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综穿莫名成了金大腿翟佰里格格党>第 132 章 清穿(四十八)
  虽然有心挑明,但显然现在不是个好时机。

  现在最重要的便是走遍盛京,至少将周围的地图给画出来,用脚丈量土地,本就是一件艰难的事,更别说还要制成舆图,更是艰难。

  所以范婉带着胤禩,哪怕二人身体素质极好,也过的很是辛苦。

  盛京便是日后的沈阳。

  早在前朝时,朱元璋便在此设立沈阳中卫,后来努尔哈赤带着部下反了,也以沈阳为中心,建设沈阳王宫,之所以称呼为盛京,则是因为在建设王宫之前,先有东京城。

  那时候东京城已颇具规模,起初众王并不愿意迁都沈阳。

  后有凤凰落在沈阳,努尔哈赤视为吉兆,这才得以迁都。

  再后来,前朝覆灭,迁都京城,沈阳王宫改为沈阳行宫,后又因顺治赐名盛京,视为留都,于是便称‘盛京行宫’,沈阳之地,并非龙兴之地那么简单,更多的则是因为这里还是形胜要地。

  这里作为京城的大后方,四通八达,进可攻,退可守,北可挟制蒙古,西可守卫王庭,南可压制朝鲜,再加上盛京山清水秀,气候也是四季分明,土地亦是肥沃,林深兽多鱼虾肥。

  简直是范婉的梦中情地!

  而盛京的佐领则是一个熟人。

  那便是宫中宜妃的父亲三官保,属郭络罗氏。

  也因为三官保的盛京佐领,是康熙稳住盛京贵族的一大利器,所以宜妃自进宫起,便远离争斗纷乱的西六宫,住到了西六宫的翊坤宫,与乾清宫坤宁宫这两座帝后宫殿取乾坤二字意义相同,佟佳皇贵妃的承乾宫与宜妃的翊坤宫,亦是取的乾坤二字,这二宫既属于宠妃,又属于实权宫妃,由此可见宜妃有的不仅仅是宠爱。

  当然,三官保的风光也不过数年,就要被另一个人给夺去,那就是未来的盛京提督周培公。

  但就目前来说,三观保在盛京可以算得上说一不二了。

  范婉化为寡妇,带着独子到盛京城里找亲戚,可惜亲戚早已没了踪影,再加上天寒地冻,再往回走可谓异想天开,所以只得租赁了个小院,打算过了冬日,等明年开了春,再回京城去。

  而盛京的百姓,一听说是京城来的,姓温特赦,便知是盛京老人了。

  只不过,温特赦并非大姓,族中最风光的一脉也不过在内务府当了个小小内管领,所以说,这对母子的到来,并未引起多少注意,再加上范婉的脸算不上奇丑无比,也算得上不堪入目,又带着个半大小子,所以连个上门做媒的都没有。

  于是就这般悄无声息的留在了盛京城。

  盛京之地,是为陪都,龙兴之所,经历天命、天聪、顺治、康熙四代皇帝大力建设,如今的盛京已然繁盛,并不比京城差,但有一点,却是京城也比不上的,那便是满汉之间的区别。

  满人之上的原则在盛京体现的淋漓尽致。

  若说京城康熙还扯着遮羞布大力推崇满汉一家,只为收拢汉臣之心,以方便培养几个得力忠诚的汉臣来,好叫汉人看看,他这个满人皇帝并非排除异己之人。

  一方面却又大兴文字狱,将那些骨头硬的塞到宁古塔这个苦寒之地,挖矿补贴盛京搞基建。xfanjia.com

  不说达官贵人,便是盛京城内的普通百姓,满人与汉人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所以范婉一个‘寡妇’,带着儿子来了盛京,没人欺辱,也是因为她是温特赦家的姑奶奶。

