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岑洗过澡,看完一部纪录片,时间尚早,还可以看看书,想起上次去书店买的书,还没有时间看,反倒是给蒋中泽买的那些字帖,他在家的时候,会经常到她家来霸占她的书桌,在那里写字,他说这样随时可以向她请教。
那本成语字帖,已经写了一小半了,路北岑想起他写字时的样子,专注而认真,明明是很枯燥乏味的事情,做起来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随手翻开,一日三秋映入眼帘,字帖上只有简单的释义,说是用来形容感情很好,只分别一天,就好像已经很久没见了。
蒋中泽写完这一面就让路北岑给他讲这个成语的出处,他已经知道所谓成语必有来历或者出处,碰到感兴趣的,必然要求讲解。
路北岑也不是所有的成语都能讲清楚来历或者出处,但是这个词还是知道的,出自《诗经.王风.采葛》:“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路北岑把这一段吟诵了出来,又微笑道:“葛、萧、艾都是一种野草,其余的,应该就不难理解了,就是用了递进的手法表现出浓烈的思念之情,这一篇应该是表达男子对女子的思念之情的,但是现在这个词,在用法上已经不拘泥于关系,而在于感情深厚与否,恋人、朋友、亲人之间都可以用了……”
“那为什么最后变成了一日三秋,而不是一日三岁或是一日三月呢?”
“秋字本身就包含着一定的感情色彩啊,用在思念的时候总会带着离愁别绪的意味,如果用在别的地方,又意味着一些别的感情色彩,比如春华秋实,就能感觉到金灿灿的丰收感,而且你把这三个词放在一起琢磨一下,用秋字是不是更好,更美,更符合这个语境?所以说,汉字是很美的,有时候简单一个字,就包含了很多的感情色彩……”
那时候,蒋中泽只是看着她侃侃而谈,眼神专注认真,似乎又带着点别的什么不一样的色彩,路北岑没有当过老师,不知道那是不是学生看老师的时候,会迸发出的一种神采,只觉得看得自己都有点浑身发热,当时还庆幸,幸亏这个词很简单,这个诗也很好背,大概就是看一眼就能记住的。
当然,路北岑也记住了蒋中泽当时目光幽幽说出的那句话:“这么难舍难分的感情,很想体验一下。”
路北岑也记得,自己当时就笑了起来,想起了不知道是哪本书上看过的一句话,便问他:“我看过一本书上这么写,说是人可能在青少年时期才会产生这么原始、纯真而热烈的爱情,但是真正稍微成熟一些,比如而十三四岁之后,就会变得社会化,很难产生多么深刻而缠绵的爱情了……”
蒋中泽看着她说到这里,便笑而不语,似乎意有所指,当即就不紧不慢反问道:“你的意思,是我已经老了,或者说我们都已经老了,不可能再体验到这样纯粹的感情了?”
“呃……”路北岑就像个被十万个为什么问到词穷的老师或者是家长,只能选择转移话题:“你还是继续写字吧,今天的作业还没做完呢。”
其实,路北岑还真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她肯定知道自己再也没有飞蛾扑火的勇气,上一次,面对自己的心动时,她内心也不是安然宁静的。
大的环境在那里,路北岑其实压力很大,也曾经很纠结,可是宁愿选择对那一切外部的情况都视而不见,装作自己就是个不懂事的小白,那大概是她活到现在,做得最鲁莽的一件事,可是,就那样狼狈地收场。
路北岑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自信的人,内心始终是在自卑和自信中间挣扎,用优异的成绩和百分之百的努力,来克服内心最深处的自卑,其实是她一直在做的事情。
路北岑是真的不相信无缘无故的爱情的,或者说像她这样战战兢兢长大的人,时常在审视自己的人,很难相信这世上有什么事情是会无缘无故发生的,那些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看来,都是美好的文学作品而已,现实生活里,几乎不可能存在。
路北岑记得以前有个教授讲过几段大师的爱情故事,中文系的学生骨子里多少都带着些浪漫主义色彩,当时每个人都听得一脸向往,充满艳羡。
可是没过多久,教授所讲的每个大师的爱情故事,都变成了大型车祸现场,学生们跟破案一样,一个一个去解谜,大师们的生平故事多有传记,拆开一看,全是组装或者是分崩离析了的,更有甚者,是在相互平行的两个组合里,各自看对了眼,分装后再组合的,有些甚至都不符合正常人的三观。
后来上课的时候,有同学拿这些再来问那位教授,教授说,我们不能丧失对爱情,对生活,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之情。即使开始、过程或者结局不美,但是不能否认,在某个时刻,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作为最沉默的学生之一,路北岑虽然不发一言,内心想的却是,他们是否真有那个时刻,又或者那个时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时刻,别说几十上百年后的今人,就是当时的他们自己,或许都弄不明白吧。
想起从前读书的时候,好像不过也就是两三年前的事,竟然就像过了很多年一样长久,竟然都已经有恍如隔世之感。
路北岑有些自嘲地摇摇头,大约是现在的生活就像过山车一般,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每一个事件、每一个被采访者,都有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而且大多都是悲剧收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会去想当时他(她)如果不这样或者不那样,可能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结局吧。可是每一个亲历者在自己的生活里,都是无知无觉慢慢走到了现在的样子,于是所有的想当初都变成了一个笑话,每个人不都是因为自己独特的思维结构,才会把人生过成自己的模样吗?
