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等了几分钟,长途车终于发车,何甜甜挤在混合着各种臭味儿的车厢里,一路摇晃,来到了县城。
县城也只是个比镇子大些的地方,并没有繁华太多。
何甜甜穿越过年代文,对这么一个时代没有太多的新鲜与好奇。
她一路打听,来到了县医院,找到了郑秀才所说的那位刘小孬,一个所谓的头儿。
“红河生产大队的郑秀才?哦,认识认识!”
刘小孬名字听着像个小混混,人其实已经快三十岁了,个子中等,相貌普通。
丢在人群中,很快就会找寻不见。
他不像个混混、街溜子,不过,能够做上这个行业的头儿,应该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不过,他现在自诩跟医院打交道,没了曾经的“江湖气”,反倒像个小领导。
他见何甜甜一脸老实,吭哧吭哧的才把要说的话说完,就知道,又是个被逼得无奈的农村老农民。
而这样的人,是他最熟悉的,也是他稳定的供货源!
“……”何甜甜不说话,搓着手,卑微的陪着笑脸。
一双眼睛无比热切与渴望。
仿佛,眼前的刘小孬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家里缺钱用了?不过,也别太着急。来我这儿的人都是因为缺钱!”
“但是,不能为了钱就不要命!咱们是正规医院,一次抽多少血,都是有数儿的……”
刘小孬接着安抚何甜甜的机会,顺便把卖血的细则讲了讲。
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
刘小孬只是想提醒何甜甜,千万别为了钱,拼命的卖血。
虽然这玩意儿后期可以补上来,但需要好好休养。
而一个人,都被逼得来卖血了,他还有休养的条件吗?
本来就营养不良,如果再过多的抽血,人不死也要落个虚弱的病根。
眼前这个庄稼汉子看着倒是精壮,一身的腱子肉。
但,在普遍吃不饱,没有油水的年代,这样的健壮也不是真健壮。
不过是在透支身体罢了。
如果不及时补救,等老了,什么病、什么痛都会找上来。
本就透支的身体,如果再被大量的抽血——
啧,这是嫌自己死得还不够快吗?
刘小孬吃这饭碗,只是想赚点钱,可不愿背负什么良心债。
“一次只能抽这些,那我多来几次呢?”
何甜甜故意露出“农民式的狡诈”,自以为大聪明的说了句。
刘小孬:……多来几次?
我们这些人,合着就你聪明?
刘小孬不懂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的来历,但何甜甜这番话,给他的感觉就是这么的无语。
“多来几次?你身上的血就这么多,一次性放光和半个月放光有啥区别吗?”
刘小孬没好气的怼了何甜甜一句。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位老哥已经被钱逼到了绝境。
一个弄不好啊,他还真有可能走极端。
为了不让这人给自己闹出麻烦,刘小孬收回了劝说的话。
劝什么劝?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听劝。
反正事情都有他来操作,到时候,他有意控制一下,应该就没事儿了。
下午,刘小孬带着好几个与何甜甜抱着同样目的的人,来到医院的采集室。
先每人抽了一试管血,用来监察一下是否有疾病。
确认没有问题,才开始正式抽血。
“行了!每个人就这么多!多了就不行了!”
采集室的大夫熟稔的干完活,然后就给刘小孬拿来的单子上签了字。
刘小孬领着众人离开医院,来到了外头的国营饭店。
刘小孬还算厚道,自己出钱给大家买了炒猪肝。
“回去也都补补,多吃猪肝,多吃点儿红枣。实在都没有,那就多吃点儿有油水的!”
刘小孬一边让大家吃饭,一边再三叮嘱。
吃饭的时候,刘小孬把众人的钱都给了。
捏着手里的三张大团结,其他几个人都常常吐出一口气。
唉,有钱了,家里的难关能够挺过去了!
唯有何甜甜,似乎还有些不满足,“刘头儿,我明天还能来吗?”
