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从来没有哪个故事是以麻瓜作为对手的,巫师与麻瓜,在浩如烟海的正史与志怪中少有关联,宛如两条从不相交的平行线,又或者他们本就生活在两个彼此平行的世界里,偶然才会通过某個兔子洞件上一面。
从麻瓜还在挥舞着长矛捕杀野兽时,巫师们就已经在用制作精良的魔杖飞天遁地了,
从在这个世界上睁开眼的第一天起,纳尔逊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巫师和麻瓜的区别到底是什么?那时候还不怎么熟的汤姆被他每天盯得心里发毛,甚至一度养成了在西城孤儿院的院子里溜达时有事没事就抬起头看看屋顶的习惯,生怕那里坐着一个金发的讨厌鬼,他一直很疑惑,自己从来都没有招惹过那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家伙,为什么他总是一副想要把自己剖开看看的表情。
纳尔逊很快和汤姆·里德尔熟络起来,他们会一起去汤姆在海边发现的山洞里探险,一起去把汤姆吊在树上的猫救下来,一起去教堂的后厨偷耶稣还没来得及赐福的面包给孤儿院里还不能去做礼拜的小屁孩,他觉得自己和汤姆并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有一天在做完礼拜返回孤儿院的路上,一只落水的小猫当着所有人的面飞到了河堤上方,没有人觉得那是小猫在绝境之中爆发了自己的潜能,他们只会认为,是站在岸边高举胳膊的纳尔逊做了一件所有人都不能理解的事情。
隔阂就那样自然而然地凭空产生了,仿佛它本来就在那里,只是刚刚被人注意到,纳尔逊对孤儿院中其他人的态度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区别,依旧是每天温和地教一些读书的小孩识字,依旧是热心地应承所有能够做到的求助,依旧是每天坐在屋顶上隔着雾霾和云层晒太阳,但那些孩子开始畏惧他,哪怕他和他们是一样的肉体凡胎,一样的五谷三餐,一样的早睡早起,哪怕他唯一一次显露魔力是为了救援一只溺水的猫,哪怕他依旧是西城孤儿院中受尊敬受信任的兄长,但他能够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完全不同了。
但纳尔逊至今都不知道这种隔阂究竟是从哪里产生的,是因为自己和他们不一样吗?但每个人都不一样,难道每个人都有这样的隔阂吗?
魔法的战场上,子弹也不会拐弯,在密集的枪声中,视线都被子弹的残影切割得七零八落,每时每刻都有人中弹倒下,除了巫师,还有被跳弹与流弹击中的麻瓜,巫师显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已经有些懵了。
他们仓皇地躲避魔咒与子弹,难以理解为什么这里突然会出现这么多攻击自己的麻瓜,为什么会有巫师出现在了麻瓜的队伍里,为什么麻瓜可以伤害到巫师?
哪怕街面上已经看不到几个还露头的巫师,枪声也没有停下,缺乏经验的战士们只能选择尽可能的压制,他们心中的恐惧并不比被迎头一棒的巫师们小。
长街尽头的摄魂怪们贪婪地嗅着街上的味道,死亡的气味愈发浓郁,它们已经快要按捺不住了。
看着脚下正架着枪警戒的战士们,纳尔逊的心中生出了一丝不忍,和几千年前一样,麻瓜引以为豪的枪械在巫师的眼中或许和他们当年用来狩猎野象的长矛没有区别,一个三年级的学生都可以轻易施展的铁甲咒就足以让那些金属的弹头成为可笑的玩具,巫师可不是野象,他们同样有人的脑子,一杆步枪的第一次开火或许可以击穿一名巫师的胸膛,但见识过这种枪械威力的巫师,又怎么会容许它在第二次开火时击中自己呢?
