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在那里蹲守到了郑新,连夜抓回来进行审讯,郑新对自己杀害了张晓龙的罪行供认不讳。
郑新声称,他和张晓龙一度关系非常要好,因为郑伟不和他们一起玩了,两人在去年年底还结拜成了兄弟。又因为郑伟去学厨的刺激,两人相约在春节过后一起南下打工。
到了南方发达城市,没有学历,更一技之长的两人只能找了个卖力气的活儿,一天工作时间十多个小时,实际上也挣不到多少钱,还没有了从前的逍遥快活,一天下来只想瘫倒睡觉,别的什么想法也没有。
两个人觉得无聊透了,算算账还不如以前的日子,偶尔还能发笔小财改善一下生活。
两人在打退堂鼓的边缘徘徊,正在这时,厂子里一个同样是蓝湖区红山乡的妹子和两人认识了。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以前蹲在家乡混日子,没什么女孩子愿意搭理他们,好不容易有个模样还周正的妹子,愿意和他们交朋友,两个人说不动点心思,那是不可能的。
两个人都想把那个妹子发展成女朋友,郑新这个人就心眼更多一点,长得也比张晓龙要高要好一些,经过他的一番骚操作,妹子就对他更亲近一些,张晓龙虽然没有对郑新使心眼,但是天长日久一起厮混的,就是当时中了招,后来也能明白过来。
案发前一个礼拜左右,张晓龙就卷了郑新攒下的一点钱,买了张车票回了蓝湖。郑新对张晓龙的不告而别,还卷走了他赚的辛苦钱,十分生气。之后当他想和那个女孩子有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又被人家拒绝了,还不断追问张晓龙为什么要和他不辞而别……
郑新就很生气,认为肯定是张晓龙给那个女孩子打了电话,说了他什么不好的话,觉得他这个人不地道,人家女孩子没有选择他,他就不应该再胡乱插手,作为兄弟,应该为兄弟感到高兴才是,怎么还能背着他故意拆台呢。
女孩子拒绝得很彻底,郑新思来想去,就觉得那个地方待得也没什么意思了,随即用身上最后一点钱,买了张硬座回了中海。
郑新想找到张晓龙讨个说法,主要还想把他攒的那几百块钱要回来。
郑新对张晓龙的“工作轨迹”比较清楚,果然,当晚他就在滨江大道和案发地那条街交界的地方遇见了张晓龙。
两个人因为长期做着拉车门的营生,很是知道要怎么躲避监控探头,虽然当街大吵了一架,却也是尽量躲在阴影里的,至此,双方的塑料兄弟情彻底破裂,郑新让张晓龙把他的钱还给他,张晓龙说他没钱。
两个人就打了起来,后来郑新就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匕首,捅进了张晓龙的腹部,然后慌慌张张拔出匕首跑了,匕首被他扔进了江水里,身上沾了血的衣服被他脱下来洗了洗,因为都是黑色的,路灯下也看不出有什么很明显的痕迹。
然后,郑新就在慌忙逃遁的过程中,遭遇了抢劫……
在整个采访的过程中,警方多次强调,这两个人虽然已经成年,但其实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七成以上的数字。两个人这几年都是在犯罪的边缘徘徊,都缺乏家庭的教育和亲情的约束,对违法犯罪的概念十分模糊。
之后,路北岑找了一位社科院的社会学家就这个问题展开了采访,专家表示:人从来都是善恶同体的,是持之以恒的社会法制道德教育,引导人向善的方向发展,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成为一个具有健全人格的成年人。
而无论是郑新还是张晓龙,这些都是缺失的,他们长期生活在社会阴暗的角落里,对善恶、对道德的界线早已经模糊不清,更遑论法律。
路北岑对这些现实其实深有感触,养父母以前都是下江一个企业的下岗工人,从小住在工厂的职工宿舍里,她读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正逢企业改制,厂子里的下岗工人比比皆是,乱了一两年之后,他们这些孩子开始上中学,家长们大部分开始南下打工谋生。
青春期的孩子们一旦失去了约束,简直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
路北岑就读的那个县二中,是县城里唯一的初中,更像一个典型的大杂烩,学校没有办法,只能按成绩分班,努力保住前面两个班的苗子,中间还有六个班在挣扎,放牛班也有两个,只要不打架不闹事,就是老师和学校领导的基本要求。
放牛班的学生辍学的比比皆是,到初三的时候,两个放牛班就合并成一个班了。也有很好的学生因为受家庭变故的影响,缺少约束,最后考不上高中,甚至踩出其他的边界。
