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当场发问,而是暗暗记在了心上。
回到家,把东西交给王老太,郑读还不忘问一句:“妈,我大哥呢?”
一直都没回来?
难道是借不到钱,还是出了什么意外?
郑读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众人对他的态度太诡异了。
郑读总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谁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呀!你去了镇上后,他就去找大队长,开了封介绍信,说是去县城想办法!”
提到大儿子,王老太就远没有对小儿子时温柔。
她没好气的说道,“这都快半个月了,也不知道他弄到钱了没有!”
“去了县里?”郑读眉头皱的更紧了。
郑渔会木匠活,在镇上也有些客户。
如果他跑去镇上借钱,郑读还觉得可以理解。
但县里——
难道郑渔在县里还有认识的人?
郑读拼命回想,他一边整理原主的记忆,一边重新梳理原剧情。
但,不管是哪个方面,郑渔都只是个普通的农民木匠。
他的人脉,基本上也都在生产大队。
郑读愈发疑惑了,那种不安也愈发浓郁。
他沉浸在自己的猜测之中,暂时忽略了亲妈,任由王老太拿着东西跑出去炫耀。
等郑读回过神儿来,发现家里已经没了老娘的踪影。
他非常了解自己这个便宜老娘,略略一想就知道她去干什么了。
不过,此时,郑读有些顾不上,他急需知道在自己离开郑家村的这半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个朋友。
作为村子里有名的懒人,郑读也有一两个朋友。
咳咳,人以群分,郑读的朋友也都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
比如郑铁柱,他是会计家的小儿子。
跟郑读一样,在家里最受宠。
不过郑会计比较清醒,虽然心里偏爱,却表现得不是非常明显。
在老伴儿“犯糊涂”的时候,郑会计还会出声训斥。
父母不像王老太那般极端,郑铁柱也就不像郑读那般极品。
郑铁柱会下地干活,却总找借口偷懒,每天混个五六分,勉强够自己吃饭。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只够自己吃饭,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村子里的人便把郑铁柱跟郑读归为一类,都是家长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
“铁柱,我怎么总觉得村子里的人看我眼神不对呀!”
既然是“狐朋狗友”,郑读找到躲懒的郑铁柱之后,没有废话,直奔主题。
郑铁柱没个样子的躺在场院麦垛,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叼着一根草屑。
听到郑读的话,也露出了怪异的眼神,“郑小四,你真不知道?”
“我知道个屁!这些天我一直在县里忙活——”郑读又看到这种怪异的眼神,实在受不了。
他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艹!郑小四,你居然跑去县里了?哎,不对啊,你也没个介绍信,你咋去县里?”
既然是村民眼中的二流子,郑铁柱关注的重点,自然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他坐直身子,眼睛biubiu泛着亮光。
郑读翻了个白眼,“当然是爬火车!”
介绍信最大的作用就是买票和住宿。
而那些盲流,没有介绍信,却还能跑去城里,就是想了其他的办法。
“靠!我就知道你小子看着斯文,其实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郑铁柱骂了一句。
他跟郑读是狐朋狗友,却并不是纯粹的一类人。
郑读长得比较弱,被他老娘养得白白净净,还读过一年高中,看着就像个文弱的读书人。
比城里的知青都不差什么。
郑读的极品,基本上就是表现在装病、扮可怜。
他不是那种坏人或是gai溜子。
这种假象很能哄骗人,不理解郑读的人,绝对想不到,这人还一肚子的坏水儿。
就像爬火车什么的,乡亲们宁肯相信郑铁柱会这么做,也想不到郑读头上。
郑读:……这特么是重点嘛?
重点不是你个混蛋赶紧把村子里的情况告诉我?
许是郑读的目光太凌厉,郑铁柱吐槽了一番,很快就把话题扯回来。
“哦,你说村子里发生的事儿啊,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你哥跑去县里卖血了!”
郑铁柱重新从麦垛里抽出一根草屑,继续叼在嘴上。
他一边啃咬,一边随意的说了一句。
郑读猛地瞪大眼睛:“卖、卖血?”