通过蜉蝣的眼睛,纳尔逊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第一轮袭击中幸存的巫师已经找到了掩体,甚至有些人已经开始组队抱团,尽管各自心怀鬼胎,但面对这样一致的敌人,没有人会含糊。
纳尔逊已经可以预想到,这群战士会经历怎样的死伤,也许他们可以重创柏林的黑巫师,但最后站在这里的人,绝对不会是他们,那些简单的魔咒并不足以让他们拥有对抗真正魔法的力量。
他早已不是当年面对约纳斯的死讯无能为力的自己,只要他想,金属的陨石就会从天而降,山岳般的巨人会荡平这座城市,从比云层更高的地方射下的闪电也足以在呼吸间让街道上所有的人丧失行动的能力,他甚至可以让蜉蝣悄无声息地飞到每个巫师的身后,尖锐的探针包裹着剧毒的魔药刺进他们的脊柱,夺走他们的生命。
但纳尔逊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钟塔旁,注视着脚下枪弹横飞的街道,压了压帽檐,陷入了沉思。
“你在想什么?”
安德烈走到他的身边,看着纳尔逊的侧脸,面部的轮廓早已在枪火的映照下变得模糊,只有头顶的软毡帽还保留着他熟悉的形状,他可以看到纳尔逊陷入纠结的眉毛,和几十年前他最中意的学生告诉他那可笑的职业选择前一晚,在海森堡大学正在举办毕业典礼的礼堂阳台边抽烟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他笑了笑,说道:“你现在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正准备告诉我自己想要当一名战地记者的毕业生。”
“我们难道现在不是吗?”纳尔逊伸出手,把胳膊从不容侵犯的钟楼安全区伸了出去,一枚流弹击穿了他的手掌,他掌心被子弹打中的位置瞬间化成一团水,又在子弹飞走后重新凝成掌纹的形状,尾部通红、还冒着热气的弹头被他捏在指尖,像是在端详一枚珍贵的钻石,“站在战场的中央,记录着人们的死亡。”
“哈哈,说起来也是,”安德烈笑得更吓人了,他也学着纳尔逊的样子伸出手,只是他的变性术水平还不足以支撑他进行这样的人体变形,只是用加重的魔法随意抓了一把弹头,从里面挑出了他最喜欢的一颗,端起来和纳尔逊碰了碰,“要是早知道这是一份这样刺激的工作,我当初就应该跟着一块去的。”
“战场上可不时兴拖个老头照顾。”
“谁还没年轻过呢?你说是吧?”安德烈摇了摇头,绿色的魔力汇聚在指尖,犹如缓慢爬行的蠕虫一般将弹头包裹起来,眨眼睛就把它腐蚀成了一滩废铁,他拿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说道,“也就是从那以后,我才决心彻底告别自己编织了许多年的、关于文明社会的美梦,驱散脸上的伪装,躲到了这个世界少数派的一边。”
“脸上的伪装?”
“是啊,你如果看过你姨父大学时期的合照,在那里面应当有一个英俊的男人,正是在下,”安德烈像是回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发出了每个回忆往昔的老人都会发出的声音,“那样的面容在麻瓜的城市里会赢得好感,但当我回到德国以后,这些老伤疤反而可以替我得到更多的尊重,这是麻瓜和巫师审美的差别,也是最根本价值观念的体现,麻瓜喜欢光鲜亮丽的美人,巫师更崇尚血淋淋的力量。”
“瞧你说的,听起来反倒是巫师不够文明。”
“难道不是吗?如果说麻瓜从石器到枪械是一种进步,那么在他们使用石器的时候就已经在用魔杖的巫师,现在算什么呢?”安德尔把手搭在纳尔逊的肩上,用力地拍了拍,“抱歉,我不是故意偷听,只是你刚刚一直在自言自语长矛石斧什么的,很难不让人引用。”
纳尔逊闭上眼睛,叹了口气,他回想起在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靠着魔法史区的书架睡着的日子,在那些书里,麻瓜永远都是领主的佃农、骑士的扈从、贵族的家仆,哪怕在最黑暗残暴的中世纪,他们能做的,也只有把眉毛连在一起的人定义为狼人烧死,偶尔抓住一个麻瓜出身的小巫师斩首示众,或是为喜欢被火烧的老巫婆提供完整的角色扮演服务,谁能想到,几千年来第一次正式的宣战,竟然是发生在这样一座早已被黑巫师摧毁的城市中呢?
