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常常不来往,可感情却不减丝毫。
李牧记得很清楚。
肖正阳和凌志从自己老婆口中得知秦暮雪跑掉的当晚,两人就去了一趟李牧老家。
一个提着酒。
一人买了些冷菜。
酒。
李牧没有喝,就吃了点冷菜。
甭管李牧年纪多大,他的人生不需要麻醉,晚上因为担心需要自己这个儿子签字,李牧还在重症监护室外面椅子上坐了一夜。
其实。
作为朋友,凌志是李牧和肖正阳三個中最帅的。
五官棱角分明宛如刀刻过的一样,尤其那双清晰的单眼皮眼角有点自然上扬,而他的嘴唇特别薄,按照宁阳市的说法,一般嘴唇薄的男性都特别薄情,反观那些嘴后的男性往往特别重感情。
可凌志并不薄情。
甚至很深情。
他属于入赘,其实以他的外貌配唐末委实可惜了。
只是人的缘分怎么说呢!?
很玄妙。
唐末和凌志是在大学认识,大概被凌志长相吸引,唐末倒追的凌志,李牧听秦暮雪说过好像凌志一开始并不想搭理唐末,两人在一起的原因,还是凌志生了一场重感冒,唐末偷偷溜进男生宿舍给他喂的药。
大概被她的举动感动了。
原本对她并没有感情的凌志,同意和她在一起,知道她是独生女,希望他能去自己家,凌志一一照做了。
很多时候,人真的无法预判到自己某个行为会改变多少人生轨迹,也改变多少事!?大学毕业,凌志入赘到唐末家,一开始说的也不是什么入赘,就是凌志爸爸在他小时候离世,母亲又改嫁,他孤身一人到唐末家过日子,以后也就是一家人。
这原本很好。
可大多数人的特性,就是得到之后不懂珍惜。
唐末没有忘记自己为了追求凌志偷偷溜进男生宿舍的事,可大概感觉凌志成为自己老公,而自己曾为他放下颜面,所以对他并不好,尤其帮他生个一个儿子之后,而唐末的父母在凌志儿子出生之后,就像老唐家后继有人一样,彻底放纵自己。
整天就在家带孩子,没事的时候就去打牌。
而唐末也不上班。
一家几口的重担全压在凌志身上。
他岳父年纪并不大,李牧见过,身体很结实,偏偏不帮凌志丝毫,没钱就向自己闺女要,总之要不到一千,也能要到三百,有这三百足够打一下午牌了,至于凌志岳母和他岳父一样,身体健康无病无灾,住在城里也没什么土地需要种,稍微找点事做,也能帮凌志减少点压力。www.xfanjia.com
然而。
一家三口都要在家带凌志唯一的儿子。
就这样。
凌志一刻也不敢休息,他拼命的赚钱。
陪这个客户喝中午,到了晚上又陪另一个客户喝,喝不下去就跑卫生间扣一下咽喉让自己吐出来再喝。
他的工资是按提成计算的,少则一两万多则四五万,可这四五万的工资差点就将喝崩溃,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抱怨过,晚上回到家锅里干干净净,他就跑两袋方便面充饥,他的胃早几年就被检查出溃疡。
情况比较严重。
当时给他检查的医生已经说了。
如果他不戒酒,再这么饥一顿饱一顿下去,他的胃会出大问题的。
可为了养家糊口,他没得选择。
理由很可笑。
唐末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帮过他,所以她喜欢他,他就娶了她,她希望他到她家做上门女婿,他就去了,婚后她父母当着他的面,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他都一一忍了。
就因为唐末帮他买了一盒感冒冲剂。
所以他义无反顾的为她付出所有的。
让凌志情绪崩溃的不是他儿子那句话,也不是他岳父岳母背后的评价,而是在自己胃痛的情况下,没人关心他一下,所有人都在靠他,他却找不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所以他想起那个喜欢将自己放在肩膀上的父亲了。
想起他父亲做的西红柿青椒。
想起他出门回来给他带的礼物,那是一把五元钱的小枪。
想起他搂着自己躺在凉席上,感觉到微风吹过带来的凉意。
这一切。
都在他凌志检查完,变得格外清晰。
“李牧,我不怕死”
凌志将烟头掐灭在李牧放在茶几上的烟灰缸中,他继续说道“可我怕我死了也见不到我爸,你说这世界有鬼吗!?”
李牧嘴巴张了张,却始终发不出声音。
“我想没有”
凌志遗憾的笑了笑,道“如果这世界有鬼,为什么我爸从不来看我一次,一次都没有,就连做梦,我也很少梦到他,搞得我都有点忘记他长怎么样了”
说着。
凌志又点了一支香烟,用一种略带调侃的语气,道“李牧,要不我们来做个约定,等我死了,假如这世间有鬼,我就跑你梦里朝你挤挤眼,你看到我这个动作,就证明这世界有鬼,假设没有,那……那就真的没有,不管怎么样你都别害怕,作为朋友,我肯定不会害你”
大概被自己玩笑逗笑了。
凌志靠在沙发上哈哈直笑,可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人的情绪,在面对某些突如其来的事时真的很难控制,而凌志连续两次的淌眼泪,都是无声的。
也许。
最激烈的情绪,不是撕心揭底的喊叫。
而是一种近乎静默的无声。
“我这一生,从不欠任何人东西,欠我老婆的我已经还了,至于我儿子……他总会长大,总会明白没有我,他的生活是不一样的,他爸爸并非没有出息,他现在所过的生活都来自于他爸爸的努力”
说到这里。
凌志看向李牧,突然认真道“李牧,等我走了,帮我照顾一个人,我现在只欠她一个人,至于你的帮忙,就当满足我临终前最后一个愿望了”
“没得治吗!?”
李牧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问出另一个问题。
“莪问过医生,我这种情况已经没有一丝可能性”
凌志笑着回道“以后的每一天,都像高三时后面黑板报上数字,已经进入倒计时”
李牧内心说不出的沉重。
他靠在沙发上,狠狠吸了几口气,可心中的淤积始终没有得到缓解。
假如他的所见所遇是一个故事。
那这个故事显然不好。
他很不喜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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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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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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