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快穿之我只想死>养娃记(13)
  李大麦没过几天就走了,之后便是与阿锦之间保持着书信来往。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变化,村里面也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件,村里面有电了!

  各家各户开始拉电线,用电灯,阿锦家里的“老古董”小油灯,也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有了电灯,阿锦晚上有更多的时间教两个孩子学习。老三和小四认真好学,基础也打的很好,学习在整个乡镇里是名列前茅的。

  77年恢复高考,而老三建运就是那一年的应届生。阿锦的志向可不是仅仅是师范大学,她想把老三送进名牌大学。

  村里的人都不理解,在他们看来,孩子长大了有了一把力气,就要帮着家里干活挣工分了。

  至于学习,不是文盲就行。考大学那不是他们可以想的事情,家里人口众多,也没有那个条件可以拿出多余的钱来支持他们考大学。

  对于阿锦的做法,村里的人羡慕的有,嫉妒的有,说酸话的也有。喜欢阿锦的大娘也纷纷劝说阿锦,不要做傻事,吃饱饭才最重要。要多为自己想想,以后要嫁人,也应该攒点嫁妆了。xfanjia.com

  对于这些话,阿锦一概不理,只是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倒是有个人格外的支持阿锦,那就是bug女士。因为是重生归来的,所以知道有文化的人在未来是多么的吃香。

  她很多次怀疑阿锦的来历,毕竟在这个年代里,阿锦的超前想法也算是个另类的人。

  阿锦对于她的多次试探也都是说,这是父母的遗愿,父母坚信学习才会出人头地,她只是按照父母的话照做就是了。

  阿锦不是八卦的人,村里并不知道是阿锦私底下在给他们补课,不然郭丽红肯定不信,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教出了一个高中生,这妥妥的bug啊。

  郭丽红心思只放在学习上,之前的事情被大家慢慢遗忘。村里的一些青年又开始注意到她了,不过并没有什么用,郭丽思的心早已不在这个偏僻的小村里了,她的志向是考大学,去城里,去更繁华的地方。

  又过了两年之后,老二建福顺利的高中毕业了,阿锦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给他报名参军。

  而且阿锦对于乡镇的教育水平并不满意,她就向大队里打了申请,给剩下的两个孩子转学到县城里上学。

  大队考察了她的情况和两个孩子的学习成绩,的确是两个学习的好苗子,于是同意了她的申请,甚至给了阿锦一封推荐信,推荐阿锦去一家织布厂上班。

  要知道在70年代,一封推荐信是多么的重要,阿锦甚至没有学历。

  去了织布厂上班就能住宿舍了,还省下了一笔租房子的钱。

  因为要带着两个弟弟,阿锦申请了单人的宿舍,住宿费比合租的要贵的多,但也比外面自己找房子方便多了。

  可惜的是,李大麦学手艺学的很好,得到了师傅的赏识,在半年前就被师傅带到了城里,从城里到县里,骑自行车也要两个小时。

  自行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现代的法拉利,阿锦买不起。

  建福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很快就下来了,就定在开春之后的三月份。只剩下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在县城里比乡下要方便的多,不需要定时定点的去领票买布,公社是随时开门的,阿锦又是织布厂的工人,买布有优惠。

  阿锦这次大手一挥,豪爽的直接买了一匹布回家,这次她没有再给孩子们做军绿色的衣服,而是选择了深蓝色的耐脏耐磨的料子。

  给每个人做了一套新衣服,建福的新军装也发到手里了,这次倒是不用再拿着铺盖去参军了,军队里都给现成的。

  建福入伍当天,一身军绿色的军装,胸前带着大红花,阿锦带着两个弟弟去车站送他,她握着建福的手嘱咐道:

  “在部队里好好表现,机灵点,你是高中毕业的,比其他人有优势,争取早点入党,知道吗?”

  建福点头应道:“知道了,大姐。”

  阿锦又道:“经常给家里写信!每个月的工资不要寄回来,自己留着花,我们自己够用了。”

  建福又点头:“知道了。”

  “还有啊,不准把学习拉下,谁也不知道啥时候就能考大学了,大姐还指望你考个军校呢!”

  建福难得的没有反驳,只是一味的点头:“我知道了。”

  阿锦又把一些钱塞给了他:“这些钱你拿着,以后别指望我给你钱了。”

  建福低着头不说话,眼泪啪嗒啪嗒的掉在了阿锦手上。

  阿锦伸手抹去他的眼泪:“你个傻孩子,哭什么,当兵是好事。”

  建福看着身高与自己肩膀平齐的大姐,瘦弱的身材,一如既往洗得发白的衣服,就是这个小小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养大了三个弟弟。

  他把头抵在阿锦的肩膀上,开始痛哭起来。建运和建满也抱住他,几个人哭做一团。

  现在车站里每家的情景都是一样的,倒是不用怕丢人了。

  阿锦听见列车员催促上车的声音,连忙给他擦干眼泪:

  “快走吧,别晚了。安定下来就写信回来,缺什么和大姐说,我给你寄过去!”

  建福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家人,上了火车。阿锦就在站台上看着他,建福匆忙上了车,找到座位以后又打开窗伸出头来,看着阿锦和两个弟弟。

  “建运,建满,在家好好照顾大姐,你们长大了,别让大姐操心!”

  “二哥,我们记下了,你也要好好的!”

  火车开始出发了,窗户外满满都是参军的孩子伸出的头,看着这些稚嫩的面孔,即将被火车拉向不知名的地方接受更残酷的世界,阿锦眼眶也有点湿润。

  火车里的孩子拼命把头伸出窗外,只为看家人一眼。站台上的人们也在追赶着火车,只为能多看孩子一眼。

  这一幕,发生在70年代的每个地方,每个车站。火车,卡车载满了这些年轻的生命,去往基础建设,保家卫国,每个需要他们的地方。

  建福重新在座位上做好,打开了手里紧握着的东西,里面是阿锦临走前给他的钱。

  看到躺在手里的三十块钱,建福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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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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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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