的封建社会腐朽生活是罪恶的,你越体验,越上瘾啊——

  他这里,日子过得自然是风平浪静。

  但整个长安城却因为一期大唐晚报,再次变得风起云涌。

  连续两天没找到张承志母子之后,王子安直接在大唐晚报上张贴出了寻人启事。

  栩栩如生的画像,外加让人眼红心跳的悬赏,让所有人都不由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能提供有效线索者赏千贯,能找到人者,赏万贯——”

  这个时代,寻常人家一年也花费了不个十贯八贯的。

  别的不说,就连李世民,没遇到王子安之前,拿个几百贯都觉得肉疼。所以,这则寻人启事一经发布,瞬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想外辐射。

  很多人,甚至干脆放下手上的活儿,主动地投入到了搜索张承志母子的大潮中去。

  看着最新一期的报纸,李世民也不由一阵牙疼。

  这狗东西,有钱不是这么个花法。

  送给我不香吗?

  虽然他很不舍得这么大一笔赏金,但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办法真的很管用。他手下,强大无比的百骑司苦心孤诣搜寻了数天没有结果的事情,这则寻人启事一发布,当天下午就收到了回馈。

  古代人之所以难找,在于没有监控,也没有相片,只要你往犄角旮旯里一躲,除非挨家挨户地毯式搜查,否则还真难把人给揪出来。

  王子安是没监控,但他有画像,最关键的是,他有钱啊!

  在这种人际关系相对封闭的社会里,只要你足够有钱,其实找人比在后世都要简单。

  前来告密的是万花楼的一个龟公。

  他说万花楼后院好像住了这么一对母子。

  因为关系到自己的钱袋子,所以,李世民这次行动,简单粗暴的很,一旦确定了消息,李世民的人就直接发动了雷霆一击。

  至于这万花楼背后的背景是谁?

  那玩意儿不重要!

  于是,腊月二十六的下午,忽然就有一对枪明戟亮的甲士包围了万花楼。

  万花楼,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寻常的嫖客还好一些,只是微微有些尴尬,但有些手头上有案底的江湖豪客,或者江洋大盗就懵了。

  他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是谁暴露了我?!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有几个人,裤子都没来得及提,就跳楼跑了——

  当然,没跑多远就被一箭射趴下了。

  开玩笑。

  这可是现实,不是古装电视剧,你来个飞檐走壁,视枪林箭雨如无物,把奇蠢无比官兵耍得团团转,就是拿你无可奈何。

  这些人夺路而逃的结果就是,没跑出几十米,就别箭雨给射成了刺猬……

  他们至死也没想明白,自己是怎么暴露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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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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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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