  【没想到盛京繁荣之下,污秽竟然这么多。】

  外出走了一天的胤禩,见识到了许多以前不曾见识到的,他忍不住的在心底同廉亲王吐槽:【如此可见,所谓的满汉一家当真可笑至极。】

  廉亲王也是少有的沉默。

  上辈子他同老四斗了一辈子,就是想要挣得皇位,叫所有人瞧瞧,当初那个被骂辛者库贱婢所出的皇子,站在他们想不到的高度,而他们只能匍匐在他的脚下,摇尾乞怜。

  他是来过盛京的,可从未关注过民生。

  他的眼里只有皇阿玛屁股下的龙椅,看不见其他。

  怪不得上辈子老四说他私心重,不适合当皇帝,输是必然的,如此看来……或许他曾经有过一心做个贤臣能臣的心,也在无尽的皇位之争中,迷失了自我,也失去了初心。

  廉亲王的沉默在胤禩意料之中。

  不过,他也不在意就是了,他这会儿正埋头在自家亲娘的肚子上,哼哼唧唧的撒娇着说着城中趣事,哪怕已经是能担起重担的大人了,可在范婉跟前,他依旧觉得自己是个宝宝。

  范婉作为孀居妇人,轻易是不出门的,所以白日里只有胤禩在外头跑。

  胤禩长得好,白皙清俊,见人三分笑,与人相处也是不卑不亢,很是得体,不过一两日的功夫,就和周围的邻居们都处熟了,跟着刚认的几个好哥哥,几天就把盛京城给走遍了。

  等入了夜,范婉便换上黑色夜行衣,迎着夜风开始往城外跑。

  她不怕冷,哪怕是在寒冬里,也身形轻盈似猫儿,翻过城墙便出了城,便是巡逻队都发现不了她。

  就这样,白天胤禩出门,晚上范婉出门,一个收集盛京城内的消息,明面上由于母亲过于溺爱,再加上家财颇盛,所以活生生养成一个纨绔,白日打马游街,充当冤大头,晚上范婉翻墙出城,到周围的山林野外踩点,还意外的在山里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土匪寨子。

  虽然寨子不大,但是却很富裕,再看土匪头子,竟然文质彬彬,不仅有妻子儿女,还找先生给他们开蒙了,若说和城里没勾连,打死她都不信。

  而且,这个寨子也叫范婉上了心。

  一连数日天一黑就直奔寨子。

  她直觉寨子不对劲,可连续几天,也未曾发现什么,就在范婉想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发现城内顺合斋的掌柜的上了山,与寨主做了交易。

  木匣子装的银锭子,一个个是足斤足两的五十两官银,下头刻着奉天府的大章。

  敢拿官银来和土匪做交易。

  范婉直觉不对劲,偷偷尾随那位掌柜的,看着他笑呵呵的和门口守卫打招呼,那守卫竟然真的给开了城门,要说这城门开一次也是艰难,尤其是留都城门,可以说和京城城门一样的重要,可偏偏,就这样十分轻易的为一个掌柜的打开了城门。

  明明作为掌柜的白日正常进货入城就可以,偏偏要大半夜的开城门,可见那批货物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范婉看着他进了门,当即也不耽搁,翻墙就进了城。

  一路疾驰,终于在掌柜的消失之前追到了他的身影,眼看着他一路走走停停,从这个院子前门进,后门出,最终来到了一处大宅的后门,只见他敲了敲门,门‘吱嘎’一声打开,门房从里面探出头来,看见是掌柜的,赶紧的侧过身让人进去了,然后左右张望了一番才关上了门。

  范婉也不迟疑,直接踩着这户人家的围墙就跟了进去。

  一路跟到了书房。

  只见里面早已有人在等着了,那人满脸络腮胡,衣着华贵,不怒自威。

  掌柜的一进门就跪下了,搬着货物进来的人放下货物后就出去了,只听到那男人问道:“都在这了?”

  “是,主子,最近几个月到的货都在这儿了。”掌柜的满头大汗的点头哈腰。

  “既如此,拿了赏银就回去吧。”

  男人一甩手,掌柜的连忙起身退了出去,范婉趴在房顶上等了好一会儿,才见男人在位置上枯坐许久,才起身从货物筐里用帕子包着手,拿出一块黑漆马虎的块状物,用帕子包好了,剩下的货物则是放在了书柜后头的墙内,那墙上有一小门,半人高,看着不大,可几筐东西塞进去,竟然还塞不满。

  范婉对那个小洞洞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不过……现在不是去关注这个的时候,她转身跟着那男人身后一路往后宅走。

  直到走到一处单独的院落,才发现,这里面住的居然是个妾侍,范婉继续趴在屋顶上,看着那男人心疼的将妾侍抱在怀里,然后将那黑色膏子用烟枪点燃了塞到妾侍嘴边,范婉才终于知道,那几筐黑漆马虎的东西是什么,竟然是大·烟!

