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塞翁失马,将那焦黑表皮揭开后,里面却能看到那烤得澄亮的红薯油,微透浅红,如同一枚红玛瑙般地可爱,林牧小心地用牙尖撕扯着红薯油,香甜味道,直透胸臆。
红薯油很少,但每撕一口,味道就更香一分,在明明知道那焦壳上面,美味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更是让人不舍得把这红薯最美味的位置,平白丢弃。
于是,这枚红薯就吃了许久,久到林牧的小腿都已经麻,那是小妹把它当枕头的后果。
一边把自家老哥当靠枕,一边吃着美味的烤红薯,一边躺在夏日的柳树下,静静吹着凉风,林婷婷浑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满心地开心喜悦。
要说唯一的遗憾,那就是母亲不在吧?
否则一家人轻松地享受着清闲时光,一边烤着红薯,那该是多惬意的事情?
旁边的草沟里,响起阵阵蛙鸣,林牧也没在意,毕竟这时节到处都是青蛙。
休息了一会,就把席子留给四小,自己带着肉蛋,回家写小说。
肉蛋疑惑地瞧了瞧旁边草沟,但也没太在意,它也听不懂蛙鸣。
草丛中,一只年幼的青蛙,一跳一跳地跟着林牧,即使跟不上林牧脚步,依旧朝着感觉中的方向,坚持地往着那边赶去……
只可惜,今天的林牧似乎特别忙,回到家没一会,就又借了辆自行车,往着附近镇上赶去。
《武侠开端》的第一卷,已经完成,而且还抄录了三份,已经是时候投稿了。
这只可怜的小青蛙也不气馁,仍旧一跳一跳地在草丛跟着,简单的大脑,甚至不懂“守株待兔”的道理,跟在林牧屁股后面,两腿都跳得麻了……
……
轻车熟路地卖完鱼,进了邮局,花费了近百块钱,这才把四份同样的稿子,投向了四个有连载的杂志社。
第一本书,一点人气基础都没有,投出版社就是个死,林牧不觉得自己是例外的那些幸运儿。
邮局里的两个小姐姐,都已经习惯了林牧的到来,亲近地摸了摸林牧,拿手帕帮林牧又是擦汗,又是递水喝,让林牧一度觉得自己是只人见人爱的小喵咪。
唯一可惜的是,这么长时间,小姐姐似乎没有一点让自己踩奶的意向。
租碟店里,又租了张武侠碟,正要回家时,不经意间,却看到“王氏中药铺”的店门下,“鹰爪王”正伸手看自己那双“鸡爪”的样子。
小儿麻痹几十年了,这有什么好看的?
林牧有些疑惑,不过这属于人家的隐私,也不好过问,林牧便打个招呼,准备离开。
鹰爪王倒是热心:“我有两个师兄弟在收爬蚱皮,要它自己蜕的,小牧你要是有,就送我这来,一斤给你5o块,要是觉得合适,你就送来……”
这还是当初偷“番泻叶”时的借口,林牧笑着答应了,犹豫下,还是问道:“王叔,刚才你怎么了?一直呆……”
鹰爪王摇了摇头,面色奇异:“没什么,可能是我感觉错了吧!”
直到林牧离开许久,重又坐在门口板凳上的鹰爪王,突然神情一喜,原本几十年没有反应的右食指尖,突然如神经抽搐般……
跳了一下!
……
家里的爬蚱皮,已经攒了近一百个,都是这些天,小弟小妹他们找到的。
现在得了鹰爪王准信,四小对抠爬蚱的兴趣就更高了,因为林牧答应他们,卖爬蚱皮挣的钱,会用来给他们买新衣服。
林牧低头走在杨树林里,突然就停下了脚步,招呼小弟小妹:“我现一个爬蚱洞!”
“哪呢哪呢?”王小柔立马就围了过来,低头一看,登时高兴起来,“真的呀!快把它抓出来!”
两人的中间,正有一个针尖大小的小洞,那是真的针尖大小,莫说后世近视一族们现不了,就是心思稍杂些的大人,都极难现复杂的地面上,存在着这样一个小小洞口。
林牧拿起自己的牙签,轻轻挑向洞口。
原本针尖般的紧凑的洞口,在林牧横挑竖刺了几十下后,就抛却了一切伪装与防备。
不费什么力,针尖就变成了拇指大小的洞口,果然是个爬蚱洞!
林牧^_^一笑,就把自己的牙签伸进洞中。
虽然是牙签捅大缸,但洞内的存在,依旧第一时间察觉并有了反应,林牧只感手上一沉,自己那根小牙签已经被紧紧夹住。
通过手里的牙签,林牧甚至能感受到夹自己牙签的那个东西,又硬又用力,毫不留情,简直是想直接把自己夹成两段的节奏。
换成旁的牙签,只怕早就断了。
但林牧手里的牙签,可是他精心收拾过的,无论是硬度还是韧性,俱都是一流的,虽然细、虽然短,但战斗力却极是凶猛。
你夹我?
我还要把你挑出来呢!
林牧嘴角一阵狞笑,右手凝力,硬是一点点往外拔手里的牙签。
对方似乎并不想林牧就这么离开,一直用力紧夹着,结果自己身子轻,却是被林牧的牙签拖着整个身体,硬生生地拖行了几个身位的距离。
“啵!”
林牧仿佛能听到这种活塞拔出的声音,原本隐藏在土洞深处的存在,就这么被林牧生生拖了出来。
“哇!林牧哥好厉害!”江小柔很是兴奋。
“嘿嘿……”林牧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随手一拎,就把爬蚱放到了林欢手上的口袋里。
这是林牧一天中,难得的休闲时间,放下一切束缚与思虑,简简单单地陪着小弟小妹们玩,一文不值的爬蚱,都能让他高兴许久。
似乎是因为林牧挣到钱的缘故,身边的四小,也特别希望能减轻林牧负担,在知道爬蚱皮真能换钱后,爆了绝大的热情。
白天低头寻爬蚱洞,只是一个开端,到了晚上,才是丰收的季节。
天黑一两个小时后,四小拿着手电筒,在村里一个树一个树地检查。
这时候,爬蚱们刚刚出洞没多久,两米以下的树干上,到处都是它们的身影,四小一人一个小口袋,只把这当成游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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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这本书抛去了正常的套路,也使得其收藏涨得很慢,两周的推荐位,基本上都是倒数第一第二,所以确实喜欢这本书的兄弟们,萌冲是真的需要你们的推荐票,毕竟新人增加得太慢,这样下去我怕会没有推荐位。
另外万分感谢开书以来,给萌冲打赏、起点推荐票红包的兄弟们,《嘤嘤怪》每次收藏的暴涨,差不多都是因为红包,感谢大家厚爱,萌冲无以为报,这样吧,亲一个,怎么样?
木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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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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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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