“你和约纳斯熟吗?”安德烈突然问道。
“?”
“我不是说你和你的姨父是陌生人,”注意到自己话语的歧义,安德烈摆了摆手,说道,“你知道在去英国以前,他是个怎样的人吗?”
“如果非要这样说,我和他确实不算太熟。”纳尔逊耸耸肩,“毕竟那时候我还没出生,我只知道他因为报道太多德国国内的问题混不下去,最后跑到了英国。”
“大差不差了,你知道他都报道了一些什么吗?”
“约纳斯的遗物里只有1935年以后的新闻稿,”纳尔逊摇了摇头,“大致都是一些关于战争背后的事情,比如德国国内的矛盾、英国内阁的腐败之类的。”
“看样子他没给你说过,他并不想把自己的故事生硬地套到你身上,”安德烈轻叹一声,在雨声塞满了纳尔逊的耳朵后,他才像刚睡醒一样,呢喃道,“严格意义上说,他算是一个逃兵。”
纳尔逊的拳头捏紧了,如果安德烈下句话说不出个子午寅卯,他就要打人了:“安德烈,我今天心情不太好——”
“我知道,我知道,”安德烈做了个投降的动作,说道,“从这里往西南方向走,在快到卢森堡的地方,是他的家乡,约纳斯在海森堡大学求学的第二年,作为他的导师,我带着我的学生们假期去了那里游学,特里尔……那地方叫特里尔,是约纳斯的家乡,和大多数你能叫出名字的城市一样古老,在读大学以前,他在那里就已经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已经知道,我教给他的专业,文学,根本不是他的归宿。”
纳尔逊回想起约纳斯葬礼上出现过的那伙约纳斯的家乡人,他们看着刻板,有着挺直的脊背和有力的手掌,像工人,像农民,像思考者的雕塑,又像战士,他们甚至没和贝拉说过话,默默地吊唁,默默地离开。
“他以前做的是和你一样的事,当然,也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安德烈轻描淡写地讲述着,“他不像你有显赫的出身,有超人的天赋,有绝无仅有的导师,他只是一个出生在特里尔的普通人,一家人住在布吕肯街街角的一栋小房子里,那条街上出生过伟大的人,时常有慕名前来瞻仰的游客,他看着来来往往的游客长大,在给他们当向导的时候听听外面的故事——他告诉我,直到十二岁的时候,他才知道离家不远的铁匠铺里曾经住着一个声名赫赫的人,也许是命中注定,也许是耳濡目染,他也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他只是一个出生在特里尔的普通人,废了很大的力气才来到了海森堡大学,导师是我这样一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安德烈自嘲地笑了笑,“我甚至不能给我的学生哪怕一点儿帮助,我甚至在他毕业的当天都在劝他放弃那些无聊的幻想,甚至在收到他寄给莪的信时,我还在想当他带着妻子和外甥来看我的时候我应当准备一个怎样的礼物……他毕业的那天,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我有时会打听他的动向,听说他又惹了什么事,怎样被当局通缉,我有时会动用关系或者魔法帮他摆平那些事情,但在我返回纽蒙加德以后,没有人帮他了,他孤立无援,那些铺天盖地的恶意很快就将他淹没……我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他废了多大的劲才逃到英国,他也许心灰意冷了,也许放弃了,后来,我就只能在报纸上看到他在欧洲的各个角落报道的新闻,直到我在伊卡洛斯号上遇到了你。”
“你知道吗?我其实很后悔,如果我不偷偷帮他,他可能早都知难而退了,或者能够自己找到夹缝里求生的方法,我亲手断绝了他回到故乡的念想,”安德烈指了指钟塔下方的战场,传教士已经不知道倒了多少遍手,还站着的战士越来越少,反倒是习惯了他们古板进攻方式的黑巫师们开始占据上风,“现在你就是当年的我,他们都是约纳斯·尼克劳斯。”
“这是他们的战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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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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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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