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说文字的扩散,和统治阶级的更易有关,其中的联系却是沈、叶二人一时未有涉及的,听闻冯犹龙此言,一时不由怔然,冯犹龙见此,便进一步说明道,“这也是吾这些年来,在两江一带游历,所有的一点杂思,今日到了买活军这里,又和昭齐小友一席话,这才有了些许感悟——只是尚且还不能说得十分明白而已。”
“以我多年来和三教九流、市井百姓交接而来的结论来说,识字与否,在国朝,实际上便是一种阶层的体现,不是统治阶级,又或者不是统治阶级的近宠,是不能识字的。甚至是民间学风极盛的江南,不识字的百姓依旧占了八成以上,我们觉得识字的人多,那是因为我们眼里根本便看不到不识字的人——他们或者生活在乡下,一辈子种田为生,或者一辈子藏于内宅,除了我们这样的家里,女子识字的人又有多少呢?”
“这些人之所以不能识字,似乎是因为识字也没有什么作用,反而要额外耗费许多精力,不识字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是一种无奈的体贴,他们自己也觉得自己是不配识字的,仿佛文字是什么多么大不了的东西。”
“仲韶、君庸,但我们都是识字的,都是精于文字的,文字、文学,究竟有多么大不了的呢?究竟有多么难学呢?我们的讲究,到底是在维系文字的纯正,还是在维护文字的门槛?儒家到底是要教化,还是假意教化,实则豢养百姓?我想答案是很显然的。”
“便以小说为例,为何以小说之‘通俗’,是一件需要为之辩护的事?如以文字作为一种记叙事物的工具而言,用文字描述任何事情,都不至于亵渎斯文,正因为文字被赋予了许多神圣的味道,仿佛成为一种特权,方才使得读书人普遍受到敬重——我以为这恰是文字被视为是统治阶级特权的一种表现。”
冯犹龙说到这里,思绪已十分顺畅了,又道,“因此,对于被统治的人来说,它是神秘而艰难的,掌握了文字的人,仿佛天然便优越于不识字的人。而为了证明文字的神秘与艰难,于文字本身叙述的功能之上,又有了诗词、典故、习语、指代、暗喻等等,不厌其烦、不厌其巧、不厌其难,落于戏曲之中,这便是昆山腔之所以倍受推崇,之所以雅驯。因为它难呀!不但你要识字,还要有几年的工夫钻研,才能真正地懂得欣赏。其存在本身,便是一种门槛。”
“但我等其实也都知道,文字本身根本就没有这么难,便是诗词歌赋,也有白诗,有李贽,有‘吃饭睡觉,便是文章’——买活军这里,更用拼音来简化了它,真正做到了贩夫走卒、农妇农夫,也都能谈吐有物,便证明了绝大多数人都可以学会它,这本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
“但承认这一点,对于书生来说是很难的,我想虽然自古君子劝学,而买活军这里教育的普及,几乎算是儒家心中大同之治的程度了,但眼下这样的境况,恐怕会让许多人心中隐隐十分失落。因为他们失掉了因识字而带来的许多特权,是以尽管人人识字,但对于买活军这里,却有斯文扫地之叹,仿佛这里乱象纷呈,是令人极为不安的末法时代。”
“然则文字本身,不分雅俗,亦并不斯文,不过是一种记载事物和思绪的工具而已,对于文字的专营,只是封建社会如同专营土地一般,为了维护自身统治而自发的一种行动。文字神圣,掌握了文字的人便跟着神圣,于是统治阶级只要确保被统治阶级不识字,那么他们的统治便永远是神圣的,这无非也是王道、霸道的手段。”
话说到这里,已经很诛心了,但叶仲韶和沈君庸都没有反驳,而是默不作声地听着,看起来似乎他们也有相似的感触,只是不如冯犹龙说得明白——他毕竟是因为被告过文字败坏风气,而要去外地避祸的人。冯犹龙对于‘文字通俗’的拥护与渴望,是和风雅的叶、沈两家有根本不同的。