路北岑和方南在小学的时候,就有个共同的好朋友叫袁芳。
初中的时候,都是菡萏初绽,开始从小女孩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袁芳也出落得很漂亮,而且身形也完全发育成熟,不像她们大多数女孩子还是个瘦竹竿。
袁芳那时候最得男同学青睐,给她写情书的男生,简直多得不能再多。开始的时候,袁芳的父母管得紧,几乎是上学放学都有接送,不是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就是在老师的视线当中,一切平稳渡过。
到了初二,袁芳的父母经历了下岗离婚全套,袁芳也从小公主变成了只有一个奶奶带的可怜孩子,父母都去南方打工了。安慕小说网
很快,袁芳就跟一个放牛班的男生早恋了,不管路北岑和方南怎么劝,她就是觉得那个男生好,说全世界只有那个男生疼惜她。
初三的时候,袁芳突然辍学了,路北岑和方南简直不敢置信,袁芳虽然成绩退步了,但是她基础好,只要认真学习,还是能赶上来的啊。
两个人相约去找了袁芳一次,才发现她面无血色躺在家里,因为堕胎差点连一条命都送掉了。
路北岑和方南忙于学习,加上那时候其实路北岑家里变故也很大,只是每天把自己的心思尽量约束在课本上,才算是扛了过去。
后来初中毕业,路北岑来了湖夏,读了私立高中,偶尔是在方南的信里,得到一点点袁芳的消息,用命运多舛一点也不过分,现在二十六岁,已经结婚又离婚,又结婚,当年那个说是全世界唯一疼惜她的男生,早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
想起中学时代,路北岑始终记得一双眼睛,因为那双眼睛的注视,让她捱过了摇摆不定的一段时光。
初一的时候,是养父打她和养母打得最狠的一段时间。
下了岗的养父终日无所寄托,除了打她们就是喝酒。养母那时候在为了生计奔忙,她有时候放了学不敢回家,就有放牛班的男生来接近她,叫她一起在外面吃饭。
有一天,她碰见了邻居家的哥哥,那个哥哥把她从那一群人中领了出来,单独带她去吃饭,眼神很温和地看着她。
她永远记得那个眼神,带着些许笑意,翻开了她的书包,看着里面满满的红色的对号,再帮她整理好书包,声音温和而坚定:“乖,你要好好读书,我们的妈妈都很不容易,以后不要和那些人混在一起了,我会看着你的。”
路北岑当时很是疑惑,那个邻家哥哥当时是他们整个厂区大院里大人嘴里的反面教材,就连养母说起他的时候,都是微微摇头叹气。她不敢问,也不知道从何问起,但是直觉告诉她,或许他的苦衷是不能为外人所道的吧。
很久以后,特别是现在想起来,路北岑突然就明白了,他家里父亲早逝,母亲大字不识一筐,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要养,很早开始,他就要顶门立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了,从前他表现出来的那些冷峻和心狠手辣,只怕更多的,是担心被人落井下石,一家四口,连立锥之地都保不住吧,厂区里的宿舍,从来都是僧多粥少啊。
从那一天开始,路北岑仿佛突然之间头脑清明了,但是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样的眼神吧,后来很多次,她在路上遇到他,他都是那样温和地冲她笑一笑,其实他不比她大多少吧?大概也就是三四岁。
在这个盛夏的夜晚,大雨倾盆,路北岑再次想起这个人,这个已经消失在她生命里的人,她已经很久没有听见过他的消息了,厂区宿舍也已经拆迁了,以前的邻居都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她离开那里也已经十年了。
她不知道,如果没有那道印射在她心底的目光,她会在什么时候清醒过来,又或是干脆沉沦,命运的分水岭,从来都是在不经意之间出现的,因果善恶,交缠不分,才是人性复杂的根本吧。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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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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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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