刘小孬:……就知道你这家伙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
“不能!”
刘小孬翻着白眼,干脆利索的拒绝了。
何甜甜挠了挠头,露出愁苦的笑容,“那可咋办?不够呀!”
刘小孬不禁有些好奇,“你到底需要多少钱?”
或者说,这位老哥到底想卖多少次血。
“三百块钱!”
何甜甜直接竖起了三根手指。
刘小孬以及其他的几个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说他们没听说三百块钱这么大一笔钱,而是、而是惊悚与何甜甜居然想用卖血来攒够三百块。
要知道,卖血是他们走投无路之下,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就算要卖,也不会往死里弄,能够让他们喘口气儿,暂时度过难关就好。
可瞧眼前这位老哥的意思,竟是想用卖血发家致富一般。
“行了!别说胡话了!”
“如果你真想用这个攒够三百块钱,基本上就是把你全身的血都抽干了!”
“……你敢卖,人家医院还不敢收呢!”
万一出了事,不只是他这个牵头的人会受连累,就是医院也要被问责。
能够薅羊毛的羊多的是,没必要可这这么一头死命的薅。
“明儿你别来找我了,最近一两个月都别来!”
“你就算来了,我也不能把你往医院领!”
吃完饭,临走前,刘小孬直截了当的跟何甜甜说。
何甜甜满眼意外、无措,“啊?不能来?那、那我可咋办?”
“哎呀,大兄弟,你听我说,我是真的缺钱,而且我就半个月的时间,现在都过去两天了,就差十来天了……”
“大兄弟,刘头儿,你就帮帮我吧!”
何甜甜不断说着哀求的话。
“帮?我要真收了你,不是帮你,而是害你!”
刘小孬拼命摇头,态度非常坚决。
何甜甜眼底的希冀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慌乱与茫然。
她似乎刚刚找到了一条救命的路,结果刚走了两步,就被告知,此路不通!
那种希望破灭的绝望,看着让人分外心酸。
但,即便再心酸,刘小孬也没有心软。
还是那句话,他现在“帮”这位老哥,不是真的帮,而是害人。
而且还会把自己都连累进去!
压下同情,刘小孬提醒一句:“时间不早了,你也有介绍信,就在县里的招待所住一晚吧。明儿一早就坐车回去!”
何甜甜故作茫然的模样,木木的点点头。
刘小孬知道,这人根本就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
不过,也无所谓了。
反正该劝的他都劝了,这人不听劝,非要去作死,他也没办法。
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何甜甜与刘小孬等人分别后,没有急着去招待所,而是在县医院溜达。
县城不大、也不小,除了一个县医院,还有几个厂子里的单位诊所。
何甜甜打听了一圈,专门选了一个炼钢厂的医院。
何甜甜不停在炼钢厂医院的门口打转,直到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身影,这才决然的走了进去。
刘小孬是炼钢厂职工的孩子,父母都没了,守着一个爷爷过日子。
他十五岁的时候,接了父亲的班,在钢厂工作。
但每两年,爷爷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
刘小孬都急得去卖血了,但卖血也凑不够那么多钱。
无奈之下,他把自己的工作给让了出去,换回三百块钱,总算把爷爷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病治好了,工作却没了,刘小孬便开始找些零活、散活。
而在医院配爷爷的那段时间,让他接触到了一些他从未碰触过的人。
慢慢的,刘小孬竟成了县医院采集室的中间商,靠着抽成,一个月也能赚下四五十块钱。
只是这项买卖有点见不得光,很容易被人诟病。
刘小孬也被人起了个“小孬”的绰号,至于他的大名刘国庆,几乎被大家都遗忘了。
虽然不再钢厂工作,但他家的房子却没有被单位收回去。所以,刘小孬还是住在这里。
傍晚回到家,刘小孬提着给爷爷买的麦乳精,正要回家,不经意间看到一个有点儿眼熟的背影。
如果换成其他人,刘小孬或许还不会这般关注。
但,今天何甜甜给刘小孬的印象太深刻了。
见过被钱逼得无路可走的人,但似“郑渔”这般真的可以把命豁出去的人,还、还真是不多见。
刘小孬记住了这么一号人,所以,哪怕只是今天刚刚认识,他还是通过一道一闪而逝的背影认出了何甜甜。
“卧槽!他居然又跑到钢厂的医院来了?”