因此,也只有他能看到《何赛花》的魅力,“但在买活军这里,统治阶级不再是地主——至少是所有劳动着的活死人,文字再不需要维系自己的神圣性,于是对于‘文以载道’,便可以做出一种新的解释,文以载道——文可以载道,也可以通俗,可以娱乐,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有落于文字记载的资格。”xfanjia.com
“在国朝,文字属于一成左右的统治阶级——你以为识字的人有许多,有些落魄潦倒,似乎并非是想象中统治阶级的样子,那是因为你们并没有真的接触到人数更多的不识字的人。识字的人有许多,只是国土广袤,国民巨万而已。”
“而在买活军这里,文字属于占了人口九成以上的统治阶级——即是劳动者,那么文字的面貌也就截然不同了,在国朝,学识只是统治阶级的玩物,经由它产生的任何收入都不正当——但在买活军这里,学识不再是自我炫耀的东西,而成了劳动的资本,如此一来……以学识生产的效率会更高。”
冯犹龙追寻着他新学会的说法,以买活军的口吻来说他的思想,“而文字脱离了神圣性之后,将会立刻进入到百姓们的生活之中,开始反映他们的喜怒哀乐,纵使一开始浅近粗俗,亦不必羞涩,因文字已经不再是‘仓颉造字鬼神泣’一般,拥有神性的东西,完全成为了一种普通的工具。这是好事啊——任何东西,越是神圣,掌握的人就越少,当它人人都可以触及的时候,才会因此变得普通。”
道理虽拗口,但逻辑是分明的,叶仲韶道,“老龙,你接触到买活军的课本以后,越发是如虎添翼了——以文字而通俗,并不亵渎斯文,而顺文字扩散之势而为,主动化繁就简,不再炫技,不再追求青出于蓝胜于蓝——而是以浅近贴切为主,反映那九成人的生活……”
“原本的诗词歌赋,是不厌其烦、不厌其巧、不厌其难,如今的话本小说,是不惧其平、不惧其俗、不惧其简——如此,方才是如今的大势!”
“对!”
冯犹龙只觉得胸口多年块垒,仿佛都被浇透了,他一下站起身来,四处走动,有些激动地说,“仲韶,说得太好了!这就是《何赛花》的好处啊!这也是贴近百姓的好处,不论是从补贴来讲,还是从身后声名来讲,这都是好处无穷的事情,顺时而动,自然是时来天地皆同力。九成以上的百姓,一下识了字,他们要看什么戏,读什么话本,这是多少的补贴——且这些反映百姓的作品,从前从来无人写的,今日由我等肇始——仲韶,难道你还不明白什么意思么?青史之上,难道还留不下我们一笔?”
名利双收,人谁不愿?从收入的正当性来讲,买活军这里,已经完全抛弃了理学的影响,公然便承认了欲.望的必要性,叶仲韶既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此时又怎能不心动?而沈君庸竟至于去做账房,尽管他或许还有别的用意,但也足见早已放下了原本的门户之见。
谁不喜欢钱?谁不想要青史留名?哪怕是只为了这两个,便已能让多少人心动,更何况,冯犹龙所说有理,于创作来说,这是一片完全空白的领域——全新的题材!这是让多少创作者狂喜的东西?难道北调就只喜欢金戈铁马,南曲便只喜欢才子佳人?拓展创作领域,几乎是所有作者的本能!
郎舅二人对视一眼,已是都看出了彼此心中的意动,又听得书房门吱呀一声,沈宛君走了进来,双目放光,鼓掌笑道,“听君一席话,更胜十年书!冯老之言,我完全赞成!仲韶,你还是辞职太早——我们老习惯,在家闭门造车,不知外头风云涌动。原本你去乡下教书还好,能多增长些见识,知道农户们的变化,现如今一旦辞职在家,耳目便立刻闭塞了起来。”
冯犹龙这才明白刚才叶仲韶是为何感慨,原来是他辞职太早,以至于不知道《何赛花》在农村的声势,小看了这个对手。听了沈宛君话口,又知道果然沈宛君在戏社之中,说话也有份量,要更改创作方向,并非是只说服叶仲韶、沈君庸便可,只怕还要和沈宛君、沈曼君乃至叶昭齐等才女多番恳谈,他亦是欣然一笑,起身让座,笑道,“沈夫人,惊才绝艳,多年叹服,缘悭一面,日后还要请沈夫人多多指教!”
沈宛君忙道,“冯老太客气!我是久仰大名,更曾捧读《古今小说》,手不释卷,不想今日在买活军这里相逢,竟可正式相交,还请冯老不吝赐教,多指点我们这些闭门造车的乡下汉!”