“对啊!他还到处卖,郑秀才都快急坏了,是他把人介绍去县医院的。”
“郑秀才怕你哥为了钱,再把自己的小命给整没了,他也跟着受连累!”
“哎,你说,你哥平时看着像个窝囊废,没想到这么牛逼,对自己都这么舍得下狠手!”
“……你小子也是有福气,不但有个把你当命根子的老娘,还有个这么好的大哥,你是不知道,村子里的人都快羡慕坏了!”
不说别人,就是郑铁柱也羡慕。
他上头也有两个哥哥。
哥哥们没结婚之前,对他还都挺好。
可自从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开始看他不顺眼了。
虽然都是嫂子们在闹腾,可若是没有哥哥们的默许,嫂子们也不敢对着他指桑骂槐。
说穿了,有了妻儿的哥哥,就不再是他一个人的哥哥,兄弟间也就成了亲戚!
还是郑读这臭小子有福气,啧,有郑渔这么一个好大哥,宁肯卖血也要给自家小弟擦屁股!
郑读:……
好狠!
这个郑渔,居然用这一招将自己架到了火堆上。
有了这一遭,郑读别说洗白了,想要不背负骂名的分家,都很难。
因为主动权已经落到了郑渔手上。
人家想分就分,人家想怎么“亲情绑架”就怎么绑架。
郑读若是反抗了,就是不知好歹,就是没良心的白眼狼!
郑读的脑海里飞快的闪过这些想法,一张脸瞬间变得难看无比。
偏偏,他还不能发作出来。
没看郑铁柱都快羡慕死他了嘛。
这还是他的狐朋狗友呢,换成村里其他人,还不定怎么想呢。
“这人,到底是真傻,还是扮猪吃老虎?”
郑读实在没忍住,难得阴暗了一把,怀疑郑渔是在故意给自己挖坑。
不过,很快他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就算要挖坑,也没必要这么拼命。
郑渔就是个无可救药的愚孝男、扶弟魔!
如果郑读是原主,一定非常满意有这么一个“好大哥”。
可问题是,没有如果。
郑读拒绝做极品,他要洗白,他要成为这个小说世界的新男主。
可郑渔的一番操作,让他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甚至在无形间“帮了忙”。安慕小说网
郑读回想了一下自己在镇上大吃大喝,赚钱后又给亲娘买了不少东西,对大哥,反倒没有任何表示。
而郑渔这个大哥呢,为了他,连命的不要了。
这般虚弱的回来,却连块桃酥都没有,更别说悉心照料了……
不行!
我要赶紧补救!
想到这些,郑读不敢耽搁,赶忙跑去大队部。
他要借马车,他要跑去镇上汽车站接人,他要……
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
何甜甜一脸惨白,摇摇晃晃的走到村口的时候,就被急匆匆赶回家的宋春红母子几个围住了。
“大丫她爹!”
别看宋春红当着孩子的面儿,对郑渔满口的抱怨。
但此刻,看到虚弱不堪的丈夫,宋春红只剩下了心疼与惊慌。
大丫她爹可不能出事儿啊。
他要是有个万一,自己和孩子们该咋办?
宋春红赶忙冲上前,一把扶住了摇摇欲坠的何甜甜。
何甜甜看到这娘儿五个,有些意外。
不过想到郑棋是个重生者,有着两辈子的见识与阅历,应该能够做出更好的选择。
她也就理解了。
另外,自己卖血的行径,应该感动了几个孩子。
尤其是郑琴,咳咳,何甜甜可没有忽略了这孩子又感动、又愧疚的眼神。
“……我、我没事!就是、就是头晕的厉害!”
何甜甜故作坚强的说着,但她说出的话却轻飘飘,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气。
她还嫌不够,极力挤出一抹笑,宽慰宋春红,“大丫她妈,我、我真的没事儿!你、你和孩子们千万别担心!”
周围的人,看到何甜甜这般,又是叹息又是佩服。
“瞧见了吗,郑木匠脸上煞白煞白的,一点儿血色都没有!”