  范婉又惊又怒,却不敢轻举妄动。

  眼看着那妾侍的神色从癫狂到苍白虚弱,最终终于平静,范婉才松了口气。

  只觉得胸口一阵闷疼,她这才发觉,自己竟然忘记了呼吸。

  屋内的男人见妾侍好了起来,面上露出惊喜,嘴里不停的用满语说着爱语,俨然怀中抱着的,是他的爱人,可那妾侍却神情疲惫,双目微阖,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

  显然,这妾侍深受膏方折磨,如今已经瘾入骨髓,想戒掉恐怕十分艰难了。

  “爷,你便叫我去了吧,这滋味儿,太难受了。”

  女人瘦弱的手攥着男人的衣襟,声音气若游丝,可见悲戚。

  “你又说什么傻话,你且等等,待我寻了名医,定能叫你好起来。”男人抱着妾侍声音里满是焦急。

  女人摇摇头:“别了,这膏子就是害人的东西,留着始终是个祸患,倒不如上报给朝廷,禀明害处,好歹还能叫皇上念你一分好,将你带回京城,而不是留在盛京这处荒凉地。”

  “你别犯傻了,便是我回去了,又能在皇上跟前得几分好,咱们这一脉……留在盛京挺好的,倒是你,便是不为了我,也该为了淳儿,他才七岁,若此时失了亲娘,日后当如何自处。”

  男人提到了二人的孩子,妾侍悲鸣出声,却到底再没提过毁了膏子的事。

  不过,却还是说道:“那膏子切莫流到府外去,之前福晋的娘家侄子爬进了行宫,已然惹出了篓子,若再打了眼,叫福晋知道了,恐怕我也还是活不成。”

  男人直点头,却什么都没说。

  妾侍平息了下来,着实是累了,见男人点了头,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男人坐在床沿半晌,才起身吩咐丫鬟伺候好侧福晋,转身离开了这处院落,范婉在屋顶趴了许久,才起身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她才知道,之前爬进盛京行宫的那个男人,竟然是这户人家嫡妻的侄子。

  再听丫鬟们的称呼,‘福晋’,‘侧福晋’,可见这户人家并非普通人家,再联想这男人语气中的落寞和自弃,范婉次日便叫胤禩着重打听这户人家。

  胤禩跑了好几日,才将消息给打探明白了。

  这户人家很不简单。

  主子名为鄂尼,姓爱新觉罗,乃是正儿八经的天命皇帝的嫡重孙。

  父亲多尼,祖父多铎,乃是多尔衮的亲弟弟。

  鄂尼有一兄长,奈何年少夭折,所以他如今继承了和硕豫亲王的爵位,奈何多尔衮兄弟为顺治所不喜,便褫夺了和硕豫亲王的封号,只给贝勒爵,可纵然如此,鄂尼依旧能以和硕王爷自居。

  康熙不该父志,且太皇太后尚在,多尔衮与多铎一脉被死死的压在盛京。

  鄂尼恨么?

  自然是恨的。

  他的祖父骁勇善战,可以说,大清大半江上都是多尔衮兄弟打下的,福临算什么?不过是得渔翁之利的小人罢了,至于康熙,不过是拾人牙慧,受祖辈蒙阴而已,若当初没有豪格阻拦,多尔衮上位称帝,哪里轮得到玄烨小儿坐上皇位。

  可再恨也没有办法。

  他们这一脉,被压在盛京,看似繁花似锦,实则囊中羞涩。

  膏方或许恶毒,可对鄂尼来说,恶毒又如何,反正这天下……于他来说,也不过游戏一场。

  范婉得知这消息,神情不由恍然。

  多铎是谁?

  可不就是扬州十日的缔造者么?

  如今再看鄂尼所为,她竟不觉得意外?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血脉遗传吧。

  范婉抿嘴,双目微垂,想到那面墙内好几筐的膏子,沉思许久后,才艰难的下了决心,为了放长线,钓大鱼,那几筐膏子,便只能先安放在鄂尼的书房内,以防打草惊蛇。

  在此之前,首先要做的,便是紧盯城外山匪,搞清楚,他们的膏子是从哪里来的。

  得将这毒物,从根本上直接给抹除掉才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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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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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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