叶家平日的确住在吴江乡下,因此沈宛君如此自谦,冯犹龙自然不免再客气一番,不过的确两人谁也没想到,虽然此前都住在姑苏,而且叶仲韶和冯犹龙还是好友,但沈宛君和冯犹龙却是毫无来往,反而到了千里之外的云县,两人能坐在一起纵论天下文坛大势,可见世事之奇,莫非如此。当下各分宾主坐下,重新议论这创作新风,应当如何实践。
于文艺而言,最难的其实是提纲挈领,指明方向,这往往也是最令创作者迷茫痛苦的一个阶段,一旦确信了未来方向大势,便自然谈兴大起,各自灵感迸发,又彼此指正,做竟夜之谈都不嫌长久,谈到傍晚,沈曼君、张华清也来了,还有老相识吴氏兄弟,一行二十余人叫了两桌菜来家里,也不分男女,戏社的坐一桌,未入社的坐一桌,可见云县这里民风已颇随意,亲戚男女间混杂来往,已是寻常。
沈曼君是这群人中最早来云县的,因为她的职业,起到在人脉间居中协调的作用,她对于冯犹龙的看法极为赞成,并邀请他形成文字,向《买活周报》投稿,又指出《何赛花》的成功,的确是由于作者之一张宗子,时常去民间采风,关切百姓疾苦,对于百姓间常见的矛盾、喜悲了然于胸,才有了这样杰出的选材。
“要反映百姓的生活,自然要去主动采风——这新戏啊,要好唱、好看、好演!”
“如今这声腔唱的形式,也不必完全废除,可在城镇中上演,赚富商的钱——我们自己的戏班子,在云县这里,堂会也是供不应求,收入不低!”
“一出戏本完全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去演,下乡的便演道白剧,在城里的还是唱声腔戏,这阳春白雪的东西,也不必一味的摒弃——说白了,可以赚两头的钱,为何只赚一头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极是热闹,恨不得当下便立刻选材去写新剧,沈曼君因就说道,“说起选材,这里倒的确有个新鲜事,据我所知,张采风使是一直很关注的,那便是姑苏城来的一系女娘中,裹折骨缠者很多,现在受到郝嬢嬢的帮助,都在准备放足手术,张采风使是摩拳擦掌,预备就此写一出新式的道白剧,若是冯老有兴,我们为何不也去采风一番,据此写出些讨彩的东西来?”
这是众人老家的事情,大家自然都是关心的,冯犹龙一听顿时满口答应,叶昭齐道,“这帮女娘我见过的,我们学校里老能见到她们拄拐杖走路。”
这么说她也想去,冯犹龙便和叶昭齐约定道,“你写一篇,我也写一篇,到时我们比一比,谁写得好!谁输了,便做谁的老师!”
众人自然大发一笑,如此宴至中夜,叶华生吃不住酒劲,已经颓然醉倒,叫叶家人安顿到小客房去了,冯犹龙还好些,便由叶仲韶亲自送他回客栈去,叶仲韶拿了个玻璃气死风灯笼出来,把水泥路照得雪亮,冯犹龙踩着脚下这平整地面,又望着那一团如小月亮一般明亮的灯火,不由叹道,“仲韶,常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可我今日恍惚分不清了,我们这到底是在云县,还是在天堂?”
叶仲韶哈哈一笑,和冯犹龙把臂而行,走了一段,忽道,“老龙兄,多谢你!”
冯犹龙奇道,“多谢我什么?”
叶仲韶只含笑不语,冯犹龙寻思一回,也明白他的意思,因叹道,“仲韶啊,你就是太在意旁人的言语了,你自昂起头过你的日子便是,旁人的想法,与你何干——”
话虽如此,但天下间能完全不在乎他人看法的人,又有几个?便连冯犹龙,不也被小说家、戏曲家的称呼给迷得团团乱转吗?叶仲韶原本过的是没有任何人能指摘的生活,唯独的瑕疵,只是几次科举均未中第而已,来到云县这里以后,不到一年的光景,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他自然也怕受到老友的非议。
叶华生、冯犹龙二人,一个是族亲,一个是老友,非但没有片语指责,反而是羡慕、跟进,这给叶仲韶的精神显然带来了极大的宽慰,他长叹了一声,道,“老龙,你有所不知,我和若思只怕是要绝交了。”
袁若思是叶仲韶至交,如亲兄弟一般,两人从小在一家长大,及长,叶仲韶方才归还本家,冯犹龙也记得,叶家和袁家定有一门亲事,看来便是叶昭齐和袁家子了。叶昭齐不情愿嫁给此人,冯犹龙只看戏便知道了,但没想到居然已经到了写信退亲的地步——再一想却又是十分合理的,以叶仲韶的性格,不可能拖着袁家子不放,既然亲事已经不成,那就必须要早日说明才好。
他道,“其实此事也未必没有转圜的机会——昭齐现在到底还小。”按说,拖个十年是不成问题的,其实可以先写信说明原委,故意凸显自家的无奈,暗示袁家主动退亲,也免得坏了双方的和气。