“肯定没有啊,他被抽了这么多血……哎,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卖了多少钱?”
村民们议论纷纷。
他们有人已经偷偷问过郑秀才了。
郑秀才说,去县医院,一次就能卖三十块钱。
所以,不用直接问郑老大卖了几次,只问他得了多少钱就能知道“真相”。
“郑老四不是要三百块钱的‘谢礼’嘛,少说也要三百块钱!”
“三百?莫不是真像郑秀才说得那样,这半个月里,郑木匠把全身的血都卖了?”
“不能够吧,要是把全身的血都抽了,人也就没了!”
“……切,郑老大没死也只剩半条命了吧。”
“哎,你们快看!郑老四来了!”
有人发现了郑读的身影,赶忙喊了一句。
郑读:……
他正要跑去大队部,就听有人大喊:“郑木匠回来啦!”
郑读险些被自己的脚给绊倒了。
得!
人都回来了,他再借马车也没啥用。
反倒让人觉得他做作,是在装模作样。
伸手抹了把脸,郑读努力调整了一下心态,撒腿朝村口跑去。
来到村口,还没看到郑渔一家,就看到了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一堆人。
郑读的心直往下坠。
众目睽睽啊,他这次,是真的栽了。
“郑读来啦!”
众人七嘴八舌的喊着,迅速让开一条路。
郑读:……
硬着头皮,郑读只得穿过这条通道。
抬眼看到了郑读,何甜甜故作欢喜的说道:“小四儿,你、你别着急,钱都凑齐了,整整三百块——”
不等把话说完,何甜甜双眼一闭,就昏了过去。
嗯,昏迷后的表情都是安详的,俨然一副“了却心事、含笑九泉”的模样!
郑读已经没有力气无语了。
不过,他到底是撰稿人,遭受了一次“挫折”,很快就振作起来。
他甚至计划“变坏事为好事”!
就见他三两步冲到近前,一把拉住了何甜甜的另一只胳膊,痛心疾首的哭嚎着:“哥!哥!你别吓我啊!”
“呜呜,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你放心,我、我会听你的话,我会好好干活,我、我再也不给你惹祸了!”
“哥,你快睁开眼睛看看我吧。呜呜,我已经没了爹,不能再没有你啊!”
何甜甜:……
唔,不愧是野生撰稿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心态。
能屈能伸,是个人才!
幡然醒悟、浪子回头什么的,果然很有市场。
这不,围观的村民原本还在唾骂郑小四不争气、不厚道、不懂得感恩。
这会儿听到郑读的哭嚎,忍不住暗暗点头:知道错了就好!
如果郑小四能够改邪归正,努力上进,也不枉郑老大牺牲这一回!
不说他们这些外人了,估计九泉之下的老木匠,见小儿子能够听长兄的话,迷途知返,应该也会放心。
而随后郑读的表现,更让众人另眼相看——
郑读哭嚎了一通,见亲哥还是一副昏迷不醒的样子。
他似是想到了什么,满脸的羞愧,抬起手,啪啪啪啪,他狠狠的抽着自己的脸。
“怪我!都怪我!我就是个拖累哥哥的混蛋!”
“哥,咱们分家吧!我、我再也不能害你了,对,分家!”
众人惊愕。
那日郑家争吵的事儿,让宋春红一通宣扬,周围的人也都知道了。
虽然大家听说郑读确实提出了分家。
不过,大家都一致觉得:郑读应该就是拿分家做要挟,他的目的只有那三百块钱。
郑读肯定是不愿意分家的。
毕竟跟着郑渔这个大哥,他才能继续好吃懒做,才能继续当个被哥哥照拂、被亲妈偏心的小宝贝儿。
分了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如今,郑渔弄回了钱,郑读完全可以装糊涂,继续赖着大哥。
可他偏偏提出了分家,还是这般的决然——
“唉,这孩子本性还是不坏的,就是被宠坏了。”
“没错!这不,看到哥哥为了他险些丢了命,他终于知道错了,也愿意改正!”
舆论的风向瞬间就变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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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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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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