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喜欢这种感觉,似乎这才是年轻人应该有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也只有秦阳能带给她。
那种身体与灵魂碰撞带来的极致感受,让她也迷恋起来。
只是关键时候还是没有丧失理智。
费力的从枕头底下摸出个小东西在男人面前晃了晃,“把这个戴上。”
秦阳看着她拿出来的小袋子,隐忍的皱眉,额角的汗水滑落,声音带着丝沙哑,“什么?”
“防止怀孕的。”
秦阳一怔,幽深的眸子看了她片刻,见她眉眼间全是媚意,全身都透着粉红,还能惦记着这事?
不耐烦的抓过小袋子,牙齿叼住一角,一扯……
随着他的动作,脖颈间绷直的青筋连带着锁骨,性感的不像话。
林初夏吞了吞口水,要命啊!
…………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雪白的手臂攀上了男人的肩,语气慵懒。
“饿狼,够了没有?”这都第几次了。
男人看着她泛红的眼尾,娇媚动人的模样,低头吻了上去。
不够,抱着朝思暮想心尖上的人,做着如此亲密又爽快的事,怎么能够呢……
………………
西北清晨的阳光更加明亮,调皮的透过窗帘照在了被子上。
窗外已经纷纷扰扰,工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秦阳的生物钟早让他醒了过来,不过并没有着急起床,撑着脑袋看着怀里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女人。
怎么看都看不够呢?
想起昨晚女人被闹急了说的那些荤话,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一个大男人,还是头一次听女人说荤话,这妮子,也不知道从哪儿学的。
还别说,她的荤话和单位那些男人说的真不一样,就、挺有意思的。
见她睡着的睫毛格外的长,又想到她那双水汪汪的杏眼,秦阳忍不住伸手碰了碰。
却不想把她弄醒了。
林初夏皱了皱眉,扒拉下他的大手按在怀里,还带着未清醒的鼻音,“祖宗,饶命吧……”
秦阳一张俊脸爆红。
她就那么把他的手抱在怀里,而他的感觉却是……
这妮子,真是勾人又不自知。
无奈的起床,再躺下去他怕是也躺不住了。
亲了亲她的小脸,“你再睡会儿,我去食堂把早饭打回来。”
“嗯,”林初夏闭着眼睛应了一声,“多买两个鸡蛋,”她要补充蛋白质,哦对了,秦阳也得补补。
秦阳买回早饭,林初夏也醒了,等知道他今天会休息一天,陪她四处逛逛,彻底精神了。
“你们附近有没有什么风景不错的地方,或者一起去城里逛逛,我想给家里带点特产回去,”林初夏一边吃饭一边打算着。
秦阳宠溺的看着她,说什么都应好。
林初夏笑着拍了他一下,“傻了?怎么什么都是好好好。”
秦阳被她笑的不好意思,“今天的假本来也是领导知道你来特批给我的,当然你说什么是什么。”
“那就去城里逛逛吧,顺便看看四周的风景。”
林初夏吃完饭就开始收拾,换了一件毛呢大衣,昨天光顾着装逼了,穿风衣确实有点冷。
又给秦阳找了一套衣服,都是她这次带来的。
秦阳平时都是穿工服,自己的衣裳也就那么一身,还是刚参加工作那年买的,不管款式还是质量,远不及林初夏带来的。
她有钱了,就想给他也花点儿。
对一个63块钱工资,能给她60块钱的男人,她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等秦阳换好衣服,有些拘谨的站在她面前时,林初夏的眼睛都亮了。
“秦阳,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帅!”
一身新衣的秦阳,比商场里模特还板正,真是养眼又养心啊。
这钱花的,太值了。
秦阳咧嘴一笑,不由自主的挺了挺胸脯。
原来媳妇儿也是个爱颜色的,说他长得帅,也就是说她店里请的那几个男人没有他长得好?
秦阳照了照镜子,确实比穿工作服精神,看来以后要多往这方面打扮,媳妇儿喜欢。
俩人直接坐公共汽车去了城里。
昨天喝的高粱酒,林初夏觉得不错,贺老爷子喜欢喝酒,秦父最近身体养的也不错,偶尔也喜欢喝上一杯,还有李健、许昌平那里……,这么想着,林初夏多买了几瓶酒。
看到有卖羊皮的,挑了几块成色好的准备送给秦父秦母做羊皮大衣,羊皮褥子。
秦父身子虚,冬天怕冷。
哦,对了,也要给苏奶奶一块。
还有特色小吃,好姐妹孙兰兰必须安排上。
林初夏想买的东西不少,两辈子手里都没缺过钱,买东西从不算计。
只不过她看上什么,该付钱的时候总有一只大手先一步把钱递过去。
就连她不经意间多看两眼的银镯子,秦阳也要毫不犹豫地买。
林初夏拦住了他付钱的手,拿起银镯子又瞧了瞧。
这镯子一看就有年头了,半指宽,上边福字祥云花纹。
秦阳以为她舍不得钱,在一边道,“喜欢就买,我觉得这镯子很漂亮,”林初夏白,戴镯子肯定好看。
林初夏看向卖镯子的男人,“你这镯子哪儿来的?这可不是现在该有的玩意儿,不是祖上传下来的就是……”
她看了看四周,一条偏僻到人都很少走的巷子,实在不是卖东西的好地方。
西北这边盗墓贼可不少,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她能要,真是墓穴里出来的,多少钱她也不要。
戴着那些东西伤气运。
男人马上明白了林初夏的意思,连忙摆手,“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这是祖上传下来的,我老娘的东西,我老娘看病要花钱,家里实在拿不出,这才把镯子拿出来卖,我老娘还活得好好的,真的,不骗你。”
男人的皮肤本就有些黑,这一着急,一张脸黑红黑红的。
“你这镯子卖几天了?你老娘什么病?”林初夏又问道。
男人看了看秦阳,又看了看林初夏,“我娘总是心口疼,村里赤脚医生给看过,开了药也不管用,后来说要去城里的医院检查,听说城里医院开销大,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姑娘,我跟你保证,这东西绝对是我家里的,我们祖祖辈辈本分人不可能干那种阴损的事情。”
见林初夏表情淡淡,他又接着道,“这镯子我卖三天了,你要要给我4块钱好了,我不收你5块钱了。”
林初夏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对秦阳努了努嘴,“付钱,给他5块。”
秦阳爽快的给了他5块钱。
男人惊喜的接过来,千恩万谢的。
等人拿着钱走了,林初夏把镯子交到秦阳手里,伸着一双洁白的皓腕让他给带镯子。
秦阳有些不好意思,这边确实挺偏僻,可不远处也有人走动,他们这举动会不会太亲密了一些?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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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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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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