“他、他还真不要命了呀!”
刘小孬不想管闲事,可他到底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踏马的,这老农民还真是个麻烦!”
刘小孬咬了咬牙,还是进了钢厂的医院。
不过,不用他阻止,人家采集室的人已经下班了。
只留下了一个抽血、验血的小护士值班。
刘小孬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何甜甜一脸失落的从里面出来。
刘小孬见她这幅模样,就知道她没有成功。
那就好!
刘小孬确定对方没有继续作妖,也就不愿跟他碰面。
咳咳,万一这位钻了死胡同的人,非要拉着他,让他帮忙,他岂不是自找麻烦?
刘小孬赶忙躲到角落里,目送何甜甜浑身透着挫败的离开。
“这人,不会还想继续找其他医院吧?”
望着远去的背影,刘小孬脑海里竟冒出这么一个年头。
或许是好奇,或许是还不放心,刘小孬竟鬼使神差的跟上了何甜甜。
果然,刘小孬就亲眼看到这位庄稼汉,一路走、一路打听,将县城里的几个数得上号的医院全都问了一个便。
“疯了!这人为了钱,已经疯掉了!”
幸好天儿晚了,医院采集室的大夫都下班了。
只留下一两个值班的人,根本不敢、也不会处理这样的事儿。
但,很快刘小孬就想到——
今天时间太晚,这位老哥不能卖血。
可、可明天呢?
出了他们县,周围也有其他的县城啊。
这人手里可是有介绍信的,只要不是距离太远,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刘小孬自觉已经看遍了人生百态、生活艰辛,但看到这么一个为了钱、不要命的主儿,他还是忍不住生出了恻隐之心。
只是,再同情,他也帮不上忙。
这年头,苦命的人太多了,他天天守着医院,都不知道看了多少。
他能做的也只是默默同情,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不过,让何甜甜这么一折腾,刘小孬对于这个红河生产大队的人印象愈发深刻。
一个星期后,在县医院碰到前来添置针筒、西药片等物资的郑秀才时,刘小孬就忍不住拉着对方好一通讲述。
“郑秀才,你们大队那个来找我的人,到底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啧啧,我也算干了几年,见了不少被逼无奈的人,但似这位老哥这般不要命的主儿,还是第一次见……”
郑秀才一惊,“咋?郑渔出啥事了?”
“他是不是还没有回去?”
刘小孬不答反问。
郑秀才愈发惊愕,“你咋知道?”
刘小孬:……靠!我就知道!
“他应该去了别的县城!唉,这人还真是——”
从郑秀才那儿变相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刘小孬感慨的同时,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叹了半天的气,他才将“郑渔”到处卖血的事儿说了出来。
“什么?他、他不要命了呀!”
郑秀才好歹是在县医院接受过培训的赤脚大夫,或许达不到正规西医的水准,却也有起码的医学常识。
就是单单从中医上来说,失血过多,也是会要人命的呀。
很多人,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卖血,也顶多就是一两个月一次。
这已经就够不要命了。
“郑渔”呢?
半个月想要卖十次!
他、他……现在还活着吗?
郑秀才很是担心,心底还隐隐有些自责。
是他把刘小孬介绍给郑渔的。
如果郑渔出了事儿,他、他也有一定的责任哪。
即便没有责任,郑秀才也会觉得不得劲儿。
“哎呀,这事儿闹得,怎么会这样?”
“郑老大太傻了,那个郑读,根本就不值得让他这般付出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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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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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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