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暮雪的存在,无疑给她的交际圈起到了一个坏的榜样。

  一个女人。

  抛夫弃子后,不仅没遭到天打雷劈,更没遭受左邻右舍的谴责,反而越过越好。

  她的跑掉。

  像是做了多么正确的决定,尤其前段时间购置了一辆奔驰最新款的E300运动款,这更让她的闺蜜或朋友直观认识到:“原来人生的选择是可以如此多样化,离过婚的女人照样有市场”

  外面那些有钱男人。

  一看到她们,依旧像丧尸嗅到新鲜血液气息般,疯狂且执着的狂追过来。

  而且有些女人,在暗地里肯定拿自己各方面与秦暮雪做比较,最后得出无论长相,身材,甚至年龄,自己都比秦暮雪更有优势的结论。

  秦暮雪都能嫁给有钱人。

  她们为什么不行!?

  于是秦暮雪嫁给有钱人这一既定的事实,就像打开了她们欲望的闸门,导致她们对现在的生活愈发不满,觉得自己可以过的更好,凭借自己各方面条件,完全可以嫁给有钱人,然后踏进上流圈子,过上锦衣玉食的富太太生活。

  这就像买彩票一样,经常听谁谁谁中了五百万,第一反应是不相信,第二觉得与自己无关,可等身边的人真正中了五百万,就无法保持原有的淡定。

  尤其与买彩票不同的是,她们连两块钱的成本都不需要付,只要逃离现在的生活,以她们的条件,富家太太垂手可得。安慕小说网

  李牧没有反驳肖正阳提及秦暮雪时用“你前妻”来称呼。

  这本来就是事实。

  纵然李牧很不喜欢这个称呼,但依旧无法改变。

  他和秦暮雪那段失败的婚姻,是他人生的阴影,但那也是他人生的一部分,根本无法抹清。

  就像别人在秦暮雪面前提及他,估计也会用“你前夫”,来作为开头点缀。

  “你自己考虑清楚就行”

  李牧平静说道。

  他没有因肖正阳离不离婚而刻意安慰,或产生类似于同病相怜的感觉。

  离婚不是好事。

  也不见得是坏事。

  重要是个人选择,自己觉得对,那就是对的。

  如果自己也摇摆不定,那就将结果交给时间去定论。

  将肖正阳送上车,李牧顺手帮他付了车钱,如果是别人,大概会以为这人和有外面那些请客装醉的人一个套路。

  其实真不是。

  肖正阳身上这件黑色带条纹的羽绒服,李牧四年前就见他穿过,脚上那双德尔惠也是三年前买的。

  所以李牧每次见到肖正阳

  都会产生一种恍如昨日的错觉。

  相同的衣服,相同的裤子,相同的鞋子,甚至连袜子也是相同的颜色。

  因为余慧帮他买的衣服,全是买一送一的骨折货。

  一买还买好几套,如果不知道他家情况,真以为他从来不换衣服。

  所以很多时候见肖正阳,只要不看他日渐苍老的正脸,仅从他的着装,就会产生这么多年过去,他一如青葱的念头。

  女人想把生活过成诗,可以时常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男人却只想把生活,过成好好活着。

  性别不同,想法自然不同,没什么对与错。

  如果按照男人的想法,就应该将某一部分“不会过日子,喜欢发脾气,不满足现状”的女人,全送印度用他们独特的左手咖喱培训一段时间再送回来。

  李牧走到小区门口。

  又折返回烧烤店,点了一些打包带回去。

  请人家周老师帮忙照看儿子,他总归需要表示一下,何况他儿子一直喜欢吃羊肉串。

  “回来了”

  周老师开门的第一句,让李牧略微失神。

  好在他头脑比较清醒,知道周老师可能因照看他儿子影响正常休息,所以已经有些急了。

  “怎么去了这么久?”

  李然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

  接着他的身影从周老师身后出现,一见李牧手里提了东西,连忙问道“什么啊?”

  “你喜欢的羊肉串”

  李牧笑着回了一句。

  “我爸爸最好了”

  李然嘴里发出一声欢呼。

  快速从他爸爸手里接过烧烤,转身又跑进周老师家里。

  “我不知道你和司柠喜欢吃什么,所以每样都点了一些”

  李牧看着面前周老师,笑着开口道。

  此刻周老师仿佛刚洗完澡,头发还未全干,丝丝缕缕搭在她的脸颊上,甚至有几根落在她的琼鼻上,显得即俏皮又可爱。

  脸上也没有白天的淡妆。

  素颜下的她,皮肤很白,脸颊两侧有着自然的健康红。

  身上穿一件浅粉色的睡衣,倒与她为人师表的端庄形象有点不符,不过反倒更真实了一些。

  “你不用这么客气”

  周渔轻声说道。

  “没有”

  李牧连忙解释,道“就是顺路带回来的,你们先吃,我正好回家洗澡”

  掏出301钥匙,李牧打开门走了进去。

  他洗澡不假。

  可归根结底就是与周老师的聊天内容,让他很不适应。

  回房拿出衣物,李牧走进卫生间,经过浴镜时忽然停下脚步,回身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五官深邃。

  一米七八左右个子。

  气质也相当温和。

  就是嘴上胡须太显龄,让他原本三十二的年龄,感觉上都有四十出头了。

  李牧摸了一把自己下巴的胡须,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许久未用的剃须刀,当剃须刀打开发出“嗡嗡”的声音时,他又开始犹豫了。

  他的胡须已经蓄了好几年。

  平时长了,就用剪刀精修一下,时间过去这么久,李牧都忘了自己没胡子时的模样。

  会不会变丑?

  年龄会不会更大?

  这两个问题,让李牧一度摇摆不定。

  “剔完胡须,周老师会不会觉得陌生?”

  脑袋中忽然闪过一道让李牧自己都震惊不已的念头。

  伸手搓了搓脸,李牧觉得自己产生这个想法,一定是因为今天喝酒的缘故。

  不然以他平时的理智,脑海中绝不可能出现这么古怪的念头,为了表达不可动摇的决定,李牧将剃须刀放回原位,脱下衣服站在淋浴头下。

  洗完澡。

  李牧用吹风机吹干头发。

  也不知道为什么,刮胡子的念头一旦冒起,就像在他心里扎了根,始终惦记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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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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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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