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密布,坡陡路险,山连山,山叠山,山上有山,山外有山。
宋厌背着包,一身简朴,手上缠着医用绷带,忍受炎热潮湿,顺着老乡所指的方向,远远地望向那座高高的山头。
“我们要翻过那座山才行哋。”
“这里的人都讲喽:隔山叫得应,走到要半天。”
“像你这种女娃儿,胳膊腿儿细成这个样子,身上还有这么多伤,要不是我们当地长官发话,说你是女英雄,我是万万不敢带你来哋。”
盘着布头节,身穿当地粗布服饰的老乡操着浓重的口音喋喋不休。
宋厌观察着周围地势,她在滇南时都不曾这样深入十万群山之中。
这里被大山和丛林一层一层包围,像一个迷宫,像密不透风的铁桶。
里面消息闭塞,错落的村庄,零星的木屋,村民穿着布衣草鞋,挑着扁担。
越往里走,连电都不通,跟外面的世界有几十年的差距。
这种地方,别说傅程懿和沈如卿那种娇滴滴的豪门大小姐,就是其他普通人家的女孩儿,也是一辈子都不敢独自前来的。
还好,她是宋厌。
抓捕罪犯前,她豁出命想的都是抓人。
抓到人后,她满脑子都是程筝。
那天她从医院匆匆离开时,沈父跟傅砚洲说的肯定是程筝的病情不好,还提到“湘省”的字眼。
抓到人后,她被刺昏迷,身上好几条刀伤,右肩有一道长2公分、深2.4公分的刀口,是罪犯生生插进去的。
她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接了傅程懿的电话,告诉她自己没事。
最重要的事,她旁敲侧击了关于程筝的病情。
从傅程懿那里,她弄明白了——
夫人需要湘省一名“赤脚大夫”的土药方去保命,他们家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没能找到这个神秘的大夫。
在本次的案件和抓捕工作中,她是“功臣”,回到北城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嘉奖。
所有同事都急着回去。
唯有宋厌。
她以伤情为借口,拖着不回。
在程筝的病面前,什么嘉奖都不重要。
因为“英雄”这一身份,许多事就好办得多。
离开养病的地方,打听了几天,在当地人上上下下的帮助下,终于有人带着她,踏上了去那个神秘大夫家里的路。
“女娃儿,你行不行哋?”
赶了一天一夜的山路,终于翻过了最高的那个山头。
宋厌身上散发出血腥气,伤口的痛也让她的面色变得煞白。
她点头:
“行哋。”
老乡摇摇头:
“你这样子不太行哋。离金麻子家还有五十多公里哋山路,要翻两座山哋,你怎么撑得下去?”
宋厌愣了愣,张张口,气都喘不匀:
“还有五十多公里?”
“是哋。”
宋厌不禁想起那句话:
当初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让她找着了。
她仰头看看初生的太阳,晨起的露水很重,在山林里,阳光都被水雾挡住了。
现在几乎精疲力竭了,看样子,就算一刻不停,至少也得走一天。
老乡说了好几次让她歇一歇,她的脸色很难看,嘴唇都发青了。
但宋厌心里唯一的信念就是——
她要早一点把药方给程筝带回去,病这种东西,耽误不得。
漫长的路途中,她坚持不下时,就把从两岁那年遇到程筝到现在的种种,都想了一遍。
越想她越舍不得。
越想她越怕。
越想,步伐就越快。
老乡劝道:
“你这个女娃儿不要命哋。”
……
终于,太阳落山,夜色降临,水声、蝉鸣、猫头鹰叫——
“好哩好哩,金麻子家到了……”
老乡也累坏了。
金麻子家坐落在一处山崖之上,被茂密的树林、嶙峋的怪石和从山上流泄出的泉水包围。
老乡说到了时,宋厌扛不住了,背着包,跪倒在破败简陋、泛黑的老木头木屋前。
“诶,诶,女娃儿!”
老乡忙去扶她!
“金麻子!金麻子!有人来哋,受伤喽,你快出来哋!”
里面,没有人出门。
老乡上去敲门:
“金麻子!死鬼儿!”
一道暴躁的老头声传出——
“你们这群死鬼儿,讲哋不要把外人到我这里头来!快滚!”
老乡吆喝着劝道:
“诶呦,外头发达喽,多少老板儿找你都找不到,你就给人家个方子,治治病,钞票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死心眼!”
“我不稀罕!走走走!”
老乡骂道:
“死鬼儿!死脑筋!老不死哩!开门!这是女娃娃,女英雄!女英雄要是在你门前死哩,政—府派人来剿了你!”
宋厌看着前面那道紧闭的木板门,只觉得天旋地转。
一声闷响。
“诶呦,女英雄,女英雄!”
宋厌晕倒在泥土地上。
——
北城。
程筝这两天胃口不好,胃里一直返酸,胃食管反流,吃不进去东西。
呕吐本就对胃伤害性大,更别提她术后伤口还没愈合,有一天甚至呕血了。
傅砚洲在走廊里打电话问派去湘南的人,得到的答案是打探不到一点消息。
那个“赤脚大夫”就像是个传说。
“废物!”
傅砚洲双眼猩红,厉声斥责!
医生和护士都不敢走过来,怕触到这个大人物的霉头。
沈如卿远远望着,无畏地走过去。
“傅叔叔。”
傅砚洲按了按太阳穴,稍缓语气,问道:
“如卿,你父亲那里有大夫的消息吗?”
沈如卿缓缓摇头,小声解释道:
“傅叔叔您有所不知,其实那个大夫,他祖上几十年前是土/匪来着,被军、队和政、府围剿过。所以,他们对我们外面的世界又怕又恨,狡兔三窟,是不敢见人的。”
傅砚洲越听太阳穴跳得越剧烈。
沈如卿心中,却越来越得意。
她暗自笑着。
这个时候,怎么没人提那个宋厌了?
她不是很厉害吗?
这时,傅程训出来了。
沈如卿眼前一亮,眸光溢彩。
“阿训,你要去哪里?”
傅程训面色沉稳凝重,看着傅砚洲和沈如卿,答道:
“我妈说饿,又吃不进去饭,我去给她弄点她可能咽下去的。”
傅砚洲点头:
“去吧。”
沈如卿忙殷勤地说:
“阿训,我陪你。”
“让如卿陪你去吧,有的东西你妈不能吃,对胃不好,如卿懂这些。”
傅程训只能“嗯“一声,跟沈如卿出去了。
挑吃的时,沈如卿看到傅程训居家的一面,而非平日里精英的模样,她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悸动就如火花,怦然绽放。
她忍不住了,手里正好有底牌。
她扯了扯傅程训的袖子,娇声说:
“阿训,我,我觉得我们两个挺般配的,我也会好好照顾傅夫人。我们……要不,结婚吧,你觉得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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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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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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