叹了口气,路北岑决定收起自己杂乱的思绪,拿起电话,给阿皓拨了出去。
“滴……滴……滴”
那边接起了电话,出来的却是另外一个醇厚的男声:“今天不忙了?想起来打电话?”
路北岑眨了眨眼,怎么从里面听出了一丝哀怨呢?那个人是蒋中泽啊,这话听起来怎么都觉得有一丝暧昧,让她无端想起那些怨妇诗。
摇了摇头,路北岑才笑道:“看样子你们更忙,阿皓都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人呢?不会喝多了吧?”
蒋中泽看了眼睡得露出婴儿般微笑的阿皓,抖了抖肩膀,仿佛想把自己一身的大汗给散掉,一个人把一个喝醉了小伙子扶回房间,这样的天气,暴汗是必然的。饭局喝酒这件事,其实还真是挺让人头疼的,可是有些饭局又不得不去,他去了可以全程端着,阿皓就自然成了火力聚焦点。xfanjia.com
“嗯,已经睡着了。”蒋中泽一时也找不到什么更好的借口,只能照实答道。
路北岑很是不解:“你们现在这情况,照理说不是甲方的状态吗?饭该怎么吃,酒该怎么喝,应该是你们说了才算数吧,这怎么还能喝成这样?”
“你说得对,明天我教育教育他,以后就是不喝,今天大意了。”蒋中泽态度很好,但是好不容易等来的电话,肯定不想只是讨论这件事,连忙找了个话题:“你最近这几天没出差?”
路北岑虽然觉得不太对,但是想想对面又不是自己弟弟,也不好多说,只能随口答道:“没有啊,就在市里拍节目。”
“拍了什么节目,有没有比较特别的事情?”
“能拍成节目的,肯定都是挺特别的事情,但是,你确定你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
“你会觉得特别的事情,我当然感兴趣。”
路北岑想了想,拿了本来想去找经常给台里录节目的心理学专家的问题,问了蒋中泽:“我今天遇到一个女孩子,因为目睹了她母亲的意外死亡,非常自责,把自己原本好好的生活,弄得一团糟,而且我感觉她都有一点点轻度的神经质了,整个人非常地执拗,我很想让她去看看心理医生,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你觉得她会不会是创伤后应激障碍?”
“PTSD?能把情况说得稍微细致一点吗?”蒋中泽在卫生间拿了条干净毛巾出来,擦了擦自己还没收住的汗。
路北岑把朱文雅的情况大概说了说,蒋中泽听完想了想才道:“我虽然读过几本这方面的书籍,但是不见得很专业,个人感觉,她目前的状况应该还好。”
“起码有两件事转移了她的注意力,一个是自责的迁移,她会从怪自己变成怪她的前夫,也是一种变相的情绪出口。另外就是对那个女人的追责,虽然执拗了一些,但是如果没有这份执念支撑她,可能情况会更糟糕。”
“但是个人建议,不管找没找到这个女人,都应该让她见见心理医生,更长的时间没找到,心态容易崩,万一找到了,这件事结束了,可能也会是她心理上的一个动荡期,就是人一旦突然完成一项自己执着已久的事情,在激动之后,会有一种空虚感,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吗?我说得很不专业,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
朱文雅的心理问题,在路北岑看来,是存在着隐忧的,但是她当时也考虑了很多,毕竟两个人第一次接触,虽然对于朱文雅来说是私事,可对路北岑来说,这就是工作,过分关注被采访对象的私事,很显然是不太明智的。
原来做节目的时候,可能会引入心理学家进行点评,大多是因为涉及到作案动机和当事人的心理变化,但是在这个案子里,引入心理学家进行点评似乎就有点不合适了,因为她的婚姻问题,就变成了这个案子的题外话,更像是隐私了,而且这对她的生活也许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路北岑很是犹豫。
现在听蒋中泽这么说,路北岑心里还是沉了沉,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好像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毕竟她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很糟糕这件事,在她心里是不觉得的,我如果不说,就显得很冷血,我如果说了,又不知道会不会有点过度干预的嫌疑……”
蒋中泽有些不理解:“你这个采访对象应该年纪不大,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吧?”
“嗯,和我差不多大,也是W大毕业的。”路北岑答道。
“那应该不难理解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心理问题这句话啊,而且她的生活遭遇大变,看看心理医生,对自己会有很好的帮助。”
“可是我们的社会环境现在还比较落后啊,一听说看心理医生就好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一样,我没有和她聊过这个问题,就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蒋中泽脑子转得飞快,又开始支招:“你如果觉得不好说,可以采取一些迂回的方式,我记得之前看过你们的节目,你们应该是有合作的心理专家的,采访的时候在一起聊一聊,是不是也是一种办法?”
路北岑眼睛亮了亮:“这好像是个办法,但是我得去找个热心公益事业的心理学家了。”
蒋中泽想象着路北岑眼睛闪闪发光的样子,不由自主笑出了声,很随意地把话题转到了别的地方:“这几天都是在家吃饭吗?冰箱里的东西都吃完了没有?冷冻室里有一只已经弄干净了的鸡,你看到没有?”
路北岑有些失笑:“为什么你对我家的冰箱比我还清楚?”
“这是蹭饭族应有的自觉,你这位老师教得太好了,我记忆深刻,并且身体力行。”
“身体力行用在这里好像不是很合适呀!”
“那应该用什么?”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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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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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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