叶仲韶道,“本来是可以的,但既然写了这本戏,那就不得不说实话了。”
冯犹龙一想也是,叶昭齐的心理,在戏中是十分昭然的,说实话,袁家虽然生气,但不过一时,若是这般玩弄小巧,愚弄人心,那两家是真要反目成仇了。
因便宽慰叶仲韶道,“此事实在已和你无关了,既然已经来了买活军这里,仓促间也难走脱回去,那便只能按本地的规矩行事。那么昭齐一定是只有23岁才能成亲,便是你愿意,官府也不愿意让她提早完婚。”
“再说,这里讲究婚姻自主,昭齐平时也充当学校老师,自有自己的收入,实际上她已完全是个独立的少女,婚事连父母亦不得置喙,她已经完全脱出了你们的控制,那你又何必还将她的决定背负在自己身上?儿大不由娘啊,仲韶。”
话虽如此,但要承认昭齐已全然自主,似乎对叶仲韶在传统士林中的名声也将有极大的损害,便是他治家不严的证据。叶仲韶长出一口气,反而坦然起来,道,“老龙,不必多说,我知道我现在这样子,若是传回老家去,在亲友间他们会是怎么样想——叶仲韶算是完啦!糊涂了,发疯了,谁也管不了了,一家子只是瞎胡闹。”
倘若没有亲来买活军这里生活一段时间,那么从旧眼光来看的话,叶家的行为似乎诚然便应该如此评价,冯犹龙也陪着苦笑了一声,还要再劝,叶仲韶却自己说道,“但我觉得,现在的日子我很开心。”
“如君庸所说,我能以自己的一点学识,去从事一个营生——如此正当地赚钱,甚至是赚许多钱,老龙,我心里实在是很开心的。惭愧我不是真君子,未能存天理、灭人欲。上个月,补贴银子到手,戏班的分红也算回来了,我为内子买了一对手镯,说来不怕你笑话,老龙,这是成亲十几年来,我第一回用自己赚的银两给内子买首饰,往年来总是内子操持内务,典当首饰供我读书……”
叶仲韶大概是有了酒了,被风一吹,拉着冯犹龙絮絮叨叨地说起了家中琐事,“来这里以前,我竟不知道君子之困局在何处,在云县这里,我们一点戏曲上的认识,竟也能换来银子,抬头挺胸,完全正当的钞票……为宛君把她从前当掉的嫁妆慢慢地都买回来……我很开心啊老龙。”
“还有宛君和昭齐,她们自己也挣了银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靠自己的本事挣钱花,我看她们行动都仿佛带了风声,真好啊,老龙,真好……”
冯犹龙一边听着酒鬼嘀咕,一边连忙接过那玻璃灯笼,怕叶仲韶失手跌碎这贵价东西,一把将叶仲韶搀牢了,苦笑道,“还是我先送你回头罢!”
便带着叶仲韶又返回叶家方向,叶仲韶已不大在乎这些,而是反过手一把抓牢了冯犹龙,忽地问道,“老龙,为何在国朝,没法子这样快活,为何?”
“难道……难道买活军所说的不假,这和社会体制有关?哎,我不明白啊,老龙,我实在是有些不懂……这都是很好的事,为何原来从没有这些快活……为何会有那些莫名其妙的规矩,为何我们、我们又对这样的规矩深信不疑……”
他突然又站住脚步,幽幽地大声叹息了起来,“老龙啊老龙,今日我们是到了这里,可那些没有到这里的人呢?那些葬在了规矩下的人呢——”
月明星稀,路上行人已少,黑暗中叶仲韶的叹息声竟显得鬼气森森,仿佛是多年老鬼,借着叶仲韶之口,发出了幽怨长鸣,“他们死得好惨,死得好冤啊,老龙……”
冯犹龙毛骨悚然,直出了一身白毛汗,半晌方才平复下来,回神强笑,“仲韶,你醉了!别说啦!”
半推半扶,勉强把叶仲韶推回叶家,自己返回客栈,打来热水擦洗身子,回思今夜路中醉语,不免也想起生平所知那些葬于规矩之下的冤魂野鬼,不由得心潮起伏,竟夜难免,第二日还是叶华生返回客栈把他叫了起来,匆匆梳洗一番,用了早饭,便赶到了收容所里去,要对那帮逃离姑苏,将做手术的小脚女子,进行统一采风——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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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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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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