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余锦李雪>养娃记(12)
  回到家里,两个孩子看到阿锦带回来的点心,珍惜的把点心收了起来,留下来慢慢吃。

  老二开始晒咸菜,咸菜种类不多,萝卜干,腌制的白菜还有些野菜。

  再让阿锦给他做一些玉米饼子,一个星期的饭钱就可以省下很多了。

  阿锦现在一个月的工资在二十块钱左右,她算了算手里的钱,又去给他买了新的布,做了一套新被子,新床单,新枕头。让他拿着去住校用。

  两年来,老二的个子也长了很多,阿锦又给他做了一套新衣服,依然还是绿色的军装,利落又精神。

  老二不能穿的衣服,阿锦也不浪费,按照老三的身高在修改一下给老三穿,以此类推,老三的给小四穿。

  开春以后,老二就开学了,阿锦又找了一辆驴车把他的东西都驮上。

  临走之前,阿锦拿出五块钱递给他:“这钱你拿着,你这个月的饭费。多的没有,不够吃就自己饿着吧。”

  老三也拿出自己攒的一毛钱:“二哥,这是我自己攒的!你拿着用吧!”

  老二把一毛钱塞回老三的手里:“我不要,够用了,你自己留着花吧,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两个孩子高兴坏了:“二哥,我还想吃上次那个点心,真好吃。”

  老二摸了摸小四的脑袋:“好,二哥给你带。”

  阿锦推着老二上了驴车:“快走吧,你去给我好好学习,你要是让我知道你在外面不好好学习,我就打断你的腿!”

  “我知道了,大姐!你放心吧。”

  驴车开始出发,阿锦看着慢慢远去的建福,有种我家有儿初成长的感觉。

  老二冲着他们挥着手,扬起一个明媚阳光的笑容:“我走了!大姐!你们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阿锦和两小只也挥手和他告别:“走吧,路上小心。”

  接下来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老二每个星期天回来在大队上做半天的活再回去。日子虽然依然艰苦,但也充实而忙碌。

  要说这两年来,唯有一件事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

  那就是王军祥并没有接受郭丽红,郭丽红明里暗里的示好也都被他拒绝了。

  郭丽红眼看着时间的滚轮来到了70年代,还有几年时间就要恢复高考了,她心里急得要命。

  但是李大麦根本不搭理她,王军祥也是百般拒绝,更不可能回去找侯文博了。

  因为侯文博认错态度良好,思想教育进行的十分顺利,所以被关了一年的紧闭就放出来了,毕竟大队里面还缺人干活,不可能一直养个闲人。xfanjia.com

  侯文博出来以后就找了郭丽红谈话,并且赔偿了她十块钱解决了此事。

  之后,他们就彻底断绝了来往。郭丽红现在想回去找他都不可能了。

  既然两条路都走不通,郭丽红只好把希望放在高考上,她已经考过一次了,虽然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是大概的出题方向她还是有点印象。

  阿锦看着她下工之后便跑回家复习,暗暗点头,这才有个重生女的样子嘛,重生一次还要靠男人,那和废柴也没什么区别了。

  而阿锦马上就要20岁了,好看的脸蛋,踏实能干的性格,得到了村里大娘的一致认可,已经开始有大娘给阿锦签红线了。

  阿锦都以家里还有弟弟要养为理由,拒绝了。

  现在家家户户虽然没有以前困难了,但是依然不好过。正如阿锦所说的那样,如果和阿锦结婚了,就要担起两个弟弟的责任。

  不仅有两个拖油瓶,而且没有娘家的帮扶,以后什么事都要靠自己,这也让很多人家望而止步。

  阿锦也乐得清静,她现在正沉浸在养成的乐趣中无法自拔。

  这天下工后,李大麦叫住了正要回家的阿锦:

  “招娣妹子,我有几句话能和你说说吗?”

  阿锦停住脚步看向他:“大麦哥,你说吧,我听着呢。”

  李大麦的脸上开始漫开红晕,支支吾吾的说道:

  “我要去县城里了,家里亲戚给我找了个师傅,我要去学一门技术,以后养家糊口。”

  阿锦开心道:“这是好事啊,大麦哥,你和大队上已经申请了吗?”

  李大麦脸更红了:“申,申请了。我,我,我想说你要是有东西带给建福,我帮你带。”

  “不用了,建福每个星期都回来,没有什么需要的。”阿锦拒绝道。

  李大麦狠狠的打了自己一下,阿锦连忙抓着他的手:“有什么事情慢慢说,你打自己干嘛啊!”

  李大麦鼓起勇气反握住阿锦的手,男人粗糙宽厚的大手把阿锦的小手全部覆盖住,阿锦感觉到手上传来了炙热的温度。

  “招娣妹子,你,你,你能等我吗?我可能短时间回不来,但是我能帮你养弟弟,你等我在县城里稳定下来,我就接你一起过去。你等我好不好?”

  说到这里,这个朴实的农家汉子,眼中竟然开始泛着泪光,阿锦怀疑要是自己说个“不”字,李大麦估计会当场哭起来。

  阿锦任由李大麦握住自己的手,她笑着问他:“你不嫌弃我的两个弟弟吗?养大他们还要好长的时间。”

  李大麦听到阿锦这么问,心中更激动了:“不嫌弃,只要是你的我都不嫌弃!”

  阿锦噗嗤一声笑了,她用一只手拉着李大麦:“走吧,回家做饭去。”

  李大麦就傻愣愣的被阿锦拉着走,反应过来时,又赶忙追问道:“你答应了?”

  阿锦笑得更开心了,晃了晃牵在一起的手:“都这样了,你说我答不答应。”

  李大麦感觉到手里握着的小手,只觉得是握着世间珍宝,现在就算给他金山银山他都不会换,这可是他从小喜欢到大的人。

  他又紧了紧手里的力度,对阿锦说道:“我这辈子都不会放开了!招娣,谢谢你。”

  说完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擦了擦眼泪。

  阿锦又用自己的袖口给他擦了擦脸:“别哭了,瞧你那点出息!”

  李大麦也不反驳,就只是傻笑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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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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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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