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大很满意吴忧,这么听话的人怎么就派来巡防营了?一定是得罪马魁了,那家伙男不男女不女的,是个好老爷们就一定会远离他。
“新来的,别光顾着干活啊,一起玩两把”?
“人家有名字,他叫吴忧,你们以后叫他小吴就行”。
“吴忧啊,会不会赌钱?耍两把啊”。
一个嘴里叼着杂草的兵丁,正摇晃着骰子,忽而抬头问向吴忧,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
“不会。”吴忧摆摆手。
“男人嘛,吃喝嫖赌一定要占几样,你这也不行啊,跟咱们相处,你得融入进来,过来赌两把”。
“钱生啊,人家不会就不要勉强,你要是缺钱可以跟我借,不要逼人赌钱。”高老大有些不悦。
“得,当我没说,来咱们继续”。
高老大朝吴忧笑笑道:“别理他,咱们虽是同袍,但只要你不愿做的事,没人可以强迫你,明白吗?有什么事跟大哥说,谁欺负你跟大哥说,有大哥照顾,安全无忧”。
吴忧跟着笑了起来,此时鱼肉已经烤好,除去那几个赌钱的,其余人都围拢过来,品尝鲜香的烤鱼。
吴忧觉得味道差了一点,赶不上自己烤的好吃,但这话不能说,笑道:“诸位兄弟,小弟新来的,想问问大伙哪里有卖酒的,光吃烤鱼不过瘾啊。我去买上几坛好酒,与大家不醉不归”。
吴忧很想醉一回,酩酊大醉会忘记很多事情,酒精的麻醉下心就不疼了。
“大白天喝酒找死啊,人家对咱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咱就见好就收,要是巡防时喝酒,万万不行。等晚上的,晚上我带你去买酒”。
钱生的银钱已经输光,笑呵呵过来蹭鱼吃,与吴忧勾肩搭背。
“小吴啊,你要不富裕就甭买好酒,买点散装就行,咱们喝惯了兑水的。”高老大眉头皱皱,好言相劝。
吴忧不富裕,身上的银钱还是以前冉行给他的,自打上了千银山,就没花过钱,倒也剩下一些。
话既然说出去了,就是泼出去的水,况且吴忧向来对银钱没概念,有的花,没有就不花,不会想太多。
天黑时候,巡防营的兵丁们回到了那间充满异味的房屋。吴忧在钱生的陪同下,买了不少酒菜,足以让这十余人大吃大喝一顿。
“兄弟,看你白白净净,一表人才,一看没受过累。我就不行啊,从小被拐骗到北州,其实我是中州人,一直攒钱等机会回到中州,回到自己的家乡”。
钱生与吴忧的床挨着,酒足饭饱后,躺在硬木板床上,讲述着悲惨的过往。
“有目标就行,早晚有一天你会回去的”。
“那个,能不能帮个忙,借我点钱,放心,马上到月底了,开了饷银我一定还你。主要手头有点紧,干什么都不方便”。
房间很黑,偶有呼噜声和磨牙声传来,也有人没睡在听着二人的对话。
吴忧想了想,还是拿出一小块银钱递了过去。
“谢了,你真讲究,你是个好兄弟,以后咱俩就是兄弟了”。
吴忧没说什么,回云平也说和自己是好兄弟,可从不见他对自己有过亲密的话语。至于钱生嘛,借给他钱就是兄弟,兄弟这个词真不值钱。
钱是万能的,在调兵城这是一句名言,也是一句嘲讽的话。
云家是调兵城的首富,家中独有一子,被视若珍宝。
可偏偏生活在富裕家庭的云松酷爱武学,一心想成为修行者。家中花了一大笔银钱后,让云松得以进入演武场,和杨芳学习枪术。
天资跟勤奋是两种概念,有的时候你再努力,也赶不上天资优秀的人。
云松很勤奋,更痴迷枪术,但找不到法门,似乎老天故意在逗他,沦为师兄口中的废柴。
他从不介意这些,反正能跟着城主学枪,就足以,至于未来的成就,交给老天就好。
他很少与兵丁们攀交情,一来没人看得上他,二来他也看不上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废物。唯有一人,入了他的眼。
吴忧的名声响彻定山郡,传遍了北州乃至中州。不过都是修行界的事,对寻常百姓来说,他不过是江湖某个时期凸起的传闻,过了一段时间就会泯灭。
云家行商,与外界宗门有过接触,深知吴忧的底细。他眼下在调兵城,暂且不论他遭受什么不公平的待遇,日后定然扶摇直上。
于是云家让云松接近吴忧,让他与吴忧结交,成为至交好友。
吴忧的生活颇为简单,早起洗漱吃饭,然后跟高老大和钱生巡视江岸,走了一圈后,钱生会找个暖和点的地方睡个回笼觉。高老大则回到营帐,忙着写当日日志。
关于吴忧借钱给钱生,高老大很不高兴,说钱生跟所有人都借过钱,而且你不主动朝他要,他就会把借钱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吴忧笑道:“反正这里管吃管喝,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没事”。
其实还是有花钱的地方,比如说饭菜不合胃口,比如说想喝酒了,或是晚上睡不着挠墙的时候,都需要花钱。
吴忧到的第三天,临近天黑和同袍们走回营帐时,忽然看到一个小胖子,笑眯眯站在营门口等着他们。
“咦,好像是云松啊”。
“应该是他,他这样的富家公子来咱们这里干什么”?
“咳,我过去帮你们问问就知道了。”钱生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身边的都是穷鬼,难得有位富家公子亲近,这等机会定然不会放过。
钱生准备一展自己的口才,可云松居然主动走上前来,朝他们之中的吴忧微微躬身施礼。
这一来,就连高老大都有些摸不到头脑了。
“那日咱们见过一面,不知你还记得我吗?我叫云松”。
吴忧当然记得,这小胖子可被欺负的挺惨,还有脸继续呆下去,也是本事啊。
“哦,你有事找我”?
“咳。”云松顿了顿足,唉声叹气道:“其实我并不想跟在他们身后当小师弟,我拜师已经很久,可是来一个人就排到我前面,着实恼火”。
吴忧附和道:“杨芳那女人脑子不正常,我要是你就远离她,眼不见为净”。
“我也正有此意,听说你调来巡防营,就想过来看看你。别误会,不是拜你为师,是佩服你的为人,想跟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调兵城的人都这么孤单吗?这么缺朋友?
“我家在城内新开了一家酒楼,目前尚未营业,还在研究菜品,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吃酒啊”?
云松目光扫过其他人后笑道:“当然,大家一起去才热闹,咱们吃完酒,再带大家放松一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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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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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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